车辆管理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有效营运,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调度管理规定:(一)目的: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加强车辆调度管理,更好地服务用车单位;(二)适用范围:(1) 公司各部门,公干(重要之急事且距离较远)外出借调车之用;(2)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时公用;(3) 总经理特批事项之用;(三)车辆使用及调度规则:(1) 用车部门请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临时性、紧急性事件除外),并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排配;(2)车辆调度原则上以《派车单》送达之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轻重缓急之程度安排车辆;(3)车辆经调派外出后,用车人员务必掌握好用车时间及办事效率,原则上不得超时用车,若因特殊情况需延时用车,须提前与行政部联络,并经许可后才能继续用车否则司机有权按预计时间返回公司;(4)车辆外出驾驶人员必须按法律规定之行车条文行驶,并按规定停放车辆,用车人员不得指使司机超速行车,违章超车,随意停放,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司机及用车人员自行承担;(5)车辆使用完毕,用车人员请于行车日志上签署,并确认用车时间、里程数及所花费用(停车费、过路费)以作费用分摊依据;(6)每天17:00以后用车,请于当日中午12:00前递交《派车单》,星期天需要用车的部门请于周六上午11:30前递交《派车单》,以便合理安排司机(特殊情况除外);(7)特殊情况用车(员工急病、工作抢救、报警等非常事故),可先行通知司机出车,再由保安或相关人中报行政部;二、司机管理规定:(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则,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财务部负责保管,司机行驶必带的相关证件,由专任司机负责保管;(2) 司机应按公司行政部签发的《派车单》执行公务,凡无派车单或既无派车单又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出车的,对司机罚款50元如途中调遣用车的须经行政部批准执行,回后补办派车单;(3) 专任司机是安全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出车前(后)司机都要例行检查车辆刹在制动装置和方向操纵装置等主要机件,并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检修或加补,坚决杜绝带故障出车的现象;(4)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每周六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车辆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5)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6) 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赛车等),酒后驾车、疲劳开车、带病开车等因酒后驾车罚款100元,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司机要抽时间学习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7)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用车司机应及时电话通知办行政部说明原因,申请延时;(8) 司机身上配带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对公司领导的电话,尽快回复;(9)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不按规定造成车损或罚款自负。
下班后应将车辆按公司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10) 不准私自用车,公司员工(包括司机)未经批准因私人事宜在市内用车一次罚款50元,长途车视距离远近,处以100—1000元罚款;(11)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发生事故由双方担全部赔修责任;(12)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岗有要事确需开时,要告知行政部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13) 司机对行政部的派车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不得因私事(自己、他人)绕道行驶;(14)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随便插言;(15) 司机对装载运输的货物数量负责(有押送人员除外),不得运载与公司经营无关的物品和与业务无关的职员,两者均不能超载;(16)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交通管理机关报案外,须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派人前往处理;(17) 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次日填报《行车记录单》交行政部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数,不符的数量应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的,应由司机负责差数里程的汽油费;(18) 车内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该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每月抽查一次;(19)对安全行车和车辆保养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司机,酌情给予安全奖;三、车辆保养及维修规范:主旨:使本公司车辆性能良好,减低车辆维修成本,提高车辆最佳性能;(一)保养检查范围:(1) 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2) 对于车辆操控若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3) 随时防范车辆备件失窃或损坏;(4) 至少每星期洗车一次,右显下雨有污泥,应随时注意外观清洁;(5) 随时注意里程数,到了规定的固定里程数更换汽油,出轮油等;(6) 车内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零乱堆置杂物,甚至垃圾;(7) 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积累经验,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8) 至少每月洗车上蜡一次;(9) 所有车辆随车均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保持最佳车况;(10)车辆因故需维修(包括打蜡、清洗),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主管部门审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到指定处维修保养或到特约维修厂维修;(11)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当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行政部联系请求批示;四、违规及事故处理办法:(1) 在无照驾驶或者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如果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原规定驾驶司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员,向附近交警报案,并立即与行政部联络,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3)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酌情由驾驶司机负担一部分;(4)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5)由于驾驶人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的维修费,应视情况由驾驶司机承担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