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CAAC,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CAAC,维修工程管理,06-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大纲,(参考:AC-121-65),.相关文件AC-121印刷版AC-121-65 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大纲AC-121-65 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大纲.doc,0,内容提要,一.规章要求,二.定义,三.补充结构检查方案,四.强制改装方案,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方案,七.广布疲劳损伤的评估,八.局方的检查和评估,1,一.规章要求,第121.363条 适航性责任,(b)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本章的要求并依据局方批准或者认可的手册、程序实施下述工作,以确保飞机的适航性和运行设备、应急设备的可用性:,(4),完成适航指令和局方要求强制执行的任何其它持续适航要求,;,(5)依据批准的标准完成改装,对于非强制性改装,制定具体政策2,二.定义,损伤容限,是指一种用于,保证安全的结构设计特征,。
它允许结构,在受到疲劳、腐蚀、偶然或离散源损伤后仍然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必要的剩余强度损伤容限基于的原则是结构疲劳损伤的产生和发展可以在足够精确预测的前提下,在达到临界尺寸之前允许通过检查可靠地发现,损伤容限的评估必须考虑以下原则:,3,二.定义,损伤容限,(1)航空器结构中最易于产生疲劳裂纹的部位预测;,(2)在航空器结构载荷的重复作用下裂纹增长速度预测;,(3)预定超出结构强度限制的损伤尺寸或临界尺寸;,(4)损伤发展情况检查的潜在机会分析4,二.定义,基本结构,由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原始制造时的结构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是指航空运营人制定的,,使航空器结构的承载能力不会降低到低于航空器适航性所需水平的一种,全面而系统的腐蚀控制方法,,包括执行、记录和报告要求5,二.定义,腐蚀预防与控制基本大纲,本大纲,是型号合格证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为某具体机型制定的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它包括在航空器每一部位和区域的基本腐蚀检查任务、腐蚀级别定义、执行检查门槛值和重复间隔,并给出任何部位或区域的腐蚀损伤超过1级腐蚀时采取的特殊步骤在没有型号合格证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制定的基本大纲的情况下,基本大纲也可以由航空运营人自己或联合其他航空运营人制定。
6,二.定义,容许极限,指在不影响结构件极限设计强度条件下可以除去的材料的最大量(通常用材料厚度表示)容许极限由型号合格证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确定7,二.定义,1级腐蚀,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1)发生在相继两次腐蚀检查任务之间的腐蚀是局部腐蚀,并可以在容许极限内清除;,(2)超出了容许极限的局部腐蚀,但不是运营人同一机队其他航空器可能发生的典型腐蚀情况(例如水银溢出引起的腐蚀);,(3)以往相继腐蚀检查之间都只有轻微腐蚀,最近一次腐蚀检查任务发现腐蚀,清除腐蚀后超出容许极限8,二.定义,2级腐蚀,任何两次相继的腐蚀检查任务之间超出容许极限的腐蚀,2级腐蚀需要进行修理、加强、全部或部分替换相应结构3级腐蚀,指在第一次或以后各次腐蚀检查任务中,运营人认为是严重危及适航性的腐蚀情况9,二.定义,局部腐蚀,指不超过一个隔框、桁条或加强杆的蒙皮或腹板格子(机翼、机身、尾翼或吊架)内的腐蚀,一般局限在单个隔框、桁条或加强杆;或者是一个以上的隔框、桁条或加强杆,但腐蚀构件每边的相邻件上不存在腐蚀漫延腐蚀,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蒙皮或腹板格子上的腐蚀,,或者说是指一个隔框、翼肋、桁条或加强杆与相邻蒙皮或腹板格子上同时发生的腐蚀。
10,二.定义,广布疲劳损伤,是指在同一个结构元件上或在类似的相邻结构元件中的,多个结构细节处同时存在裂纹,它们的尺寸和密度足以使其结构不再满足损伤容限的要求11,三.补充结构检查方案,适用性:,没有按照CCAR-25.571要求的损伤容限原则取得型号合格证的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的工作,:,机队中使用时间最长或者循环次数最多的航空器,达到设计使用目标一半时向航空运营人提供补充结构检查大纲,说明(6),12,三.补充结构检查方案,航空运营人的工作:,获得补充结构检查大纲,结合维修方案,并获得批准,对于航空器基本结构的所有重大修理、所有改装进行检查,对于受较大的修理或者改装影响而不能完全执行上述检查时,应当向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咨询,寻求可替代的检查方案13,三.补充结构检查方案,航空运营人的工作:,发现任何重要结构项目(SSI)或其相邻结构的裂纹时报告:,局方;,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14,四.强制改装方案,适航指令:,型号合格审定当局颁发,应用于11种机型:,A300、B737、B747、DC-9/MD-80、DC-10、L-1011,服务通告:,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确定哪些结构区域需要终止改装改为检查。
15,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制定要求,依据文件,维护手册、防腐手册、活物运输手册、维修计划文件、腐蚀预防与控制基本大纲内容要求,航线腐蚀预防与维护、腐蚀检查任务与区域、腐蚀等级的确定、确定腐蚀等级后的典型工作、涉及到适航指令(AD)的腐蚀、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执行、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改善、腐蚀损伤的记录与报告等16,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基本大纲,(P.17和P.18对调),没有按照MSG-3逻辑决断方法制订维修计划文件的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腐蚀预防与控制基本大纲;,航空营运人根据基本大纲制定腐蚀检查任务与区域17,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基本大纲,没有型号合格证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腐蚀预防与控制基本大纲时,航空运营人自己或联合其他航空运营人制定腐蚀预防与控制基本大纲,并根据基本大纲制定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航空运营人根据相同或类似机型的使用经历直接制定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预防与控制基本大纲的制定要求,(略),18,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执行,可能发生腐蚀的运行环境和腐蚀性货物运输的情况的信息通报和任务;,在控制大纲生效时已经超过首次检查门槛值的航空器,在生效日期起一个月内制定一个执行检查任务的计划,在经,主管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按照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在基地维修或存储状态的航空器,如超过首次检查的门槛值,应当在投入运行之前完成所有累积的腐蚀检查任务;,19,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执行,由于计划的意外而造成不能在检查间隔内执行重复检查任务时,重复检查的间隔不能超过原间隔的10%;,新引进使用过的航空器,除非原航空器的维修方案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有记录表明已执行了其中规定的腐蚀检查任务,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完成所有已到期的腐蚀检查任务。
20,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改善,下列情况下,需要对腐蚀检查任务进行改善,如果对一个腐蚀检查任务区域进行,首次门槛值检查过程中发现腐蚀超过了允许的极限,,则有必要调整相应的首次检查门槛值;,如果重复检查在一个,特定检查区域多次出现2、3级腐蚀,,则应当对重复检查的间隔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且不能推迟对2、3级腐蚀的处理;,21,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改善,下列情况下,需要对腐蚀检查任务进行改善,在执行非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维修任务时发现腐蚀,,意味着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失效,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运行环境和执行改装涉及到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规定的检查任务和区域时,航空运营人应当对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进行相应的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改善22,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的改善,腐蚀检查任务的改善包括但不限于:,缩短检查间隔;,多次进行防腐处理;,附加排水装置,23,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损伤的记录与报告,腐蚀损伤记录单,除在工作单卡中记录每项腐蚀检查任务的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外,航空运营人还应当建立每架航空器专门的腐蚀损伤记录单腐蚀损伤记录单中应当至少记录任何发现的腐蚀损伤的检查日期、任务号、腐蚀损伤的级别、原因分析、修理情况和为完善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所作的必要的修订(当需要时)。
腐蚀损伤记录单应当与航空器单机档案一同保存24,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损伤的记录与报告,向局方的报告,发生下列情况应在,72,小时内向局方报告,在首次检查门槛值检查时发现任何,1,、,2,、,3,级腐蚀;,在任何重复检查时发现,2,、,3,级腐蚀;,在任何检查时发现蔓延腐蚀;,在执行非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规定的维修任务时发现腐蚀,25,五.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腐蚀损伤的记录与报告,向局方的报告,报告内容,(1)机型、国籍登记号、使用时间(包括日历时间、飞行小时和循环)和检查日期;,(2)任务号和检查方法;,(3)腐蚀损伤的级别/类别;,(4)腐蚀损伤的具体部位;,(5)腐蚀损伤的原因分析;,(6)腐蚀损伤的修理情况描述格式自定,通报型号合格证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26,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修理评估的范围和要求,包括机身蒙皮、舱门蒙皮、和承压隔框腹板等部位的结构修理评估,,没有经过加强的结构替换、扩大紧固件孔和裂纹的打磨清除等不在修理评估的范围,按照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修理评估指南应用损伤容限的原则来评估已经发生的和新的修理工作,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修理评估指南通常不运用到由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结构的修理上,27,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修理评估程序,第一阶段:数据采集,a.首先,确定哪些结构部位需要进行修理评估并收集有关的维修记录。
b.航空运营人应当使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调查表格来记录需要进行评估的关键修理设计特性c.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发现不满足静强度要求或者状态较差的修理,应当立即指出并在下次飞行前采取改正措施28,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修理评估程序,第二阶段:,修理分类,A,、,B,、,C,类,A,类:通过基本区域检查足以保证与周围未修理区域具有相同持续适航性(可检查性)的永久修理;,B,类:需要补充检查以确保持续适航性的永久修理;,C,类:需要在给定的时限前再次修理或者更换的临时修理,在此时限之前可能需要进行补充检查以确保持续适航性第三阶段:确定结构维修要求,29,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修理评估的执行,已经发生的修理,按照修理评估指南给定的计划完成对已经发生的修理评估工作;,采用与修理评估指南方法不一致的情况,应当通过型号合格证持有人获得型号审定当局的批准;,适航指令要求的改装中没有包括补充检查要求的情况,航空运营人根据修理评估程序建立的补充检查要求不需申请批准30,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修理评估的执行,新的修理,对于修理依据包含损伤容限原则的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修理手册或者其他经民航总局批准或认可的技术文件进行的修理,可不进行修理评估;,除上述情况外,应当依据符合CCAR25.571损伤容限要求的结构修理评估指南制定对新的修理的评估方法,并对新的修理进行评估。
31,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修理评估的执行,记录和报告,修理评估没有额外的记录和报告要求,但航空运营人应当保证便于局方进行的有关检查和评估,并且鼓励航空运营人向局方和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报告修理评估过程的重大缺陷32,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新引进航空器,航空器的引进包括除湿租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购买和租赁引进航空器;,从经过CCAR-121批准的运营人引进航空器时,新的航空运营人可以按照先前运营人的计划进行修理评估工作或者制定比其更早完成的修理评估计划;,33,六.机身增压边界结构修理评估,新引进航空器,从未经过CCAR-121批准的运营人引进的航空器,航空运营人可以按照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修理评估指南给定的计划完成对已经发生的修理评估工作如果超过了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