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民法总那么考点汇编,,08法学2班,,说明:此考点是根据王厚伟对大二师兄师姐的给予本人对此只提供参考,且只为大纲对完全依赖,而考试中出现误差的,本人免责民法的渊源,,宪法,,民事法律,,国家公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命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地方性民事标准,,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民法根本原那么〔概念〕,,私法自治〔概念〕,,公平原那么,,平等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公序良俗原那么,特点:,,内容上的根本性,,形式上的抽象性,,贯彻的始终性,,效力的辅助性,,立法司法执法的最高性,,民事法律关系要素〔自己看书〕,,主体:、、、、、、,,内容:、、、、、、,,客体:、、、、、、,,自然人,,监护权的内容:,,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了利益,,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照顾和教育监护人〔非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㈠法人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
㈡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㈢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㈣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菜价民事活动法人的分类〔详细的自己看书〕,,按照法人设立的目的和依据的法律不同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含义、例如〕,,以法人成立的根底为标准分为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同上〕,,以法人设立的目的为标准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同上〕,,以我过现行民法分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同上〕,,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①成立根底不同社团法人以人为根底,有自己的组织和成员财团法人以财产为根底,因二没有法人成员②设立人地位不同社团法人的设立人享有成员权财团法人不具有成员权,,③设立行为不同社团法人设立行为为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且为生前行为财团法人设立行为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且也可为死后行为④有无意思机关的不同社团法人必须有自己的意思机关而财团法人没有意思机关,,⑤目的不同社团法人是为了营利,也可为了公益而财团法人的设立只是为了公益法人机关和法人分支机构,是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或者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详细看课本〕,,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局部,它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局部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的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机构、责任形式、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名称,住所,隶属关系分立后承担连带责任合并后承担合并前债务法人的终止〔看书〕,,清算法人〔重要〕,,民事权利〔名词解释〕,,概念 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外形为法律上之力,目标是效劳于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和维持权利就是效劳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和维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证的自由民事权利的分类,,一,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重点〕,,三,绝对权、相对权四,既得权、期待权民事权利的保护〔名词解释〕,,自助行为,,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请求权,在事情紧迫有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合法行为①权利受侵害,,②强制侵犯人的,,③情况紧急,别无选择④尽快纳入公法救济的途径物的分类,,1、动产VS不动产〔概念及两者区别意义〕,,2、主物VS从物〔同上),,3、原物VS孳息(同上〕,,货币,,是可以用票面金额来表现其价值的一种特殊物。
特征:1、货币属于动产2、货币是种类物3、货币是可消耗物有价证券〔记住以下几类名称便可〕,票据,,股票,,公司证券,,国库券,,提单,,仓单,,民事行为,,民事行为:属于表示行为的一种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表示行为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指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的三要素,,目的意思: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根底效果意思:欲使其目的意思发生的法律效力的意思要素表示行为:行为人将其内在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以一定行为方式表现于外部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习惯解释,,目的解释,,诚信解释,,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与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概念:行为人的内心意思外部表示行为一致的状态,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的情况下,进行意思表示的状态行为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几种情形区别:真意保存、戏谑表示、虚伪表示、错误、误传,,意思表示不自由区别: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欺诈:成心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成心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胁迫:以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乘人之危: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艰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自终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种类:1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民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请况下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看书,,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多方民事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