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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学全册复习讲义(全册)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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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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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刑法概述,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五章 共同犯罪,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八章 刑罚体系和种类,第九章 刑罚体系和种类,第十章 量刑,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第一章 刑法概述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第,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第十三章 刑罚各论概述,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第十三章 刑罚各论概述第十四章,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刑法三大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第,3,条,),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第,4,条,),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5,条,),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定罪上平等、量刑上平等、行刑上平等。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第一章 刑法概述,一、刑法三大基本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 (第3条)2. 适用,案例:通奸是不是犯罪?,通奸是一种有伤社会风化的行为,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我国刑法没有通奸罪,按照刑法第,3,条的规定,通奸不是犯罪行为,否则,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第一章 刑法概述,案例:通奸是不是犯罪?通奸是一种有伤社会风化的行为,理应受到,二、刑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6-11,条,),对地、对人的效力,各国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所采取的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是采取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第一章 刑法概述,二、刑法的效力1. 空间效力 (6-11条)对地、对人的效力,2.,时间效力,(12,条,),:重点把握刑法的溯及力,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二是指刑法的失效时间,三是指刑法的溯及力重点把握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的溯及力内容是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第一章 刑法概述,2. 时间效力 (12条):重点把握刑法的溯及力包含三个方,案例: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适用哪国刑法?,根据刑法第,7,条规定,我国公民即使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考虑到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实际情况,对法律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可以不予追究。

第一章 刑法概述,案例: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适用哪国刑法?根据,第二章,犯罪的概念,第二章犯罪的概念,重点犯罪把握刑法,13,条和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重点犯罪把握刑法13条和犯罪的三大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特征都是从这一本质特征中派生而来,并由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刑事违法性是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应受刑罚处罚性是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的否定评价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特征,第三章,犯罪的构成,第三章犯罪的构成,一、对犯罪客体的理解,: (,举例,),1.,概念:,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并且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研究犯罪客体,便于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和正确把握刑罚的轻重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一、对犯罪客体的理解: (举例)1. 概念:犯罪客体是我国刑,2.,种类:,犯罪客体,,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次要客体,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2. 种类:犯罪客体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3.,一般客体是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具体体现在刑法,13,条中。

同类客体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我国刑法依据同类客体原理将犯罪分为十大类直接客体是某一特定犯罪所侵害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强奸罪的直接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3. 一般客体是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具体体现在刑法,二、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时间、地点、方法及刑法因果关系重点把握对危害行为的理解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其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身体活动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二、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就是犯罪人用积极的行动去实施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 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此义务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之”例如,遗弃罪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危害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就是犯罪人用积极的行动去实施,分类,(,举例,),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纯正不作为,不纯正不作为,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分类(举例)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纯正不作为不纯正不作为第三章,三、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举例,),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不决定犯罪性质3),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而犯罪对象不是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三、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举例)1) 两者表现形式不同,四、对犯罪主体的理解,重点把握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方法和刑事责任能力的有关问题即刑法第,17,、,18,、,19,条的规定犯罪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新修订的刑法典,30,条规定了单位犯罪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四、对犯罪主体的理解重点把握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方法和刑事责任,刑法,17,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规定,其采取“四分法”:绝对无责任年龄时期、相对有责任年龄时期、完全负责作年龄时期、从宽责任年龄时期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辩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两个方面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刑法17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规定,其采取“四分法”:绝对无责,案例:,1. 15,周岁的少年经常偷盗他人贵重财物的,是否构成犯罪?,本案中,实施盗窃行为时的年龄为,15,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但不属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八类罪,因而不构成犯罪。

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案例:1. 15周岁的少年经常偷盗他人贵重财物的,是否构成犯,2.,过生日那天满,14,周岁的少年投毒杀人的,该不该定罪?,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因此,投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是以周岁来计算,而且是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算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2. 过生日那天满14周岁的少年投毒杀人的,该不该定罪?不,3.,作案后患精神病的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没有关于犯罪后患精神病者不负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因而,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3. 作案后患精神病的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没有关于犯,五、犯罪主观方面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由意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部分构成,以犯罪故意为例,可用下列逻辑图表达:,认识因素,可能,必然,意志因素,希望,放任,犯罪故意与故意犯罪不是一个概念,要注意区分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五、犯罪主观方面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对犯罪主观方面应重点把握,1.,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联系与区别2.,理解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概念、联系与区别。

举例,),3.,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对犯罪主观方面应重点把握1.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故意犯罪、,案例:,1.,丈夫想杀死妻子,明知其儿子可能与母亲分食、仍在饭碗中投放毒物请分析丈夫对妻子、儿子的主观心理态度父亲对妻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对儿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案例:1. 丈夫想杀死妻子,明知其儿子可能与母亲分食、仍在饭,2.,误将砒霜当作白糖放入菜中、致使客人、死亡,是不是犯罪?,本案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应该预见到自己可能会拿错东西,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警惕,误把砒霜当作白糖放入食物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应负一定的刑事责任第三章 犯罪的构成,2. 误将砒霜当作白糖放入菜中、致使客人、死亡,是不是犯罪?,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一、犯罪既遂的四种形态:,(,举例,),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二、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犯意表示、犯罪未得逞的概念及其区别,(,第,22,、,23,、,24,条,)(,举例,),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一、犯罪既遂的四种形态: (举例)结果犯、行为犯、危险,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形态有犯罪即遂、预备、未遂和中止。

犯罪预备行为的形式,主要有: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刑法,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不同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形态有犯罪即遂、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预备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全犯罪犯罪中止分为积极中止和消极中止两类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案例:请分析下列案件的犯罪形态、并说明理由1.,为投毒杀人而购买农药2.,把被害人打昏后欲施奸淫,却发现其是男性而未得逞的为投毒杀人而购买农药,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其行为构成强奸,(,未遂,),罪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案例:请分析下列案件的犯罪形态、并说明理由1. 为投毒杀人,3.,投毒后,因见被害人中毒后的痛苦状而悔悟,把被害人送入医院抢救过来的行为 4.,欲施强奸,因被害人哀求而离去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中止,),罪其行为构成强奸,(,中止,),罪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3. 投毒后,因见被害人中毒后的痛苦状而悔悟,把被害人送入医,第五章,共同犯罪,第五章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主犯包括三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第五章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四,从犯包括两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和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是共同犯罪行为,并且不愿意参与实施;客观上仍然消极地参与了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第五章 共同犯罪,从犯包括两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和起辅助作用的,教唆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至于被教唆者是否产生犯罪决意,进而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都可以不问;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第五章 共同犯罪,教唆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至于,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第,25-29,条,),1.,分工为标准划分: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2.,作用为标准划分:主犯、从犯、胁从犯,3.,我国刑法典将其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第五章 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第25-29条)1. 分,二、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区别:,(,结合刑法,97,条学习,),所有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并非所有的主犯都是首要分子。

第五章 共同犯罪,二、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区别:(结合刑法97条学习)所有的首要分,案例:,劝说奸夫杀害自已丈夫的,该如何处罚劝说奸夫杀害自己丈夫的,构成故意杀人,(,教唆,),罪是典型的教唆犯第五章 共同犯罪,案例:劝说奸夫杀害自己丈夫的,构成故意杀人(教唆)罪是典型的,第六章,一罪与数罪,第六章一罪与数罪,我国刑法的罪数判断标准是采取犯罪构成要件说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某些行为形式上是有数罪特征,但实质上是一罪或只认定为一罪的情况有: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我国刑法的罪数判断标准是采取犯罪构成要件说行为符合一个犯罪,连续犯与继续犯两者有相似之处1),两者的犯罪行为都在一段时间之内处于相当程度的进行状态2),两者都是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3),都不实行数罪并罚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连续犯与继续犯两者有相似之处1) 两者的犯罪行为都在一段时,连续犯与继续犯的主要区别表现为:,1),连续犯实施的是数个行为,继续犯实施的是一个行为2),连续犯主观上必须是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而继续犯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连续犯与继续犯的主要区别表现为:1) 连续犯实施的是数个行为,一、罪数区分标准:构成要件标准说,二、理解继续犯、想象竟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的概念,(,举例,),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一、罪数区分标准:构成要件标准说二、理解继续犯、想象竟合犯、,第七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七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第,20,条,),1.,基础条件:不法侵害存在,(,假想防卫,),2.,时机条件:正在进行,(,防卫不适时,),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4.,主观条件:防卫意图的正当性,(,防卫挑拨、互相斗殴、偶然防卫,),5.,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一、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第20条)1.基础条件:不法侵,二、无限防卫权,(,特殊防卫权,) (20,条第,3,款,),案例:对于正在实施暴力犯罪的强奸犯,可以打死而不负刑事责任吗?,刑法,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二、无限防卫权(特殊防卫权) (20条第3款)案例:对于,三、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第,21,条,),1.,起因条件:现实的危险存在,(,假想避险,),2.,时机条件:危险正在发生,(,避险不适时,),3.,主观条件:为使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避险不适时,),4.,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合法权益实施,5.,主体限制条件:职务上、业务上不负有特定责任的人,6.,方法限制条件:别无他法,7.,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三、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第21条)1. 起因条件:现实的,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相同点:,1),主观目的的正当性,2),客观行为的有益性,3),实施行为的合法性,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相同点:1) 主观目的的正当性,不同点:,1),危害来源不同,2),行为对象不同,3),实施行为的条件要求不同,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要求不同,5),对行为主体的要求不完全相同,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不同点:1) 危害来源不同2) 行为对象不同3) 实施行,1.,为躲避狗咬、破门进入他人房间的行为,该不该负刑事责任?,这是一种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案例:,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1. 为躲避狗咬、破门进入他人房间的行为,该不该负刑事责任?,2.,消防队员不愿进入失火房间救人,是不是紧急避险?,不属于紧急避险,不符合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

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2. 消防队员不愿进入失火房间救人,是不是紧急避险?不属于紧,第八章,刑罚的概念与目的,第八章刑罚的概念与目的,重点把握刑罚目的:一般预防、特殊预防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两者即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关系,其目的都是为了预防犯罪区别:特殊预防的目标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而一般预防的目标是预防潜在的犯罪人犯罪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与目的,重点把握刑罚目的:一般预防、特殊预防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两者,第九章,刑罚体系和种类,第九章刑罚体系和种类,一、刑罚体系:,刑罚,,主刑,,管制,(323),拘役,(161),有期徒刑,(6-15-20),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第九章 刑罚体系与种类,一、刑罚体系:刑罚主刑管制(323)拘役(161)有期徒刑(,二、死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定,(48,、,49,、,50,条,),1),对象上的限制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典总则关于死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定体现在:,2),程序限制:死刑复核程序3),条件限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第九章 刑罚体系与种类,二、死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定(48、49、50条)1) 对象上的,案例:,1.,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否受聘担任乡镇企业的经理?,可以担任乡镇企业的经理,刑法,54,条指的是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第九章 刑罚体系与种类,案例:1.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否受聘担任乡镇企业的经理,2.,对怀孕的妇女能先判死刑,待其分娩后执行吗?,刑法,49,条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各个诉讼阶段中怀孕的妇女,不仅是指在法院审理阶段怀孕的妇女因此,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第九章 刑罚体系与种类,2. 对怀孕的妇女能先判死刑,待其分娩后执行吗?刑法49条规,第十章,量 型,第十章量 型,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为有期徒刑以上;,(3),后罪的发生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4),后罪发生的时间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第十章 量 刑,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1),前后罪都 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2),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

自首的成立条件:,(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愿意接受国家的审判立功可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我国的数罪并罚原则是采取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吸收、并科原则为补充的综合性原则第十章 量 刑,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后罪都 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为:,(1),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2),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不是累犯第十章 量 刑,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为: (1)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2),一、量刑情节的类别:,量刑情节,,法定情节,酌定情节,,总则性情节,分则性情节,第十章 量 刑,一、量刑情节的类别:量刑情节法定情节酌定情节总则性情节分则性,二、量刑制度:,1.,累犯,,一般累犯,特别累犯,(65,条,),(66,条,),2.,自首、立功犯的刑事责任,(67,、,68,条,),3.,缓刑的适用条件,(72,条,),4.,数罪并罚的原则,(,举例,),重点理解“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计算方法第十章 量 刑,二、量刑制度:1. 累犯一般累犯特别累犯(65条)(66条),案例:,1.,曾因过失犯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刑满后,3,年内又犯盗窃罪的,是否构成累犯?,不是累犯。

2.,作案后,因害怕而将脏物偷偷送到公案机关的,是不是自首?,不是自首不符合自首的三个成立条件但说明有悔改之心司法机关在对其定罪处刑时应予以考虑,适当从宽第十章 量 刑,案例:1. 曾因过失犯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刑满后3年内又犯盗,3.,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4.,入室盗窃,又乘机奸淫女主人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盗窃罪与强奸妇女罪数罪并罚第十章 量 刑,3.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4. 入室盗,第十一章,刑罚执行制度,第十一章刑罚执行制度,本章重点把握减刑、假释的条件以及减刑与假释的异同尤其是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程序性规定,应着重把握减刑的条件:,(1),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罚执行期间3),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本章重点把握减刑、假释的条件以及减刑与假释的异同尤其是修改,假释的条件:,(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10,年以上。

3),实质条件:认真遵宁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条件: (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案例:抢劫犯可以被假释吗?,不能笼统地说抢劫犯能不能适用假释假释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但并不是说每一个被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获得假释实际上,对罪犯适用假释需要严格的条件从假释的对象来看,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假释原则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同时又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十一章 刑罚执行制度,案例:抢劫犯可以被假释吗?不能笼统地说抢劫犯能不能适用假释第十二章,刑罚消灭制度,第十二章刑罚消灭制度,一、追诉期限,(87,条,),刑法,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一、追诉期限 (87条)刑法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二、追诉时效延长制度,(88,条,),在检察、公安、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二、追诉时效延长制度 (88条)在检察、公安、安全机关立,第十三章,刑罚各论概述,第十三章刑罚各论概述,一、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第十三章 刑罚各论概述,一、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第十三章,二、罪状的种类,(,举例,),1.,叙明罪状,2.,简单罪状,3.,空白罪状,4.,引征罪状,第十三章 刑罚各论概述,二、罪状的种类 (举例)1. 叙明罪状2. 简单罪状3. 空,三、法定刑的种类,:,(,举例,),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4.,浮动法定刑,第十三章 刑罚各论概述,三、法定刑的种类:(举例)1.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2. 绝对不,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1.,客体,—,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主体,—,自然人4.,主观方面,—,故意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1. 客体—国家安全2. 客观,二、间谍罪的客观方面表现,(,第,110,条,),三、该章中,下列罪不可以制处死刑:,,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判逃罪,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二、间谍罪的客观方面表现(第110条)三、该章中,下列罪不可,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2.,特征,客体,—,社会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2. 特征客体—社会,二、本章应重点把握的罪名:,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三、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与以放火、爆炸、投毒为手段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二、本章应重点把握的罪名: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交,案例:,张某与刘某有仇,他得知刘某晚间睡在离村较远的西瓜地看瓜棚中,遂将预先准备好的汽油洒在草棚上,然后点火,企图将刘某烧死。

刘某见草棚被烧,逃出将张某抓获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放火罪?,放火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本罪中张某的放火行为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放火罪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张某与刘某有仇,他得知刘某晚间睡在离村较远的西瓜地看瓜,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典型的结果犯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又称商业受贿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使之合法化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只能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本章中,下列问题应重点把握:,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3.,走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4.,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特征,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5.,洗钱罪的客观方面表现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在本章中,下列问题应重点把握:2.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7.,偷税罪的特殊主体8.,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营利目的9.,虚假广告罪的主体特征6.,保险作骗罪的构成特征10.,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 偷税罪的特殊主体8.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营利目的9,案例:,1.,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会计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不是受贿?,2.,明知自己无履行合同的能力,却隐瞒真相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商业受贿罪,),构成合同诈骗罪,这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1. 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会计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本章应重点掌握的罪名:,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在于主观心理态度不同,要注意加以区分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本章应重点掌握的罪名: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在强奸罪的认定中,要注意把强奸罪同未婚男女在恋受过程自愿发生的性行为区别开来,也要注意区分强奸与同居行为、通奸绑架罪包括两个方面: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在认定绑架罪时,要注意将其与为了索取债务而绑架的行为区分开来后者是一种民事上的行为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①,实施手段不同、,②,实施方式不同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在强奸罪的认定中,要注意把强奸罪同未婚男女在恋受过程自愿发生,二、下列问题应当重点把握:,2.,强奸罪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3.,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4.,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1.,故意杀人罪的认定,5.,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6.,对于以绑架人质的方法追偿债务的行为如何定性?,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二、下列问题应当重点把握:2. 强奸罪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3.,7.,偷税罪的特殊主体。

8.,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营利目的9.,虚假广告罪的主体特征6.,保险作骗罪的构成特征10.,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7. 偷税罪的特殊主体8. 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营利目的9,案例:,1. “,强奸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妇女不能构成本罪的实行犯”该命题是否正确?,这一命题是正确的妇女不能成为强奸妇女罪实行犯,但可以成为强奸妇女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1. “强奸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子,妇女不能构成本罪的,2.,某甲为了报复,要杀害乙一天深夜,当甲用剪刀将人伤后,才发现被制的不是某乙,而是另一人,甲即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救护,防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已造成被伤害人重伤对某甲的行为应怎样定性?,某甲既有杀人故意,又有杀人行为,只不过是对犯罪对象认识上的错误,不影响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某甲杀人后积极抢救,有效地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属于犯罪中止,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减轻处罚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 某甲为了报复,要杀害乙一天深夜,当甲用剪刀将人伤后,,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1),前提条件:犯盗窃、诈骗、抢夺罪。

2),目的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3),事实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助抢劫罪与抢夺罪,两者虽然都是“抢”,但有本质上的区别:,(1),侵犯客体不同2),犯罪主体不尽相同3),实施犯罪方法、手段不同4),抢夺罪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 (1)前提条件:犯盗窃、,新刑法对盗窃罪适用死刑的条件作了严格限制只有下列两种情形才有可能适用死刑:,(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的不同:侵犯客体的具体表现不同,行为人主观目的不同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新刑法对盗窃罪适用死刑的条件作了严格限制只有下列两种情形才,本章中,下列问题应重点把握:,2.,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3.,盗窃罪适用死刑的条件,4.,侵占罪、业务侵占罪、挪用单位资金罪的理解,1.,抢劫罪的客体的认定,5.,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本章中,下列问题应重点把握:2. 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3. 盗,案例:,1.,某甲以揭发隐私的手段,强迫某乙为自己家无偿地干了,5,天活,甲的行为能否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按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劳务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

因此,不能定性为敲诈勒索罪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案例:1. 某甲以揭发隐私的手段,强迫某乙为自己家无偿地干了,2.,某男在大街上见某乙拎手提包从身边过,遂上前用力将乙的手提包抢到手,由于用力过猛使妇女倒地,头部受了重伤某男构成什么罪?,妇女的受伤不是某男故意作为取得财物的手段实施所造成的,因此,某男的行为构成抢夺罪而非抢劫罪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2. 某男在大街上见某乙拎手提包从身边过,遂上前用力将乙的手,3.,被告人邹某,,35,岁邹某得知邻居刘某家有彩电,产生邪念当晚趁刘某睡熟,拨开门栓进屋盗窃,不料惊醒刘某,并高喊捉贼,邹某抱着彩电仓皇逃跑当刘某追上邹某时,邹某拔出携带腰间的尖推向刘某的胸部连扎,5,下,刘某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3. 被告人邹某,35岁邹某得知邻居刘某家有彩电,产生邪念,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对邹某应定为抢劫罪理由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综观全案,邹某的行为已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即行为性质发生了变化。

因此,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被告人邹某的行为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对邹某应定为抢劫罪理由,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实践中,要划分其与一般妨害公务行为划分开来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本章应重点把握下列几个问题:,2.,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3.,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的特征1.,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特征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章应重点把握下列几个问题:2.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案例:,为朋友保管“白粉”,该如何定罪?,若明知是白粉而予以保管,构成窝藏毒品罪若不知保管的是“白粉”,因缺乏主观故意,则不构成犯罪第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例:为朋友保管“白粉”,该如何定罪?若明知是白粉而予以保管,第二十一章,贪污贿赂罪,第二十一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我们应结合刑法,93,条学习贪污罪的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上的不同是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形式:非法型、营利型、超期未还型应当与挪用单位资金罪相比较来把握该罪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我们应结合刑法9,在认定受贿罪时,要划清贿赂与馈赠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在认定受贿罪时,要划清贿赂与馈赠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本章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2.,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3.,受贿罪的特征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1.,贪污罪的主体特征结合刑法,93,条学习,),5.,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异同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本章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2.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3.,案例:,1.,某国有企业基建科长宋某,负责本厂部分厂房和职工宿舍的建筑任务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和直接主管基建的便利条件,与某村办企业有关人员勾结,在向该村购砖瓦等建筑材料时,故意让该村办企业以多次虚报砖瓦数量的方法,由他审核签字向本厂冒领了材料费,3,万余元1998,年某日,他从其中索取,1,万元,其余由村企业所得。

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案例:1. 某国有企业基建科长宋某,负责本厂部分厂房和职工宿,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贪污罪理由:,(1),宋某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关系;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公共财产2),客观方面,宋某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本单位公款,1,万元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宋某身为国有企业基建科长,符合贪污罪的主体条件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贪污罪理由: (1)宋某的行为侵犯,2.,银行业务员庄某,于某日傍晚到办公室拿收音机时发现业务员林某的一只装有营业款的小铁箱没入库,即起意行窃当晚,8,时许,庄某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再度去办公室,窃走小铁箱内营业款,10820,元,隐藏在自己家的鸡舍内次日凌晨,庄又去办公室内伪造他人作案现场,妄图逃避罪责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2. 银行业务员庄某,于某日傍晚到办公室拿收音机时发现业务员,对庄某应定盗窃罪,不能定贪污罪因为庄某不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得盗窃自己经手管的钱款,而是秘密窃取另一业务林某所经管的没有人入库的钱款庄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特征第二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对庄某应定盗窃罪,不能定贪污罪。

因为庄某不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第二十二章,渎 职 罪,第二十二章渎 职 罪,渎职罪是一种职务上的犯罪,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曲从私情,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渎职罪是一种职务上的犯罪,其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界定徇私枉法罪与枉法裁判罪的界限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本章应重点把握下列几个问题,2.,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及其特征3.,徇私枉法罪与枉法裁判罪的区别1.,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及其特征,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本章应重点把握下列几个问题2. 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及其特征3,案例:,1.,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季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据为己有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季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案例:1. 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季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2.,谢某以,3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妇女王某为妻,王某不从,谢将其锁在屋中,3,天,3,夜。

第,4,天,谢某看王某已睡着,即进屋欲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惊醒后极力反抗,终因气力不支被谢某奸淫谢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谢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实行数罪并罚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2. 谢某以3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妇女王某为妻,王某不从,,3.,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现问:,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3.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1),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2),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3),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4),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第二十二章 渎职罪,1) 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2) 李某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扩大了走私对象范围,增加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 货物、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增加了一种行为方式:,",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2.,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 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 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 第一款 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二百零一条 【偷税罪】,1,.行为方式概括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 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2,.增加一款出罪事由:,",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 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一条 【偷税罪】,,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增加,",组织领导传销罪,",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增加一种行为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增加一项减轻处罚条件:,",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表明: 绑架罪的法定最低刑由十年修 改为五年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增加“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注意一,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注意二,行为方式是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 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注意三,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 体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二百六十二条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增加,",组织未成年人违法活动罪,",注意一,行为方式是组织注意二,行为对象是未成年人注意三,行为内容是组织未成年 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提 醒:不要求这些行为达到犯罪的 程度注意四,成立本罪不要求情节严 重第二百六十二条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增加了行为对象:,",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2.,增加了行为方式:,(,1,)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2,)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3,)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增加了行为主体即单位,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三百三十七条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1.,删掉一个行为要件:逃避动植物检疫2.,将本罪由结果犯修改为危险犯,只要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 险,就构成犯罪第三百三十七条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针对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的行为方式修改为: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增加受贿罪的行为主体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2,.客观方面:通过该国家工作 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

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加重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罚: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个选项所列人员可以成为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 ),A,.乡政府办公室秘书B,.大学校长C,.电视台主持人D,.国有公司经理A,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个选项所列人员可以成为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单项选择题,2.,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次为等待执行任务的一架波音,747,客机进行机械检修时,故意对飞机的发动机装置进行了破坏但恰好这架飞机此次没有投入运营在第二天运营前机械师陈某在对飞机进行检修时发现了故障及时进行了排除对陆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B,.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既遂D,.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D,单项选择题2.某机场的机械师陆某对机场领导人员心怀不满,在某,单项选择题,3.,以下犯罪行为的主体哪一种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A,.玩忽职守罪B,.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C,.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单项选择题3.以下犯罪行为的主体哪一种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项选择题,4.,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意欲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但由于交通工具简陋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导致被运送人多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对该行为应如何认定,?( ),A,.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严重情节B,.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界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C,.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择一重罪处罚D,.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A,单项选择题4.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意欲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单项选择题,5.,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出于灭口的目的而将被害人杀害,对行为人的行为如何认定,?( ),A,.抢劫罪的加重情节B,.抢劫罪C,.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D,.故意杀人罪C,单项选择题5.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出于灭口的目的而将被害,单项选择题,6.,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不成而将被干涉者杀害的行为构成下列哪种罪,?( ),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B,.故意杀人罪C,.属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加重罪状。

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B,单项选择题6.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不成而将被干涉者杀害的行为构,单项选择题,7.,某国家机关的机要人员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所知悉、掌握的大量国家机密,绝密提供给境外的反动组织,对该行为如何认定,?(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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