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多学科联合查房制度重症医学科多学科联合查房制度1 目的规范疑难重症患者诊治工作,发挥多学科综合力量,拓展专科人员的整体医学思路,提高疑难重症患者诊疗水平2 范围适用于各学科重症疑难患者多学科联合查房3 规定3.1 联合查房的适用对象3.1.1 手术后进入重症医学科(ICU、PICU、NICU)的危重、疑难患者;3.1.2 危重症患者3.1.3 疑难患者:住院患者入院 3 日内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3.1.4 合并多科基础疾病者3.1.5 科内难以解决,须多科联合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3.2 参加科室及人员条件3.2.1 手术后联合查房手术后危重、疑难进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手术科室手术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共同参与3.2.2 非手术联合查房重症医学科和涉及患者病情的相关科室、医务部、护理部3.2.3 被邀请专业需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外院专家3.3 联合查房程序:3.3.1 手术后联合查房程序:3.3.1.1 手术后危重、疑难进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手术医师主动向重症医学科沟通交待观察、治疗的重点,并参与查房3.3.1.2 术后前三天手术医师必须每日查房,从专业角度书写病程记录并下达专业医嘱;重症医学科医师从管理患者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等角度书写病程记录,并下达相应医嘱。
3.3.1.3 手术专业病情稳定后,手术医师与重症医学科沟通,达成诊疗共识后,由重症医学科医师书写病程记录并修订医嘱3.3.2 非手术联合查房程序:3.3.2.1 重症医学科科主任或相关专科科主任均可发起联合查房,提出申请,报医务科;3.3.2.2 医务部确定查房时间,通知拟邀请科室人员到查房科室;3.3.3.3 查房过程由发起联合查房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生汇报病情,上级医师补充,科主任简要介绍目前诊疗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并提出需要相关专科解决的问题;3.3.3.4 查房人员分批次床边查看病人;3.3.3.5 相关专科主任检查患者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并做双向交流,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从各自专科角度给出诊疗意见或建议(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安全因素及医疗护理要点等);3.3.3.6 发起联合查房科室主任对查房过程进行总结;3.3.3.7 主管医生记录联合查房过程及讨论意见,将综合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题头单列“联合查房记录”,经参与查房的专科医师审核后,再由重症医学科主任审签3.4 联合查房所作出的医疗决策及存在的医疗风险,由参与查房人员共同与患方沟通4 相关文件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