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中国法制史-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

su****e
实名认证
店铺
2024-10-28
PPT
3.03MB
约39页
中国法制史-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_第1页
1/39
中国法制史-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_第2页
2/39
中国法制史-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_第3页
3/39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 秦朝法律制度,秦始皇,秦朝形势图,第一节 立法概况,一、法制思想与立法活动,(一),“法制”思想,:,“事皆决于法”,(二)“重刑”思想:,“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法制”思想,1,、统一法度等立法活动:,首先是更改国君名号为皇帝;,其次是把原秦国的制度强制推行于其他六国地区;,第三是通过多次,出游巡视、封禅刻辞,,制定颁布和宣传普及,法律政令泰山刻石,“法制”思想,2,、制订了挟书焚书令:,创立了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罢黜异说、厉行“法治”的专制集权统一制度,实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法制”思想,3.,法、术、势结合,二、主要法律形式,云梦睡虎地秦简,律:即秦律,是国家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命、令、制、诏是皇帝代表国家发布的诏令圣旨或法令文告程是规章、章程的简称如,工人程,云梦睡虎地秦简,睡虎地秦墓木牍,家书,书影,二、主要法律形式,4,、式:是程式、格式的简称,是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司法规则或文书程式,供司法官员审理案件时参考使用。

如,封诊式,5,、课:属检验、考核及督课性质的专门法规如,牛羊课,二、主要法律形式,6,、法律解释: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官府或官吏,法律解释与法律条文具有同等效力秦简,法律答问,即属法律解释7,、判例:秦简称为“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第二节 法律内容及其特点,一、刑事法律内容,(一)刑罚体系,其最突出的特点,是身体刑的适用范围开始缩小,劳役刑和财产刑的使用有所增多秦立射俑,(一)刑罚体系,生命刑:具五刑、车裂、凿颠、抽胁、镬烹身体刑:身体刑即残害犯罪者肢体器官的肉刑,是仅次于死刑的酷刑劳役刑,即限制罪犯自由并强制从事劳役的徒刑一)刑罚体系,耻辱刑,是带有羞辱性质的刑罚身份刑,即剥夺违法者官职爵位等身份地位的刑罚财产刑,即罚没财产之类的处罚流放刑,是强制被流放者迁徙到指定地区,不准擅自迁返原处的刑罚,包括迁、徙、谪等不同刑名劳役刑,(,1,)城旦、舂男犯为城旦,主要服筑城等苦役;女犯为舂,主要服舂米等杂役2,)鬼薪、白粲,cn,男犯为鬼薪,主要为宗庙砍柴供祭祀等使用;女犯为白粲,主要为宗庙择米供祭祀等使用刑,舂,劳役刑,(,3,)隶臣、隶妾,即罚作官府奴婢男子为隶臣,女子为隶妾。

4,)司寇、候,即强制犯人在边地伺察寇盗,警戒敌情铁钳和铁轾,耻辱刑,(,1,)髡刑,即强制剃除鬓发胡须,(,2,)耐刑,即强制剃除鬓毛胡须而保留头发,故轻于髡刑耐字本作耏阿房宫复原图,身份刑,(,1,)废刑,即废除官籍,开除公职,终身不得重新叙用2,)夺爵,即削夺爵位,剥夺其特权地位财产刑,(,1,)赀刑,是缴纳财物或以劳役抵偿的刑罚2,)赎刑,即以铜、盾、甲等财物或力役赎抵原定刑罚3,)没刑,即没收财产充入官府流放刑,(,1,)有罪流放,即对罪犯直接处以流放刑2,)赦罪流放,即对死刑犯减死后的处置3,)无罪流放,即对威胁统治或危害社会者实施的处罚二)刑法适用制度,1,刑事责任年龄与时效的规定,秦简是以身高标准确定成年与未成年的,即男高六尺五寸以上、女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大体相当十六七岁秦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免予追究或依法减轻刑事责任;成年人犯罪后死亡或受到赦免,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二)刑法适用制度,2,区分故意与过失的规定,前者从重处罚,后者从轻处置,有时还构成不同罪名3,加重刑罚的规定,对累犯、五人以上的共犯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犯加重处罚二)刑法适用制度,4,减免刑罚的规定,秦律对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消除犯罪后果者酌情减免刑罚。

5,诬告反坐的规定,秦律对故意诬告他人者,以所诬陷的罪刑进行处罚二)刑法适用制度,6,犯罪连坐的规定,连坐的适用范围有三种:,一是亲属连坐二是邻里连坐三是职务连坐阳陵虎符,(三)主要罪名,1,危害专制皇权罪,诽谤、妖言、妄言、以古非今、非所宜言、废令、犯令,2,妨害社会秩序罪,挟书、偶语诗书、投书、诬告、诈伪,(三)主要罪名,3,破坏经济秩序罪,逋事、乏徭、匿户、盗徙封,4,人身伤害罪,贼杀(故意杀人)、贼伤(故意伤害)、斗杀(斗殴杀人)、斗伤(斗殴伤人)、强奸、和奸(通奸)等,(三)主要罪名,5,侵犯官私财产罪,盗及群盗等罪名,6,破坏婚姻家庭罪,不孝、弃妻不书、去夫亡、娶人亡妻,二、民事法律内容,(一)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处于由国有向私有转化的过渡之中使黔首自实田”,明确承认了以先占原则取得土地私有权的合法化,秦始皇、秦二世双诏版,二、民事法律内容,(二)婚姻制度,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须经官府登记备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仍坚持男尊女卑原则,夫妻关系处于不平等地位,秦律就规定了一些维护夫权支配地位的罪名秦朝还注重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二、民事法律内容,(三)家庭关系,首先,秦律仍维护父权家长制,严惩不孝罪。

其次,秦律对子女卑幼殴打尊长的行为,处罚较汉朝以后各代要轻,乐府钟,三、经济法律内容,(一)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二)农业生产的督课管理,(三)畜牧生产的管理考核,(四)官营手工业的严密控制,(五)市场贸易的监督管理,(六)货币的保管使用,秦半两钱及钱范,四、行政法律内容,(一)皇帝制度的创立,(二)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中央设,三公列卿制,地方设,郡县制,三)行政法律规范的颁行,清朝皇帝玺,三公列卿制,秦郡县图,五、秦律的主要特点,第一,革除旧法,残存旧制第二,重法轻礼,厉行“法治”第三,重刑轻罪,刑罚严酷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第四,内容丰富,体系繁杂第三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体系,皇帝拥有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在皇帝之下,中央常设司法机关为廷尉,其长官亦称廷尉地方实行郡县行政机关兼理司法制度,由郡守、县令(长)兼掌司法职能县下设乡,其啬夫掌民间辞讼,游徼,jio,掌巡察禁奸及缉捕贼盗二、诉讼审判制度,(一)告诉与受理,(二)调查取证与查封财产,“爰书”笔录,“封守”,当时的法医检验技术和司法鉴定水平已相当高超,云梦睡虎地秦简,(三)审讯与判决,案件的审理为“治狱”,审讯为“讯狱”。

刑讯逼供:“上”、“下”、“败”,判决:“读鞫”,“失刑”罪、“不直”罪、“纵囚”罪乞鞫”: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允许要求复审思考题:,1,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2,秦朝的民事法律内容3,秦律的基本特征4,秦朝的司法机关体系与诉讼审判制度。

下载提示
相关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