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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西周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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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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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想、礼与刑的关系、,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本节内容,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四、西周的司法制度,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一)“天命转移”的神权法思想,(二)“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三)“亲亲”“尊尊”思想,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一)周公制礼,(二)西周时期的,“,礼,”,(三)吕刑,(四)九刑,(五)遗训、殷彝,三、礼刑关系,(一)礼与刑有相同点二者关系密不可分,礼是刑也就是法的基础和渊源,2,西周以礼为社会规则与行为规范,,礼同样发挥着法的功能和作用,二)礼与刑又不完全相同,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1.,礼与刑作用不同2.礼与刑适用原则不同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二),刑罚,体系,(三),主要,罪名,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1,因地因时制宜:,尚书康诰:“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周礼,秋官,大司寇说:,“,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2,耄、悼、愚犯罪予以赦免:,八十、九十曰,“,耄,”,,七岁曰,“,悼,”,,,“,愚,”,即白痴,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3,无简不听,.,礼记王制,:“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三刺有旨无简不听郑玄 注:“简,诚也有其意无其诚者,不论以为罪孔颖达 疏:“既得其所犯之罪虽有旨意,无诚实之状,则不听之,不论以为罪也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4,区分故意与过失、区分偶犯与惯犯过失为,“,眚,”,,故意为,“,非眚,”,,,偶犯为,“,非终,”,,惯犯为,“,惟终,”,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5,罪疑惟轻夏朝:,“,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发展,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赦从罚,五罚之疑有赦,赦从免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6.宽严适中,四、刑法制度,(一),刑法原则,7.罪责自负原则,夏商,“,罪人以族,”,的原则西周提出,“,罪人不孥,”、“,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四、刑法制度,四、刑法制度,(二),刑罚,体系,奴隶制五刑的完备:“墨罚,劓罚,剕罚之,宫罚,大辟还有:赎刑、,劳役刑、流刑,等,、,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

四、刑法制度,(二),刑罚,体系,A,死刑与肉刑,(1)法条数目:,周初:,周礼秋官司刑载:周初有五刑二千五百条,即“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刖罪五百,宫罪五百,杀罪五百”西周中期:穆王命司寇吕侯制定吕刑,改为“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四、刑法制度,(二),刑罚,体系,A,死刑与肉刑(,奴隶制五刑),(2)死刑方式:,磬,q,ng,:,古代打击兵器,形状像曲尺,用玉、石制成,可悬挂缢杀:“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王侯与公族中有犯死罪的,在偏僻的郊野用绳子勒死,以保权其家族脸面磔,zh,:,古代一种酷刑,把肢体分裂膊,b:,赤身分裂人肌体的死刑辜,g,肢解,分裂肢体周礼秋官掌戮:杀王之亲者辜之韩非子内储说上:大罪莫重辜磔于市四、刑法制度,(二),刑罚,体系,B,赎刑,(1)概念,(2)吕刑:凡被处以墨、劓、剕、宫、大辟五刑者,如其罪可疑,分别赎以黄铜600两、1200两、3000两、3600两、6000两,(3)赎刑和罚金的区别,四、刑法制度,(,二),刑罚,体系,C,劳役刑,(1)概念,(2),周礼秋官大司寇载:“以圜土聚教罢民。

凡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周礼秋官司圜也谈到:“司圜掌收教罢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D,流刑,四、刑法制度,3罪名,(1)犯王命罪:,(2)不孝不友罪,:,(3)寇攘奸宄,:,(4)群饮罪:(5)杀越人于货罪:(6),贼、藏、盗、奸:,(7),五过之疵,四、刑法制度,3罪名,(1)犯王命罪:国语周语记载:“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尚书康诰记载“犯王命必诛四、刑法制度,3罪名,(,2,)不孝不友罪,:,“,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不孝父母就是指儿子对父母供养有缺,对父母不尊重等,不友,是相互的,即弟不敬兄,兄不爱弟四、刑法制度,3罪名,(,3,)寇攘奸宄,:,西周的罪名,是四个罪名的组合,,“,寇,”,,强行劫取;,“,攘,”,,秘密窃取;,“,奸,”,,外乱,泛指起于外部的妨碍统治秩序的犯罪;,“,宄,”,,内乱,泛指起于内部的妨碍统治秩序的犯罪四、刑法制度,3罪名,(,4,)群饮罪:,即聚众饮酒尚书,康诰:,“,群饮,汝勿佚,y,,,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5,)杀越人于货罪,:,“,越,”,,抢劫;,“,于,”,,取;,“,货,”,,财物。

杀越于人于货,”,意思是将人杀死,强取人的财物6),贼、藏、盗、奸:,这也是一个罪名的组合贼:破坏礼法秩序;藏:窝藏罪人;盗:窃人财物;奸:从外部破坏秩序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周公)“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四、刑法制度,3罪名,(7),五过之疵,c,:,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赦从罚,五罚之疑有赦,赦从免但,在赦免罪犯不加论处时,可能出现的弊病所谓五过之疵,c,,,即审判官在按,五等过失,免人之罪时所出现的五种弊病:,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意思是在赦免罪犯时因为是旧僚而袒护;因为报恩而翻案;因为亲属而包庇;因为受贿而开脱;因为旧交而留情五、民法制度,到了西周时期,在经过夏商两代的长期积累之后,奴隶制经济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特别是至西周中期以后,严格意义上的宗法体制在悄悄演化与瓦解,以私有权为中心的民事关系和相应的民事规则才逐渐丰富起来西周的民事法律规范涉及到所有权、债、契约、商品交换、婚姻、继承等许多方面,无论是其形式还是其内容都具有早期奴隶制社会的特色五、民法制度,1,、所有权,在中国奴隶制时代,天子或王对土地和人民享有的所有权与贵族、自由民的个人财产私有权并存,也就是说,王或天子是完全的民事权利主体,而各级奴隶主贵族和平民则是不完全的民事权利主体,对于除土地之外的其他私有财产才能享有所有权。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根据西周的宗法制,土地在法律上全属周王所有,除王室直接控制王畿的土地之外,周天子将土地分别赐给各诸侯,诸侯又分封给各级卿大夫自天子至卿大夫,都把土地分成小块给一家一户的生产者耕种,称井田周天子有权收回所赐的土地,诸侯以下分得的土地只能由嫡长子世袭占有、使用、收益,而不得买卖或转让西周中期以后,,逐渐出现了贵族以土地租赁、交换和充当赔偿的事例,而且事实上得到了法律的承认,说明贵族事实上已取得了土地的处理权,原属国王享有的土地所有权逐渐为各级诸侯私有所取代五、民法制度,2,、,契约,西周时凡因债务纠纷涉讼的,要有契,q,约作为文字证明,官府才予以受理官府审理债务案件,都须有契约做依据西周的契约形式,主要有“傅别”和“质剂”两种1)傅别,西周时出现的借贷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称责以傅别”称责指借贷,傅别即契约傅别的形式与质剂有所不同,傅别是在一片简犊上只写一份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椟上的字为半文2)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

这种竹简 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五、民法制度,3,婚姻制度,(,1,),婚姻关系的成立已有了制度化的条件2,),婚姻关系的成立还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3,),婚姻关系的解除,符合有关要件,五、民法制度,3,婚姻制度,(,1,),婚姻关系的成立已有了制度化的条件A,一夫一妻制、,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五、民法制度,3,婚姻制度,(,2,),婚姻关系的成立还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纳采,,男方请媒人向女方送求婚的礼物,要求用雁作为彩礼,表示守信义的意思问名,,男方请人问女方的名字、年龄等事,以确定是否适合婚配纳吉,,男方占卜,得到吉兆后,准备礼物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纳佂,纳吉之后,男方家派人送聘礼给女方家此道程序又称作纳币或纳聘财请期,,男家选定婚期,告诉女方家,请求女方家同意亲迎,,男方家自到女方家迎娶五、民法制度,3,婚姻制度,(,3,),婚姻关系的解除,符合有关要件,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五、民法制度,4,家庭制度,A,父权、夫权:,B,亲属、亲等1)宗亲是指同一祖先所出的男性亲属;,2)外亲是指母亲、祖母方面的亲属,还包括姑姑、姊妹、女儿等所生的子女;,3)妻亲是妻方的亲属4)亲等是五等:斩衰(己父)、齐衰(同父的兄弟姐妹)、大功(同祖的堂兄弟姐妹)、小功(同曾祖之从堂兄弟姐妹)、缌麻(同高祖之族兄弟姐妹),五、司法制度,1.司法机构,国王,-,大司寇、小司寇、士师,乡士、遂土、,2.,诉讼审判制度,(,1,)诉讼西周时有了,“,狱,”,、,“,讼,”,的概念,,“,狱,”,是,“,相告以罪名者,”,,,“,讼,”,是,“,以财货相告者,”,(,2,)审理五声听狱讼,”,的审判方式,中国法制史练习题(夏商周),一、案例分析,1、夏桀囚商汤,夏朝末期,夏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商族的首领汤等诸侯有背反夏朝之心,因此,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今河南禹县),后来因证据不足不得不将汤释放2、醢九侯,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入之纣,”,,但九侯的女儿不喜淫,纣王发怒,就把九侯的女儿杀了九侯因此受牵连,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被剁成肉酱中国法制史练习题(夏商周),3、脯鄂侯,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

鄂侯因对九侯案不满而与纣王发生争辩,被纣王处以死刑,行刑后晒成肉干4、囚周文王案,此案发生在商朝末期周文王(西伯昌)对九侯案、腭侯案的处理结果不满,崇侯虎知道后向纣王进谗言诬陷说:,“,西伯基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因此,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后来周文王之臣闳夭等人寻求美女、奇物、宝马进献给纣王,纣王赦免文王,将他释放中国法制史练习题(夏商周),1.案例分析,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进化为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司法机关尚未建立,但已经存在监狱夏朝的监狱称为圜土因为夏桀将汤囚禁在夏台,夏台也是夏朝监狱名称据说夏在都城阳翟,“,均台,”,这个地方设有监狱,所以,“,均台,”,也是夏朝监狱的名称4.案例分析,商朝的司法机关,史籍无明确记载但根据史记和甲骨文记载,商朝已经有了监狱,叫做,“,圜土,”,因商纣王将文王囚禁在羑里,商朝的监狱又叫做,“,羑里,”,据说因为有些土牢是在地下挖窑穴,上面盖上棚,并开有牖,类似今天的天窗,所以用,“,牖里,”,来代称监狱中国法制史练习题(夏商周),(二、)填空题,1、夏有乱政,而作_2、商有乱政,而作_3、周有乱政,而作_4、,“,昏、墨、贼,_。

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制度5、商朝有一种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死刑,称做_6、商初,王位继承实行以_为主的继承制度7、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_8、西周初期,诸侯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_,田里不鬻,yu,_9、,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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