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概述,,1、劳动合同法的使用范围★★★,,〔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4〕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5〕事业单位与之聘用制工作人员;,,〔6〕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的用工,事业单位聘用制用工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工注意】个人聘请家庭保姆、小时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范围,但属于合同关系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是签合同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注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和说明义务★★,,〔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表达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主要是指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 根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局部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等注意】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相对被动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3、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才用书面形式〔2〕未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注意】未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4、劳动合同的期限★★,,〔1〕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注意】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拉动和同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5、劳动合同的生效★★,,〔1〕生效的时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注意】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他事项注意】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违约金的条款,除劳动者违反效劳期及违反竞业限制和保密约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有劳动者承担违约金6、劳动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处理顺序★★★,,协商——集体合同——同工同酬,,7、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3个月≤ ≤1年,≤1个月,1年≤ ≤3年,≤2个月,3年≤ ≤无固定,≤6个月,一次任务或≤3个月,不得约定,【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注意】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8、关于效劳器的规定★★,,〔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效劳期〔2〕劳动者违反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违约金的数额约定违反效劳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效劳期尚未履行局部缩影分摊的培训费用〔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效劳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效劳期间的劳动报酬9、关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的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注意】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5〕竞业限制的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0、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1〕无效或者局部无效的情形,,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注意】劳动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力的,其他局部仍然有效〔2〕无效确实认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原那么确定注意】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问题的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发放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2、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限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2〕加班时间长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注意】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受法规规定的时间长度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平安健康和财产平安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方案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加班费的标注。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得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3、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后劳动合同如何履行的规定★,,〔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1.变更的情形★协商一致即可变更,,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的执有★各执一份,,,,四、劳动合同的解除,,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注意】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理由〕注意】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注意】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3、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欺诈、趁人之危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注意】劳动者因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给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据不改正的。
〔5〕因欺诈、趁人之危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6、关于经济型裁员的规定★★★,,〔1〕实质要件,,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程序要件,,①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②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
③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注意】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以下劳动者:,,〔1〕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的④被裁减人员具有优先就业权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员工注意】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7、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1〕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额因公负伤并呗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劳动合同的终止,,1、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注意】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觉得提前解散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6〕其他情形2、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规定★,,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规定★★,,〔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支付赔偿金;,,【注意】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六、集体合同,,1、集体合同的订立★★★,,〔1〕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2〕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注意】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效劳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2、集体合同的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注意】横也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3、集体合同的标准★★★,,〔1〕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4、集体合同的争议处理★,,〔1〕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后,工会选择或裁或审的两种途径,仲裁不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七、职业平安卫生法,,1、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固定的第三极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4〕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6〕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2、未成年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1〕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平安卫生教育、培训;,,〔2〕对未成年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八、劳务派遣,,1、合同内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2、报酬的支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3、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4、不得克扣劳动者的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注意】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九、非全日制用工,,1、工作时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的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 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注意】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3、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