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三章监控量测管理职责第三章监控量测管理职责第十条 第十条 施工单位职责(一)按照合同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监测工作二)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三)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提出消警申请四)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风险进行巡视检查五)出现预警时,及时响应、处置,具备消警条件后实施消警第四章 监测工作的一般性要求第四章 监测工作的一般性要求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监测方案应当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周边环境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第三方监测方案和施工监测方案应按本办法第十章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当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从地连墙施工开始,第三方监测和施工单位就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的监测方案、有关技术标准及监测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连续、准确、完整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第三方监测须与施工监测同点位、同时段监测为便于管理,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的监测项目编号应按照周边环境监测点号编制原则(附件一)、明(盖)挖法车站基坑监测点号编制原则(附件二)、盾构法区间隧道监测点号编制原则(附件三)统一。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监测过程中发现工程安全状况异常时应当按1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和1 地铁集团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发布预警信息、上报险情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当出现工程事故、险情、预警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加密监测点、加大监测频率等措施当险情解除或变形趋于稳定时,经监理单位和监控分中心同意后可以停止加密监测工作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第三方监测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分析施工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作出分析评价,编制监测报告,反馈建设、设计、监理、第三方监测及施工单位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监测成果不得涂改和撕毁,严禁伪造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经监理单位和监控分中心同意可以停止监测工作一)施工结束:基坑结构施工完成、区间隧道贯通、联络通道解冻完成二)周边环境监测数据稳定(施工结束后 100 天的变形速率小于 0.04mm/d,特定监测对象须根据产权单位要求执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监测完成后,监测单位应提供监测总结报告第五章 施工监测工作的要求第五章 施工监测工作的要求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从事施工监测的单位应具有岩土工程乙级勘察证书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格,主要监测人员必须持有岩土工程和测绘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及上岗证,具有丰富施工、监测经验并有结构受力计算、分析能力。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监测负责人应当对其签字的施工监测成果负责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监测基准点应布置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域,并保证其埋设稳固、牢靠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监测点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布设监测点埋设完成后,监理单位应按照第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组织测点验收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监测点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三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始值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第七章 现场安全巡视第七章 现场安全巡视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现场安全巡视分工职责(一)监控中心、监测总体针对、级风险源进行现场安全巡视二)监控分中心、第三方监测、监理、施工单位对于所辖范围内的所有风险源进行现场安全巡视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现场安全巡视内容(一)现场安全巡视的主要对象为工程结构自身和周边环境内容主要包括明(盖)挖法基坑、盾构法隧道、联络通道、周边建(构)筑物、桥梁、地铁既有线、铁路、周边道路、河流、湖泊、地下管线以及周边邻近施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现场安全巡视频率(一)监控中心、监控分中心、监测总体每周进行现场安全巡视。
二)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监测方案中的频率进行现场巡视工作,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状态进行安全巡视,且巡视频率不少于 1 次/天三)对预警部位,施工、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适当增加巡视频率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结合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第八章 信息报送 第八章 信息报送 第三十八条 施工监测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信息报送第三十八条 施工监测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信息报送(一)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日报并将当日日报送监理单位,并上传安全监控平台内容包括:工况信息、监控量测数据、巡视信息、分析结论等二)施工监测单位负责编制周、月报,周报每周五、月报每月 28 日上报监控分中心、监理单位,并上传安全监控平台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编制周、月报,周报每周五、月报每月 28日报上报监控中心、监控分中心、监理单位,并上传安全监控平台内容包括:近一周或一月的施工进度、监测数据、巡视信息以及异常情况、风险预警情况、反馈落实及风险处理情况、变化趋势、存在问题、下一步风险处理建议等第十章 监测方案审查第十章 监测方案审查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施工监测方案审查(二)施工单位完成方案的内审后,填写施工监测方案审批表(见 JL/ZY-AQ-19-02-N),向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监测方案,由两家单位审查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市科技委组织专家评审。
三)监测总体单位在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查施工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监测方案进行抽查四)审查施工监测方案的主要技术依据包括:设计资料,合同文件,国家、地方及企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管理办法五)审查单位主要审查内容包括:a)方案内容的完整性;b)监测项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实际工作要求;c)监测频率、周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工作要求;d)测点布设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布点原则进行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e)监测方法是否合理可行;f)数据分析和处理方法是否适当;g)数据报送及信息反馈制度是否完善;h)监测组织机构是否满足现场工作要求;i)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测点保护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完善六)第三方监测单位及监理单位须在资料接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第十一章 监测点验收及保护第十一章 监测点验收及保护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监测点验收(一)测点验收程序测点要结合现场具体施工进度及时布设在监测点埋设过程中,提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过程监督在监测点布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通知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监测点验收,必要时通知设计单位验收时提供须提供施工监测方案和实际监控量测布点图;验收不合格时,由施工单位重新施做监测点,测点验收合格,各方在测点验收单(见 JL/ZY-AQ-19-04-N)签字盖章后交到监控分中心备案。
二)监测点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a)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b)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c)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e)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f)建设单位相关规章制度g)设计文件、通过审批的监测方案三)验收的内容a)工作基点布设位置、数量是否与方案相符b)测点埋设是否严格按监测方案要求进行现场埋设c)现场测点标识、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现场监测点保护要求(一)施工单位应根据监测方案对监测点采取保护措施二)施工中测点要有醒目的标识,防止施工过程中占压、破坏三)测点在施工过程中如遭破坏,必须尽快在原位置或尽量靠近原测点处补设,以保证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四)监理单位及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每周对监测点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监控中心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监控分中心每月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监控中心每季度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年底进行综合评比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有以下行为的,地铁集团将按照1 地铁集团安全质量奖惩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领导、经济处罚一)虚报和伪造监测数据的;(二)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的;(三)监测数据上报不及时的;(四)测点损坏未及时进行恢复或补救的。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由于施工单位对监测点的保护不力,导致数据失真或无法采集引起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监测设计图审查意见表监测设计图审查意见表工程名称设计单位送审日期审查单位编 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总工办、监测总体单位施工监测方案报审表施工监测方案报审表 编 号:致:_(监理单位):由我方承包_工程的施工监测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请审查确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盖章):日期:第三方监测单位审定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字):第三方监测单位(盖章):日期:监理单位审定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盖章):日期:注: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各一份第三方监测方案报审表第三方监测方案报审表编 号:致:_ _(监测总体单位):由我方承包_工程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请审查确认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第三方监测单位(盖章):日期:监理单位审定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盖章):日期:监测总体单位审定意见:监测总体负责人(签字):监测总体单位(盖章):日期:注:本表一式三份,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监控中心各一份。
测点验收单测点验收单工点名称测点类型监测点埋设日期测点数量测点编号必要的照片:有/无(单独附页)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日期:第三方监测单位验收意见:验收结论:通过验收 按意见改正后再报 重新埋设第三方监测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监理单位验收意见:验收结论:通过验收 按意见改正后再报 重新埋设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注:本表一式三份,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巡视记录表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巡视记录表 编号:标段名称 线 标工点名称巡视日期风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部位天气巡视单位巡视内容巡视问题的描述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通知单编号备注巡视人负责人附件 4 安全巡视的内容附件 4 安全巡视的内容一、工程自身一、工程自身基坑:基坑:1)开挖面岩土体的类型、特征、自稳性,渗漏水量大小及发展情况;2)开挖长度、分层高度及坡度,开挖面暴漏时间;3)降水或回灌等地下水控制效果及设施运转情况;4)基坑侧及周边地表堆载,排水措施及效果,坑边或基底有无积水;5)围护结构后土体有无裂缝、明显沉陷,基坑侧壁或基底有无涌土、流砂、管涌;6)基坑周边有无超载。
围护结构:围护结构:1)围护结构有无裂缝、侵限情况;2)冠梁、围檩的连续性,围檩与桩(墙)之间的密贴性,围檩与支撑的防坠落措施;3)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过大变形或裂缝;4)支撑是否及时架设;5)盖挖法顶板有无变形与开裂,顶板与立柱、墙体的连接情况;6)止水帷幕有无开裂、较严重渗漏水盾构:盾构:1)盾构始发端、接收端加固土体渗漏情况;2)盾构掘进位置(环号);3)盾构停机、开仓等的时间和位置;4)管片破损、开裂、错台、渗漏水情况;5)联络通道开洞口情况二、周边环境二、周边环境建(构)筑物:建(构)筑物:1)建(构)筑物开裂、剥落包括裂缝宽度、深度、数量、走向、剥落体大小、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2)地下室渗水包括渗漏水量、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桥梁:桥梁:墩台或梁体开裂、剥落情况,包括裂缝宽度、数量、走向、剥落体大小、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既有线(铁路):既有线(铁路):1)结构开裂、剥落:包括裂缝宽度、深度、数量、走向、剥落体大小、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2)结构渗水:包括渗漏水量、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3)道床结构开裂包括裂缝宽度、数量、走向、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4)变形缝开合及错台包括变形缝的扩展和闭合大小、变形缝处结构有无错开、位置、发展趋势等。
道路(地面):道路(地面):1)地面开裂包括裂缝宽度、数量、走向、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2)地面沉陷、隆起包括沉陷深度、隆起高度、面积、位置、距墩台的距离、距基坑(或隧道)的距离、发展趋势等3)地面冒浆/泡沫包括出现范围、冒浆/泡沫量、种类、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河流、湖泊:河流、湖泊:1)水面漩涡、气泡包括水面有无出现漩涡、水泡、出现范围、发生位置、发展趋势等2)堤坡开裂包括裂缝宽度、数量、走向、位置、发展趋势等地下管线:地下管线:1)管体或接口破损、渗漏包括位置、管线材质、尺寸、类型、破损程度、渗漏情况、发展趋势等2)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的开裂及进水包括裂缝宽度、数量、走向、位置、发展趋势、井内水量等周边施工:周边施工:1)工程周边开挖、堆载、打桩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其他生产活动三、其它:三、其它:1)基准点、监测点、监测元器件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