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芜湖航空产业政策解读,安徽省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2018,园区,/,Industrial Park,发展航空产业是芜湖市、县两级政府在新的发展阶段高瞻远瞩之举,充分发挥芜湖“无中生有”的创新精神,利用芜宣民航机场、芜湖三元通用机场及制造业基础优势,在安徽省率先规划建设航空产业园2016年8月,园区获批安徽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2017年1月,芜湖市入列国家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成为安徽省唯一入选城市未来将打造中东部航空制造示范区的领军园区以及军民融合示范区目录,/,Contents,01,02,03,产业政策汇总,航空产业相关政策解读,航空政策实际运用,01,产业政策汇总,芜湖产业招商政策汇总表(部分),序号,文号,政策,1,皖政2017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2,皖政2017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3,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4,皖政2017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5,芜市发20176号,中共芜湖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6,芜政201729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7,芜政办20179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芜湖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综合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8,芜政办201721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9,芜政办20172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10,芜政办201724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等文件的通知,11,芜战新基地办201811号,关于印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试行)的通知,12,芜政办秘2017102号,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县人才公寓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02,航空产业相关政策解读,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三、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四、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试行),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解读,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加快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三,“,重大,”,一,“,创新,”,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支 持 新 建 项 目,对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
奖 励 重 大 项 目 团 队,对3年累计实际投资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分别给予,企业管理技术团队,和,招商团队,(指引进省外项目的招商团队)奖励,其中:1030亿元,分别奖励,100万元,;3050亿元,分别奖励,200万元,;5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300万元,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解读,支 持 企 业 境 外 并 购,对本省企业实施,境外企业并购,,其获取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在省内转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并购标的额的,5%,进行补助,单项并购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同时境内建设项目不再享受其他条款政策完 善 奖 励 机 制,构建科学的基地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值税收等进行综合评估其中:,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奖励,5000万元,;,评估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奖励,3000万元,;,评估得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奖励,2000万元,;,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连续2年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摘牌资金奖励到所在市,,用于对应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
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解读,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补 助 研 发 生 产 设 备 投 入,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对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补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解读,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补 助 研 发 试 制 投 入,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资金补助到市,由市与专项承担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进行监管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解读,支 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成 长,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支 持 创 新 平 台 建 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原有机构在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分别进行一次性奖励。
运 用 基 金 支 持,设立300亿元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省政府,每年出资20亿元,作为引导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采取阶段参股、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主要投向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中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项目一、安徽省,“三重一创”,政策解读,本政策适用范围为芜湖市,新引进的航空企业,、,原有航空企业,及,本市企业新投资的航空类项目,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解读,取证:,对市内航空企业新取得中国民用航空(CAAC),通用航空器整机,、,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支持;,对,螺旋桨,、,航电,等国内外适航认证另行制定办法给予支持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解读,科技,首台套:,对新认定的本市企业研发生产的,航空类首台套,设备,并实现量产属于,成套,技术装备的,按其售价给予,100%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属于单台设备的,按其售价,10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合作办学:,对校、企、研究院等开办的各,航空冠名班,,经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给予每年每班,5万元,补助;对共建的,航空实训基地,,给予每年,10万元,实训设备补助;对校企合作的,股份制办学机构,,给予每年,10万元,补助。
协同创新中心:,航空企业间合力突破的制约航空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每个项目给予,研发设备投资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解读,科技,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列入市政府重点支持的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合格,的,市财政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50%,、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扶持,3年,国内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在芜湖航空产业园,建立独立研发机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经认定后给予仪器设备投资额,50%,,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资助研发:,对发展前景良好、产业带动力强的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经审核认定,可给予,研发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发明专利:,对航空产业领域发明专利,在,享受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年申请量,达10件、2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年授权量,达5件、10件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发明专利每经一国授予再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贴息贷款:,对本市新引进航空企业为投资航空产业关键核心项目在,非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期限,3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解读,金融,基金:,对在芜湖注册发起设立航空类产业发展基金或担保基金,募集资金集中支持产业链内本市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可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参股投入,展会论坛:,对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前期推进,举办,高层次专业论坛,、,人才推介会,、,产业发展政策咨询会,,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航空展览会,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和补助,,按相关规程兑现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解读,产业,空港物流:,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在芜湖航空产业园内设立基地、建设区域运营中心和快件处理中心,每年给予,项目运营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作业飞行:,在芜湖三元通用机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飞行、教学飞行、试飞、转场飞行等,飞行活动,时,对由机场收取的,相关费用,的优惠或减免由芜湖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予以,补贴,公益性通航服务:,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方式,鼓励通航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医疗卫生、抢险救灾、地理测绘、资源勘测、人工增雨、农林维护、交通疏导、通信中继等,公益性通航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孵化期市场供给供地、购买厂房:,对本市新引进航空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新建项目,自建,自用生产性办公用房,按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实得部分,给予,等额补助,。
购买,自用生产性办公用房,按所缴纳,契税,数额给予,等额补助,二、,芜湖市,航空产业,集聚发展政策规定,解读,落户,租赁厂房:,租赁,政府性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2 年,的租金,全额补贴,租赁,非政府性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缴纳租金标准的,50%,,给予最长不超过,2 年,的租金补贴供地过渡厂房:,对,签订用地类投资协议,的企业,在用地类项目建设期间,租用,生产经营用房作为临时过渡用房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 年,的租金,全额补贴,搬迁:,航空企业将,总部,迁入芜湖航空产业园,根据企业实际发生,搬迁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县内人才公寓政策不再赘述,三、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解读,确认支持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政策扶持,分A、B、C、D四类,分别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股权投资,债券投入,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5年内上市奖励政府所占股份的,70%,第6、,7,、,8,年,分别,奖励50%,、30%、10%,第9年后不再奖励;,“新三板”挂牌:,5年内挂牌奖励,政府所占股份的,30%,后续实现转板上市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同等政策。
上市奖励,自市、县区扶持资金到位后60个月内,科技团队有权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市、县区扶持资金所占股权,原则上不超过70%回购奖励,连续5个会计年度,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奖励政府所占股份的,30%,每多完成的实缴税金达到市、县区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20%,增加10%奖励,最高奖励70%业绩奖励,四、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试行)解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试行),其它相关政策,本政策适用于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航空、微电子(汽车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