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习巡视管理制度 一、毕业班学生分流情况基本确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各班主任制定实习巡视指导计划,并交招生与就业指导科二、学生实习前,由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三、学生实习期间,班主任、专业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定期到实习点巡视、指导,了解情况四、实习巡视中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并与实习单位共同研讨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五、认真填写好实习指导手册与实习巡视指导月报表,准时上交,并以此作为考核班主任、专业教师巡视工作量的依据六、班主任应准时参加有关例会,研讨实习巡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实习管理水平七、实习结束前,督促学生填写好实习手册和实习毕业小结工作八、学生完成实习小结后,班主任认真做好与带教师傅的协调工作,并敦促带教师傅从实习生思想品德、劳动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写好实习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第十节 关于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实习期间教育和管理的办法 一、实习单位与学校为明确双方在学生实习期间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 责、权利和义务,在实习前由招生与就业指导科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生产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沪劳保发(2001)21 号文件,防止生产实习进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三、实习单位在实习学生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生产安全的教育、培训,落实学生生产实习的带教老师,确定生产实习内容,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四、学生生产实习的劳动时间,每日不超过 6 小时,每周不超过 30 小时因工作或其它原因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劳动的,应征的学生本人同意,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五、学生的生产实习时间,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执行,除个别严重违纪,取消实习资格的学生外,实习单位不能随意延长或缩短实习时间六、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安排专人(班主任)定期到生产实习点巡视指导,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待、交流情况、提供方便,共同及时地解决生产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七、学生在实习期间遇有重要的考试或技能考核,由学校与实习单位联系、协调,实习单位应作出妥善安排,保证实习学生参加考试或考核八、对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劳动制度、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及时与学校联系、沟通,双方协调共同作出处理九、学生实习结束完成实习小结后,实习单位与带教老师应从品德、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作出书面鉴定十、对实习期间表现好的学生,实习单位在用工招聘中应予优先录用,经双向选择签订录用合同对实习结束未能录用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做好思想工作,办好必要的离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