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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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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工程监理细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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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清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野三河监理部厂房工程监理细则二○○七年十月野三河水电站厂房程监理细则一、 总 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施工和监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进度,制定本细则 1.2、编制依据: 1.2.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2.2、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测量规范》; 1.2.3、SDJ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1.2.4、电力行业《水工砼施工规范》DL/T5144-2001和有关质量标准;1.2.5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要求;1.2.6本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1.2.7本工程监理监理大刚和监理规划 1.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厂房的测量、土石方基础开挖、混凝土工程等二、施工测量2.1 测量许可证申请程序2.1.1 施工单位测量部门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和提交相关资料2.1.1.1 测量资质和人员的配备: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单位施工测量资质证书和参与本工程施工测量人员的个人资质、职称、简历报监理工程师审查2.1.1.2 测量设备的配置:施工单位必须配置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测量设备,并将测量设备的名称、数量、精度、年检签定报告列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现场实地检验和确认。

2.1.1.3 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本工程所提供应用的三等平面、高程首级控制网和控制导线,标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同时拟定准备施测的方案(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首级控制网的选定、网级、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2.1.2 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7天前,应将包括上述所列各项内容及申请测量许可证报告一式四份报给测量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日内签署“测量准备工作已经满足测量施工要求,同意签发测量许可证”意见(测量许可证式样附后),作为施工单位向监理申请单项工程开工许可证条件之一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2.2 测量过程监理2.2.1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2.2.1.1 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或其它条件不具备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2.2.1.2 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2.2.1.3 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 为宜。

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2.2.1.4 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2.2.2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2.2.2.1 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三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设2.2.2.2 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2.2.2.3 水准点位同样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2.2.2.4 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2.2.3 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审,经监理工程师审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万一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审定2.2.4 施工放样测量2.2.4.1 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上述经过审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未经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一律视为无效2.2.4.2 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采用正倒镜观测、移动标尺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

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一律视为无效2.2.4.3 每个单元工程首次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2.2.5 工程计量测量2.2.5.1 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是计量的基本依据,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征不同,控制断面的选择须遵照:(1) 必须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加密)控制;(2) 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确定方案2.2.5.2 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应由:原始地形图(业主提供的)和入场施工前实测(检查)地形图组成,而且必须是同一控制网和同一控制断面的绘制2.2.5.3 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具有明确说明力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2.2.5.4 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处,监理处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正确与否后予以签批2.2.6 工程竣工测量(含分部工程)2.2.6.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向监理代表处书面报告验收施工部位名称、日期,并会同监理进行工程实地测量2.2.6.2 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2.2.6.3 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得单纯用长度表示)。

2.2.6.4 工程竣工图的绘制和资料整理必须严格按照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执行2.3测量质量控制(精度)2.3.1 实施施工测量工作前,必须做好测量申报工作,做到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要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2.3.2 施工方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准点(点或桩)的保护情况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和进行复测校核2.3.3 基准点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要同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处审核和认证2.3.4 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2.3.5 对施工测量精度的要求见表一表一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序号项 目精 度 指 标说 明内 容平面位置中误差(mm)高程中误差(mm)1砼建筑物轮廓点放样+(20-30)+(20-30)相对于临近基本控制点2土石料建筑物轮廓点放样+(30-50)+30相对于临近基本控制点3土石方开挖轮廓点放样+(50-100)+(50-100)相对于临近基本控制点4局部地形测量地物点+0.75相对于临近图根点高程注记点1/3基本等高距相对于临近基本控制点5施工期间外部变形测量水平、垂直位移测点+(3-5)+(3-5)相对于临近图根点6隧洞贯通(≤4KM)贯通面横向+50纵向+100+25纵、横向相对于隧洞轴线;高程相对于洞口高程控制点7机电与金属结构安装安装点放样+(1-10)+(0.2-10)相对于建筑物安装轴线2.4其它控制项目2.4.1 对于承建单位报送、申明属于秘密并于文件首页一个明显位置加盖了密级印章的成果资料和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保密,并且只限于在本监理项目范围内引用。

2.4.2 施工测量所有项目工作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合同工程项目价格中,业主单位不另行单独计量支付2.4.3 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测量成果的批准与确认,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测量成果准确与精确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2.4.4 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三、土石方明挖(一)开工许可证的申请1.1、明挖开工前,承建单位需要编制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②开挖施工布置图;③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④爆破方法及主要爆破参数;⑤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⑥施工道路和碴场布置,出碴、弃碴措施;⑦施工排水措施;⑧施工进度计划;⑨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⑩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⑪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⑫施工组织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1.2、采用预裂爆破,光面爆破或其它控制性爆破,承建单位应先做好爆破试验; 1.3、如必须在新浇砼和灌浆地段附近进行爆破作业,承建单位需采取必要的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1.4、在任一开挖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单位审核1.5、承建单位将上述文件报监理单位审批,除收到“修改后重新报送”外,即可向监理单位申请该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二)、施工过程监理2.1、承建单位应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2.2、承建单位应随工程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以控制开挖轮廓尺寸和高程2.3、为确保工程质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2.4、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坚持“三检”制度和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2.5、开挖应坚持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2.6、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合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2.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失稳状态时,承建单位应:①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②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单位;③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批准后组织实施2.8、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即增加设备、人员和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2.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①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②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③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有用料堆存;④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情况;⑤因弃碴不当造成河道堵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⑥其它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2.10、基础和坝肩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单位指示,经地质编录,现场施测等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11、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资料三) 、施工质量控制3.1除非合同和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挖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①复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和高程点位误差不超过10cm;②岩基放样,平面位置点位和高程点位误差不超过5 cm;③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相应于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5mm;④竣工断面,中线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

相应于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3.2、爆破作业时,应注意做好对钻孔、装药、起爆质量控制:①造孔设备、孔位布置、钻孔高度、孔经和孔深应按爆破设计规定或技术要求进行必要时须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②已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碴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③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络的联结和起爆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或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进行;④爆破后应及时检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⑤爆破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作业记录与成果整理3.3、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区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达到80—50%;对于节理裂隙极发育岩体应达到50-10%;②相邻两炮孔岩面平整度不应大于5 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3.4、梯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大于500kg在紧邻水工建筑基面,永久坡面,建筑物或防护目标区域爆破不应采用大孔经爆破方法,最大一次起爆药量不超过300kg。

3.5、紧邻建筑物设计岩石坡面或岩石建基面均必须采取下列爆破:①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②岩石建基面预留足够的保护层,分层梯段爆破: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水平建基面1.5m的范围,药卷直径不应大于40 mm,孔底应设柔性材料或空气垫层段;第二层: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5m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水平建基面0.7m的范围,炮孔与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0,药卷直径不应大于32mm,并采用单孔起爆方法,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层段;第三层: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范围,剩余0.2m的岩体应进行撬挖炮孔角度、药卷直径和超爆方法均同第二层规定3.6、紧邻建筑物的爆破开挖,应布设防震孔,严格控制爆破参数,通过现场试验证明可行并报经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3.7、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开挖方法,必须通过试验验证可行,并事先报经监理批准开挖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①采用水平孔预裂和光面爆破方法;②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③梯段炮孔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3.8、对开挖完成的岩基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清理和整修,并达到下述要求:①岩面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及爆破影响裂隙;②建基面及坡面的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和其他有害岩脉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③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不得超过设计边坡;④岩石轮廓无反坡,陡坎顶部应削成纯角和圆滑状。

3.9、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复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3.10、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失稳的边坡还应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观测3.11、应坚持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3.12、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是在承建单位“三检”制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四)、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单位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应组织基础验收4.1、基础验收时,承建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基础埋件位置); ②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 ③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及主要工程照片; ④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 ⑤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 ⑥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文件的各种图号); ⑦其他必须准备和报送的材料和资料。

4.2承建单位在提交上述资料后,按验收职责划分权限,由有关建设方组织基础验收 4.3、质量评定: 4.3.1、岩面边坡开挖 ①质量检查项目和标准项 次项 目标 准1△保护层开挖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2△平均坡度不低于设计边坡3开挖坡面稳定、无松动岩块 ②质量检测项目和标准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cm)欠挖超挖1坡脚标高10202坡脚局部超欠挖、坡面斜长15m及以内20303坡脚局部超欠挖,坡面斜长15m以上30504.3.2岩面基础开挖 ①质量检查项目和标准;项次项 目质量标准1△保护层开挖预裂或光面爆破或浅孔,密孔,少药量,火炮爆破2建基面无松动岩块,无爆破影响裂缝3△断层及裂隙密集带按规定部位挖槽,其深度为宽度的1-1.5倍,规模较大时,按设计要求处理4△多组切割不稳定岩体按设计要求处理5软弱夹层厚度大于5cm,挖到新鲜岩层,或设计规定的深度6岩溶洞穴按设计要求处理7夹泥裂隙(断层)挖至1—1.5倍断层宽度,并消除夹泥或按设计规定处理 ②质量检测项目和标准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cm)欠挖超挖1基坑(槽)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预埋件等基坑(槽)长或宽5m以内1020基坑(槽)长或宽5-10m2030基坑(槽)长或宽10-15m3040基坑(槽)长或宽15m以上30502基坑(槽)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预埋件等坑(槽)底部标高10203基坑(槽)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预埋件等垂直或斜面平整度20204基坑(槽)有结构要求或无配筋预埋件等基坑(槽)长或宽5m以内010基坑(槽)长或宽5-10m020基坑(槽)长或宽10-15m030基坑(槽)长或宽15m以上0405基坑(槽)有结构要求或无配筋预埋件等坑(槽)底部标高0106基坑(槽)有结构要求或无配筋预埋件等垂直或斜面平整度15154.3.3、质量评定 ①岩石边坡开挖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上述标准的前提下,凡其它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合格;其它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优良; ②岩面基础开挖 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本标准,且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合格;其他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优良。

五)、竣工报告单位或分部工程结束后,一月内向监理单位报送竣工报告或开挖施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施工概况;2、施工过程;3、项目总体布置;4、施工方法;5、施工程序;6、资源配置;7、施工技术;8、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9、主要的爆破参数;10、不良地质处理;11、质量事故及处理;12、施工违规、违约及处理情况;1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14、质量评定情况;15、工期;16、投资完成和合同支付情况等四、混凝土工程(一)、开工许可证的申请1.1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前,承包商必须根据有关施工规范、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砼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工程概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量、工程特点、关键部位、重点和难点;②项目施工总体布置及主要设施主要是施工道路、场地布置、入仓手段,风、水、电布置及降、保温措施等③设备配置和劳力组合;④砼生产设备和制冷能力;⑤施工进度和形象进度计划;⑥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⑦施工工艺及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⑧经试验确定的不同龄期、级配、标号的砼配合比;⑨重点和难点部位施工措施,包括不良地质处理砼回填和隧洞衬砌。

⑩质量和进度、安全、环保的保证措施;⑾质量控制和检查、检测方法1.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报监理单位审批2.3监理单位在审签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砼浇筑前的施工准备工作:①是否有施工措施计划变更的情况如有重大变更,须重新书面报送监理单位审批;②砼拌和、运输、起吊、制冷、振捣等设备和机具配置情况,是否满足砼浇筑要求;③开仓前,基础面(缝面)、模板、钢筋准备或安装,有关灌浆管路,冷却水管、止水设施布设情况;④劳力配备和组合情况;⑤原材料准备情况;⑥夏季或冬季施工的降温和保温措施;⑦有埋件部位埋件、仪器到位情况;⑧施工部位通讯联络和信息反馈手段是否落实1.4施工单位在收到除审签的“修改后重报”外,即可向监理单位申请开工许可证二)、开仓证的签发2.1施工单位应提供基础面或砼施工缝处理、立板、钢筋布设、止水和伸缩缝及坝体排水管等自检质量等级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自检表或自检单和结构检查记录表2.2埋件(仪器)验收合格证书2.3特殊部位的模板安装,预制梁安装及尾水管底板样架安装,应提供安装检测记录2.4由于不良地质原因造成砼回填,设计未发出处理通知的,施工单位应提供专用表格,并画有示意图,注明开挖和砼浇筑工程理,砼级配和标号,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工程量较大的,须增加业主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2.5上述资料在开仓证签发前8小时提供2.6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到仓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砼浇筑开仓证2.7施工单位取得开仓证后,方可浇筑砼2.8开仓证签发后,24小时之内不能开仓浇筑的仓位,必须重新申请仓位验收,重发开仓证三)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1施工时,施工单位要有专人带班,严格技术要求,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和工艺要求3.2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应有专职质检人员跟班作业,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规定作好质检记录3.3施工中,应严格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工艺作风3.4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砼浇筑过程中巡视检查,重要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按下列原则处理3.5.1违章作业,可发口头或书面警告,予以及时纠正3.5.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及时纠正3.5.3发生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能在施工中边施工边纠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3.5.4发生严重的质量的问题,不能在施工中纠正的,应返工整改的,应责令立即返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3.5.5施工中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经检查发生质量不合格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专题报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由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并提出处理报告。

3.6夏季或冬季施工时,要适时采取降温和保温措施跟班质检人员每班至少测温三次,并作好记录3.7特殊部位和重要部位,需要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要及时使用和投入四) 、 原材料和有关项目的质量控制4.1原材料砼原材料,包括砂石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质量,由施工单位实验室,按有关规范进行检测4.2砼配合比由有资质非施工单位的实验室提供,或有资质经监理工程师旁站的施工单位实验室提供4.3砼配料单砼拌和前,由试验室根据设计配合比和原材料检测资料,开具砼配料单试验室值班人员要随机抽查拌和站配料情况,并作好记录4.4机口取样由施工单位试验室按规范规定规定实施4.5夏季应有机口温度测试资料4.6钢筋检测,由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4.7上述资料,由施工单位按月报监理单位4.8监理工程师在上述原材料,钢筋焊接和其他项目取样检测中可以进行旁站,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五) 施工进度控制5.1进度计划编制原则5.1.1施工进度计划要根据总工期的要求,要有前瞻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留有充分余地5.1.2施工进度计划要合理的进行资源配置主要是合理配置设备、劳力,辅助设施要到位,材料供应要及时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5.1.3要有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5.2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强化现场管理力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灵活调度,确保施工顺利进行5.3要优化施工方案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和优化施工技术方案5.4要注意抓重点和薄弱环节要经常适时分析进度情况,掌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六)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6.1先进行基础及缝面、模板、钢筋、止水和伸缩缝及埋体排水管、砼浇筑等五道工序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6.2不良地质砼回填,不单独进行质量评定,列入基础或砼浇筑工序6.3在工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单元砼质量等级评定6.4工序和单元砼质量评定均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七) 资料整理7.1编写总结报告,各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竣工资料整理,提出总结报告其报告内容包括:①项目概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设计和实际技术参数和开、竣工时间及工程量等;②施工过程;③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竣工图,砼标号及分区 ;④设备和劳力投入和辅助设施布置情况; ⑤各种原材料试验情况及砼配合比使用情况;⑥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工艺;⑦新材料、新技术和施工技术方案优化情况;⑧质量控制手段,方法和措施及检查、检测情况;⑨质量事故和处理情况;⑩质量评定情况;⑾阶段验收及单项验收情况;⑿存在的主要问题;⒀结论(自检评定)7.2提供有关资料作为附件①原材料试验资料(包括出厂材质证明);②砼配合比试验资料;③质量检查记录;④质量事故和其处理报告;⑤工序质量检查、检测评定资料;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⑦阶段性验收及单项验收施工报告;⑧施工大事记。

五、其 他5.1未尽事宜,按有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及规范要求执行5.2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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