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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配套公共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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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配套公共设施标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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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教育设施1寄宿制高中36班36000~3960057600~63000-用地面积为32~35m2/座,建筑面积为20~22 m2/座○寄宿制高中宜设36班、48班或60班,每班50座寄宿制高中应设置400m标准环形跑道(含不小于10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4~6个篮球场、3~5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2个网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300~400 m2器械场地48班48000~5280076800~84000-60班60000~6600096000~100000-2普通高中18班7650~945016200~18900< 3.5用地面积为18~21 m2/座,建筑面积为8.5~10.5 m2/座●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在人口不足3.5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

运动场地应设200~4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150~200 m2器械场地24班10200~1260021600~252003.5~4.530班12800~1580027000~315004.5~5.536班15300~1890032400~378005.5~6.53初中18班7200~855013500~16200<3建筑面积8~9.5 m2/座,占地面积15~18 m2/座●○初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在人口不足3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24班9600~1140018000~216003~430班12000~1430022500~270004~5 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初中36班14400~1710027000~324005~6-初中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

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3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以及150~200 m2器械场地18班学校可适当减少球场数18班、24班学校用地应保证至少有一个边长不小于55m,30班、36班学校用地应保证至少有一个边长不小于65m4九年一贯制学校27班10800~1220020200~23000< 1.5用地面积15~17 m2/座,建筑面积8~9 m2/座○○新建地区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并,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宜设36班、45班或54班,每班50座学校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500~1000m范围内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3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设3~5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200~270 m2器械场地36班14400~1620027000~306001.5~245班18000~2030033700~383002~354班21600~2430040500 ~459003~3.55小学18班5300~610011300~13700<1.5用地面积14~17 m2/座,建筑面积6.5~7.5 m2/座。

●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45座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在不足1.5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8班小学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24班7000~810015000~183001.5~230班8800~1010018900~230002~2.5 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小学36班10500~1220022600~275002.5~3-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的间隔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风雨操场1座,至少设2~3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以及100~200 m2器械场地18班学校可适当减少球场数18班和24班学校用地应保证至少有一个边长不小于55m,30班和36班学校用地应保证至少有一个边长不小于65m6幼儿园6班1600~20001800~2100< 0.7用地面积10~12 m2/座,建筑面积9~11 m2/座●幼(托)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

每班30座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100~300m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N为班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m29班2400~30002700~32000.7~112班3200~39003600~43001~1.518班4800~58005400~65001.5~2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7综合医院200床12000~1400022000~240004~6用地面积110~120 m2/床,建筑面积60~70 m2/床●●全市医院总规模按4床/千人标准计算对于市级或区级医院而言,宜配建800床或以上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500床30000~3500055000~6000010~12800床48000~5600088000~9600015~208门诊部200~3000-3~5-●在设置有大型综合医院的居住区内不宜单独设置门诊部。

9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1000-1~2-●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常见病诊疗等工作少于1万人的独立地段,应设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设施组合设置文化娱乐设施10文化站5000~7000-10~15居住地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不低于0.05 m2●宜配置图书阅览、培训、少儿活动、展览、文艺康乐等室内活动以及进行文化活动的文化广场,其中室内文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低于3200 m2若文化站附设影院,宜按照影院指标增加建筑面积11居住区级文化中心4000~6000-4~6居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应不低于0.1 m2●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项目,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 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12居住小区级文化室1500~3000-1~2居住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不应低于0.15 m2。

●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居住人口不足1.0万人应设1处体育设施13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2000~180004~6居住区级体育设施人均面积应不低于0.3 m2●宜配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14游泳池200~3002000~30004~6●宜与体育活动中心或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合设15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00~15001500~30003000~6000< 0.50.5~11~2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的人均面积不应低于0.3 m2●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宜结合住宅区绿地或社区文化娱乐中心,设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条件许可还宜设置游泳池、排球场等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16敬老院(颐养院)3000~60005000~9000-建筑面积15~20 m2/床,用地面积25~30 m2/床○为缺少家庭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文化娱乐场所各区敬老院每处容纳200~300床,有条件的居住地区可参照设置 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17街道办事处1500~2500-10~15-●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宜独立占地,且与社区服务中心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组合设置。

18社区居委会100~200-1~2-●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管理,其办公用房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19社区服务中心1500~2000-10~15-●宜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设置20社区服务站200~300-1~2-●宜设置社会救助、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21派出所2500~30002000~250010~15-●宜结合公安系统内部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进行选址22社区警务室20~50-1~2-●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商业设施23居住区级商业设施--4~6建筑面积400~500 m2/千人 ○宜相对集中布局,独立设置若设置于建筑物底层,应有独立出入口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24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1~2建筑面积450~550 m2/千人○布局应将其噪声和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宜设置于住宅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

餐饮店宜集中布置,不应设于多层住宅底层社区肉菜市场应设在室内,宜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要有一定的间隔社区肉菜市场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500~1500 m2市政公用设施25邮政支局15002000--●邮政支局宜独立占地,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26邮政所100~150---●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27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100~2001000~1500--○服务半径宜为1~3km28垃圾收集站50~90100~150--●每0.1~1 km2应设一处垃圾收集站,宜采用分类收集方式,且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29再生资源回收站800~12001000~1500--○宜独立占地,并应设置在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0m的隐蔽地段,避免对居民生活的干扰30再生资源回收点30~100---●宜与垃圾收集站或基层环卫管理机构组合设置应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31公共厕所60~8060~801~2-●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m,周围宜设绿化带续表4.3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32环卫工人作息站7~20-1~2-●供工人休息、更衣、沐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

作息场所视具体情况宜与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设置在一起 注:(1)市政公用设施除表4.3中所列项目以外,其它道路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广电设施、燃气设施、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等的规划标准请参见本标准与准则第12~19章的有关规定2)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可选择设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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