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招标文件(第二标段)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2012015058招 标 人: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人须知 141. 总则 142. 招标文件 153. 投标文件 164. 投标 185. 开标 196. 评标 207. 合同授予 2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9. 纪律和监督 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4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42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合同 4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6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47二、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9三、工程量清单 68第六章 图 纸 11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8一、诚信承诺书 181二、投标人承诺书 182三、唱标内容一览表 183四、投标函 184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85六、授权委托书 186七、投标保证金 187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88九、资格审查资料 189十、施工组织设计 197第一章 招标公告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肥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肥政采审(2015)第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肥政采审(2015)第122号2.2项目编号:020120150582.3 建设地点: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驻地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新建中水管道、提升泵房、清水池、变配电室及配套的工艺管道安装、电气安装、自动仪表安装等项目,中水管道全长1325m,采用DN600球墨铸铁管及DN300PE管,用水量为30000m³/d2.5计划工期:30天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中水管道、围墙等工程; 第二标段为新建提升泵房、清水池、变配电室及配套的工艺管道安装、电气安装、自动仪表安装等工程2.7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总预算控制价为806.94999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60.582798万元;第二标段:546.3672万元2.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主项资质为市政资质的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进泰施工备案证即可)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资源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4.2 联系人:李雅琪 联系:0538-32326814.3 方式: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和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省外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发售。
4.4 售价:第一标段:招标文件45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第二标段:招标文件600元/套;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9时 00分,地点为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肥城市政务信息网、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 地 址:肥城市石横镇驻地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38- 36661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8楼联 系 人:郭艳平 电 话:13562882125传 真:0538-8263918电子邮件:shandongchaoyue@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要求)序号名称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核验)2、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提供企业注册地和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提供原件核验)3、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主项资质为市政资质的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进泰施工备案证即可)(提供原件核验)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 是否有效:资质证书类别等级: 编 号: 是否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注册地: 肥城市: (填写提供/未提供)进鲁施工备案证(山东省外企业)编号:是否有效: 表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序号名称内容投标人人员审查1投标人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原件核验)其他要求:1、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
提供证书原件核验)2、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项 目 负 责 人姓名:专业: 级别: 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 有效期:专职安全员(C证)姓名: 编号:施工员姓名: 编号:材料员姓名: 编号:预算员姓名: 编号:质检员姓名: 编号:表三:投标人响应性承诺要求序号内容1项目管理机构班子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书致 :为加强本工程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在中标后严格履行与招标人签定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圆满的完成本项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派驻以下现场管理人员: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备注1项目经理2施工员3质检员4安全员5材料员6预算员我单位本项目所有的现场管理人员,每月不低于22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否则按照项目经理1000元/天、五大员500元/天进行罚款,罚款在结算中扣除。
2、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特殊情况项目经理确需变更的: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需提交3万元的罚款(在结算中扣除);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需提交合同总价款3%的罚款(在结算中扣除)3、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五大员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经甲方同意更换人员的,承包人需提交1万元/人的罚款(在结算中扣除);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人员的,承包人需提交合同总价款1%/人的罚款(在结算中扣除)4、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上人员到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录取脸谱信息,人员如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5、工程开工后,由甲方采用脸谱考勤机或其他方式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勤,发现项目管理组成人员中违反本承诺的,按上述规定罚款,并同意扣除履约保证金、计入企业不良记录,性质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特此承诺2投标人承诺自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达到本项目施工现场全覆盖3投标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全过程标准化文明安全施工,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办法的优质文明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要求表四:招标项目情况及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联系人:王主任:0538- 36661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8楼联系人:郭艳平:135628821251.1.4项目名称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肥城市石横镇驻地 1.2.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标段为第二标段:主要包含新建提升泵房、清水池、变配电室及配套的工艺管道安装、电气安装、自动仪表安装等项目,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天;1.3.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7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费用自理1.8.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分包不允许1.10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并保证到账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账 号: 2273 2232 332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企业法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2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商务标书须胶装制作一份正本、六本副本,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第(1)至(9)项的内容和顺序编制;(2)技术标书应编制一式七份,不分正副本,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规定第(10)项的内容制作3)投标人须递交一份电子标书(U盘),电子标书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第(8)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U盘必须为可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读取等情况,视为废标3.7.4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1、商务标书,包括(1)至(9)的内容;2、技术标书,包括(10)的内容;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密封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4.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密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递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1-3人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总价及综合单价(土建及装饰)均设招标控制价,超出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为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46.3672万元单项控制价详见工程量清单10.2“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份数:1份电子版形式:U盘电子版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第(8)项的内容,格式为Excel格式,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U盘必须为可用,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读取等情况,视为废标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及项目经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并默认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0.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肥城市政务信息网、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7.1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开工后按工程月形象进度的50%支付,完工后付至70%,余款自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三年内付清(无息)10.7.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0.7.3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10.7.4计价方式:综合单价10.7.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0.7.6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必须全部到岗到位10.7.7招标费用的负担:1、 采购代理费:中标人负担2、公证费:中标人负担3、交易费:中标人负担50%4、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机构负担10.7.8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现金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交至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10.7.9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2、本标段招标文件600元/套;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3、本项目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0.7.10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开标时,投标人应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按照以下顺序列明清单后递交给招标人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般资料: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附件2:资质证书副本;附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附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5: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市外企业还须同时提交注册地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附件6: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提供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附件7: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件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其他资料:附件9: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附件10: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附件11: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附件12: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注:本项目不使用交易席位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一般资料及其他资料”中附件1-附件12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评标时提交附件1-附件12对应的原件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核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提交上述原件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它形式的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的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以及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内容1.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附有中文注释1.6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 踏勘现场1.7.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 投标预备会1.8.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8.2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8.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0 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诚信承诺书; (2)投标人承诺书;(3)唱标内容一览表; (4)投标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7)投标保证金;(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资格审查资料;(10)施工组织设计。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做调整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评审结束,公示期满,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原路退还的原则,向未列入预中标排名的投标人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业绩有弄虚作假情况的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是证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的文件资料等,包括资格审查表单和有关附件两部分一般资料: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附件2:资质证书副本;附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附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附件5:肥城市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市外企业还须同时提交注册地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附件6: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提供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附件7:投标人单位的银行颁发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件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
其他资料: 附件9: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附件10: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附件11: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附件12: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注:本项目招标人不允许使用交易席位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一般资料及其他资料”中附件1-附件12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评标时提交附件1-附件12对应的原件给评标委员会审查核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提交上述原件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它形式的证明一律不予认可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编制Word格式的电子投标文本,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Excel格式。
3.7.2 商务标书的格式要求(1) 商务标书应编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与副本统一采用胶装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应在封面右上角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 除投标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资格审查资料附件可复印外,其他内容均应打印,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保证金等部分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资格审查资料及其附件的每一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3 技术标书的格式要求(1)技术标书应编制一式七份,不分正副本封面必须使用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统一封面,标书统一使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2)目录及正文使用4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30字;施工进度及施工平面图使用5号仿宋体、A3复印纸打印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仿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3)标书中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可以识别的信息或记号,不得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情形。
4)除在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技术标书印章密封签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外,技术标书中不得加盖任何印章和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格式一律按不合格处理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分别密封4.1.2 商务标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1)“商务标”字样;(2)招标工程的名称、标段;(3)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4)“×年×月×日×时×分(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5)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4.1.3 技术标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1)“技术标”字样;(2)招标工程的名称、标段;(3)“×年×月×日×时×分(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及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出招标控制价、有多个投标报价;(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6)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9)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1)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12)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4)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5)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6)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预)中标公示信息,不再逐一书面通知其他未中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合理低价法)附表一: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论2.1.1资格评审标准一般资料营业执照副本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是否有效□合 格□不合格施工资质等级证书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 2、是否有效3、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合 格□不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是否在有效期内□合 格□不合格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是否有效□合 格□不合格省外企业进鲁施工备案文件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是否在有效期内3、主项资质为市政资质的省外企业仅须提供有效的进泰施工备案文件□合 格□不合格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进帐单汇(缴)款人账户应与投标人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批准的账户是否一致□合 格□不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1、 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 是否有效□合 格□不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
1、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一致 2、应加盖企业公章3. 授权代理人是否系投标单位人员□合 格□不合格其他资料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3、注册建造师应与投标函及附录一致4、注册建造师应系投标单位人员5、注册建造师证书未在押证期间(证书在有效期内)□合 格□不合格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1、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2、五大员均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3、五大员均应系投标单位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合 格□不合格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1、判决或仲裁是否影响本招标项目的施工2、是否符合具体年份要求□合 格□不合格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合 格□不合格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合 格□不合格商务标书格式应符合第二章“3.7投标文件编制”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合 格□不合格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合 格□不合格工期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合 格□不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合 格□不合格投标有效期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合 格□不合格投标保证金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的汇款人名称、账号是否与《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合 格□不合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一致,项目总价和综合单价均应未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合 格□不合格投标人承诺书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2、投标人是否进行承诺□合 格□不合格初步评审结论□合 格□不合格注:1、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认为“不合格”的,初步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以上)的初步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2、上述《资格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须将原件装入档案袋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不得后补与澄清,并将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附表二:技术标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编号:结论原因说明1技术标书格式是否符合第二章“3.7投标文件编制”和第八章“技术标书格式”的要求□合 格□不合格2技术标书内容(1)施工方案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法1、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先进2、施工方法和技术是否合理3、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合 理□不合理(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1、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可靠□合 理□不合理(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1、工期安排是否合理2、进度控制点设置是否合理3、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要4、劳动力组织是否均衡5、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是否合理□合 理□不合理(4)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计划1、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是否合理、科学、可靠□合 理□不合理(5)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冬雨期施工方案1、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是否到位2、环保措施是否到位3、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合 理□不合理(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合 理□不合理(7)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是否合理2、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合 理□不合理(8)与发包人、监理及供应商的配合方案; 1、配合方案是否合理□合 理□不合理技术标评审结论□合 格□不合格注:1、认定为“不合格”或“不合理”的项目,应在“原因说明”内填写具体理由。
2、技术标书格式认定为“不合格”,或技术标内容中有1项认定为“不合格”的,技术标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以上)的技术标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附表三: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1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依据本章3.3.1的规定2确定评标价依据本章3.3.2的规定3确定评标基准价依据本章3.4的规定4确定投标报价偏离值依据本章3.5的规定5有效评标价排名依据本章3.6的规定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单位,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2.1.3响应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2.2 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3 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认为“不合格”的,初步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
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以上)的初步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2技术标详细评审3.2.1根据本章附表二规定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书进行独立、详细的评审,逐项分别作出合格或合理与否的认定;认定为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应在技术标评审表上写明具体原因3.2.2 技术标书格式或内容中的1项被评委半数以上(评委人数的3/5及以上)认定为“不合格”或“不合理”的,技术标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2.3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3.2.4 技术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仅对技术标进行评审,不得与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等进行核对评审完毕后,不得再对技术标评审表的内容进行修改3.3 商务标详细评审3.3.1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或拒绝书面确认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2 确定评标价有效投标价=开标时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额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不充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4确定评标基准价: A:报价均值,n:有效投标人个数,C:评标基准价,K:加权系数 3.4.1确定报价均值A 当n<7时,A=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