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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婚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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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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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婚嫁习俗 提到婚嫁-得有媒人,也就是拉红线的人,他(她)先和你们双方说哈〜接着就是见面。 小见面--大见面 小见面:就是让你俩独处一室,亲人在外面等着。让你俩谈谈心,感觉一哈,怎么样。 大见面:也就是小见面成功的基础上才有大见面,当双方感觉可以,就有了大见面, 也就是成了。男方要给女方一些钱当定礼,也就是这事定了。 订婚:一般由男方托媒向女方提亲,双方依家境相似,门当户对为佳,旧时经双方父 母认可后,便用庚帖互换生辰,清算命先生'合八字",占卜吉凶。如年度八字相合,即可订 婚。正式订婚得''过红书〃,又叫''过书子〃。男方请媒议聘,女方提出聘礼品种数额后,男方 按商定标准,准备聘礼。聘礼多少、质量好坏,由双方家境而定,没有确切规定。''过红书” 由男方家选择吉日,先下十封全书给女方家长,再下柬请媒人'是日男家悬灯挂彩,焚香点 烛,由执事先生书写''求允书〃,媒人带着''敬请金诺〃的红帖和聘礼送往女家' 女方即回''慕允 玉青〃的绿帖。''过书子〃后就可择期完婚,由男方托媒出面邀请女方喝一次哈亲酒〃,双方言 定完婚日期,并分头准备嫁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结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旧时男女一般在十八周岁以上结婚'婚期选择双日子, 以求吉利'婚期定后,女方置办嫁妆,称为陪送〃;亲友们赠送礼物,称为'添箱〃'男方设新 房,打制家具,铺新床,办酒席'婚期当天早上发轿,轿杆上放一只公鸡随带四色礼,回来 时,女方给一只母鸡名为''跟轿鸡〃,表示双双对对,回来时不走原路,沿途要燃放鞭炮'女 方有送亲的,一般都是新娘的叔伯、哥哥、舅舅,送亲的称'上客〃、''大宾〃'喜轿回到男家 时,新娘、新郎由宾相搀扶,双双拜堂,先拜天地祖宗,再拜父母双亲,最后新郎新娘对拜' 拜后,由家人在地上次递传送麻袋称为'传代〃,为新娘铺路到洞房'另有撤帐人端起放有五 谷杂粮、枣子、铜钱的箩筐,口唱撤帐歌,将筐中物品撒放在新郎新娘的头上,直到进入洞 房。再用称杆桃开新娘的盖头,意为称心如意。合礼后新娘站在床沿边装新",这时闹房的 便开始了'闹房时还唱闹房歌'唱词有'看新娘、贺新郎,一进洞房喜洋洋,左脚进门生贵 子,右脚进门生凤凰";''手打灯烛亮堂堂,看看新娘好嫁妆,高的柜、矮的箱,不高不矮象 牙床,象牙床上卧鸳鸯,鸳鸯成对,凤凰成双〃。新房内充满欢乐和诙谐。晚上还有''听房” 的习俗。婚后第一天新郎新娘依次向长辈们行见面礼,并上坟祭祖。 回门:三天夫妻双双回门省亲,当天返回。六天娘家来人看望新娘,十二天娘家接回 新娘,称''回门〃。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 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 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 '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 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 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 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 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出丧择日仪式 按照迷信的说法,人在刚日死,应选在柔日下葬;柔日死,应选在刚日下葬 刚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哭丧仪式 哭丧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 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 下葬仪式 这是死者停留在世间的最后时刻了,一般都非常郑重其事。 “有人说当前还遵守传统民俗习惯是 种封建迷信该全部 废除。也有人说传统民俗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民俗的研 究和传承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请谈谈你的看法” 论文: 尊重的同时去糟存精。 民族风俗习惯是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生活方式,具体表现在 饮食、服饰、居住、婚庆、节日、禁忌、礼仪等许多方面。民族风俗习惯与一个 民族的心理、文化、思想感情有着密切联系,具有敏感性的特点,一个民族往往 会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态度看作是对自己民族的态度。因此,尊重少 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关系到坚持民族平等原则,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 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 风俗习惯,就是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 不能因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就歧视或侮辱他们;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保持 或改革,应由该民族的干部群众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 民族不能以自己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 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同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 国家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有许多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从 事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对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 民族给予充分的尊重,还从政策上扶助清真食品业的发展; 对少数民族传统节 日给予相应的假期; 对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给予尊重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刑法规 定,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对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除了以上 所讲的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之外,还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政治权利的保护。保障各民族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各民族公民都 能平等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其中对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给予了特 别的保护。比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各民族不论 人口多少,都至少有一名以上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法规定,在代表名额 的分配上,对少数民族代表的选举给予特别的安排,其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 数可以适当降低。法律保护少数民族担任公职的权利,少数民族人员竞争民族自 治地方政府和民族事务机构的公务员岗位时给予适当照顾。 二是经济权利的保护。对经济权利的保护,就是对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的 保护。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改善生 活采取了许多特殊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实行政 策倾斜、组织对口支援、进行扶贫开发,等等,保证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促进各地区共同富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三是文化权利的保护。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与民族的历史、情感、心 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也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国家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 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支持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保 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是接受教育的权利。各民族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发展 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国家采取多方面措施,如:举办主要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各类 学校如民族学院、民族中小学; 实行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办学体制,在贫困 和偏僻的地区设立寄宿制学校; 推广“双语”教学。在大中专学校招生时,对少 数民族考生适当降分录取等等。 五是其他权利的保护。如少数民族人身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婚姻家 庭权利、健康权利、就业等等,都给予了全面的保护。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石。只有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充分尊重少数民族 风俗习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才能不断巩固和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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