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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PET薄膜项目工程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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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PET薄膜项目工程合同管理【范文】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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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BOPET薄膜项目工程合同管理BOPET薄膜项目工程合同管理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 3二、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1三、 施工合同订立 13四、 施工合同履行 20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52六、 工程项目合同体系 54七、 产业环境分析 58八、 偏光片离保膜 59九、 必要性分析 59十、 公司简介 60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61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62十一、 经济效益 62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63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64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66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68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71十二、 投资方案分析 72建设投资估算表 74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74流动资金估算表 76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77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78一、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勘察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勘察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人负责办理的勘察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的义务勘察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勘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勘察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为完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勘察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勘察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勘察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勘察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四)勘察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指勘察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做的调整开始勘察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通知的,勘察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费用,具体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费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出现合同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导致周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发现地下文物或化石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包人和文物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行孜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达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延迟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提前完成勘察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勘察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勘察费用变动等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勘察而减少勘察费用;增加勘察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但勘察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服务期限由于勘察人提前完成勘察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五)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费用总金额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六)合同变更变更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服务期限和勘察费用的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勘察范围发生变化;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及恢复勘察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合理化建议合同履行中,勘察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上述约定勘察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七)勘察责任勘察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对勘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

勘察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勘察场地、试验室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勘察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勘察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勘察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勘察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勘察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勘察费用增加和(或)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勘察责任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八)知识产权(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完成的勘察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2)勘察人在从事勘察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二、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三、 施工合同订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部分组成,并附有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等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共计10条,主要包括: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签约合同价、项目经理、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共计24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辛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构成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三)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1)发包人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承担工程施工的当事人3)合同相关方包括监理人、分包人等4)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场地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5)有关各方代表包括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四)合同的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即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五)合同工期、质量、价款合同工期、质量、价款是协议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合同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质量标准的评定一般以国家或者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最终结算的合同价款是合同价格,而不是最初招标确定的合同签约价六)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施工合同,《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同时,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建筑法》和《合同法》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施工合同,因此,施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另外,《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合同经公证或鉴证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双方如不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则合同订立时间就是合同生效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七)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条款除明确规定了有关施工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外,还阐明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索赔程序、合同争议管理等内容由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诠释,主要条款内容将在后文详细阐述八)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和环节(合同形式选择《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条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具体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因时间紧迫,合同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书面合同或协议,避免出现合同纠纷。

合同文本起草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需要由一方负责起草拟签订合同的文本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能掌握主动,所以,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形成的合同,则一般由招标人事先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包括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起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也已经包括了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都为工程项目合同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合同的主体只能为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审查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含资质)、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标的处分权等合同一方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有效合同谈判《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就是合同双方主体进行合同谈判的时间。

进行合同谈判,应针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对合同文本中双方各自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在《专用合同条款》内进行细化,对《通用合同条款》未涉及事宜签订补充条款但对质量、工期、价格等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谈判,必须按照招标形成的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签字人的身份,如果签字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载明授权范围、权限、时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合同文本中具体内容如果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四、 施工合同履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下面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为例,具体阐述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另行商定或确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规场查勘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履约袒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对保证金收取的类别、形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发包人应遵守相关规定:(4)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工期和进度管理合同进度计划合同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可以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开工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开工准备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提供图纸延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由于出现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奖金。

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4)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合同的约定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清除不合格工程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五)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环境保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劳动保护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六)工程费用管理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工程的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对于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合同约定了不同的计量方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按月编制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在7天内进行复核。

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承包人按照约定的计量周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提交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负责进行复核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扣回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按照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入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合同价格的调整对于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予调整、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或其他调整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物价波动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变更变更的范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变更权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变更程序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提交变更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变更实施方案—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监理人直接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与发包人共同研究后确认存在变更—作出变更指示变更估价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还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肘,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合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竣工结算和最终结清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应进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应进行合同价格最终结清七)索赔管理索赔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违约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行为引起。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规定合同各方提出索赔的程序及索赔处理程序如下承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如下:(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按合同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发包人的索赔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条款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工期和利润索赔。

八)竣工验收管理竣工验收与国家验收(1)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国家验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竣工验收程序(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用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用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2)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九)缺陷责任与保修工程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项约定办理。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十)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发生除上述第4)项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生上述第4)项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按上述第(2)款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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