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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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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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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一、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答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A.优先权原则 B.国民待遇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 D.独立性原则ABCD《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蔼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A. 法律规避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存 D.辨认C《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不调整的货品买卖关系有( ) A.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B.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品的买卖 C.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D.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ABCD采用血统原则拟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拟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 )A.无国籍 B.具有母之国籍 C.具有父之国籍 D.具有双重国籍D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重要有( )A.属人法 B.婚姻登记地法 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意思自治原则ACD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

A.使用在先原则 B.审查在先原则 C.注册在先原则 D.混合原则C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为标准拟定其国籍A.法人注册登记地 B.法人住所地 C.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D.法人重要营业所所在地A对知识产权的法律合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A.合用行为地法律 B.合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C.合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 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合用上述A、B、CABCD法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公司,该公司( )A.具有中国国籍 B.具有法国国籍 C.具有日本国籍 D.不具有国籍A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 )决定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法院地法C.当事人属人法 D.行为地法B法则区别说的创建者是( ) A.美国的斯托雷 B.意大利的巴托鲁斯 C.英国的戴西 D.荷兰的胡伯B各国对结婚的实质要件,一般主张合用( )A.当事人属人法 B.法院地法 C.婚姻举行地法 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兼采当事人属人法ACD国籍在国际私法上具有的重要意义有( )A.判断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B.是一个人对国家承担义务的根据 C.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根据D.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连接点ACD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B. 福果继承案 C. 鲍富莱蒙离婚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B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重要有( )制度。

A.国民待遇 B.不歧视待遇 C.最惠国待遇 D.普遍优惠待遇 ABCD国际私法重要解决( )A.人际法律冲突 B.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C.区际法律冲突 D.时际法律冲突B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合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合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合用甲国法,甲国法院合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A.间接反致 B.反致 C.转致 D.循环反致A民法通则中关于“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合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合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规定,是( )A. 双边冲突规范 B.选择性冲突规范 C.单边冲突规范 D.重叠性冲突规范 A侵权行为合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合用侵权行为地法律B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重要合用( )A.法院地法 B.侵权行为法 C.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重叠合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AD区别一个人是否为外国人的标志是( )A.血统 B.出生地 C.国籍 D.住所地C拟定协议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

A.客观标志说 B.最密切联系说 C.意思自治说 D.特性性履行说 C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 )A. 托运人交付货品的收据 B.货品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C. 海上货品运送协议的凭证 D.货品所有权的凭证 ACD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拟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AC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品运送公约是( )A.《海牙议定书》 B.《瓜达拉哈拉公约》 C.《关于铁路货品运送的国际公约》 D.《国际铁路货品联运协定》D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 A.归慈善机构所有 B.归国家所有 C.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D.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B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重要理由有( )A.把国有化法令辨认为具有刑罚性质 B.以物权合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绝国有化法令的合用 C.主张事实国有化 D.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ABCD下列国际条约中,调整海上货品运送的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公约》 C.《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ACD在“所有权依物之所在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 )是它的系属部分。

A.物之所在地 B.物 C.物之所在地法 D.所有权 C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条约 C. 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D. 国际惯例ABD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所确立的原则有( ) A.优先权原则 B.国民待遇原则 C.最惠国待遇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ABD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协议、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协议、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协议应合用的法律是( )A. 文明国家的法律 B. 投资国的法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知识产权具有( )这几种法律特性A.专有性 B.确认性 C.地区性 D.时间性ABCD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重要解决(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行为地 B.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 C.物权 D.财产继承BD二、判断题判断题答案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有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错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错创建国际礼让说的是美国的斯托雷错冲突规范既然仅指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合用何国法律,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在实体法上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因而在性质上只是一种间接规范,而不是真正的行为规范错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合法理由,不实行或不充足实行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对国际私法重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错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合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由“港至港”改为“仓至仓”错侵权行为合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侵权行为地对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拟定方法是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错我国法律规定,协议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协议争议所合用的法律,但当事人选择协议合用的法律时,不得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对涉外民事关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关系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错不管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如何发达,只要国家还存在,只要各国的民商法不能统一起来,冲突法始终是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部分对在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时,辨认之所以必要,是由于它重要起着限制外国法合用的作用错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归国家所有对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合用收养人属人法错卖方负责提供货品、租船运送,买方负责货品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FR对对外国法人的认可,我国采用互相认许制错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一份大豆购销协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协议发生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这一仲裁条款是有效的错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合用受害人国籍国法错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协议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这时是国籍的悲观冲突错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辨认错拟定协议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最密切联系说错调整国际航空运送的国际公约重要有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加入了上述三个公约。

错2023年3月,中国某旅行社在中国组团到泰国旅游旅行团到达泰国的当天,旅行团的游客因食用变质的食物,所有食物中毒在泰国医院治疗7天后,游客们回国游客们回国后,在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规定旅行社补偿损失在本案中,法院只能合用侵权行为地法,即泰国法作为准据法错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23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23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对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23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合用中国法律解决对三、填空题填空题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合用定居国法律”,这一规范属于_________冲突规范选择合用《死者遗产继承法律合用公约》规定了_________继承制度同一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合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这条规定表白我国采用_________政策 公共秩序保存 船舶碰撞的法律合用,各国一般主张合用_________法、_________法、_________法碰撞发生地法、法院地法、船旗国法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_________原则注册在先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_______决定法院地法国际私法凋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___________商事关系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_________福果继承案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重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度国民待遇、不歧视待遇、 最惠国待遇、普遍优惠待遇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认可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________________提出申请中级人民法院解决国籍积极冲突时,假如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_______优先内国国籍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该公司具有_________的国籍。

中国 人民法院解决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合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合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途径查明由当事人提供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_________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冲突法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合用_______法收养成立地法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品运送公约是_________《国际铁路货品联运协定》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__________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场合支配行为一个婴儿出生在甲国,甲国是实行血统出生地主义的国家,而该婴儿的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国人,他们在丁国结婚,乙国和丙国都是双系血统主义的国家,该婴儿具有的国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 、丙四、名词解释名词解释答案不歧视待遇制度内国不得把对其他大多数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都不合用的限制专门施加于某一特定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使其地位不仅低于内国人,并且还低于其他大多数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制度。

冲突法调整在国内立法或者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合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合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合用外国法,并据此拟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单边冲突规范有一个具体连结点,直接指明合用内国法、外国法的国际私法规范法律冲突法律冲突即法律抵触,是内容互相歧异的不同国家的法律竞相规定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实行管辖而形成的法律合用上的矛盾状态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冲突规范援引的本应合用的对其不利的强制性法律,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合用的一种逃法行为法则区别说法则分为三类,每一类都规定了冲突法原则:关于人的法则,以属人法为原则;关于物的法则,以物之所在地法为原则;关于行为的法则,以行为地法为冲突法则公共秩序保存一国法院依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合用某一外国法时,如该外国法的合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便可排除其合用的一种制度国际货品买卖协议国际货品买卖协议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品买卖协议它强调当事人“营业地”,而不强调当事人的国籍,因此不同于传统上所说的涉外经济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之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

国民待遇在民事法律地位方面,内国给予外国人以与内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制度,它是各国赋予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最重要的制度其方式是给予某项民事权利的国民待遇或者给予有一定限制的一般民事权利间接反致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据自己国家的冲突规范应当合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当合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当合用甲国法,据此,甲国法院最终合用了甲国法的情形连结点连结点是把冲突规范的“范围”部分与调整该“范围”的某一特定的实体法律规范连接起来的连接因素涉外民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方面具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辨认是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者问题进行定性或分类,并将其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并对冲突规范自身某些方面进行辨认从而拟定冲突规范和相应准据法的结识过程外国法的查明国法院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合用外国法作准据法的时候,如何查明或拟定该外国法的内容系属公式是指将双边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公式化,使其成为固定的系属,用于解决同类性质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合用问题转致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据自己国家冲突规范的指引本应合用乙国法(涉及冲突规范),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该民事案件应合用丙国法,甲国法院据以合用丙国实体法的情况。

准据法冲突规范所指引的调整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国家的实体法自然人的国籍然人的国籍是自然人作为某一国家的国民或者公民而从属于该国的法律资格,是区分某一自然人为内国人或者外国人的主线标志自然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惠国待遇制度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的制度五、简答题简答题答案简要答出转致和间接反致的内容和区别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据自己国家冲突规范的指引本应合用乙国法(涉及冲突规范),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该民事案件应合用丙国法,甲国法院据以合用丙国实体法的情况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据自己国家的冲突规范应当合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当合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当合用甲国法,据此,甲国法院最终合用了甲国法的情形简要答出法则区别说和国际礼让说法则分为三类,每一类都规定了冲突法原则:关于人的法则,以属人法为原则;关于物的法则,以物之所在地法为原则;关于行为的法则,以行为地法为冲突法则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建的。

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合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合用的观点 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行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奉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简要答出法律冲突中的单边冲突规范法律冲突即法律抵触,是内容互相歧异的不同国家的法律竞相规定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实行管辖而形成的法律合用上的矛盾状态有一个具体连结点,直接指明合用内国法、外国法的国际私法规范国际私法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体现在立法权的归属和司法管辖权上(二)平等互利原则(三)遵守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的原则条约必须信守——国际交往中最基本的原则(四)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涉及:国家间较为弱势的一方、人与人之间较为弱势的一方简述《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合用的法律依据《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规定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合用:(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在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品买卖协议合用公约,但这种合用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选择某个国家的法律来完全或部分排除公约的合用。

缔约国当事人在协议中可以对合用的法律依意思自治原则作出选择,如选择某国法作准据法就自动排除公约的合用假如当事人对法律合用未作选择,则公约当然合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协议但是对国际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合用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合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假如国际私法规范导致合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合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品买卖协议简述认可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大陆法系国家认可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有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认可的裁定,交付执行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认可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认可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英国除采用诉讼制度外,还采用登记制度英国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

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合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合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与特点冲突规范是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合用何国法律来解决的法律规范冲突规范的特点有:(1)冲突规范仅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合用何国法律来解决,不能具体地拟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引的某国实体法相结合,才干最终拟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简述公共秩序保存的概念与涵义公共秩序保存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合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合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存为由排除外国法的合用公共秩序保存在各国法律上的表述不尽相同,德国称为“善良风俗”,日本称为“公共秩序和蔼良风俗”,奥地利称为“基本原则”,俄罗斯称为“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我国对公共秩序的称谓是最多的,除称为公共秩序外,常使用的称谓尚有:公共政策、社会治安、善良风俗、法律目的、国家政策、公共利益、法律秩序、基本制度、基本原则、主线原则、道德准则等等公共秩序不仅在不同的场合可以合用不同的表述,并且其内涵的伸缩性也很大。

公共秩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内容,即使在同一国家,公共秩序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发生变化在何种情况下合用外国法构成违反本国的公共秩序,这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由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官根据本国现实的国家政策和本国利益作出认定公共秩序保存制度的作用在于:为维护本国国家主线利益,对涉外民事案件应合用的外国法,排除或限制合用简述国籍冲突的解决的方式国籍冲突可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国籍的悲观冲突,这两种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现分述如下:(1)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内国国籍优先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其解决的方法为: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家的国籍或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拟定一个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2)国籍悲观冲突的解决国籍悲观冲突的解决方法重要有:A、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拟定,则以居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B、由法院来拟定当事人的国籍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

简述国际礼让 说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建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合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合用的观点 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行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奉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简述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性的判断标准判断商事仲裁的国际性重要有两大标准:(1)以与案件有关的连接因素为标准判断商事仲裁的国际性,这一标准又分为:A. 以当事人国籍的不同作为认定仲裁国际性的依据B. 以当事人住所或居所位于不同国家为标准认定商事仲裁的国际性C. 以当事人国际不同或当事人地点和居所不同拟定场事仲裁的国际性D. 以仲裁地位于双方营业地所在国之外为标准拟定场事仲裁的国际性E. 以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为标准拟定商事仲裁的国际性2)以争议的性质为标准确认商事仲裁的国际性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法律合用的规定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有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

这些条件涉及:(1)婚令结婚必须达成法定的结婚年龄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法律行为,须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基础3)当事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现代国家均以立法的形式严禁直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关系,对旁系血亲间的婚姻关系,各国法律也加以限制4)当事人双方与别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现代国家多实行一夫一妻制,规定婚姻双方与别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印度等国家除外在婚姻实质方面,一些国家规定患有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有的国家严禁从事某类公务的人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合用婚姻举行地法律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2)管辖权的拟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3)管辖权的拟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4)对的拟定管辖权,有助于判决的认可和执行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性:(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

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涉及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涉及各种商事协议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简述涉外侵权损害补偿的责任基础侵权行为的损害补偿一般以过失责任为基础致害人有过失,受害人受到损害,是补偿责任的基础在诉讼过程中,致害人的过失要由受害人来举证,假如受害人举不出证来,虽其受到损害,致害人不承担补偿责任近几十年来,侵权损害补偿的责任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推定过失责任制、无过失责任制发展起来了推定过失责任制是指受害人受到损害,一方面推定致害人有过失并应承担补偿责任只有致害人自己举证证明没有过失,才干减轻或免去责任无过失责任制是指致害人对受害人是否承担补偿责任,不看致害人是否有过失,而是看受害人是否有受损害的事实发生,只要受害人有受损害的事实发生,不管致害人是否有过失,致害人都要承担补偿责任简述我国认可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认可与执行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法传唤因而未能出庭参与诉讼,或当事人在缺少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也许性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5)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合用的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合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合用定居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合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合用其住所地国法律简述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公共秩序保存的态度公共秩序保存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与采用的国际私法制度,其作用在于排除或限制外国法的合用,以维护法院地国的主线利益公共秩序保存是一个富于弹性的条款,何为公共秩序,由各国根据其不同时期的政策和利益来解释,在什么场合下合用,由法院根据本国利益和具体案情来决定。

公共秩序保存不能滥用,而应慎重合用,否则,会影响涉外民事关系的稳定,会危害甚至否认国际私法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合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合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合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合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合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合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上述法律规定表白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最密切联系联系的原则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合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在与该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合用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是一种法律选择方法,它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增长了法律合用的科学性。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对协议以及与协议有关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一方面给法官灵活地选择法律发明了条件,同时也为法官滥用司法权力提供了机会简要答出系属公式的概念与常见类型?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合用原则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1)属人法(2)物之所在地法(3)行为地法(4)法院地法(5)旗国法(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简要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内容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合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拟定应合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拟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拟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合用的法律法律关系本座说发明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度析法律关系的性质,拟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拟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

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简要说出反致产生的因素与条件反致产生的因素有两点:(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与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属不同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合用的外国法理解为涉及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并且只合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反致产生的条件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悲观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合用各自国家的法律什么是国际私法的渊源?简要说出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些?所谓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献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包含如下几个方面: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学者学说什么是涉外继承关系中的“同一制”、“区别制”?区别制也称分割制,指在涉外继承中,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对动产和不动产分别合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实体法,即动产合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合用物之所在地法区别制重要是受法则区别说的影响,为英美以及若干大陆法国家所采用我国也是采用区别制的国家同一制也称单一制,指不管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继承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合用同一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实体法,即被继承人的属人法(本国法或住所地法)。

同一制以罗马法中的总括继承为理论依据,现已有不少国家采用同一制什么是属人法?这一系属公式重要用来解决哪些法律问题?“人的行为能力依其属人法”,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冲突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大多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为其属人法,英美法系国家重要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其属人法属人法合用于亲属法、继承法等方面谈谈涉外民事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的类型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Fault Principle) 是指只有在基于故意或过失侵害别人的权利和利益,并且导致了损害的情况下,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补偿责任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行加害行为时的某种应受非难的主观状态,涉及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粗心大意或过于自信以致违法损害时的心理状态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受害人受到损害,一方面推定致害人有过错,并应负补偿责任,只有致害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干免去或减轻其责任三)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称作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德国法中称为危险责任,是指加害人对受害人是否承担补偿责任,不受其主观状态有无过错的影响,只要受害人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且该损害事实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就要承担补偿责任。

论述外国法不能查明与外国法错误合用的解决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办法重要有: (1)以内国法取而代之;(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3)合用同本应合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4)合用一般法理;(5)如有其他指引外国法的连结点,则合用被指引的另一外国法,只有在无这种连结点因素时才干合用自己的法律 外国法错误合用有因错误合用内国冲突规范而导致的外国法错误合用与合用外国法自身的错误两种情形对于前者,各国一般允许当事人上诉并加以纠正;对于后者,存在允许与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以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为基础,试论述国籍冲突的解决方式基本原则:(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体现在立法权的归属和司法管辖权上(2)平等互利原则(3)遵守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的原则条约必须信守——国际交往中最基本的原则(4)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涉及:国家间较为弱势的一方、人与人之间较为弱势的一方冲突解决方式:国籍冲突可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国籍的悲观冲突,这两种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现分述如下:(1)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内国国籍优先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其解决的方法为: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家的国籍或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拟定一个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2)国籍悲观冲突的解决国籍悲观冲突的解决方法重要有:A、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拟定,则以居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B、由法院来拟定当事人的国籍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六、案例分析题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所地燃放烟花,烟花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忽然改变方向,朝着站在不远的地方观看放烟花的马*司考特的弟弟狄恩*司考特飞去,击伤其右眼马*司考特所燃放的烟花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出口的“空中旅行”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委托律师,于1979年6月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地区联邦法院提出诉讼原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为代理人,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为第二被告,以烟火经销商为第三被告,规定补偿损害补偿金100万美元,并判处处罚性补偿金500万美元,共计600万美元原告认为,烟火是中国的产品,由于产品存在缺陷,具有危险性而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

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产品的出口人应承担补偿责任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美国大使馆向我国外交部长送达传票,为我国外经部拒绝经查,本案所涉及的M牌“空中旅行”确系我国的出口商品在摸清了案件重要事实及我国产品也许存在的各种缺陷的同时,也了解了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关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向美国法院提交了答辩问: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当成为被告? 本案应合用何国法为准据法?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应成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据主权原则和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原则,主权国家是平等的,享有豁免权未经主权国家批准,美国法院不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行使司法管辖权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既不是产品制造商,也没有从事烟火出口贸易因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列为被告是不恰当的本案应合用美国法律侵权行为合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各国公认的冲突规则,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美国,所以合用美国法律2023年3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俄罗斯商人艾立科与一中国朋友从宁波市开元大酒店打的到汽车南站,准备乘高速大巴到上海参与“华交会”车到南站后,艾立科与其朋友下车,交11元出租车费,拿起行李走了,把一个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

司机发现皮包后,开车回南站寻找失主,未果艾立科丢包后,到宁波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丢失皮包将给以酬谢3月8日,艾立科又在《宁波晚报》上刊登寻物启事,承诺将付给还包人酬金8888元,并公布了联系方式3月8日下午2时许,拾包司机在一男子陪同下,到艾立科住的客房送还皮包艾立科兑现承诺,付了酬金艾立科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中国籍的朱女士向宁波市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出租车司机3月9日,公管处告知拾包司机到公管处说明情况拾包司机认可接受酬金的事实,并写下“拾物通过”3月10日,司机将酬金交到公管处,由公管处交给失主公管处以“举报待查”为由,暂扣出租车司机上岗证,规定在指定期间和指定地点接受解决出租汽车司机既憋气又窝火,拾到的皮包,还了,收受的酬金,交了,上岗证,被扣了,并且还落得个贪财的哥的名声于是,他决定打官司,向宁波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规定公管处返还酬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起诉问:1.本案中有哪些涉外民事关系?2.这些涉外民事关系应以何国法律作准据法?艾立科乘坐出租汽车,与司机构成涉外运送协议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这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

艾立科发布悬赏广告,拾包司机还包,这构成悬赏协议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艾立科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使拾包司机在违反真实意思表达的情况下交出酬金,这违反了“严禁反言原则”这一国际惯例,艾立科索要酬金构成不妥得利这一法律关系合用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作准据法鲍富莱蒙是法国的一个王子,妻子原是比利时人,因与鲍富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来该夫人想与丈夫离婚,以便和罗马尼亚的一个王子结婚,但当时的法国法律规定不准离婚,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鲍富莱蒙夫人先在法国法院取得分居判决,然后只身搬家允许离婚的德国,取得德国国籍后,在德国取得离婚判决随后,鲍夫人在柏林与罗马尼亚的比贝斯王子结婚,婚后鲍夫人以德国国民的身份回到法国鲍富莱蒙王子即在法国法院起诉,规定法院宣布其妻加入德国国籍、离婚和再婚的行为都是无效的问题:1、什么是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 2、法律规避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又称法律欺诈,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冲突规范援引的本应合用的对其不利的强制性法律,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合用的一种逃法行为2、(1)主观要件——当事人有逃避合用某种法律的意图(2)客观要件——当事人实行了制造或改变连结点的行为——结果是既遂的(3)对象要件——被规避的法律应是冲突规范援引的本应合用的强行性或者严禁性的法律(结合案例具体回答)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

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献副本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导致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解决,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与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献,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局限性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毕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补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派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问: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李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中国的法定住所,一处是位于日本的临时住所因李某在日本已居住两年,日本的临时住所视为住所李某死亡时的住所是在日本的住所李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合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的规定,日本法律应为本案的准据法中国公民沈某(男)与中国公民梁某(女)1939年在中国结婚,婚后生育二女沈某1949年去台湾,1988年加入加拿大国籍双方分离后,常有通讯联系梁某1975年赴加与沈某共同生活1984年以后,沈某每年回国一次,并购买、翻建了三套住宅1989年,梁某与沈某在美国发生矛盾,沈某独自来中国并与一妇女同居梁某知道这一情况后,规定沈某与同居妇女断绝关系。

曹不听,反到加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准1991年3月,沈某又来道中国,于8月17日与原同居妇女到绍兴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婚姻登记1991年12月14日,梁某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与沈某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规定判令沈某支付生活费和抚养费问:(1).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说明理由2). 本案应如何合用法律?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这一离婚案件沈某在加拿大法院离婚并获准,沈某与梁某的婚姻关系在加拿大解除加拿大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并不自动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当事人在中国向中国法院提出认可与执行的请求,中国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与中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中国法院作出裁定,认可外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发生法律效力,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才干在中国生效沈某未在中国法院提出认可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故该加拿大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梁某提出的离婚诉讼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48年随父母到印度尼西亚定居,1958年加入印度尼西亚国籍1995年,王美玫丈夫去世,王美玫除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1996年,王美玫变卖在印度尼西亚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定居。

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1997年、1998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一条爱犬救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1998年终,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一、取消儿子的继承权二、我死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犬的生活费用爱犬的平常生活,由律师照料一、 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师所有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的坟场守候,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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