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和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二、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严禁无证上岗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六、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配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消防手电等消防器材七、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一部专用于报警的外线,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消防控制室内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