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申报要求一、申报作品的范围凡 2014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之间演出、播映 的歌曲、舞蹈、戏剧、电影(包括动漫电影)、电视剧(包括电 视动画片和历史文化题材电视纪录片)、广播剧;2014年4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出版的图书(汉文图书:文学类图书、 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蒙文图书:不限种类),参评图书必 须是由我区 7个图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二、申报时间2017年 4月5 日至4月 30日,报送歌曲、舞蹈、戏剧、 电影(包括动漫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和历史文化题 材电视纪录片)、广播剧作品;4 月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 和自治区直属参评单位报送图书(汉文图书:文学类图书、通俗 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蒙文图书:不限种类)逾期未申报的作 品不得参评三、申报作品数量各申报单位申报的戏剧、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作品每项不 超过 2部;歌曲、舞蹈作品不超过3首(支);图书类作品可申 报6 种,其中汉文图书(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 物)可申报3种、蒙文图书(不限种类)可申报 3种四、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须提供《文艺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 5 份,“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一式15 份,提供每部(首)申报作 品音像制品DVD或CD2套。
图书须提供《图书出版综合报告》 及作品申报表 15 份,每种图书须提交 15 本(套)各单位各项 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安申报作品排名次序, 分别装订五、具体项目要求(一) 申报参评歌曲必须已在盟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 播放、播出或在舞台演出,行业歌曲、旗县歌曲等不得参评;舞 蹈必须正式演出过,并有一定影响歌曲申报表及歌谱(包括词 曲)各15份,表格、歌谱统一使用A4纸规格歌谱统一为简 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表五、谱五依 序排列歌曲制品仅限音乐CD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 制盒上需注明歌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报送歌曲作品 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的争议,由 各申报单位报送前自行解决二) 申报参评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和历史文化题材电 视纪录片)作品必须已在自治区以上电视台播出并有较好社会 影响;电影已公映并有一定的票房和社会影响电影、电视剧 (包括动画片)制品均需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播放的 DVD 影碟长篇电视剧每部作品需捆成一套,制品盒上需注明 剧片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 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三) 申报参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15 场,作品制品 可报DVD碟并随作品送文字脚本一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 种需有字幕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四)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在盟市以上电台多次播放, 并有较好影响广播剧作品仅限报送 CD 碟,并随作品报送文 字脚本一份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五)申报参评图书(汉文图书: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 物和少儿读物;蒙文图书:不限种类)须为国内原创作品,具有 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 3000 册(套),其中, 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 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 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六)每项申报作品请申报单位事先排好名次,并在申报表 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