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能源标签规定有所修订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修订空调《能源标签规例》,并已公布新的空调能效比较范围,由 11月7日起生效《能源标签规例》规定,所有受影响电器的生产商必须透过「能源指引」 标签、表格及小册子披露所销售产品的耗能或能源效益资料,其中包括耗能或能效数字及能 效比较范围能效比较范围显示所有同类电器型号的最高及最低耗能或能效,让消费者得以 比较不同型号的能源表现新的能效比较范围如下能源效益比率生产商评定的制冷能力(英制热单位(Btu) /每年)低.高没有逆循环/两边有百叶窗6,000Btu 以 下9.711.26,000 至 7,999Btu8.711.58,000 至 13,999Btu8.512.014,000 至 19,999Btu8.511.520,000Btu 以上8.59.9没有逆循环/两边无百叶窗6,000Btu 以下没有提供数据没有提供数据6,000 至 7,999Btu9.010.08,000 至 13,999Btu8.510.514,000 至 19,999Btu9.09.020,000Btu 以上没有提供数据没有提供数据逆循环/两边有百叶窗9.012.0逆循环/两边无百叶窗8.510.0空调的「能源指引」标签不但显示能效比较范围,标签底部方格还须标明估计每年运作 费用,并按2006年平均单位电费(每千瓦小时9.81美仙)计算,而有关电费亦须列于方格 下面。
联邦贸易委员会亦已确定,热水器、熔炉、锅炉、洗碟机及泳池发热器的现行能效范围 将继续有效,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