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材料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xxx有限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 4二、 正面银浆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5三、 必要性分析 7四、 公司概况 8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9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9五、 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 10六、 质量监督的概念 13七、 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17八、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1九、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 24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2十一、 质量管理相关术语 34十二、 质量管理发展阶段 41十三、 质量教育与培训 52十四、 质量责任制 57十五、 质量技术创新 60十六、 质量战略 62十七、 项目简介 64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 69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 71二十、 SWOT分析 72二十一、 发展规划 82二十二、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 85劳动定员一览表 85一、 产业环境分析初步预计,区域生产总值突破xx万亿元,比上年增长xx%以上;财政总收入突破xx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x亿元、增长xx%;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左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圆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意义十分重大。
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相互交织,困难和挑战增多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地区有厚实基础、有独特优势、有巨大潜力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坚持用辩证思维看待形势变化,善于化危为机、危中寻机,变压力为动力,积极稳妥应对复杂局面,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按保持“三个同步”“三个高于”原则安排:生产总值增长xx%,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进出口总值平稳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xx%左右,城镇新增就业xx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xx%左右、xx%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xx个和xx个百分点,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xx%左右,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二、 正面银浆市场未来发展趋势1、N型硅电池用银浆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晶体硅电池在全球太阳能电池市场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根据使用硅衬底材料的不同,晶体硅电池可分为P型硅电池和N型硅电池。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年N型电池中TOPCon电池、HJT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分别为24.0%和24.2%,要高于目前市场主流的P型PERC电池的转换效率23.1%由于成本、技术等原因的限制,N型硅电池2021年度的市场占有率仅约为3%左右,较2020年基本持平如未来N型硅电池生产成本下降、产品良率提升,其市场占有率预计将持续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到2025年,N型硅电池的市场占有率将超过25.50%着眼于未来N型硅电池市场,正银企业均开始在N型硅电池配套用银浆产品上发力,部分优秀的企业已经具备了生产TOPCon成套银浆和HJT银浆产品的能力,但限于下游市场的限制,未能量产供货随着N型硅电池市场规模的扩大,与之配套的N型硅电池用银浆市场也将随之增长2、各类型正面银浆单位耗量随着技术革新,将保持一定程度下降正面银浆直接关系着太阳能电池片的转换效率,有着用量大、价格昂贵、技术门槛高等特点,其成本约占太阳能电池片非硅成本的50%-60%,是太阳能电池片厂商实现降本增效的关键因素如何通过技术革新,在不牺牲电池转换效率的同时降低银浆单耗显得至关重要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主要包括主栅和细栅,主栅用于汇流、串联,细栅用于收集光生载流子,在不增加串联电阻的前提下,减小细栅宽度,可以降低遮光损失,提升入射光线的利用率的同时降低银浆用量。
在不影响遮光面积及串联工艺的前提下,增加主栅数目有利于缩短电池片内电流横向收集路径,减少电池功率损失降,提高导电性因此多主栅技术得到快速发展,在增加主栅数目的同时减小主栅和细栅宽度,尽量在不牺牲电池转换效率、增加组件可靠性的同时,降低银浆用量根据光伏行业报告显示,2021年市场主流的主栅数量是9BB及以上,细栅宽度控制在平均32.5μm左右,随着银浆技术的创新和印刷技术的提升,预计细栅宽度还会保持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30年底,细栅宽度或将下降至21.8μm左右3、正面银浆市场规模受多因素影响,未来市场规模预计将保持稳中有升正面银浆是应用型产品,其市场规模与下游太阳能电池片的产量、技术革新以及不同技术的市场份额占比息息相关与正银耗量有关的下游技术可以大致分为电池技术和印刷技术多主栅技术可归类为栅线印刷技术,其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类型电池片单位银浆的使用量,但不同类型电池本身单位银浆耗量也不尽相同以N型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为例,其是天然的双面电池,N型硅基体的背光面亦需要通过银浆来实现如P型晶硅电池正面的电极结构;同时,N型晶硅电池的正面P型发射极需要使用相对P型晶硅电池更多的银浆,才能实现量产可接受的导电性能。
因此,N型电池除转换效率要显著高于P型晶硅电池外,对银浆的需求量也要高于P型晶硅电池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N型电池中HJT电池对银浆的单位耗量(mg/片)是普通P型电池的2倍左右,从每瓦银浆耗量的角度上来说,N型电池每瓦耗量仍高于P型电池,随着N型硅电池的未来市场占有率增加,正面银浆市场需求量有望进一步增加综上,虽然以多主栅为代表的印刷技术不断革新,短期内降低了正面银浆的需求量,但随着全球能源改革不断深化,太阳能电池产量将保持快速增长,结合N型电池技术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长期来看,未来太阳能电池用正面银浆的市场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
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潘xx3、注册资本:14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2-47、营业期限:2015-2-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4516.6111613.2910887.46负债总额6245.834996.664684.37股东权益合计8270.786616.626203.09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56578.7745263.0242434.08营业利润13862.2511089.8010396.69利润总额12820.1710256.149615.13净利润9615.137499.806922.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15.137499.806922.89五、 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其职责为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国家质检总局内设20个司(厅、局),即:办公厅、法规司、质量管理司、计量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食品生产监管司、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国际合作司(WTO办公室)、科技司、人事司、计划财务司、督察内审司、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另外,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向国家质检总局派驻了纪律检查组和监察局国家质检总局对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认监委)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简称国家标准委)实施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下设15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行业学、协会挂靠在国家质检总局为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全国共设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280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有质量技术监督人员18万余人。
质检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其中几个重要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如下1)质量管理司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有关事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组织国家宏观质量水平测评工作,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重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2)计量司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进口计量器具的审批和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等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司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3号),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有关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相应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4)产品质量监督司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实施QS标志制度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检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5)食品生产监管司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六、 质量监督的概念1、质量监督的含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质量监督的定义是:“为了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1)质量监督的对象是“实体”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单独进行描述和考虑的事物都可以成为质量监督的对象,包括产品、活动、过程、组织、体系、人或者他们的有机组合2)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使监督对象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所谓规定的要求,可以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这些规定的实施,通过质量监督来保证因此,质量监督的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或法律规定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对生产、流通、运输、储存领域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3)质量监督的手段是监视、验证,并对记录进行检查、分析,其方式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定期的;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延时的4)质量监督实施的主体是顾客或顾客的代表顾客代表主要是指顾客授权的代表(如第三方检验机构)或代表顾客利益的人或组织(如国家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等2、质量监督的类型质量监督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和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又可以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种类型1)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是为了保证满足质量要求,由管理者授权的相关人员对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或服务进行随机检查,对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并予以记录,并督促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所以,也称企业内部监督为自我监督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涉及各个职能部门所管辖的全部工作和活动例如,质量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条件的监控和对外购、外协物资、工序、零部件和成品的验证;工艺部门和工艺人员负责工艺系统对执行规定操作要求和工艺纪律的监督;计量部门及其人员负责计量值传递,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和测试设备的配置是否满足产品检验的精密度与准确度的管理和监督等。
企业内部主要是由质量检验部门和质量职能部门通过质量保证部门来进行质量监督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一种行政监督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国家机关,利用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来行使的,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执法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以法律为依据,不受部门、行业利益的局限,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不受其他单位的影响和干扰我国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涉及的主要产品是针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的活动3)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由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本行业或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计划,指导企业按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创建名牌产品,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行业质量监督不能与国家监督等同,无权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实行行政处罚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顾客)或消费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协助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助顾客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揭露和投诉,进行一般质量争议的协调等工作社会监督还包括媒体和电视、电台、报刊等的舆论监督奥论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如2011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慢头事件”就是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上述的质量监督实施者的类型,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行使的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活动和监管体系因此,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验证,并对检查、检验、验证的记录进行分析的活动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七、 质量监督抽查制度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除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对产品质量抽查的方法和依据也作了下列明确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主要对下面三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查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主要指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器、医疗器械、交通工具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主要指钢铁、水泥、计量器具、建材等3)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这主要是指由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提出的假冒伪劣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较大缺陷的产品,这也可能是前两类的产品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类别根据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实施从2011年2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监督抽查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单独对食品安全立法,同时对食品产品的监督由食品监管司根据其相关法规单独进行,对监督抽查的组织、抽样、检验、异议复检、结果处理与法律责任都作了具体的规定5、监督抽查后的结果处理国家质检总局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予以公布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应当向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或者因迁址、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正常办公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以外,必须进行整改。
企业应当自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方案,在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企业在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与抽查不合格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接到企业复查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符合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原监督抽查方案进行抽样复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到期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复查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强制复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逾期不改正情形的,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告1)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2)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在整改期满后,未提交复查申请,也未提出延期复查申请的3)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但并未落实整改措施且产品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整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
八、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由于食品安全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虽然我国在生产许可证目录里包括了加工食品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但由于国家在2009年新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严格规范了食品企业的准入制度1、组织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2、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3、申报程序(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规定的材料,如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平面图等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3)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下处理: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4)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5)许可机关接到企业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6)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中予以载明4、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食品生产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九、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①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
②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③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
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在2009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①(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②《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
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③《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④《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①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②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③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国务院第549号令中公布的,条例由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签署,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做了法规上的要求,并对其事故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如下1)强调安全第一条例强调以预防为主,事先严格准入,强化政府监管和行政许可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2)企业负责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了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3)权责一致《条例》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4)统一监管履行WTO承诺,统一进口特种设备和国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制度.做到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规范、监管收费“四个统一”对七大类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立法、统一监管5)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等均有监督权、建议权、举报权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产品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内容,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意义(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把监察制度法制化已被社会广泛认可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特种设备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都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监察,国家特种设备监察司每月要把有关特种设备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公布,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其安全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立法、采取行政手段等强制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是把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的程度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十一、 质量管理相关术语当今社会,知识已经成为生产力要素中最具活力、最富能量的要素,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企业发展不再是简单的有形资产的扩张,而是在深刻的知识创新的基础上,把知识转化为财富因而,质量管理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等理念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其IS09000;2005质量管理基础与术语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了对质量管理及其相关术语的认识1、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指导和控制组织的关于质量的相互协调的活动”注:关于质量的指导和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质量管理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围绕着质量而开展的各种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所有管理活动的总和质量管理必须与组织其他方面的管理如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紧密结合,才能在实现组织经营目标的同时实现质量目标质量管理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1)质量管理是通过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为实现规定的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策划,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开展质量改进等活动予以实现的。
2)组织在整个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要对诸如质量、计划、劳动、人事、设备、财务和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有序的管理由于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向市场提供符合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产品,围绕着产品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是组织的各项管理的主线3)质量管理涉及组织的各个方面,是否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关系到组织的兴衰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正式发布本组织的质量方针,在确立质量目标的基础上,按照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运用管理的系统方法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配备必要的人力和物质资源,开展各项相关的质量活动,这也是各级管理者的职责所以,组织应采取激励措施激发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和工作热情,造就人人争做贡献的工作环境,确保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活动顺利地进行2、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意图和质量方向”注1:通常质量方针与组织的总方针相一致并为制定质量目标提供框架注2:本标准中提出的质量管理原则可以作为制定质量方针的基础质量方针是企业经营总方针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者对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承诺企业最高管理者应确定质量方针并形成文件,质量方针的基本要求应包括各方的组织目标和顾客的期望和需求,也是各方质量行为的准则。
质量目标是“关于质量所追求的目的”注1:质量目标通常建立在组织的质量方针基础上注2:通常对组织的各相关职能和层次分别规定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组织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是组织质量方针的具体体现,目标既要先进,又要可行,便于实施和检查其通常依据组织的质量方针制定为了使质量总目标落到实处,就必须按照系统的要求,将质量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使之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3、质量策划质量策划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作业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注:编制质量计划可以是质量策划的一部分质量策划的目的在于制定并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组织可以在质量方针制定的基础上,依据质量方针所确定的框架,在不同的层次进一步细化制定出质量目标,同时确定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措施(必要的运行过程)和必要条件(相关资源)为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策划应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入手,策划的结果会形成管理方面的文件,如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为实现产品的质量目标,策划应从产品的实现过程入手,策划的结果可能会形成质量计划应该认识到,质量策划强调的是一系列活动,而质量计划只是质量策划的结果之一,通常是一种书面的文件4、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质量控制的目的在于确保产品的质量能满足顾客、法律法规等方面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如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质量控制是以预防为主作为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质量控制适用于对组织任何质量的控制,不仅仅限于生产领域,还适用于产品的设计、生产原料的采购、服务的提供、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的配置,涉及组织内几乎所有的活动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保证质量,满足要求为此,要解决要求(标准)是什么、如何实现(过程)、需要对哪些项目进行控制等问题质量控制是一个设定标准(根据质量要求)、测量结果,判定是否达到了预期要求,对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并防止再发生的过程,质量控制不是检验在生产前对生产过程进行评审和评价的过程也是质量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总之,质量控制是一个确保生产出来的产品满足要求的过程例如,为了控制采购过程的质量,采取的控制措施可以有:确定采购文件(规定采购的产品及其质量要求),通过评定选择合格的供货单位,规定对进货质量的验证方法,做好相关质量记录的保管并定期进行业绩分析为了选择合格的供货单位而采用的评定方法可以有:评价候选供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检验其产品样品、小批试用、考察其业绩等再如,某一工序的质量,可以通过作业指导书规定生产该工序使用的设备、工艺装备、加工方法、检验方法等,对特殊过程或关键工序还可以采取控制图法监视其质量的波动情况。
5、质量保证信任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提供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信任”质量保证定义的关键词是“信任”,对达到预期质量要求的能力提供足够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在订货前建立起来的,如果顾客对供方没有这种信任则不会与之订货质量保证不是买到不合格产品以后保修、保换、保退保证质量、满足要求是质量保证的基础和前提,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提供信任的重要手段因为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影响质量的因素,包括技术、管理和人员方面的,都采取了有效的方法进行控制,因而具有减少、消除,特别是预防不合格的机制组织规定的质量要求,包括产品的、过程的和体系的要求,必须完全反映顾客的需求,才能给顾客以足够的信任因此,质量保证要求,即顾客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要求往往需要证实,以使顾客具有足够的信任证实的方法可包括:供方的合格声明;提供形成文件的基本证据(如质量手册、第三方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由其他顾客认定的证据;顾客亲自审核;由第三方进行审核;提供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据(如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名录)质量保证是在有两方的情况下才存在,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任由于两方的具体情况不同,质量保证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质量保证是组织向自己的管理者提供信任;外部质量保证是组织向顾客或其他方提供信任。
6、质量改进质量改进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注:要求可以是有关任何方面的,如有效性、效率性或可追溯性作为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质量改进的目的在于增强组织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由于要求可以是任何方面的,因此,改进的内容非常广泛,凡是“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的质量管理活动均在质量改进之列可以是产品、过程或体系,也可以是组织管理中的任何部分质量改进与质量控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对质量要求是“提升性”的满足,它提供一种“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核心理念是要探索增强满足程度的新途径因此它要发扬创新精神,追求新的质量水平,实现质量水平的新提升、新突破质量改进以有效性和效率为活动准则,这意味着质量改进是以提高效益和效率为宗旨,组织应注意识别需改进的项目和关键质量要求,考虑改进所需的过程,应考核其业绩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作为质量改进活动时的一个鲜明的成功标志和业绩记录质量改进活动是质量管理的永久目标质量改进的动力就在于发扬永不满足的精神十二、 质量管理发展阶段任何一门科学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质量管理科学的发展就是伴随着产业革命的兴起和以社会对质量的要求为原动力而发展起来的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差不多每隔20年,在解决质量管理工作方面就会发生重大的变革。
按照质量管理在工业发达国家实践中的特点,质量管理的发展一般可分为质量检验、统计质量控制、全面质量控制和全面质量管理四个阶段1、质量检验阶段质量检验阶段是质量管理的初级阶段人们对质量管理的理解还只限于质量的检验质量检验所使用的手段是各种的检测设备和仪表,方式是严格把关,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其主要特点是以事后检验为主人类历史上自有商品生产以来,就开始了以商品的成品检验为主的质量管理方法小生产经营方式或手工业作坊式的产品质量主要依靠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靠手摸、眼看等感官估计和简单的度量衡器测量而定工人既是操作者又是质量检验、质量管理者,且经验就是“标准”因此,有人又称之为“操作者的质量管理”如《考工记》开头就写道“审曲面势以饰五材,以辨民器”所谓“审曲面势”,就是对当时的手工业产品作类型与规格的设计“以饰五材”是确定所用的原材料,“以辨民器”就是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者才能使用1918年前后,美国出现了以泰勒为代表的“科学管理运动”,强调工长在保证质量方面的作用,于是执行质量管理的责任就由操作者转移给工长有人称它为“工长的质量管理”1940年以前,由于企业的规模扩大,这一职能又由工长转移给专职的检验人员,大多数企业都设置专职的检验部门并直属厂长领导,负责全厂各生产单位和产品检验工作,使质量检验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在这一阶段,大量生产条件下的互换性理论和规范公差的概念也为质量检验奠定了理论基础,根据这些理论规定了产品的技术标准和适宜的加工精度质量检验人员根据技术标准,利用各种测试手段,对零部件和成品进行检查,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不允许不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出厂,起到了把关的作用检验工作是这一阶段执行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检验来控制和保证出厂或转入下一道工序的产品质量质量检验的专业化及其重要性至今仍不可忽视但这种事后检验把关也有其弱点其一,是出现质量问题容易扯皮、推诿,缺乏系统优化的观念;其二,它属于“事后检验”,无法在生产过程中完全起到预防、控制的作用,一经发现废品,就是“既成事实”,一般很难补救;其三,它要求对成品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这样做有时在经济上并不合理(它增加检验费用,延误出厂交货期限),有时从技术上考虑也不可能(例如破坏性检验),在生产规模扩大和大批量生产的情况下,由于事后检验信息反馈不及时所造成的生产损失很大,故又萌发出“预防”的思想,从而导致质量控制理论的诞生2、统计质量控制阶段统计质量控制(SQC)阶段的质量管理强调“用数据说话”,强调应用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管理,故将质量管理的第二个发展阶段称为统计质量控制阶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贝尔实验室成立了两个课题研究组,一个是以休哈特为首的过程控制组,另一个是以道奇为首的产品控制组休哈特小组将数理统计的原理运用到质量管理中来,提出“事先控制,预防废品”的观念,发明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控制图”控制图的出现,是质量管理从单纯事后检验进入检验加预防阶段的标志,也是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开始第一本正式出版的质量管理科学专著就是1931年休哈特的《工业产品质量的经济控制》(该专著奠定了质量控制理论的基础)休哈特主张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事先做好生产设备的调试工作、生产环境的整顿工作、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并要求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保证生产过程处于控制之中从而达到稳定的目的道奇在1929年发表了《抽样检查方法》,道奇和罗米格提出了“产品检查批允许不合格品率的概念及抽样方案”,后又提出“平均检出质量极限的概念及其抽样方案”,这些方案在贝尔实验室的大批量产品的生产中进行了无数次的应用,表明它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1944年,正式公布了“道奇一罗米格抽样方案”,两人所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