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云终端硬件公司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分析云终端硬件公司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分析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 3二、 有利因素 4三、 必要性分析 6四、 公司简介 7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8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9五、 项目基本情况 9六、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 15七、 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制度 17八、 内幕交易行为的防范和制裁 20九、 内幕交易的危害性 25十、 内部人控制概述 28十一、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成因 29十二、 法人治理 34十三、 SWOT分析 46十四、 发展规划 53十五、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61劳动定员一览表 61一、 产业环境分析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全省发展的核心位置,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走出一条创新立省、创新兴省的路子,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大力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形成均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东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美好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开放发展,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不动摇,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加快融入全球化的步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坚持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广东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去,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引领和指导广东发展迈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二、 有利因素1、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支持,物联网硬件空间广阔近年来,国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旨在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竞争力,布局下一代互联网体系、物联网体系、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总领性指导意见,强调加强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展移动物联网技术的适用场景,拓展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端边云网协同的服务平台建设、夯实移动物联网基础安全在总领政策下,各细分行业的主管部门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进物联网与各行业发展的结合如在教育领域,教育部近期出台《关于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教育行业的信息化过程,其中强调了加快推动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提升教育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施“数字校园规范建设行动”,全面改善学校网络和接入条件,加快建设教育专网,到2022年实现所有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的互联网。
在密集的政策推动下,一方面,物联网成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联网从战略新兴产业定位下沉为新型基础设施,“端-边-云-网”等新一代基础设施将受到国家的关注和支持,预计未来物联网硬件的总体市场空间将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新的行业准则、行业标准将不断出炉,推动行业向标准化的方向发展2、产业客户对物联网基础设施的需求明显,市场需求仍有较大潜力从2015年起,产业界对物联网基础设施的整合探索就从未停止过,随着物联网的行业渗透加速,工业、医疗、交通等行业应用对物联网支撑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边缘智能、算力网络、意图网络、人工智能等与物联网的结合需求急迫随着物联网领域的应用探索和市场教育越来越充分,物联网底层的基础能力整合需求越来越急迫,产业端的结合需求愈发紧迫,倒逼物联网基础设施的性能提高和标准化进程3、生产上云、办公上云、教育上云等发展趋势愈发明显通过物联网技术,生产可以全自动生产,减少工厂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还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会议可以进行远程面对面会议,减少了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沟通成本;教育使得教师可以远程授课的同时还提供了学生与教师间的交流渠道,为学生、家长及教师建立了即时的反馈机制。
上述优势将提升人们对生产方式的认可,带动市场的增长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孟xx3、注册资本:84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4-177、营业期限:2012-4-1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
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2824.692259.752118.52负债总额925.53740.42694.15股东权益合计1899.161519.331424.3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4394.473515.583295.85营业利润953.48762.78715.11利润总额835.49668.39626.62净利润626.62488.76451.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62488.76451.17五、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联系人孟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 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伴随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发展,中国远程办公行业获得快速发展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远程办公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根据IDC发布的《2020年IDC中国视频会议与协作市场跟踪报告》,2020全年,中国视频会议市场规模达到9.5亿美元(约合65.2亿元人民币),市场规模较同比上涨18.9%其中,硬件视频会议市场同比增长15.3%,达到6.9亿美元(约合47.4亿元人民币);云会议市场同比增长29.4%,达到2.6亿美元(约合18.0亿元人民币)IDC预测,中国视频会议市场规模在2024年将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云会议市场占比将近40%由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以及非接触商业的兴起,中国视频会议市场将进入新一波的增长周期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15.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6924.69㎡,其中:主体工程10851.22㎡,仓储工程3836.7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1244.97㎡,公共工程991.80㎡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6294.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44.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32%;建设期利息112.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8%;流动资金937.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89%。
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5244.5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4615.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7.31万元,预备费141.33万元七)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6294.36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2291.37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营业收入(SP):109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9284.13万元3、净利润(NP):1176.95万元4、全部投资回收期(Pt):7.15年5、财务内部收益率:11.69%6、财务净现值:-708.74万元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十)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10000.00约15.00亩1.1总建筑面积㎡16924.69容积率1.691.2基底面积㎡5800.00建筑系数58.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42.252总投资万元6294.362.1建设投资万元5244.572.1.1工程费用万元4615.9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487.312.1.3预备费万元141.332.2建设期利息万元112.282.3流动资金万元937.513资金筹措万元6294.363.1自筹资金万元4002.993.2银行贷款万元2291.374营业收入万元10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9284.13""6利润总额万元1569.26""7净利润万元1176.95""8所得税万元392.31""9增值税万元388.40""10税金及附加万元46.61""11纳税总额万元827.32""12工业增加值万元3001.29""13盈亏平衡点万元5078.47产值14回收期年7.15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1.69%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708.74所得税后六、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2000年以来,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中小投资者人微言轻的弱势地位依旧制约着其与位高权重的大股东和利益集团抗衡。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的种种缺陷,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1)投票表决权难以实现实现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来“用手投票”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和法人股两类未流通股比重较高,国有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控股股东可以合法地利用控制权操纵股东大会,使股东大会从一个民主决策机构演变成为大股东一票表决的场所和合法转移上市公司利益的工具,小股东的利益无法通过股东大会“用手投票”的方式得到保护,这导致了中小股东“用脚投票”等短视投机行为的出现2)剩余分配权无法保障获取股票持有收益是中小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根本目的,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最重要的环节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却成为控股股东谋取私利的工具,股利分配呈现出“钓鱼式分红”和“掏空式分红”两种极端,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近几年上市公司很少分配现金股利,或以股票股利取而代之,这实际上是对中小投资者资金的低效率占用3)信息不对称中小投资者监督管理层经营管理的唯一途径就是获取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司经营的信息,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仍存在种种缺陷,导致虚假陈述几乎成了流行病。
欺骗上市、虚构利润、误导性预测、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等行为使外部中小投资者难以获得投资决策所需的关键信息,信息的不对称成为内部人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途径之一4)民事责任缺位我国关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条款虽臻于完善,但是与很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比较突出的一点是民事责任缺位我国《证券法》关于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规定严重失衡,涉及民事责任的条款仅规定了虚假陈述和违背客户意思表示造成损失这两种情况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都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缺位使得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因不法行为而遭受损害不能得到充分救助,不能诉请法院获得赔偿,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还是得不到切实的保障阅读】法律体系对外部投资者利益的影响LLSV(1998)(Laporta,Lopez2de2Silanes,Shleifer和Vishny,简称LLSV)比较了不同法系对股东权力的保护程度结果发现,普通法系国家的企业比大陆法系国家的企业更能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治理对外部投资者缺乏保护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股权有集中的趋势这是因为当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较差的时候,外部股东的权利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很容易被剥夺,人们通常不会选择通过股权来相互融资,因此,公司股权掌握在少数几个大股东手中。
大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往往利用手中的大额投票权对公司施加影响当大股东的权力足以决定经营管理层的选择或在相反情况下,即大股东治理和监督不到位,都将导致实际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给他们有效剥夺中小股东利益的机会七、 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制度投资者利益保护现有相关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知情权保护制度、表决权保护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以及司法救济制度等,其中大部分内容在前边章节已经提及,在此不再赘述,重点讨论一下司法救济制度相关问题而对中小股东的司法救济制度主要包括:决议瑕疵诉讼制度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决议瑕疵诉讼制度《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新《公司法》完善了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赋予股东对瑕疵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一定的撤销权和确认无效的权利,这对保护股东,尤其是保护小股东的权利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机制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般认为公司诉讼主要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两种。
前者是指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所有权人的身份而提起的旨在强制执行其请求权的诉讼这种诉讼提起权是一种自益权,完全是为了自身的算准而提起原《公司法》第111条及新《公司法》第152条均有相应规定因此本书着重讨论后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到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限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学者归纳出股东派生诉讼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重要功能:①事后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受到董事、高级职员及控制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非法侵害后,通过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方式,来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他非经济救济,以恢复公司及其股东原有合法利益。
②事前抵制功能,即事前监督功能从理论上讲,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存在,增加了公司上述内部人从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风险成本,起到了预告制止该类行为的作用八、 内幕交易行为的防范和制裁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打击证券内幕交易已成为全球证券监管机构面对的重要课题一)完善预防监督制度1、塑造社会信用机制社会大众是证券市场的主体,大众投资者只有在全面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但当前市场,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拥有大量的信息,而社会大众却只能通过较少渠道获取信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要维护市场的公平与市场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建立完整的信用机制而证券市场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良好运行需要外界环境的配合,所以,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证券市场诚信氛围形成的基础加强诚信建设,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符合市场各方面的利益我们应该重点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完善证券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其次,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机制和诚信问责机制;最后,规范政府行为,减少行政干预2、提高投资者素质目前我国投资者的素质难以跟上证券市场的发展对投资者教育将会减少内幕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监管部门、交易所和各券商应该利用一切媒体—一互联网、电视、报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开展有效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投资者教育的重点应该是与投资决策有关的有关知识、投资者的各项权利以及维护投资者手段的各项权利和途径同时我国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证监会应该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教育部门,受理投资者提出的各种疑问3、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督促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健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督促公司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体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切实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完善企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治理专项活动,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估,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遏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4、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主要方面包括: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加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同时鼓励自愿性信息披露:加强对网上信息披露的监管;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中国当前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诚信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信息披露,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正确性不仅如此,监管部门也应该鼓励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可靠性,使操纵者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成功的可能性降低具体的,监管部门应该在相关的证券法规、规则中加入鼓励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条款,同时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不仅上市公司等主体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监管部门本身也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公正、公平和公告的及时性,以防止操纵者利用政策因素操纵股价5、提高证券市场监管水平和执法水平①建立联合监管体制目前我国有必要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司法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完善并强化证券联合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证券监管稽查力度,联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同时在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之间,要做到“三位一体、分工协作”,信息披露监管、市场监察、立案稽查等各部门保持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及时传递,建立多层次的联动机制通过扩大“三点一线”之间的联动,促进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
②建立或引入有效的内幕交易行为的监测指标体系构建内幕操纵的动态监管体系,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进行有效、及时甄别传统的对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主要应用“事件研究法”、换手率等市场运行指标观测股价波动,尽管这些指标简明直观,但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即在内幕交易发生时难以及时预警,而当确认内幕交易时,内幕交易者可能已经结束内幕交易行为这显然不适应内幕交易的日趋复杂性趋势,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针对传统指标的缺陷,我们提出了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为基础,引入流动性、自相关性、信息反应能力等指标,实现内幕交易监控的技术化、模型化和动态化,根据微观技术指标即时监测股价运动状态,及时发现内幕交易行为,防止内幕操纵事件发生 ③建立多元化的监管方式以及举报奖励机制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如何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如何有效甄别内幕交易行为,及时对之进行控制和禁止,将是监管部门最为重要的任务还有,由于国内的内幕交易监管体系更强调政府主导,市场多元化的监管制度没有确立,这不仅增加整个证券监管体系的运作成本,导致监管低效率,而且也无法调动整个市场其他当事人的积极性建立举报,受害人投诉,新闻监督等公众监督,证监会还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以此来强化市场监管机制的广泛性。
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关键在于执法成本与执法意志监管层应该加大对交易行为的关注力度,利用新闻监督、民间舆论和中小股民的力量,对不法行为进行内、外部监督二)法律责任制度要想完全扼制内幕交易的泛滥,需要一个行政、刑事、民事相结合完整的法律制裁制度,证券法上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分别从私法和公法的角度,对证券法律关系进行了调整三者各有所长,只有协调一致,才能更好地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刑事责任由国家负责追究,行政责任及处罚由主管机关追究民事责任则由蒙受损害的投资大众根据本身的意愿追诉民事责任既不能代替其他的法律责任形式,也不能由其他的法律责任形式所替代1、加重行政处罚尺度在证券立法的早期阶段,行政责任更是反内幕交易的主要手段违规成本过低必然会促使更多内幕人铤而走险市场越活跃,发生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在我国要防范内幕交易行为的泛滥,当务之急是提高查处和惩罚的力度在内幕交易中,违法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必然成本为其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故其必然成本很低尽管我国不断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其法定成本在逐步增加,但由于执法水平不高,导致受罚率微乎其微,根本起不到威慑的作用立法既然无法根除内幕交易,那就应对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争取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有效威慑行为的社会效应。
2、强化刑事处罚措施和程度当然光靠行政法规和行政手段显然远远不够,毫无疑问,最严厉和最有威慑力的武器,就是刑事责任的确立和应用许多学者认为将内幕交易罪、贪污罪、贿赂罪和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进行比较后,认为与这些犯罪具有极为相似的社会危害性的内幕交易罪,其最高刑期仅十年有期徒刑,明显偏低因此《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现有刑事处罚规定得较轻加重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是当前各国反内幕交易立法的一个共同趋势,在目前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有助于对内幕交易的规制3、进一步完善民事责任证券法上民事责任是保护证券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权利的重要措施证券法上民事责任的实质是证券法对民事主体提出的一定行为要求,属于民事责任范围证券法上民事责任所表现的是个人对他人和社会应当担负的民事法律后果只有对受害人进行民事救济,将侵害人的非法所得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才能实现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九、 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法律并没有禁止内幕交易直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证券市场大崩溃,引起史无前例的经济大恐慌,人们才反思到,内幕交易的盛行,影响到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信心,是引起证券市场雍疾的重要原因之一。
迄今为止,各国证券法几乎无一例外明令禁止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性:(一)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是为了取得回报,而投资者的这种回报预期依赖于投资者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内幕交易则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使其有更多的获利或减少损失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内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投资人,一个理性和诚实的投资者,不可能在信息不对称而又允许滥用信息优势的情况下,还能对证券市场抱有信心二)内幕交易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如果允许内部人员从事内幕交易,那么内幕人员就会选择比股东所要求或预期的风险更大的风险投资方案,即使该方案失败了,失败的风险完全可以转到股东身上这种对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游戏把公司及公司股东推到了十分危险的境地上市公司作为公众持股的公司,必须定期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建立一种全面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失公正,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发展。
同时内幕交易还严重损坏了公司的运营效率罗伯特•哈夫特教授在其“内幕交易对大公司内部效率的影响”一文中就内幕交易对公司运行效率的破坏进行了专门的分析他指出,在任何大型组织体制中,组织的运作有赖于各种命令及资讯的上下传递就现代大公司而言,其运营效率大多取决于公司管理层在这种传递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而如果允许内幕交易的话,则公司每一级组织的下级员工,为了自己获得内幕交易的利益,完全可能迟滞或阻碍信息向上一级传递因此就整体而言,内幕交易将对公司的运行效率造成损害三)内幕交易扰乱了证券市场运行秩序内幕人员往往利用内幕信息,人为地造成股价波动,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中信息不对称是一种普遍现象,内幕人员借自己掌握而公众未掌握的内幕信息大量买入或卖出证券,致使不知情的公众做出反向行为,达到自己获利或避损之目的,而与其相反交易的投资者则会受损(证券市场是一个零和博奔的市场,一方的赢利意味着对方的损失)这种损害其他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自己牟利的内幕交易行为,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增加了市场的道德风险,减少市场的流动性和削弱市场的效率,甚至会影响到市场普通投资者投资的信心,导致市场普通投资者对进一步投资持审慎态度,造成实际投资减少,危害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十、 内部人控制概述(一)内部人控制含义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企业的出资者(股东)和债权人(银行等)对企业失去控制和监督,或者控制监督不力,企业实际上由内部的经理人所把持,权力不受约束,导致所有者、债权人的权益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所谓“内部人”,即是执掌公司董事会经营行政大权的董事长、董事,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层管理者们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产生并存在于一些国有企业的这一现象已越来越引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注意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总统经济顾问斯蒂格里茨等经济学家,1993年来华考察时就已指出,中国在体制转轨中,由于“内部人控制”,使一些国有企业发生嬗变,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意志和利益被架空,企业管理者个人或集体随意搜取更大的利益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认为,我国国有企业存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助长了经营管理人员私欲膨胀,利用政府赋予的权力,以合法和非法的方式转移国有资产,甚至蚕食侵占变为私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二)内部人控制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表现在:过分地在职消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而且报喜不报忧,随时进行会计程序的技术处理,导致信息失真;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拒绝对企业进行整顿;绩效很差的经理不会被替代;过度投资和耗用资产;新资本不可能以低成本筹集起来;工资、资金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利润;转移国有资产;置小股东利益和声誉于不顾;大量拖欠债务,甚至严重亏损等。
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了代理成本,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十一、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成因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形成,实际上是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和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不相配的问题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不掌握企业经营权的分散的股东成为企业的外部成员,由于监督不力,企业实际上由不拥有股权或只拥有很小份额股权的经理阶层所控制,经理人员事实上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以我国国企改革为例,造成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主要成因为:(一)国有产权虚置,所有者缺位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全民的所有权只能通过国家来行使,而国家的职能由政府来履行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都代表国家管理企业由于每个部门都履行一定的国家职能,多部门行使所有权的结果是使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乏一种人格化的主体,即产权虚置问题它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的作用被削弱,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没有明确的所有者像关心自己私人资产那样来关心企业的经营绩效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自觉地激励、监督、约束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和职工在国企放权让利的过程中,职工的权利实际上是虚置的,国企经营者则取得了事实上的控制权,并且处于失控状态因而,“所有者缺位”所导致的后果实际上是为“内部人”即国企经理人谋求对国有资产过多的控制权提供了“温床”。
二)公司内部治理失效公司治理实质上要解决的是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简单地说,它要处理的是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在两权分离的企业里,“理性”的经理人(代理人)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和不完备契约留下的“空子”,不惜牺牲所有者的利益而追求自身效用函数(利益)的最大化,而所有者(委托人)要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目标,就必须付出相当的协调成本,从而达到二者目标的统一因此,公司治理的实质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所有者在赋予企业经理人员一定“控制权”的同时,通过相关机制和规则来约束经理人员的行为,以促使他们在追求个人效用目标的时候,采取的是与所有者相合意的行动,而不是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为保证政府的“控制权”,国有股权一般在公司化改制后的公司股权结构中占据统治地位,而且这种控股股权通常由国有独资的“授权投资机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来行使由于广泛采用这种“授权”的方式确定国有股东,在多数改制后的公司中,行使国有股权的都是另外一个全资国有企业,即被政府授权的这些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这些被授权企业通常只有一个统一的“领导班子”。
由于“领导班子”通常是由国家或政府直接委派经营这些国有独资的“授权投资机构”的人员,所以从这个层面上看,“领导班子”(代理人)与国家或政府(委托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些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是缺失的,并没有明确的所有者对经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司内部治理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失效的作为内部人的这些“领导班子”并不具有企业的所有权,也就没有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但由于所有者的缺位导致了对于国企内部人行为进行约束的缺乏,当这些内部人认为可把企业的利益转化为更多的自身利益时,他们便会利用手中已有的经营权和信息优势,不惜损害作为外部人的国家的利益,不遗余力地谋求对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来实现自身更多的利益在国企改制以后的大多数股份制公司中,这些“领导班子成员”既是国有股权的全权代表,又是他们所雇用的改制公司中的经理人员为了保证政府的控制权,其股东大会往往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大多是内定或协商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又形成了另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国有大股东(代理人)与其他分散的股东(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股东分成两类:一类是内部股东,他们管理着公司,有着对经营管理决策的投票权;另一类是外部股东,他们没有投票权。
国有大股东往往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作为公司内部股东,他们掌握了更多的控制权和信息,外部股东即其他分散的股东很少能够对内部股东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所以经常会发生国有大股东(内部股东)为个人或小集团私利而侵害其他分散的股东(外部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董事会要么与经理层高度重合,导致权力过分集中,使得董事会对经理层的制衡作用完全失效,要么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董事不懂事”;监事会则由于监事自身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和缺乏激励等原因也形同虚设国企的内部治理在对内部人与外部人关系的制衡中失效三)外部治理机制失效在传统的股东主权治理模式中,对经理层的监督和控制是由公司外部股东来完成的,而外部股东作用的发挥程度依赖于一个有效率的,具有评定公司价值和转移公司控制权功能的、竞争的资本市场,同时还要通过其他一些制度安排,比如竞争性的买卖经理人和工人劳动服务的经理人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以形成良好、完善的竞争市场环境系统但现在我国的市场缺乏有效、竞争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还尚未形成;缺乏完善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以及还存在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一些弊端因此,来自公司外部的治理机制不能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阅读】我们在因内部人控制失控给他人与国家带来的巨大损失而深恶痛绝的同时,还应该反思深层次的问题是制度和机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个人的道德品质。
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但与制度约束相比,后者更为重要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坏人难以得逞,制度不好好人也会犯错误广州市一位领导同志指出,无限制的审批权是腐败的根源之一,无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前述几个例子,当事人原来并不坏,大多还为企业改革发展作过贡献,而问题在于,一方面,近乎无限制、无监督的权力,导致他们私欲膨胀;另一方面,一些优秀企业家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政府未能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制定出相应的分配政策,保证经营者应得的高收益,这也是部分经营者认为不公平而导致心理不平衡,引发运用合法、非法手段牟取私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十二、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2、董事会由12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1)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2)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3)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14)决定公司因本章程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5、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机构的要求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6、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上述运用公司资金、资产等事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的项目,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7、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7)董事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决议授予董事长就本章程第一百零八条所述运用公司资金、资产事项(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除外)的决定权限为,每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5%(含15%);9、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以书面或形式在会议召开两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以现场会议、或等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除外11、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是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做出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12、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董事会做出决议可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签董事会决议草案、或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14、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亲自出席董事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5、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秘书应对会议所议事项认真组织记录和整理,会议记录应完整、真实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三)高级管理人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