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诊者得到医疗服务途径与连续性规程1. 目的为就诊者就诊、住院、会诊、转诊、出院、随诊全过程提供优质 的服务,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医护质量,以满足就 诊者的需求2. 标准2.1就诊者得到医疗服务的途径2.1.1医院将所能提供的诊疗范围、检查、检验项目、就诊者就 诊程序、工作时间、医院的使命以及医疗服务的资源,以各种形式对 外宣传,并为适合本院服务范围的就诊者提供服务2.1.2建立【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对来院就诊者进行预检分诊, 以判断就诊者的需求是否符合医院的诊疗范围2.1.3门诊就诊者来院就诊需先挂号、后就诊急诊就诊者按【急 诊科就诊者分类及处理规程】执行2.1.4对就诊需求一时难以界定的初诊就诊者,由分诊、咨询台 或挂号处工作人员给予指引接诊医生按【首诊负责制度】执行,如 需转去其他专科门诊则建议转科就诊2.1.5复诊者或已明确所患专科疾病的初诊就诊者,由咨询台工 作人员直接指引到专科医生所在的楼层,该楼层医务人员接待就诊者, 介绍出诊医生情况,安排就诊者按序等候就诊2.1.6急诊科医务人员按照【急诊科工作制度】、【急诊科管理规程】、【急诊科就诊者分类及处理规程】、【急诊留观就诊者处理规程】 执行。
2.1.7需优先诊疗的服务对象的衡量标准:按【急诊科就诊者分 类及处理规程】,急诊分级为一级、二级的立即救治,分级为三级的 就诊者,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拥军优属政策的优抚对象需优先 诊疗2.1.9普通门诊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依主要症状、 体征建议到相应专科就诊;遇有疑难疾病或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 者,按【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执行2.1.8医生针对病情建议就诊者入院(留观)治疗时,根据【病 情告知与签字同意制度】,告知就诊者及其家属与入院(留观)、诊治 有关的相关信息2.1.9医院或科室病床设施不够时应视情况对就诊者做相应的 处理;按【床位管理制度】执行2.1.10医院对小儿、老年人、残疾人、说多种语言或方言、有 不同的文化背景、行动不便或存在其他障碍会影响其接受医疗服务的 就诊者,参照【维护就诊者和其家属权利工作规划】、【对语言障碍就 诊者的服务规程】、【宗教需求服务规程】等提供医疗服务2.1.11门诊、急诊接诊医生根据各专科疾病的临床路径、诊疗 常规,结合就诊者实际病情安排相应的诊断性辅助检查如临床实验室、 影像学检查,工作人员负责指引就诊者交费、检查、治疗接诊医生 需综合视觉评估、体格检查及诊断性辅助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后做出诊 断,制订治疗方案,或安排就诊者住院进一步诊断治疗,或请其他科 会诊,或转外院(协作医院)治疗(参见【入院制度】、【就诊者转院 制度】和【住院者转科/转床制度】)。
2.2就诊者接受服务的连续性医院各职能部门制订医疗工作流程和支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确定院内转诊的合理标准;协调就诊者的诊断、治疗和手术以及急诊 就诊者入院的工作程序;与其他医院加强协调合作,并指定专人负责2.2.1门诊医护人员按【门诊部管理规程】、【门诊就诊者就诊次 序管理制度】、【入院制度】等做好就诊者诊疗及入院工作;急诊医护 人员按照【急诊科管理规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程】和【就诊者 转运、转院制度】负责急救就诊者的抢救、转运工作;病房医护人员 按照各专科诊疗工作指引、临床路径、【医师值班与交接班管理制度】、 【入院制度】、【出院制度】等做好就诊者的诊疗护理工作;需手术治 疗的就诊者,术科、麻醉科医护人员按【手术管理制度】、【手术安全 管理制度】、【麻醉和中深度镇静制度】执行;就诊者在医院诊疗期间 由一个专科转往另一个专科继续诊疗时,按照【住院者转科/转床制 度】的要求,各病区负责提供诊疗服务的人员要互相交接,保证就诊 者的诊疗连续性和安全性各级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工作 流程保证就诊者接受服务的连续性医务部负责协调科室间的医疗服 务工作2.2.2就诊者诊疗期间,由本专业学科取得执业医师执照并注册 的医生和取得执业护士执照的责任护士担任主管,其资格必须符合以 上条件并与中心签订合同的员工。
进修医生、实习生及研究生需在有 资质的医务人员指导下从事医疗活动2.2.3医护人员随时对就诊者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转归情况 进行沟通其方式包括口头交接、书面记录等主管医生认真记录就 诊者的疾病状况、治疗进展以及疗效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生,对可 能发生的情况除口头交待值班医生外,还应记录在交班报告中责任 护士按规定观察就诊者的病情变化,认真收集资料,及时记录在护理 记录单中,以便对有价值的发现要及时提供给医生,作为修改治疗计 划和改进护理措施的参考,就诊者一旦确定需要转诊时,医护人员要 相互沟通,严格执行【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住院者转科/转床 制度】2.2.4医护人员书写病历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记录住院就 诊者的病历应集中、统一保管在病区,并能随时提供给需要使用的医 护人员医护人员需妥善保管病历资料,防止病历信息的丢失或被窃 用医院可为就诊者及其家属和监护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客观资料,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 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 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 出院记录。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 当由病区指定本院工作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2.3合理的安排就诊者会诊或出院、随访中心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就诊者的健康状况和继续接受医疗服务的需求,在符合出院和转院标准时尽早决定就诊者出院和转院的计划, 合理安排就诊者出院2.3.1住院就诊者经过治疗后,临床医生根据就诊者的健康状况 和疾病的恢复情况决定是否出院或经会诊需接受进一步的康复治疗2.3.2就诊者会诊、转科或出院前,主管医生应向就诊者及其家 属说明目的、必要性,并征得同意后再行实施2.3.3需要院外会诊(包括远程会诊者),按【会诊制度】执行2.3.4就诊者出院应按各专科“出院标准〞执行2.3.5在安排就诊者出院时,主管医生应提供书面及口头或可被 就诊者及其家属理解的其他方式向就诊者说明随访事宜,如果就诊者 不能理解,可向其适合的家庭成员交待随访的时间出院随访一般在 医院门诊部进行,特殊情况也可到病房随访,或联系社区医疗服务医 生到就诊者家里随访2.3.6针对就诊者情况及检查结果做出康复评估,主治医生决定 就诊者可以出院时,应填写1份出院小结放入病历中,同时给就诊者 及就诊者的随诊医生1份出院小结的副本。
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入院原 因、阳性体征、有意义的检查发现、诊断、治疗过程,出院时状况, 出院带药和随访事宜等内容按照【出院制度】做好出院各项工作2.4就诊者转诊就诊者的病情状况和对继续医疗服务的需求决定就诊者是否转 诊时,应遵循【会诊制度】和【就诊者转运、转院制度】、【出院制度】 就诊者转诊应由主任依就诊者情况安排医生和护士负责合理转诊2.5就诊者转诊、转院或出院过程要考虑交通需求医院在安排就诊者转诊、转院或出院过程中,由专科主任根据就 诊者的病情,确定就诊者的交通需求,可由医院或就诊者家属提供适 合的交通工具,确保就诊者转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