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农合银办〔2012〕25号 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各支行、分理处:根据《贵州银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黔银监办发〔2012〕7号)文件精神,现将《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支行、分理处要高度重视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统计制度和本行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填报说明,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数据。
二、从2012年开始报送“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具体上报时间为每季末第15个工作日之前二○一二年三月六日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工作,根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和《贵州银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银监统通[201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是指《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制度》(银监统通[2011]75号)要求需填报的报表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的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开发或地产开发、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包括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房地产贷款等第四条 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真实性原则填制报表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房地产贷款的归属二) 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变量对象的变化调整统计数值三) 审慎性原则对存在多重因素,且难以把握变量数值的,应适度综合考虑取期平均值。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辖内所有支行、分理处第二章 指标定义及填报方法第六条 指标定义及解释 本细则所指的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开发或地产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包括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房地产贷款等一)地产开发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专门用于地产开发、且在地产开发完成后计划收回的贷款二)房产开发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屋建设贷款,包括在土地开发阶段发放的、计划在房屋建设阶段继续使用的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住房建设贷款,包括在土地开发阶段发放的、计划在住房建设阶段继续使用的贷款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商业房屋(包括商住两用房屋)建设贷款,包括在土地开发阶段发放的、计划在商业房屋建设阶段继续使用的贷款三)商业用房贷款:金融机构向个人和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包括用于购买商住两用房的贷款1、个人购买商业房产贷款: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包括用于购买商住两用房的贷款2、企业购买商业房产贷款: 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贷款,包括用于购买商住两用房的贷款。
四)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1、新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次出售的住房的贷款2、二手房屋贷款: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非第一次出售的住房的贷款五)固定利率贷款:贷款合同期限内利率不随基准利率调整而变化的贷款六)其他房地产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中除去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贷款,包括经营性物业贷款、企业购买住房贷款、证券化的房地产贷款等七)持有房地产企业发行的债券:金融机构持有房地产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八)其他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用于开发、建设和购买房屋以外用途的以房地产为抵押品的贷款九)房地产信托:金融机构持有的以房地产及其相关资产为投向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受让信托收益权类业务等十)贷款价值比(LTV):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与抵押品市场价值的比值商业银行可根据各行实际情况选择内部评估或外部评估,但要由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出具意见书,抵押品市场价值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十一)DSR: 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家庭月均收入,目前可根据审贷记录确定房产支出与收入比。
十二)已还款期限:报告期与贷款第一次还本付息日期之间的时间差十三)住房套数区分:2010年6月份以前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各行按照信贷记录、住房信息系统及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区分2010年6月份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住建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建房[2010]83号)联合发文标准认定十四)BI:基准利率,人民银行规定的各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十五)形成期末贷款余额的分年度情况:将本期贷款余额按照各笔贷款首次发放日期所在年度进行区分本年是指本年1月1日至本季度末,T-1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T-2为上两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此类推十六)贷款五级分类情况:主要依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以及《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文件)要求十七)逾期贷款:指填报机构报告期末,没有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本金余额(不含已展期未到期贷款)逾期贷款按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的长短分“1-30天”、“31-90天”、“91-180天”、“181-360天”和“360天以上”五类进行统计如果一笔贷款本金和利息都逾期,按逾期时间长的期限进行填报。
填报方法同“非现场监管报表”中“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中逾期贷款的填报方法第七条 填报方法通过翻阅信贷档案资料、调阅信贷台账、查询风险监测系统、录入评估小组的资产评估信息,适时、动态更新统计报表一)翻阅信贷档案资料获取信息法1、地产开发贷款获取抵押品办理抵押时的初始价值,为评估小组参评当期市场价值作为有效的参考资料2、房产开发贷款获取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自有资本金情况3、商业用房贷款获取个人及企业购买商业房产贷款的期初房产价值,已还款期限,为评估小组参评当期市场价值作为有效的参考资料4、个人住房贷款获取住房套数、偿还期初房产价值、房产类型(是否新建)、利率类别(固定或浮动及浮动区间)、还款期限、建筑面积及面积区间、偿债收入比及偿债收入比区间5、其他房地产贷款根据定义获取其他房地产贷款及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相关信息6、附录获取持有房地产企业发生的债券、其他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房地产信托相关信息二)调阅信贷台账获取信息法通过调阅信贷台账获取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房地产贷款及附录客户本年、T-1、T-2、T-3、T-3以前贷款余额及数值。
三)查询风险监测系统法通过查询风险监测系统获取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房地产贷款及附录客户信贷分类级次四)获取评估小组抵押物价值信息法收集评估小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地产开发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房地产贷款及附录信息五)逾期贷款录入法根据“非现场监管报表”中“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中逾期贷款的填报方法进行填报,具体是:第一步 审查该笔贷款本金是否逾期;第二步 审核该笔贷款利息是否逾期(注:根据约定还息频率“月、季、年”确定利息是否逾期,在约定结算频率内不能认定为利息逾期);第三步 取前一步、二步逾期数值绝对额最大的数值填报至“逾期贷款”相应的区间内第三章 基本程序和要求第八条 “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必须按照指标定义、填报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上报第九条 房地产贷款抵押资产价值的“评估”机构(一)风险管理部是房地产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全辖抵押物价值评估小组的管理工作二)各支行、分理处及营业部根据本细则成立“房地产贷款抵押资产价值评估小组”,负责对所有房地产贷款抵押类信贷资产抵押物价值的评估评定工作,适时、动态地对各类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认定,及时将相关评估信息向农贷会计报送。
第十条 具体报送流程(一)资料收集信贷人员对各房地产贷款抵押物价值进行初评,及时上报评估小组,并全力以赴协助农贷会计,按照“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要求,收集资本金、贷款价值比、已还款期限、住房套数、是否新建房、建筑面积、偿债收入比、执行利率类型、贷款五级分类、各年度贷款余额等相关信息二)信息录入农贷会计熟练掌握“逾期贷款计算方法”及时测算出逾期天数,填入各逾期区间内,并将以上“资料收集”的信息对“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三)报表时间及报表名称各网点务必于每个季末后第15个工作日之前,将“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上报风险部上报报表包括:1、《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表》附件12、《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地产开发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23、《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产开发贷款风险监测台账》4、《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商业用房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45、《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56、《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其他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6第四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工作由各支行、分理处负责人负责,农贷会计牵头,信贷、会计等岗位人员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共同实施。
第十二条 信贷岗位人员职责(一)负责及时收集、补充完善与房地产贷款相关的借款人信贷档案资料二)对房地产贷款抵押物价值作适时、动态的价值评估三)参与“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表”填报指标讨论,提供讨论要求的各项基础资料和信息,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第十三条 农贷会计岗位职责(一)按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建立和保管客户资料、房地产贷款统计台账,并定期与会计岗位人员核对相关帐目,按要求上报报表二)对“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表”上报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三)组织信贷、会计等岗位人员学习“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制度”以及统计指标口径的正确解释,指导相关人员做好房地产贷款相关指标的分类汇总填报第十四条 会计岗位职责协助农信贷会计在填报“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表”过程中相关数据的审核校验关系第十五条 总行专管员职责总行专管员(注:本细则所称专管员即为负责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填报人员,下同),负责全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报表的审查和报送工作,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和沟通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支行、分理处要将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与日常信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好日常数据的维护与填报。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专管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对各网点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统计归属不准确的,应及时对网点提出整改措施,责成相关网点限期整改并撰写出评价报告,向上级或相关领导报告第十八条 在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过程中,不认真学习本实施细则、不正确理解各指标定义,凡属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改报数据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风险部专管员应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提高信贷人员的房地产贷款各指标知识,掌握房地产贷款各指标归属的操作方法,农贷会计、信贷岗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客观真实地对房地产贷款风险进行正确统计和评价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负责解释、补充和修改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贵州银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房地产贷 款风险监测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黔银监办发〔2012〕7号)2、《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指引》3、《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统计表》附件14、《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地产开发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25、《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房产开发贷款风险监测台账》。
6、《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商业用房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47、《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58、《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其他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台账》附件6 主题词:风险管理 房地产贷款 风险监测 统计报表 通知联系人:李榛 联系:0851—3858004 校对:张达丽 行内发送:行领导 支行 分理处 部室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印发共印4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