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结算协议书汇总八篇结算协议书篇1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以技术的优势赢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保市场;注重高品位的售后服务,注重奖惩机制的建立,以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增市场,拿订单;公司根据历年来的市场营销情况,工程项目中的诸多因素,采取任务到人,用户到人;以确保20__年度8000万元的销售任务为目标,公司与营销员订立合同如下:一、二〇一八年营销人员到账指标:营销到账万元二、合同的管理、成本结算及其他规定1、为了统一管理、统一对外联系、对外协调,对内统一调度生产,每位营销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必须交公司统一编号、存档2、营销部收到营销人员的合同、图纸后,须立即做出合同评审(常规产品原则上按公司所定成本价江苏,详细附后),经生产技术部复核与营销人员对接认可,交财务部(以便结算业务费用),同时下发到车间安排生产3、特殊产品(特殊材质)由营销部和生产技术部与营销员核定成本价,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后方可生产4、对于风险性较大的试制性产品要订立生产协议,以明确责任,化解经济风险为目的,必须由营销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5、营销人员合同的排产,应先内部协调,组织加工,并根据交货期先后由公司内部解决,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协,除急用产品或公司不能生产的,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同意后,选择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单位,方可外协(但外协产品营销人员必须与公司共同参与厂商的选择、价格及外协合同的确定)如外协产品属于半成品或拖回公司发货的,公司将所耗用的实际费用列入成本计算外协产品一律凭增值税票到财务入账6、如发出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公司与营销人员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营销人员要积极疏通关系,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公司安排人员出差的,需填写人员派出单注明出差原因,报总经理批准三、二〇一八年的结算方式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按销售总额的%结算2、经营性产品:营销人员外购产品,公司收取成本及成本价的%,其余为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收取%,如需公司垫资的另加%计算,成本部分必须提供产品的增值税票不足50%税票抵扣加收%(含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等)四、货款到账到规定:1、每份合同的产品发出后三个月必须开票结算,如六个月未开票的成本计入个人往来,如开票后一年内货款未到帐的,成本和税金一同计入个人往来五、其他方面的规定1、各营销人员原有市场用户,仍由营销人员负责联系,个人之间不得发生冲突,如有冲突汇报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互相恶意竞争,影响企业形象。
2、各营销人员原有的关系单位,如在二年内无业务往来,公司其他营销员订回的合同与原营销员无关(洗煤行业除外)3、营销员所提供的外购增值税发票,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虚假如有虚假情况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法律责任由该营销员承担4、公司对营销员私自在外生产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其影响公司形象所造成的损失5、联谊会、用户恳谈会、订货会,营销员需参加的费用由营销员自付;入网费用由公司先代垫,年终根据各营销员使用次数进行合理分摊,资源属于公司所有六、奖励1、到账奖励(20__.1.1-20__.12.30)1.1、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3000万元,奖人民币30万元1.2、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万元,奖人民币20万元1.3、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500万元,奖人民币15万元1.4、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0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1.5、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800万元,奖人民币8万元1.6、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5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1.7、全年销售开票到账人民币100-300万元,取整额按0.5%进行奖励2、另加奖项2.1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500万元,奖人民币2.5万元。
2.2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000万元,奖人民币5万元2.3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1500万元,奖人民币7.5万元2.4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万元,奖人民币10万元2.5凡在公司内部生产的铸钢件开票金额达2500万元,奖人民币12.5万元七、享受待遇1、个调税由公司代缴,但业务费结算时需提供业务费总额%的车旅费、会议费等票据,否则按业务费总额的%另行收取费用2、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新进营销员满一年以上,销售额达100万元的,可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连续三年销售额不满100万元的,不享受该待遇3、如发现营销员私自有一笔合同外流,取消营销员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个人调节税不实行保护,公司有权发函我来单位,同时取消超出奖励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20__年1月1日期生效甲方:乙方:营销部代表:营销员:二○一八年二月二日结算协议书篇2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2.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3.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4.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5.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6.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