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检查表(寒冷及寒冷地区)审查机构:项目名称:专业序号检查内容与根据分值检查 评价 分备注1屋顶传热系数日勺计算及设计(选用)日勺作法符合《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4.2.2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 定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外墙(涉及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勺计算及设计(选用)勺 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 4.2.2条 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勺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勺计算及设计 (选用)1勺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 第4.2.2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建4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勺隔墙或楼板传热' 勺计算及设计(选用)1勺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 GB 50189-第4.2.2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 行权衡判断条数4用 于 寒 冷 地 区筑专5单一朝向外窗(涉及透明幕墙)设计勺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4.2.2条勺规定; 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寒冷 地区 无遮 阳规 定业6屋顶透明部分设计勺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4.2.2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7不同气候区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值勺计算及设计(选用) 日勺作法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 4.2.2 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8建筑窗墙面积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 第4.2.4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9建筑屋顶透明部分勺面积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4.2.6条勺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期,按规定进行权 衡判断410外窗气密性设计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 4.2.10条日勺规定411透明幕墙气密性设计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 50189-第4.2.11条日勺规定4暖通1围护构造传热系数K值不应超过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 贝皿〉第4.2.2条规定日勺限值3专业2围护构造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相符《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第4.2.2条规定33必须对采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1.1条的规定34采暖与空调水管路应通过具体日勺水力计算,使并联环路之间 日勺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不小于15%,同步拟定合理勺采暖和 空调冷热水循环泵勺流量和扬程。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 贝皿〉第5.3.18条勺规定35集中采暖系统应具有分室(区)控温调节功能并应考虑实行 分区热计量勺也许《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2.3 条勺规定36两管制空调水系统中选择冷热水循环泵共用时应核对循环 泵勺流量与否匹配 《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3.19 条勺规定37建筑物内设计集中排风系统应考虑设立排风热回收装置《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3.14条勺规定38末端装置选用二通阀变流量系统时,其系统循环水泵应米用 变速控制《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5.8 (5.5.9) 勺规定条39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设立分楼层、分室内区域,分顾 客勺冷热量计量装置,建筑群勺每栋公共建筑及其冷、热源 站房,应设立冷热计量装置并对冷热计量与分摊方式进行阐 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5.12条勺规定310采暖空调风、水管道保温材质厚度等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 勺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第5.3.28〜5.3.29条日勺 规定311冷热源选择与否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 则》第5.4.1 、5.4.2条勺规定3电气专业办公建筑照明1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米用 日勺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勺国家能效原则°GB50034-第3.3.5 条规定332一般办公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2条规定 日勺限值33高档办公室、设计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 GB50034-第6.1.2条规定日勺限值44会议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2条规定日勺限 值45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2条规定日勺限 值36文献整顿、复印、发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 第6.1.2条规定日勺限值37一般商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3条 规定日勺限值38高档商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3条 规定日勺限值3商 业 建 筑 照1一般超市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3条 规定日勺限值72高档超市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3条 规定日勺限值73客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第6.1.4条规定日勺限值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