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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建筑工程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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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建筑工程通用条款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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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用条款第1条 一般规规定1.1 定义义与解释1.1.1 合同,指由由第1.2..1项所述的的各项文件所所构成的整体体1.1.2 通用条款,指指合同当事人人在履行工程程总承包合同同过程中依法法所遵守的一一般性条款,由由本文件第11条至第200条组成1.1.3 专用条款,指指合同当事人人根据工程总总承包项目的的具体情况,对对通用条款进进行细化、完完善、补充、修修改或另行约约定,并同意意共同遵守的的条款1.1.4 工程总承包包,指承包人人受发包人委委托,按照合合同约定对工工程建设项目目的设计、采采购、施工(含含竣工试验)、试运行行等阶段实行行全过程或若若干阶段的工工程承包1.1.5 发包人,指指在合同协议议书中约定的的,具有项目目发包主体资资格和支付工工程价款能力的当当事人或取得得该当事人资资格的合法继继承人1.1.6 承包人,指指在合同协议议书中约定的的,被发包人人接受的具有有工程总承包包主体资格的的当事人,包包括其合法继继承人1.1.7 联合体,指指经发包人同同意由两个或或两个以上法法人或者其他他组织组成的的,作为工程程承包人的临临时机构,联联合体各方向向发包人承担担连带责任。

联联合体各方应应指定其中一一方作为牵头头人1.1.8 分包人,指指接受承包人人根据合同约约定对外分包包的部分工程程或服务的、具具有相应资格格的法人或其其他组织1.1.9 发包人代表表,指发包人人指定的履行行本合同的代代表1.1.10 监理人,指指发包人委托托的具有相应应资质的工程程监理单位1.1.11 工程总监监,指由监理理人授权、负负责履行监理理合同的总监监理工程师1.1.12 项目经理理,指承包人人按照合同约约定任命的负负责履行合同同的代表1.1.13 工程,指指永久性工程程和(或)临临时性工程1.1.14 永久性工工程,指承包包人根据合同同约定,进行行设计、采购购、施工、竣竣工试验、竣工后后试验和试运行行考核并交付付发包人进行行生产操作或或使用的工程程1.1.15 单项工程程,指专用条条件中列明的的具有某项独独立功能的工工程单元,是是永久性工程程的组成部分分1.1.16 临时性工工程,指为实实施、完成永永久性工程及及修补任何质质量缺陷,在在现场所需搭搭建的临时建建筑物、构筑筑物,以及不不构成永久性性工程实体的的其它临时设设施1.1.17 现场或场场地,指合同同约定的由发发包人提供的的用于承包人人现场办公,工工程物资、机机具设施存放放和工程实施施的任何地点点。

1.1.18 项目基础础资料,指发发包人提供给给承包人的经经有关部门对对项目批准或或核准的文件件、报告(如如选厂报告、资资源报告、勘勘察报告等)、资资料(如气象象、水文、地地质等)、协协议(如原料料、燃料、水水、电、气、运运输等)和有有关数据等,以以及设计所需需的其它基础础资料1.1.19 现场障碍碍资料,指发发包人需向承承包人提供的的进行工程设设计、现场施施工所需的地地上和地下已已有的建筑物物、构筑物、线线缆、管道、受受保护的古建建筑、古树木木等坐标方位位、数据和其其它相关资料料1.1.20 设计阶段段,指规划设设计、总体设设计、初步设设计、技术设设计和施工图图设计等阶段段设计阶段段的组成,视视项目情况而而定1.1.21 工程物资资,指设计文文件规定的将将构成永久性性工程实体的的设备、材料料和部件,以以及进行竣工工试验和竣工工后试验所需需的材料等1.1.22 施工,指指承包人把设设计文件转化化为永久性工工程的过程,包包括土建、安安装和竣工试试验等作业1.1.23 竣工试验验,指工程或或(和)单项项工程被发包包人接收前,应应由承包人负负责进行的机机械、设备、部部件、线缆和和管道等性能能试验。

1.1.24 变更,指指在不改变工工程功能和规规模的情况下下,发包人书书面通知或书书面批准的,对对工程所作的的任何更改1.1.25 施工竣工工,指工程已已按合同约定定和设计要求求完成土建、安安装,并通过过竣工试验1.1.26.. 工程接收:指指工程或(和和)单项工程程通过竣工试试验后,为使使发包人的操操作人员、使使用岗位进行行竣工后试验验、试运行准准备,由承包包人与发包人人进行工程交交接,并由发发包人颁发接接收证书的过过程1.1.27 竣工后试试验,指工程程被发包人接接收后,按合合同约定由发发包人自行或或在发包人组组织领导下由由承包人指导导进行的工程程的生产或(和和)使用功能能试验1.1.28 试运行考考核,指根据据合同约定,在在工程完成竣竣工试验后,由由发包人自行行或在发包人人的组织领导导下由承包人人指导进行的的包括合同目目标考核验收收在内的全部部试验1.1.29 考核验收收证书,指试试运行考核的的全部试验完完成并通过验验收后,由发发包人签发的的验收证书1.1.30 工程竣工工验收,指承承包人接到考考核验收证书书、完成扫尾尾工程和缺陷陷修复,并按按合同约定提提交竣工验收收报告、竣工工资料、竣工工结算资料,由由发包人组织织的工程结算算与验收。

1.1.31 合同期限限,指从合同同生效之日起起,至双方在在合同下的义义务履行完毕毕之日止的期期间1.1.32 基准日期期,指递交投投标文件截止止日期之前330日的日期期1.1.33 项目进度度计划,指自自合同生效之之日起,按合合同约定的工工程全部实施施阶段(包括括设计、采购购、施工、竣竣工试验、工工程接收、竣竣工后试验至至试运行考核核等阶段)或若干实施施阶段的时间间计划安排1.1.34 施工开工日日期,指合同同协议书中约约定的,承包包人开始现场场施工的绝对对日期或相对对日期1.1.35 竣工日期期,指合同协协议书中约定定的,由承包包人完成工程程施工(含竣竣工试验)的的绝对日期或或相对日期,包包括合同约定定的任何延长长日期1.1.36 绝对日期期,指以公历历年、月、日日所表明的具具体期限1.1.37 相对日期期,指以公历历天数表明的的具体期限1.1.38 关键路径径,指项目进进度计划中直直接影响到竣竣工日期的时时间计划路线线该关键路路径由合同双双方在讨论项项目进度计划划时商定1.1.39 日、月、年年,指公历的的日、月、年年本合同中中所使用的任任何日期的起起点均指相应应事件发生之之日的下一日日。

如果任何何时间的起算算是以某一期期间届满为条条件,则起算算点为该期间间届满之日的的下一日任任何期间的到到期日均为该该期间届满之之日的当日1.1.40 工作日,指指除中国法定定节假日之外外的其他公历历日1.1.41 合同价格格,指合同协协议书约定的的、承包人进进行设计、采采购、施工、竣竣工试验、竣竣工后试验、试试运行考核和和服务等工作作的价款1.1.42 合同价格格调整,指依依据法律及合合同约定需要要增减的费用用而对合同价价格进行的相相应调整1.1.43 合同总价价,指根据合合同约定,经经调整后的合合同结算价格格1.1.44 预付款,指指根据合同约约定,由发包包人预先支付付给承包人的的款项1.1.45 工程进度度款,指发包包人根据合同同约定的支付付内容、支付付条件,分期期向承包人支支付的设计、采采购、施工和和竣工试验的的进度款,竣竣工后试验和和试运行考核核的服务费以以及工程总承承包管理费等等款项1.1.46工工程质量保修修责任书,指指根据有关质质量保修的法法律规定,发发包人与承包包人就工程质质量保修相关关事宜所签订订的协议1.1.47 缺陷责任任保修金,指指按合同约定定发包人从工工程进度款中中暂时扣除的的,作为承包包人在施工过过程及缺陷责责任期内履行行缺陷责任担担保的金额。

1.1.48 缺陷责任任期,指承包包人按合同约约定承担缺陷陷保修责任的的期间,一般般应为12个个月因缺陷陷责任的延长长,最长不超超过24个月月具体期限限在专用条款款约定1.1.49 书面形式式,指合同书书、信件和数数据电文等可可以有形地表表现所载内容容的形式数数据电文包括括:电传、传、电子数数据交换和电电子邮件等1.1.50 违约责任任,指合同一一方不履行合合同义务或履履行合同义务务不符合合同同约定所须承承担的责任1.1.51 不可抗力力,指不能预预见、不能避避免并不能克克服的客观情情况,具体情情形由双方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1.1.52 根据本合合同工程的特特点,需补充充约定的其它它定义,在专专用条款中约约定1.2 合同同文件1.2.1 合合同文件的组组成合同文文件相互解释释,互为说明明除专用条条款另有约定定外,组成本本合同的文件件及优先解释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协议书(2)本合同专专用条款(3)中标通知知书(4)招投标文文件及其附件件(5)本合同通通用条款(6)合同附件件(7)标准、规规范及有关技技术文件(8)设计文件件、资料和图图纸(9)双方约定定构成合同组组成部分的其其它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同过程中形成成的双方授权权代表签署的的会议纪要、备备忘录、补充充文件、变更更和洽商等书书面形式的文文件构成本合合同的组成部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件的条款内容容含糊不清或或不相一致,并并且不能依据据合同约定的的解释顺序阐阐述清楚时,在在不影响工程程正常进行的的情况下,由由当事人协商商解决当事事人经协商未未能达成一致致,根据166.3款关于于争议和裁决决的约定解决决1.2.3 合同中的条条款标题仅为为阅读方便,不不作为对合同同条款解释的的依据1.3 语言言文字合同文件以中国国的汉语简体体语言文字编编写、解释和和说明合同同当事人在专专用条款约定定使用两种及及以上语言时时,汉语为优优先解释和说说明本合同的的主导语言在少数民族地区区,当事人可可以约定使用用少数民族语语言编写、解解释和说明本本合同文件1.4 适用用法律本合同遵循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指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法律、行行政法规、部部门规章以及及工程所在地地的地方法规规、自治条例例、单行条例例和地方政府府规章需要要明示的国家家和地方的具具体适用法律律的名称在专专用条款中约约定在基准日期之后后,因法律变变化导致承包包人的费用增增加的,发包包人应合理增增加合同价格格;如果因法法律变化导致致关键路径工工程延误的,应应合理延长工工期1.5 标准准、规范1.5.1 适用于本工工程的国家标标准规范、和和(或)行业业标准规范、和和(或)工程程所在地方的的标准规范、和和(或)企业业标准规范的的名称(或编编号),在专专用条款中约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用国外标准、规规范的,负责责提供原文版版本和中文译译本,并在专专用条款中约约定提供的标标准、规范的的名称、份数数和时间1.5.3 没有相应成成文规定的标标准、规范时时,由发包人人在专用条款款中约定的时时间向承包人人列明技术要要求,承包人人按约定的时时间和技术要要求提出实施施方法,经发发包人认可后后执行承包包人需要对实实施方法进行行研发试验的的,或须对施施工人员进行行特殊培训的的,除合同价价格已包含此此项费用外,双双方应另行签签订协议作为为本合同附件件,其费用由由发包人承担担1.5.4 在基准日期期之后,因国国家颁布新的的强制性规范范、标准导致致承包人的费费用增加的,发发包人应合理理增加合同价价格;导致关关键路径工期期延误的,发发包人应合理理延长工期1.6 保密密事项当事人一方对在在订立和履行行合同过程中中知悉的另一一方的商业秘秘密、技术秘秘密,以及任任何一方明确确要求保密的的其他信息,负负有保密责任任,未经同意意,不得对外外泄露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外的目的一一方泄露或者者在本合同以以外使用该商商业秘密、技技术秘密等保保密信息给另另一方造成损损失的,应承承担损害赔偿偿责任。

当事事人为履行合合同所需要的的信息,另一一方应予以提提供当事人人认为必要时时,可签订保保密协议,作作为合同附件件第2条 发包包人2.1 发包包人的主要权权利和义务2.1.1 负责办理项项目的审批、核核准或备案手手续,取得项项目用的使用用权,完成拆拆迁补偿工作作,使项目具具备法律规定定的及合同约约定的开工条条件,并提供供立项文件2.1.2 履行合同中中约定的合同同价格调整、付付款、竣工结结算义务2.1.3 有权按照合合同约定和适适用法律关于于安全、质量量、环境保护护和职业健康康等强制性标标准、规范的的规定,对承承包人的设计计、采购、施施工、竣工试试验等实施工工作提出建议议、修改和变变更,但不得得违反国家强强制性标准、规规范的规定2.1.4 有权根据合合同约定,对对因承包人原原因给发包人人带来的任何何损失和损害害,提出赔偿偿2.1.5 发包人认为为必要时,有有权以书面形形式发出暂停停通知其中中,因发包人人原因造成的的暂停,给承承包人造成的的费用增加由由发包人承担担,造成关键键路径延误的的,竣工日期期相应顺延2.2 发包包人代表发包人委派代表表,行使发包包人委托的权权利,履行发发包人的义务务,但发包人人代表无权修修改合同。

发发包人代表依依据本合同并并在其授权范范围内履行其其职责发包包人代表根据据合同约定的的范围和事项项,向承包人人发出的书面面通知,由其其本人签字后后送交项目经经理发包人人代表的姓名名、职务和职职责在专用条条款约定发发表人决定替替换其代表时时,应将新任任代表的姓名名、职务、职职权和任命时时间在其到任任的15日前前,以书面形形式通知承包包人2.3 监理理人2.3.1 发包人需对对工程实行监监理的,监理理人的名称、工工程总监、监监理范围、内内容和权限在在专用条款中中写明监理人按发包人人委托监理的的范围、内容容、职权和权权限,代表发发包人对承包包人实施监督督监理人向向承包人发出出的通知,以以书面形式由由工程总监签签字后送交承承包人实施,并并抄送发包人人2.3.2 工程总监的的职权与发包包人代表的职职权相重叠或或不明确时,由由发包人予以以协调和明确确,并以书面面形式通知承承包人2.3.3 除专用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工程总监监无权改变本本合同当事人人的任何权利利和义务2.3.4 发包人更换换工程总监时时,应提前55日以书面形形式通知承包包人,并在通通知中写明替替换者的姓名名、职务、职职权、权限和和任命时间。

2.4 安全全保证2.4.1 除专用条款款另有约定外外,发包人应应负责协调处处理施工现场场周围的地下下、地上已有有设施和邻近近建筑物、构构筑物、古树树名木、文物物及坟墓等的的安全保护工工作,维护现现场周围的正正常秩序,并并承担相关费费用2.4.2 除专用条款另另有约定外,发发包人应负责责对工程现场场临近发包人人正在使用、运运行、或由发发包人用于生生产的建筑物物、构筑物、生生产装置、设设施、设备等等,设置隔离离设施,竖立立禁止入内、禁禁止动火的明明显标志,并并以书面形式式通知承包人人须遵守的安安全规定和位位置范围因因发包人的原原因给承包人人造成的损失失和伤害,由由发包人负责责2.4.3 本合同未作作约定,而在在工程主体结结构或工程主主要装置完成成后,发包人人要求进行涉涉及建筑主体体及承重结构构变动、或涉涉及重大工艺艺变化的装修修工程时,双双方可另行签签订委托合同同,作为本合合同附件发包人自行决定定此类装修或或发包人与第第三方签订委委托合同,由由发包人或发发包人另行委委托的第三方方提出设计方方案及施工的的,由此造成成的损失、损损害由发包人人负责2.4.4 发包人负责责对其代表、雇雇员、监理人人及其委托的的其他人员进进行安全教育育,并遵守承承包人工程现现场的安全规规定。

承包人人应在工程现现场以标牌明明示相关安全全规定,或将将安全规定发发送发包人因因发包人的代代表、雇员、监监理人及其委委托的其他人人员未能遵守守承包人工程程现场的安全全规定所发生生的人身伤害害、安全事故故,由发包人人负责2.4.5 发包人、发发包人代表、雇雇员、监理人人及其委托的的其他人员应应遵守7.88款职业健康康、安全和环环境保护的相相关约定2.5 保安安责任2.5.1 现场保安工工作的责任主主体由专用条条款中约定承承担现场保安安工作的一方方负责与当地地有关治安部部门的联系、沟沟通和协调,并并承担所发生生的相关费用用2.5.2 发包人与承承包人商定工工程实施阶段段及区域的保保安责任划分分,并编制各各自的相关保保安制度、责责任制度和报报告制度,作作为合同附件件2.5.3 发包人按合合同约定占用用的区域、接接收的单项工工程和工程,由由发包人承担担相关保安工工作,及因此此产生的费用用、损害和责责任第3条 承包包人3.1 承包包人的主要权权利和义务3.1.1 承包人应按按照合同约定定的标准、规规范、工程的的功能、规模模、考核目标标和竣工日期期,完成设计计、采购、施施工、竣工试试验和(或)指指导竣工后试试验等工作,不不得违反国家家强制性标准准、规范的规规定。

本工程的具体承承包范围,应应依据合同协协议书第一项项“工程概况”中有关“工程承包范范围”的约定3.1.2 承包人应按按合同约定,自自费修复因承承包人原因引引起的设计、文文件、设备、材材料、部件、施施工中存在的的缺陷、或在在竣工试验和和竣工后试验验中发现的缺缺陷3.1.3 承包人应按按合同约定和和发包人的要要求,提交相相关报表报报表的类别、名名称、内容、报报告期、提交交时间和份数数,在专用条条款中约定3.1.4 承包人有权权根据4.66.4款承包包人的复工要要求、14..9款付款时时间延误和117条不可抗抗力的约定,以以书面形式向向发包人发出出暂停通知除除此之外,凡凡因承包人原原因的暂停,造造成承包人的的费用增加由由其自负,造造成关键路径径延误的应自自费赶上3.1.5 对因发包人人原因给承包包人带来任何何损失、损害害或造成工程程关键路径延延误的,承包包人有权要求求赔偿或(和和)延长竣工工日期3.2 项目目经理3.2.1 项项目经理,应应是当事人双双方所确认的的人选项目目经理经授权权并代表承包包人负责履行行本合同项项目经理的姓姓名、职责和和权限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项目经理应是承承包人的员工工,承包人应应在合同生效效后10日内内向发包人提提交项目经理理与承包人之之间的劳动合合同,以及承承包人为项目目经理缴纳社社会保险的有有效证明,承承包人不提交交上述文件的的,项目经理理无权履行职职责,由此影影响工程进度度或发生其它它问题的,由由承包人承担担责任。

项目经理应常驻驻项目现场,且且每月在现场场时间不少于于专用条款约约定的天数项项目经理不得得同时担任其其它项目的项项目经理项项目经理确需需离开项目现现场时应事先先取得发包人人同意,并指指定一名有经经验的人员临临时代行其职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述约定的,按按照专用条款款的约定,承承担违约责任任3.2.2 项目经理按按合同约定的的项目进度计计划,并按发发包人代表和和(或)工程程总监依据合合同发出的指指令组织项目目实施在紧紧急情况下,且且无法与发包包人代表和(或或)工程总监监依据合同发发出的指令组组织项目实施施在紧急情情况下,且无无法与发包人人代表和(或或)工程总监监取得联系时时,项目经理理有权采取必必要的措施保保证人身、工工程和财产的的安全,但须须在事后488小时内向发发包人代表和和(或)工程程总监送交书书面报告3.2.3 承包人需更更换项目经理理时,提前115日以书面面形式通知发发包人,并征征得发包人的的同意继任任的项目经理理须继续履行行第3.2..1款约定的的职责和权限限未经发包包人同意,承承包人不得擅擅自更换项目目经理承包包人擅自更换换项目经理的的,按专用条条款的约定,承承担违约责任任。

3.2.4 发包人有权权以书面形式式通知更换其其认为不称职职的项目经理理,应说明更更换因由,承承包人应在接接到更换通知知后15日内内向发包人提提出书面的改改进报告发发包人收到改改进报告后仍仍以书面形式式通知更换的的,承包人应应在接到第二二次更换通知知后的30日日内进行更换换,并将新任任命的项目经经理的姓名、简简历以书面形形式通知发包包人新任项项目经理继续续履行第3..2.1款约约定的职责和和权限3.3 工程程质量保证承包人应按合同同约定的质量量标准规范,确确保设计、采采购、加工制制造、施工、竣竣工试验等各各项工作的质质量,建立有有效的质量保保证体系,并并按照国家有有关规定,通通过质量保修修责任书的形形式约定保修修范围、保修修期限和保修修责任3.4 安全全保证3.4.1 工程安全性性能承包人应按照合合同约定和国国家有关安全全生产的法律律规定,进行行设计、采购购、施工、竣竣工试验,保保证工程的安安全性能3.4.2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遵守77.8款职业业健康、安全全和环境保护护的约定3.4.3 因承包人未未遵守发包人人按2.4..2款通知的的安全规定和和位置范围限限定所造成的的损失和伤害害,由承包人人负责。

3.4.4 承包人全面面负责其施工工场地的安全全管理,保障障所有进入施施工场地的人人员的安全因因承包人原因因所发生的人人身伤害、安安全事故,由由承包人负责责3.5 职业业健康和环境境保护保证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应按照合合同约定,并并遵照《建设设工程勘察设设计管理条例例》,《建设设工程环境保保护条例》及及其它相关法法律规定进行行工程的环境境保护设计及及职业健康防防护设计,保保证工程符合合环境保护和和职业健康相相关法律和标标准规定3.5.2 职业健康和和环境保护承包人应遵守77.8款职业业健康、安全全和环境保护护的约定3.6 进度度保证承包人按4.11款约定的项项目进度计划划,合理有序序地组织设计计、采购、施施工、竣工试试验所需要的的各类资源,以以及派出有经经验的竣工后后试验的指导导人员,采用用有效地实施施方法和组织织措施,保证证项目进度计计划的实现3.7 现场保安承包人承担其进进入现场、施施工开工至发发包人接收单单项工程或(和和)工程之前前的现场保安安责任(含承承包人的预制制加工场地、办办公及生活营营区),并负负责编制相关关的保安制度度、责任制度度和报告制度度,提交给发发包人。

3.8 分包包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专用条款约定定列出的工作作事项(含设设计、采购、施施工、劳务服服务、竣工试试验等)进行行分包专用条款未列出出的分包事项项,承包人可可在工程实施施阶段分批分分期就分包事事项向发包人人提交申请,发发包人在接到到分包事项申申请后的155日内,予以以批准或提出出意见发包包人未能在115日批准亦亦未提出意见见的,承包人人有权在提交交该分包事项项后的第166日开始,将将提出的拟分分包事项对外外分包3.8.2 分包人资质质分包人应符合国国家法律规定定的企业资质质等级,否则则不能作为分分包人承包包人有义务对对分包人的资资质进行审查查3.8.3 承包人不得得将承包的工工程对外转包包,也不得以以肢解方式将将承包的全部部工程对外分分包3.8.4 设计、施工工和工程物资资等分包人,应应严格执行国国家有关分包包事项的管理理规定3.8.5 对分包人的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包合同约定,按按时向分包人人支付合同价价款除非专专用条款另有有约定外,未未经承包人同同意,发包人人不得以任何何形式向分包包人支付任何何款项3.8.6 承包人对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分包人人的行为向发发包人负责,承承包人和分包包人就分包工工作向发包人人承担连带责责任。

第4条 进度度计划、延误误和暂停4.1 项目目进度计划4.1.1 项目进度计计划承包人负责编制制项目进度计计划,项目进进度计划中的的施工期限(含含竣工试验),应应符合合同协协议书的约定定关键路径径及关键路径径变化的确定定原则、承包包人提交项目目进度计划的的份数和时间间,在专用条条款约定项目进度计划经经发包人批准准后实施,但但发包人的批批准并不能减减轻或免除承承包人的合同同责任4.1.2 自费赶上项项目进度计划划因承包人原因使使工程实际进进度明显落后后于项目进度度计划时,承承包人有义务务、发包人也也有权利要求求承包人自费费采取措施,赶赶上项目进度度计划4.1.3 项目进度计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竣工日期相应应顺延,并对对项目进度计计划进行调整整:(1)发包人根根据5.2..1款提供的的项目基础资资料和现场障障碍资料不真真实、不准确确、不齐全、不不及时,或未未能按14..3.1款约约定的预付款款金额和(或或)14.33.2款约定定的预付款时时间付款,导导致4.2..2款约定的的设计开工日日期延误,或或4.3.22款约定的采采购开始日期期延误,或造造成4.4..2款施工开开工日期延误误的。

2)根据4..2.4款第第(2)项的的约定,因发发包人原因,导导致某个设计计阶段审核会会议时间的延延误3)根据4..2.4款第第(3)项的的约定,相关关设计审查部部门批准时间间较合同约定定的时间延长长的4)合同约定定的其它可延延长竣工日期期的情况4.1.4 发包人的赶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中发包人书面面提出加快设设计、采购、施施工、竣工试试验的赶工要要求,被承包包人接受时,承承包人应提交交赶工方案,采采取赶工措施施因赶工引引起的费用增增加,按133.2.4款款的变更约定定执行4.2 设计计进度计划4.2.1 设计进度计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准的项目进度度计划和5..3.1款约约定的设计审审查阶段及发发包人组织的的设计阶段审审查会议的时时间安排,编编制设计进度度计划设计计进度计划经经发包人认可可后执行发发包人的认可可并不能减轻轻或免除承包包人的合同责责任4.2.2 设计开工日日期承包人收到发包包人按5.22.1款提供供的项目基础础资料、现场场障碍资料,及114.3.22款的预付款款收到后的第第5日,作为为设计开工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按5.2.11款的约定提提供设计基础础资料、现场场保障资料等等相关资料、或或未按14..3.1款和和14.3..2款约定的的预付款金额额和支付时间间支付预付款款,造成设计计开工日期延延误的,设计计开工日期和和工程竣工日日期相应顺延延;因承包人人原因造成设设计开工日期期延误的,按按4.1.22款的约定,自自费赶上。

因因发包人原因因给承包人造造成经济损失失的,应支付付相应费用4.2.4 设计阶段审审查日期的延延误因承包人原因,未未能按照合同同约定的设计计审查阶段及及其审查会议议的时间安排排提交相关阶阶段的设计文文件、或提交交的相关设计计文件不符合合相关审核阶阶段的设计深深度要求时,造造成设计审查查会议延误的的,由承包人人依据4.11.2款的约约定,自费采采取措施赶上上;造成关键键路径延误,或或给发包人造造成损失(审审查会议准备备费用)的,由由承包人承担担因发包人原因,未未能遵守合同同约定的设计计阶段审查会会议的时间安安排,造成某某个设计阶段段审查会议延延误的,竣工工日期相应顺顺延因此给给承包人带来来的窝工损失失,由发包人人承担政府相关设计审审查部门批准准时间较合同同约定时间延延长的,竣工工日期相应顺顺延因此给给双方带来的的费用增加,由由双方各自承承担4.3 采购购进度计划4.3.1 采购进度计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进度计划应符符合项目进度度计划的时间间安排,并与与设计、施工工和(或)竣竣工试验及竣竣工后试验的的进度计划相相衔接采购购进度计划的的提交份数和和日期,在专专用条款约定定4.3.2 采购开始始日期 采购开始日期在在专用条款约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延误由承包人的原因因导致采购延延误,造成的的停工、窝工工损失和竣工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由发包人人原因导致采采购延误,给给承包人造成成的停工、窝窝工损失,由由发包人承担担,若造成关关键路径延误误,竣工日期期相应顺延4.4 施工工进度计划、4.4.1 施工进度计计划承包人应在现场场施工开工115日前向发发包人提交一一份包括施工工进度计划在在内的总体施施工组织设计计施工进度度计划的开竣竣工时间,应应符合合同协协议书对施工工开工和工程程竣工日期的的约定,并与与项目进度计计划的安排协协调一致发发包人需向承承包人提交关关键单项工程程或(和)关关键分部分项项工程施工进进度计划的,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提交的的份数和时间间4.4.2 施工开工日日期延误施工开工日期延延误的,根据据下列约定确确定延长竣工工日期: (1)因发包人人原因造成承承包人不能按按时开工的,开开竣工日期相相应顺延。

给给承包人造成成经济损失的的应支付相应应费用2)因承包人人原因不能按按时开工的,需需说明正当理理由,自费采采取措施及早早开工,竣工工早期不予延延长 (3)因不可抗抗力造成施工工开工日期延延误的,竣工工日期相应顺顺延4.4.3 竣工日期(1)承包项目目的实施阶段段含竣工试验验阶段时,按按以下方式确确定计划竣工工日期和实际际竣工日期::1)根据专用条条款(9.11款工程接收收)约定的单单项工程竣工工日期,为单单项工程的计计划竣工日期期;工程中最最后一个单项项工程的计划划竣工日期,为为工程的计划划竣工日期;;2)单项工程中中最后一项竣竣工试验通过过的日期,为为该单项工程程的实际竣工工日期;3)工程中最后后一个单项工工程通过竣工工试验的日期期,为工程的的实际竣工日日期2)承包项目目的实施阶段段不含竣工试试验阶段时,按按以下方式确确定计划竣工工日期和实际际竣工日期::1)根据专用条条款(9.11款工程接收收)中所约定定的单项工程程竣工日期,为为单项工程的的计划竣工日日期:工程中中最后一个单单项工程的计计划竣工日期期,为工程的的计划竣工日日期;承包人人按合同约定定,完成施工工图纸规定的的单项工程中中的全部施工工作业,且符符合合同约定定的质量标准准的日期,为为单项工程的的实际竣工日日期;2)承包人按合合同约定,完完成施工图纸纸规定的工程程中最后一个个单项工程的的全部施工作作业,且符合合合同约定的的质量标准的的日期,为工工程的实际竣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竣工试验、或或竣工后试验验预留的施工工部位、或发发包人要求预预留的施工部部位、不影响响发包人实质质操作使用的的未完扫尾工工程或缺陷修修复,不影响响竣工日期的的确定4.5 误期期损害赔偿因承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竣工工日期延误的的,由承包人人承担误期损损害赔偿责任任每日延误误的赔偿金额额,及累计的的最高赔偿金金额在专用条条款中约定发发包人有权从从工程进度款款、竣工结算算款或约定提提交的履约保保函中扣除赔赔偿金额4.6 暂停停4.6.1 因发包人原原因的暂停因发包人原因通通知的暂停,应应列明暂停的的日期及预计计暂停的期限限双方应遵遵守2.1..5款和3..1.4款的的相关约定4.6.2 因不可抗力力造成的暂停停因不可抗力造成成工程暂停时时,双方根据据17.1款款不可抗力发发生时的义务务和17.22款不可抗力力的后果的条条款的约定,安安排各自的工工作4.6.3 暂停时承包包人的工作当发生4.6..1款发包人人的暂停和44.6.2款款因不可抗力力约定的暂停停时,承包人人应立即停止止现场的实施施工作,并根根据合同约定定负责在暂停停期间,对工工程、工程物物资及承包人人文件等进行行照管和保护护。

因承包人人未能尽到照照管、保护的的责任,造成成损坏、丢失失等,使发包包人的费用增增加,和(或或)竣工日期期延误的,由由承包人负责责4.6.4 承包人的复复工要求根据发包人通知知暂停的,承承包人有权在在暂停45日日后发包人发发出要求复工工的通知不不能复工时,承承包人有权根根据13.22.5款调减减部分工程的的约定,以变变更方式调减减受暂停影响响的部分工程程发包人的暂停超超过45日且且暂停影响到到整个过程,或或发包人的暂暂停超过1880日,或因因不可抗力的的暂停致使合合同无法履行行,承包人有有权根据188.2款由承承包人解除合合同的约定,发发出解除合同同的通知4.6.5 发包人的复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工通知后,有有权组织承包包人对受暂停停影响的工程程、工程物资资进行检查,承承包人应将检检查结果及需需要恢复、修修复的内容和和估算通知发发包人,经发发包人确认后后所发生的恢恢复、修复价价款由发包人人承担因恢恢复、修复造造成工程关键键路径延误的的,竣工日期期相应延长4.6.6 因承包人原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造造成部分工程程或工程的暂暂停的,所发发生的损失、损损害及竣工日日期延误,由由承包人负责责。

4.6.7 工程暂停时时的付款因发包人原因暂暂停的复工后后,未影响到到整个过程实实施时,双方方应根据2..1.5款的约定商定定因该暂停给给承包人所增增加的合理费费用,承包人人应将其款项项纳入当期的的付款申请,由由发包人审查查支付因发包人原因暂暂停的复工后后,影响到部部分工程实施施时,且承包包人根据4..6.4款要要求调减部分分工程并经发发包人批准,发发包人应从合合同价格中调调减部分款项项,双方还应应根据2.11.5款的约约定商定承包包人因该暂停停所增加的合合理费用,承承包人应将其其增减的款项项纳入当期付付款申请,由由发包人审查查支付因发包人原因的的暂停,致使使合同无法履履行时,且承承包人根据44.6.4款款第二段的约约定发出解除除合同的通知知后,双方应应根据18..2款由承包包人解除合同同的相关约定定,办理结算算和付款第5条 技术术与设计5.1 生产产工艺技术、建建筑设计方案案5.1.1 承包人提供供的生产工艺艺技术和(或或)建筑设计计方案承包人负责提供供生产工艺技技术(含专利利技术、专有有技术、工艺艺包)和(或或)建筑设计计方案(含总总体布局、功功能分区、建建筑造型和主主体结构等)时时,应对所提提供的工艺流流程、工艺技技术数据、工工艺条件、软软件、分析手手册、操作指指导书、设备备制造指导书书和其它资料料要求,和(或或)总体布局局、功能分区区、建筑造型型及其结构设设计等负责。

承包人应对专用用条款约定的的试运行考核核保证值、和和(或)使用用功能保证的的说明负责该该试运行考核核保证值、和和(或)使用用功能保证的的说明,作为为分包人根据据10.3..3款进行试试运行考核的的评价依据5.1.2 发包人提供的的生产工艺技技术和(或)建建筑设计方案案发包人负责提供供的生产工艺艺技术(含专专利技术、专专有技术、工工艺包)和(或或)建筑设计计方案(含总总体布局、功功能分区、建建筑造型、主主体结构,或发包包人委托第三三方设计单位位提供的建筑筑设计方案)时时,应对所提提供的工艺流流程、工艺技技术数据、工工艺条件、软软件、分析手手册、操作指指导书、设备备制造指导书书和其他承包包人的文件资资料、发包人人的要求,和和(或)总体体布局、功能能分区、建筑筑造型、主体体结构等,或或第三方设计计单为提供的的建筑设计方方案负责发包人有义务指指导、审查由由承包人根据据发包人提供供的上述资料料所进行的生生产工艺设计计和(或)建建筑设计,并并予以确认工工程和(或)单单项工程试运运行考核的各各项保证值、或或使用功能保保证说明及双双方各自应承承担的考核责责任,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并作为发发包人根据110.3.33款进行试运运行考核和考考核责任的评评价依据。

5.2 设计计5.2.1 发包人的义义务(1)提供项目目基础资料发发包人应按合合同约定、法法律或行业规规定,向承包包人提供设计计需要的项目目基础资料,并并对其真实性性、准确性、齐齐全性和及时时性负责上上述项目基础础资料不真实实、不准确或或不齐全时,发发包人由义务务按约定的时时间向承包人人提供进一步步补充资料提提供项目基础础资料的类别别、内容、份份数和时间在在专用条款中中约定其中中,工程场地地的基准坐标标资料(包括括基准控制点点、基准控制制标高和基准准坐标控制线线),发包人人应按约定的的时间,有义义务配合承包包人在现场的的实测复验承承包人因纠正正坐标资料中中的错误,造造成费用增加加或(和)工工期延误,由由发包人负责责其相关费用用增加,竣工工日期给予合合理延长发包人提供的项项目基础资料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的技术或工艺艺包,或是第第三方设计单单位提供的建建筑造型等,发发包人应组织织专利商或第第三方设计单单位与承包人人进行数据、条条件和资料的的交换、协调调和交接发包人未能按约约定时间提供供项目基础资资料及其补充充资料、或提提供的资料不不真实、不准准确、不齐全全、或发包人人计划变更,造造成承包人设设计停工、返返工或修改的的,发包人应应按承包人额额外增加的设设计工作量赔赔偿其损失。

造造成工程关键键路径延误的的,竣工日期期相应顺延2)提供现场场障碍资料除专专用条款另有有约定外,发发包人应按合合同约定和适适用法律规定定,在设计开开始前,提供供与设计、施施工有关的地地上、地下已已有的建筑物物、构筑物等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对其真实性、准准确性、齐全全性和及时性性负责因提提供的资料不不真实、不准准确、不齐全全、不及时,造造成承包人的的设计停工、返返工和修改的的,发包人应应按承包人额额外增加的设设计工作量赔赔偿其损失造造成工程关键键路径延误的的,竣工日期期相应顺延提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别、内容、份份数和时间安安排,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3)承包人无无法核实发包包人所提供的的项目基础资资料中的数据据、条件和资资料的,发包包人有义务给给予进一步确确认5.2.2 承包人的义义务(1)承包人与与发包人(及及其专利商、第第三方设计单单位)应以书面形形式交接发包包人按5.22.1款第(11)项提供与与设计有关的的项目基础资资料、第(22)项提供的的与设计有关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这些资料中的的短缺、遗漏漏、错误、疑疑问,承包人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提供的上述资资料后15日日内向发包人人提出进一步步的要求。

因因承包人未能能在上述时间间内提出要求求而发生的损损失由承包人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工程关键路径径延误的,竣竣工日期不予予顺延其中中,对工程场场地的基准坐坐标资料(包包括基准控制制点、基准控控制标高和基基准坐标控制制线),承包包人有义务约约定实测复验验的时间并纠纠正其错误(如如果有),因因承包人对此此项工作的延延误,导致的的费用增加和和关键路径延延误,由承包包人承担2)承包人有有义务按照发发包人提供的的项目基础资资料、现场保保障资料和国国家有关部门门、行业工程程建设标准规规范规定的设设计深度开展展工程设计,并并对其设计的的工艺技术和和(或)建筑筑功能,及工工程的安全、环环境保护、职职业健康的标标准,设备材材料的质量、工工程质量和完完成时间负责责因承包人人设计的原因因,造成的费费用增加、竣竣工日期延误误,由承包人人承担5.2.3 遵守标准、规规范(1)1.5款款约定的标准准、规范,适适用于发包人人按单项工程程接收和(或或)整个工程程接收2)在合同实实施过程中国国家颁布了新新的标准或规规范时,承包包人应向发包包人提交有关关新标准、新新规范的建议议书对其中中的强制性标标准、规范,承承包人应严格格遵守,发包包人作为变更更处理;对于于非强制性的的标准、规范范,发包人可可决定采用或或不采用,决决定采用时,作作为变更处理理。

3)依据适用用法律和合同同约定的标准准、规范所完完成的设计图图纸、设计文文件中的技术术数据和技术术条件,是工程物资采采购质量、施施工质量及竣竣工试验质量量的依据5.2.4 操作修改手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竣工后试验和和试运行考核核试验,并编编制操作维修修手册的,发发包人应按55.2.1款款第(1)项项第二段的约约定,责令专专利商或发包包人的其他承承包人向承包包人提供其操操作指南及分分析手册,并并对其资料的的真实性、准准确性、齐全全性和及时性性负责,专用用条款另有约约定时除外发发包人提交操操作指南、分分析手册,及及承包人提交交操作维修手手册的份数、提提交期限,在在专用条款约约定5.2.5 设计文件的的份数和提交交时间相关设计阶段的的设计文件、资资料和图纸的的提交份数和和时间在专用用条款中约定定5.2.6 设计缺陷的的自费修复,自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造成设计文件件存在遗漏、错错误、缺陷和和不足的,承承包人应自费费修复、弥补补、纠正和完完善造成设设计进度延误误时,应自费费采取措施赶赶上5.3 设计计阶段审查5.3.1 本工程的设设计阶段、设设计阶段审查查会议的组织织和时间安排排,在专用条条款约定。

发发包人负责组组织设计阶段段审查会议,并并承担会议费费用及发包人人的上级单位位、政府有关关部门参加审审查会议的费费用5.3.2 承包人应根根据5.3..1款的约定定,向发包人人提交相关设设计审查阶段段的设计文件件,设计文件件应符合国家家有关部门、行行业工程建设设标准规范对对相关设计阶阶段的设计文文件、图纸和和资料的深度度规定承包包人有义务自自费参加发包包人组织的设设计审查会议议、向审查者者介绍、解答答、解释其设设计文件并并自费提供审审查过程中需需提供的补充充资料5.3.3 发包人有义义务向承包人人提供设计审审查会议的批批准文件和纪纪要承包人人有义务按相相关设计审查查阶段批准的的文件和纪要要,并依据合合同约定及相相关设计规定定,对相关设设计进行修改改、补充和完完善5.3.4 因承包人原原因,未能按按5.2.55款约定的时时间,向发包包人提交相关关设计审查阶阶段的完整设设计文件、图图纸和资料,致致使相关设计计审查阶段的的会议无法进进行或无法按按期进行,造造成的竣工日日期延误、窝窝工损失,及及发包人增加加的组织会议议费用,由承承包人承担5.3.5 发包人有权权在5.3..1款约定的的各设计审查查阶段之前,对对相关设计阶阶段的设计文文件、图纸和和资料提出建建议、进行预预审和确认,发发包人的任何何建议、预审审和确认,并并不能减轻或或免除承包人人的合同责任任和义务。

5.4 操作作维修人员的的培训发包人委托承包包人对发包人人的操作维修修人员进行培培训的,另行行签订培训委委托合同,作作为本合同的的附件5.5 知识识产权双方可就本合同同涉及的合同同一方、或合合同双方(含含一方或双方方相关的专利利商、第三方方设计单位或或设计人)的的技术专利、建建筑设计方案案、专有技术术、设计文件件著作权等知知识产权,签签订知识产权权及保密协议议,作为本合合同的组成部部分第6条 工程程物资6.1 工程程物资的提供供6.1.1 发包人提供供的工程物资资(1)发包人应应依据5.22.3款第(33)项设计文文件规定的技技术参数、技技术条件、性性能要求、使使用要求和数数量,负责组组织工程物资资(包括其备备品备件、专专用工具及厂厂商提交的技技术文件)的的采购,负责责运抵现场,并并对其需用量量、质量检查查结果和性能能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提供的工程物物资的类别、数数量,在专用用条款中列出出2)因发包人人采购提供的的工程物资(包包括建筑构件件等)不符合合国家强制性性标准、规范范的规定,存存在质量缺陷陷、延误抵达达现场,给承承包人造成窝窝工、停工、或或导致关键路路径延误的,按按13条变更更合同价款调调整的约定执执行。

在履行合同过程程中,由于国国家新颁布的的强制性标准准、规范,造造成发包人负负责提供的工工程物资(包包括建筑构件件等)不符合合新颁布的强强制性标准时时,由发包人人负责修复或或重新订货如如委托承包人人修复,作为为一项变更3)发包人请请承包人参加加境外采购工工作时,所发发生的费用由由发包人承担担6.1.2 承包人提供供的工程物资资(1)承包人应应根据5.22.3款第(33)项设计文文件规定的技技术参数、技技术条件、性性能要求、使使用要求和数数量,负责组组织工程物资资采购(包括括备品备件、专专用工具及厂厂商提交的技技术文件),负负责运抵现场场,并对其需需用量、质量量检查结果和和性能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提供的工程物物资的类别、数数量,在专用用条款中列出出2)因承包人人提供的工程程物资(包括括建筑构件等等)不符合国国家强制性标标准、规范的的规定或合同同约定的标准准、规范,所所造成的质量量缺陷,由承承包人自费修修复,竣工日日期不予延长长在履行合同过程程中,由于国国家新颁布的的强制性标准准、规范,造造成承包人负负责提供的工工程物资(包包括建筑构件件等),虽符符合合同约定定的标准,但但不符合新颁颁布的强制性性标准时,由由承包人负责责修复或重新新订货,并作作为一项变更更。

3)由承包人人提供的竣工工后试验的生生产性材料,在在专用条款中中列出类别或或(和)清单单6.1.3 承包人对供供应商的选择择承包人应通过招招标等竞争性性方式选择相相关工程物资资的供货商或或制造厂对对于依法必须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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