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 2013-11-30实施 2013-11-21发布牡丹籽油Q/HKS0007S-2013 Q/HKS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KS0007S-2013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金顺、 常换平 、王建峰本标准于2013年11月21日首次发布 7牡丹籽油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牡丹籽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优质牡丹籽为原料,经去杂、脱壳、压榨、初滤、水化、脱酸、脱色、脱臭、精滤、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行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全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记GB 325 包装容器 钢桶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4805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度、气味、味道鉴定方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GB/T 5527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GB/T 5528 动植物油脂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GB/T 5531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加热试验GB/T 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GB/T 5533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含皂量的测定GB/T 5534 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653 大豆色拉油GB 7718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5 亚麻籽油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508 聚乙烯吹塑桶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制备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平安与卫生要求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GB/T 20795 植物油脂烟点测定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测定GB/T 25571 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1年第9号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 牡丹籽应清洁卫生、无霉变、无杂质、无虫蛀、无污染。
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3.1.3 生产助剂活性白土应符合 GB 25571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指 标性 状液体色 泽浅黄气 味具有牡丹籽油固有的气味滋 味具有牡丹籽油固有的味道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指 标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 ≤黄70 红6.0亚油酸/% 25.0~34.0亚麻酸/%38.0~45.0油酸/% 21.0~45.0折光指数(n20)1.457~1.482相对密度 (d2020 ) 0.920~0.960碘价 (以I计)/(g/100g) 135~150皂化值(以KOH计)/(mg/g) 170 ~195水分及挥发物/% ≤0.1不溶性杂质/% ≤0.05酸价 (以KOH计)/(mg/g) ≤3.0过氧化值 /(g/100g) ≤0.25含皂量/% ≤0.03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或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4.0,蓝色值增加小于0.5冷冻试验0℃5.5h无析出物烟点 /℃ ≥190总砷(以As计)/(mg/kg) ≤0.1铅(Pb)/(mg/kg) ≤0.1黄曲霉毒素B1 /(ug/kg) ≤5.0六六六 /(mg/kg) ≤0.02滴滴涕 /(mg/kg) ≤0.053.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净含量 Q允许短缺量(Q的百分比)200kg1.025kg1.01200ml1.5500ml3.0250ml3.0160ml4.53.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5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 按G/T 552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2 理化指标检验 色泽检验按GB/T 2246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亚油酸、亚麻酸、油酸验验按GB/T17376 和 GB/T1737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折光指数检验按GB/T552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相对密度检验按GB/T 552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碘价检验按GB/T 553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皂化值检验按GB/T 553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按GB/T 552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2.8 不溶性杂质检验按GB/T 1568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2.9 酸价检验 按GB/T5009.3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2.10 过氧化值检验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含皂量检验按GB/T 553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2.12 加热试验按GB/T 553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烟点按GB/T 2079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2.13 总砷检验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2.14 铅检验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黄曲霉毒素检验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六六六检验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滴滴涕检验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测定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测定行5 检验规则5.1 原料入库要求原料入库前,必需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5.2 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5.3 抽样 依据一批次总量的千分之三进行抽样,总抽样量不少于1000ml5.4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酸价、过氧化值、不溶性杂质、水分及挥发物、加热试验、冷冻试验、烟点5.5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状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状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6 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 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 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6 标记、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6.1 标记、标签产品标记及标签应《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应标明:产品名称、原料、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不得倒置等标记6.2 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纳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钢桶、聚乙烯吹塑桶、耐热玻璃瓶包装钢桶质量指标应符合GB325的要求,内壁涂层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4805的要求聚乙烯吹塑桶质量应符合GB 13508的要求,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7的规定耐热玻璃瓶应符合GB/T 17762的要求瓦楞纸箱符合GB/T6543的要求6.3 运输 产品的运输工具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开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当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需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6.5 保质期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编制说明 牡丹籽油以优质牡丹籽为原料,经去杂、脱壳、压榨、初滤、水化、脱酸、脱色、脱臭、精滤、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鉴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制定本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质量限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规定了牡丹籽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河南省鲲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