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曙光计划”自实施以来,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成果为进一步做好第20届“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三、各校“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应向学科优化布局调整方案中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倾斜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11月25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分配名额见附件)五、“曙光计划”项目实行单位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网()下载请各校于11月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连同汇总表送交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陕西北路80号灰楼203室),电子文本传送和 ,过时或超额部分将不予受理思想政治类项目申请书送交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316室),电子文本传送联系人:陈 凯 联系:23116744杜春桃 联系:62326182思想政治类项目联系人:王振雷,联系:62781150附件:“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9月28日附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 单位申报名额复旦大学22上海交通大学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6同济大学8华东师范大学10华东理工大学6上海外国语大学2东华大学2上海财经大学4上海第二军医大学4上海大学6上海中医药大学4上海师范大学4上海理工大学4上海海事大学2上海音乐学院1上海戏剧学院1上海体育学院2华东政法大学2上海海洋大学2上海电力学院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上海立信会计学院1上海金融学院1上海开放大学2上海电机学院1上海政法学院1上海商学院1上海海关学院1上海社科院2上海科技大学2上海纽约大学1市教委德育处推荐4合计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