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内容附件 1: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 )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发布的 《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省政府令第 292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要充分体现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精神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突出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获得国家、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获奖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1页眉内容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三)所报高职高专成果要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指导思想,能够彰显“做中学、做中教”的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特点第四条 符合第三条规定,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达到以下标准的可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内首创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具有一定创新性,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国内或省内高校领先水平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国内或省内高校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达到省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并取得一定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页眉内容第五条 在鄂各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完成的成果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教师和其他个人完成的成果通过所在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高校部门或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两个以上单位人员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向省教育厅申报第六条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为人师表;(二)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了主要贡献;(三)成果完成人为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从事本科、高职高专或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 人第七条 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社会组织,该单位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政府行政部门不能作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3页眉内容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3 个第八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推荐申请的原则。
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高校为单位,在校内评审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集中推荐原则上,只有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才能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只有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才能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九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省教育厅根据各普通高校的办学层次、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情况、在册专任教师数和职称状况以及过去教学成果获奖情况等,给各普通高校下达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名额各高校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推荐申报,凡突破限额的不予受理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包括独立学院可视情况,每校(单位)申报 1-2 项此前已经获得过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各高校(单位)在评审和推荐工作中要统筹兼顾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特别是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第十条 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一式三份) 和反映成果的总结材料(一式十份)、成果申请简表(一式五十份) ,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供教材样书一式二套推荐学校须提交《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EXCEL 格式)。
第十一条 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须在省教页眉内容育厅的组织下,对成果进行专家会议鉴定,并提交《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第十二条 成立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 “奖励委员会” )和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 第十三条 奖励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有关部门和有关高校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审议评审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二)审议确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三)审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四)研究决定评审奖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第十四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提出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二)受理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核查意见;(三)负责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四)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成果进行鉴定或现场考察;(五)协调处理省级教学成果奖异议,要求成果推荐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5页眉内容(六)完成奖励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视评审工作需要确定其工作职责是:(一)听取办公室关于推荐成果形式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情况的报告;(二)对省级教学成果奖进行评审和表决, 并提交奖励委员会,对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包括异议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三)对完善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各学科(专业)评审组设组长一人,成员若干人,其工作职责是:(一)复查办公室提出的核查意见;(二)负责本学科 (专业)组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初评工作,确定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并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初评结果;(三)向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本学科(专业)组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建议名单;(四)对评审通过的省级教学成果奖项写出评审意见第十七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由评审委员会委员通过会议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投票须有评审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参加方有效第十八条 评审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项目,须有参加投票评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评审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特等奖项目,须有参加投票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特等奖由一等奖项目中推荐并经会议答辩、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页眉内容评选产生。
申报一等奖的项目,如果在申请奖励等级评审中未能通过,只能降低一个档次参加评审第十九条 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参加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第二十条 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实行公示和异议制度学校(单位)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申报材料前,及省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省级教学成果奖后,均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省级教学成果奖异议期截止时间为公示后的一个月第二十一条 推荐前和评审后的异议分别由相关高校和办公室负责受理 推荐前异议问题未能解决的, 有关单位不得推荐,办公室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省级教学成果奖拟定后公示期内的异议,由办公室通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收到异议通知书后七日内负责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提请奖励委员会裁决,推荐单位逾期未报视作放弃奖励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提出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办公室提出,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和, 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和,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7页眉内容第二十三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获奖者,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室如情况属实,由省教育厅公告撤销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省政府收回证书, 并责成有关高校 (单位) 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第二十四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由省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核确定,省教育厅发布,省人民政府授奖第二十五条 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向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成果的奖金不重复发放,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果同时又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如国家奖励金额低于省级教学成果奖励金额,其奖金只计发差额部分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六条 各高等学校(单位)应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教学成果奖励的宣传、评审和推荐工作本细则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附件 2: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单位信息表年 月 日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单位地址邮 编负责推荐具体工作部门名称联系人姓名 职 务办公 移动传 真电子信箱备 注注: 推荐单位填写此表 (一式二份 ),并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前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9附件 3: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指标个,其中一等奖个)推荐单位 ( 盖章) :填报日期:年 月 日推荐序号 推荐成果名称 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成果科类 上报材料名称 ( 数量 ) 等级注 :1. 推荐单位填写此表 (一式 3 份),连同其他推荐材料一并寄 (送)到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2.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须上报材料名称(数量) :推荐书 ( 一式 3 份 ), 成果总结(一式 10 份),成果申请简表(一式的样书(一式 2 本或 2 套)3.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须上报材料名称(数量) :推荐书(一式 3 份),成果总结(一式 10 份),成果申请简表(一式3 份); 成果为教材的样书(一式 2 本或 2 套)4. 成果如为教材,请在推荐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省教育厅高教处) 50 份);成果为教材50 份);鉴定书(一式5. 与上述纸介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附件 4:2012 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 荐 书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推荐等级建议推荐单位名称(盖章)推 荐 时 间 年月日成 果 科 类代 码 □□□□□□序 号□□□□□□编 号湖北省教育厅制11一、成果简介获 奖获 奖获 奖奖金数额授 奖成果曾时 间种 类等 级(元)部 门获奖励情 况成果起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止时间主题词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续)13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3.成果的创新点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15二、主要完成人情况第() 完成人性别姓名出生年月年月最后学历参 加 工年月高校教龄作 时 间专业技术现 任 党职称政 职 务工作单位联系现从事工电子信箱作及专长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何时何地受何种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主要贡本 人 签 名:献年 月 日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第()完成主管部门单位名称联 系 人联系电子信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17主要贡献单位盖章年 月 日四、推荐、评审意见推荐意推荐单位公章见年月日初评意省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小组组长签字:见年 月 日19评审意省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见年 月 日审定意省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主任签字:见年 月 日五、附件目录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 字),一式 10份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申请简表,一式 50份3、鉴定证书,一式 3 份21附件 5:《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以下简称《推荐书》 )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 ,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 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 全面填写。
封面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 :按《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填写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 8 人,完成单位不超过 3 个3、推荐等级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议特等奖不直接填报,由评审委员会从一等奖中评选产生4、推荐单位:指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省级奖的时间6、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7、代码:组成形式为: abcdef ,其中: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哲学— 01,经济学— 02,法学 — 03,教育学— 04,文学— 05,历史学— 06,理学— 07,工学— 08,农学— 09,医学— 10,管理学— 11,军事学- 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 13。
科类代码 (规范 )与教育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 [1998]8 号)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c:成果完成人为一个人填 1,两个人填 2,三个人填 3,四个人填 4,五个人填 5,其它填 0d:成果属普通教育填 1,继续教育填 2,其它填 0e:成果属高职高专教育填 1,本科教育填 2,研究生教育填 3,其它填 0f :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 1,教学改革填 2,教学建设填 3,教学管理填 4,其它填 0 填写编码时 ,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 W 8、序号 :组成形式为 abcdef ,其中 :abc 为学校代码 (详见下表 );def 为学校推荐成果的顺序号例如:序号“ 601001”为武汉大学推荐的、编号为 001 的成果,其中 601 为推荐单位武汉大学的代码, 001 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的顺序号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统一使用“ 600”作代码23各高校代码武汉大学601十堰职业技术学院648华中科技大学602襄阳职业技术学院649华中师范大学60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650武汉理工大学60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651中国地质大学 ( 武汉 )605鄂州职业大学65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06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653华中农业大学607荆州职业技术学院654中南民族大学608仙桃职业学院655湖北大学609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656武汉科技大学610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57三峡大学611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658长江大学612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659江汉大学613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660湖北工业大学61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661武汉工程大学615随州职业技术学院662武汉纺织大学616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663湖北中医药大学617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664武汉工业学院618武汉警官职业学院66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619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666湖北民族学院620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667湖北医药学院621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668湖北经济学院622咸宁职业技术学院669湖北警官学院62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670武汉体育学院62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671湖北美术学院6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672武汉音乐学院626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73湖北师范学院627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674湖北文理学院628武汉民政职业学院675湖北工程学院629鄂东职业技术学院676湖北科技学院630湖北财税职业学院677黄冈师范学院631江汉艺术职业学院678湖北理工学院632三峡电力职业学院679湖北第二师范学院633湖北青年职业学院680荆楚理工学院634黄石职业技术学院68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635武汉城市职业学院682武汉东湖学院636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683汉口学院637湖北体育职业学院684武汉长江工商学院638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685武昌理工学院639长江职业学院686武昌工学院640武汉工贸职业学院687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41湖北开放职业学院688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642武昌职业学院689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643武汉商贸职业学院690武汉职业技术学院644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69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645武汉科技职业学院692武汉商业服务学院646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69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647黄冈科技职业学院694湖北科技职业学院695独立学院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600天门职业学院6969、编号由省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一、 成果简介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市(州)政府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 (包括试行 )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 3 至 7 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 ”号4、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问题 :是对成果内容及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的概述字数一般不超过 500 个汉字凡涉及到该项成果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要采取“见 ** 附件”的表达形式5、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具体指成果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 600 个汉字6、成果的创新点:是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字数不超过 400 个汉字7、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字数不超过 400 个汉字二、主要完成人情况25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作出的贡献。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单位是指学校或其它法人单位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作出的贡献四、推荐、评审意见推荐意见 :由推荐单位填写 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五、附件1、反映成果的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一式10份2、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 50 份3、《鉴定证书》,一式 3 份( 1)组织鉴定部门应为省教育厅 2)鉴定组织应由校外同行专家5-7人组成, 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的专家和主要完成人不得担任鉴定组织的成员 3)鉴定组织意见:应由鉴定组织依据鉴定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由鉴定组织负责人签字4)组织鉴定部门意见:是对成果及对成果鉴定组织的意见的评价,填写人应为组织鉴定部门的负责人六、其它1、《推荐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1)《推荐书》可用原件按 1:1 比例复印 ,也可用省教育厅网站中提供的格式打印或印刷 纸张一律用 A4 纸,竖装,两面印刷。
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 245 毫米、宽 170 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 25 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5 号字 2)《推荐书》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3)《推荐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附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附件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2、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3、除《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含指定附件)及教材成果提供的样书外,不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如确有其它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4、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27附件 6: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推荐学校(盖章) : 成果类别:申报等次:成果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完成单位:( 1)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姓名 专业技术 所在单位 近三年年均 在该成果中承担的工作一、成果主要创新点( 400 字以内)二、成果主要内容概述( 1000 字以内)三、成果应用推广情况( 400 字以内)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