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40KT 蓄电池使用说明书江苏快乐集团1、用途及工作条件1.1 本防爆特殊型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可供各型矿用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作直流电源之用1.2 工作条件1.2.1 海拔不超过1000 米1.2.2环境温度为一20 —45°C电池放电工作温度不超过48°C1.2.3相对湿度不大于97%(25C时)2 基本技术参数(见表一)表电池型号额定容量 (安时)额定电压(伏)最大外形尺寸 (mm)单体电池重量 (Kg)长宽高无液带液D330KT330213818246015.522D440KT440217618246020.528D560KT56021451635752532.52.2 放电性能(见表二)表二电池型号5小时率3小时率1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70V电流(A)容量(Ah)电流(A)容量(Ah)电流(A)容量(Ah)D330KT6633091273198198D440KT88440122366264264D560KT1125601554653363362.3 充电性能(见表三)表三电池型号初充电普通充电I阶段II阶段电流(A)时间(h)电流(A)时间(h)电流(A)时间(h)D330KT35 — 4025 — 3018 — 2045 — 5035 — 4012 — 14D440KT45 — 5025 — 3023 — 2645 — 5050 — 6012 — 14D560KT55 — 6025 — 3030 — 3545 — 5060 — 7012 — 143、结构特征3.1本产品为矿用防爆特殊型,其结构性能符合GB10978—89标准 的要求,并经煤炭部上海煤炭科学研究所防爆检验站鉴定合格。
3.2 本产品主要由玻璃丝管式正极板,涂膏式负极板,微孔橡 胶或塑料隔板,乙丙共聚物塑料电池槽,电池盖及硫酸电解液组成, 电池槽和电池盖采用本体热熔密封3.3 单体电池组合成电池组时,采用专用导线焊拉连接,减小 接触电阻,防止火花产生,保证特殊情况下其使用安全及电磁组线 路通畅3.4 为避免电池组短路,凡导电体裸露部位,全部用塑料绝缘 护套盖严3.5 连接导线铸接界面涂密封胶,以防止硫酸腐蚀,保证安全 使用3.6 电池采用耐酸特殊工作栓,并经过憎水处理以保证电池的 透气性能良好,降低电解液水份消耗4 、蓄电池组的使用4.1 使用前的准备工作4.1.1 本电池成群体组合使用,使用前必须对各电池逐只进行全 面检查,若有问题,必须在初充电前处理好4.1.2 电解液准备,应在耐酸,耐热不含铁质的容器内将符合HG/T2692 —95《蓄电池用硫酸》的蓄电池硫酸与不含(除铅以外)有 害金属的蒸馏水配制成比重为1.265土0.005g/cm3(25°C)的硫酸水溶 液,静置并使电解液温度下降至35°C以下,方可灌入蓄电池内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先将蒸馏水置于耐酸容器内,然后将硫酸(水 与浓硫酸的体积比为 3.4:1)缓缓地加入,并不断搅拌,使其均匀, 搅拌用耐酸胶棒或玻璃棒,严禁金属(铅除外)与酸接触。
注意:切勿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防沸腾溅射发生事故或伤害人 身4.2 初充电4.2.1 凡未经使用的蓄电池使用前均按下列规定进行初充电4.2.2将配好比重为1.265土0.005g/cm3(25C时)的稀硫酸溶液, 小心地灌入蓄电池内,灌入酸液温度不得超过35C4.2.3 蓄电池灌酸后,应保持液面高出防护板 15-20mm 左右, 如液面不能达到充电要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后,方可进行初充电, 初充电电流按表三进行,4.2.5 充电时应将蓄电池的正极“+”及负极“-”分别接直流 电源对应的正负极,切勿接错,以防反极,损坏电池4.2.6 开始充电前,必须将特殊工作栓拧下,以免气体集聚产生 内压和导致电解液温度上升,电池最高温度不得45C超过,当电池 电解液温度达到40C时,应减半电流进行充电,如电解液温度继续 上升,应采取人工降温措施或停止充电待进行人工降温至35C以下,方可进行充电,如果中途停止充 电或半电流充电,应相应处长充电时间4.2.7 初充电约 60 小时后,蓄电池内部产生大量气泡,说明蓄电池充电已近终期4.2.8充电末期应用蒸馏水或比重1.400g/cm3之稀硫酸高速电解 液比重,使其准确到1.29±0.005g/cm3(25°C时)。
4.2.9 调整比重后,继续充电 1-3 小时,如比重仍有变化还应 继续调整,为了保证电池充好,应进行间歇充电,即充电1 小时,停 止 1 小时,如此反复数次直至充电后很快产生大量气泡而且端电压 和电液比重连续3 小时稳定不变,此时可认为电流充电完好4.2.10初充电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途停止4.3 普通充电4.3.1使用过程中的蓄电池,若电解液比重降至1.16g/cm3,单 体电池的端电压降至1.70V,电池组的总电压降至放电终止电压总值 的K*1.70V (注:K为电池组中使用的单体电池数),应立即进行普 通充电4.3.2 普通充电见表 3 规定进行,充电终期牲与初充电相同4.3.3普通充电末期,单体电池端电压应达2.5V以上,电解液 比重应恢复到1.280g/cm3 (30C时)范围内,否则应检查原因排除故 障4.3.4普通充电的电解液温度亦按3.2.6条规定处理4.3.5 每次充电完后,需检查电解液面高度和拧上特殊工作栓, 再用水把电池表面冲洗干净5、蓄电池的维护5.1用户必须严格遵照MT658 —1997《煤矿防爆电源装置用特殊 型铅酸蓄电池》标准进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5.2 蓄电池应保护清洁,经常检查蓄电池组及零部件是否完好, 尤其是特殊工作栓的维护(详见 6.1)防护套有无剥落,单体电池之 间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等,并应消除产生任何形成火花的隐患(详见 5.9),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修理5.3 特殊工作栓要定期清洗,应保持其憎水透气性能符合要求5.4 蓄电池使用过程中水分蒸发,致使电解液减少,应添加符合 标准的蒸馏水使液面达到规定高度5.5 蓄电池正常而比重不足,可在充电后期用 1.400g/cm3 的稀硫 酸进行调整使其保持在1.29±0.005g/cm3(25°C).5.6 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补充电,搁置一般不超过6 个小时, 严禁放电后长期搁置,使极板硫酸盐化,导致使用困难,有时甚至不 能使用,请用户严加注意5.7 已充电而未使用蓄电池,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全充放电,充 电电流可按普通充电电流进行,放电可按5小时充电率放电,直至单 体电池电压降至1.70V为止,然后应及时补充电,直至充足为止5.8 特殊工作栓每班清洗一次,如发现帽体与底座粘合处有裂纹, 松动或脱落现象时应重新进行处理同时帽体不得有明显机械操作和 酸蚀掉砂现象,否则应进行更换。
5.9 消除产生火花隐患,应注意两个方面:5.9.1 电池内部应切实注意保持电解液面高度,使之符合技术要 求5.9.2 蓄电池外部应在每次下井运行前对连线进行检查,接头的 密封性能是否完好是否有松动、裂纹、脱落、短路等现象,如有故 障应及时排除,否则不得投入运行6、 特殊部件的使用与维护6.1 特殊工作栓6.1.1 电池充电时,必须拧下工作栓6.1.2 蓄电池箱加锁以后,必须把工作栓拧紧,保证防爆性能良 好6.1.3 憎水处理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方法,将一水珠滴于帽顶 上,以不渗入帽内为合格)6.1.4 每月用压缩空气吹喷帽体一次,以保持其通气性能良好6.1.5 帽体与底座粘合牢靠,如有脱落应及时更换或重新粘合6.2 连接线6.2.1 定期对连线、铸头进行温升检查,发现温升异常时,应严 格按《煤矿蓄电池式电机车用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运行规程》处理6.2.2 极柱护套应保持良好,因此使用过程中不必经常取卸,以 免撕裂、损坏影响使用6.2.3 单体电池:电池随着使用过程而“衰老”在使用过程中应 严格执行“防爆产品运行规程”,加强“监护”运行,一年后应进行 全面检修,检修后视其具体情形再进行商定可否继续进入“危险区段” 运行。
7、 蓄电池的保管与验收7.1 蓄电池必须按 GB10978.1-89 煤矿防爆电源装置用特殊型铅 酸蓄电池标准进行验收7.2蓄电池应存放在5—40°C的清洁、干燥、通风的仓库内7.3蓄电池不受阳光直射,离热源距离不得少于加7.4 避免与任何液体和有害物质接触,任何金属杂质不得掉入电 池内7.5 不准倒置,不得受任何机械撞击或重压7.6 不允许带电解液贮存,特殊情况需带电解液贮存时,应充足 电并将电解液的密度与液面调整至规定值贮存期满一个月必须按普 通充电方法进行一次补充电7.7 蓄电池充电装置的技术要求按下列计算:V = 30 + 3K式中:V —为充电装置的输出电压30—为电压常数K—为单体电池只数3—为单体电池所需最高电压7.8 蓄电池实行质量“三包”,“三包”期为该电池自出厂之日起, 贮存期为两年,在此期限按(81)煤生字 1023 号运行规程使用半年 内,经过分析确认系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不能使用的,由制造厂免费 进行更换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