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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生产系统装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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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生产系统装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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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生产系统装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办法矿井生产系统装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办法天能公司发〔〕186号第一章 总则为提高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合理安排矿井生产系统装备的生产好维修,系统组织好预知性工作,做到精心维护、计划检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生产系统装备检修管理办法》37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组织机构组 长 刘成林副组长 李卫国 柏宪民 刘振岭 朱桂 许爱国 朱玉顺成 员 包括机电部、调度室、综机办、安监处、生产技术部、通防部、地测部各部门,各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主管第二条 矿井生产系统装备检修包括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规定包括“检修牌”制度,“设备日常检修制度”,“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停产检修制度等五项制度”第三条 应用范围:矿井提升系统,通风、压风、供水、排水设备及设施,煤流运输系统,矿井供电系统,选煤系统,采、掘、运系统等矿井生产装备及设施第四条 各工区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五条 检修工作必须执行检修牌制度第六条 检修任务涉及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作业(统称烧焊作业)施工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

胶带硫化作业施工按烧焊作业施工管理第七条 矿井要统一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检修设备老旧设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标准要求第八条 矿井要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修履历档案,对检修中消除的重大隐患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记录在设备检修履历档案内综机办负责建立综采、综掘设备的档案,通防部负责建立通防设备的档案,机电部负责建立其余机电设备的档案第二章 检修牌制度第九条 矿井所有检修工作必须遵守“检修牌”制度第十条 执行检修牌制度应包涵在“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和“操作规程”之中执行“检修牌”制度,不包括停电操作,停电操作严格执行停电作业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每个岗点、每台设备必须放置“检修牌”检修牌”有两种:“机修工正在检修”,“电修工正在检修”,“检修牌”规格由机电部统一设计第十二条 检修挂牌实行谁检修、谁挂牌、谁负责摘牌,机电维修工同时检修时,各自负责挂牌、摘牌检修牌由施工负责人交给司机(岗位工),检修牌放置在司机操作台第十三条 司机开机(送电、试运行或操作设备)前必须确认无人正在检修,首先看该部设备是否已挂“检修牌”,明白是谁在检修、检修什么内容。

有人误挂牌或检修完毕没及时摘掉牌子,必须现场确认,汇报工区值班领导和矿调度室,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设备第三章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第十四条 巡回检查制度是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情况,录取数据,积累资料,保养机器,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综机、通防、机电等所有设备的巡回检查具体执行以下规定:1.每个硐室设备都要根据设备的构造、性能、特点及工作环境,绘制巡回检查路线图,并悬挂于相应的机房峒室2.当班人员至少每2小时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图,对设备认真地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填入巡检检查记录簿内3.巡回检查内容4.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转动部位有无异响5.各指示仪表(电流、电压、流量、速度、温度等)显示是否准确,供电、供水或供汽系统是否畅通,设备有无漏油现象6.检查各部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各连接件、坚固件的螺栓、螺钉或铆钉有无松动7.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司机不能够处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地向机电部及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通知本单位领导和检修工进行处理发现萌芽性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又可暂缓一下,无大的危险的,要一方面继续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故障产生或蔓延。

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都要及时记入交接班记录簿内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修制度第十六条 矿井检修时间每天不得低于4小时根据电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天池公司生产实际,现规定日常检修时间综采工作面检修时间14:30——22:30,三八制工作,中班检修;煤流生产系统17:00——21:00,4个小时检修时间其他掘进、通防设备应充分利用生产系统检修时间进行检修日常检修时间变动时,须由矿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矿值班领导和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七条 日常检修过程应遵守以下规定:1.每项检修任务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检修作业的安全和质量负责2.检修内容和结果应翔实地填写在相应记录内3.重要设备和关键部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应在现场标识,便于监督检查4.检修过程中发现重大异常,日常检修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汇报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协调解决5.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及时修复备用,主排水泵每年轮换上井到机厂大修,管路及水仓等应在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6.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7.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每天应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交接班时要有15分钟的互检时间,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

8.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检修记录9.严格遵守设备包机制第四章 设备使用、运行、维修、保养制度第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制定适应本单位(部门)的设备使用、运行、维修、保养制度第十九条 设备使用、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2.对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计部门反馈信息3.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应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4.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台长制,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5.所有设备均要有运行记录6.主要管路、缆线装置和已实行集中摇控的设备,应设置专职机电维修工负责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维护等工作。

7.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包括运转、操作人员,以下同),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由矿或授权单位发证8.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9.司机应会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精机粗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超规范以及不合理使用设备,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10.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11.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12.固定设备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时应进行检修13.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14.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并做好记录15.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检测和预防性试验16.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计量用的仪器、仪表应按计量法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和鉴定17.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第五章 停产检修第二十条 定于每月20日为停产检修日第二十一条 检修计划申报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具体设备的检修周期、运行规律和使用寿命,针对上次停产检修遗留、新发现的问题、平时检查未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生产的具体工作,认真编制检修计划主要解决日常检修受时间限制及影响生产的项目(能在日常检修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停产检修计划)计划的编制原则上由技术主管负责,但必须召开班子会讨论决定第二十二条 停产检修计划的申报程序1.每月的10日前,各生产、辅助单位必须把需要停产检修的项目报相应部门上报前要召集工区领导、电工班长、机修班长等生产骨干开会研究停产检修内容2.综机办负责综采综掘设备检修计划的汇总编制,生产技术部负责工程系列检修计划的汇总编制,通防部负责通防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的汇总编制,机电部负责除综采、综掘、通防设备以外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汇总编制3.各专业业务部室必须在每月12号18:00前将各专业的检修计划汇总到机电部,机电部在每月14日前汇总各部门检修计划,准备好停产检修平衡会议有关资料。

4.以上4个部门汇总前必须召集相应基层单位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形成的材料由机电部汇总第二十三条 检修计划申报要求1.所申报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要求将项目的名称、地点、编号、主要内容、施工时间、工种、参加施工人数及负责人填写齐全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必须填写清楚停风、停水和停电受影响的地点和单位必须填写无误影响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全运转的工作要重点说明因填写不齐全,影响检修的,罚责任者100元/处第二十四条 停产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1.各单位必须于每月18日18:00前,将本单位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不予实施逾期不报,每拖延一天,罚单位行政主管和技术主管各100元2.每个停产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人员组织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参加施工人员(2)检修地点和时间必须详细、清楚3)检修内容要具体原则上列入检修的项目必须完成,没有完成或没有实施的项目必须经调度室、相应专业部室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并交机电部存档;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实施,如果实施,必须经调度室、相应专业部室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并交机电部列入追加计划。

4)施工程序(方案)要提前研究决定,要具体到施工顺序,施工所需用的材料、工器具和备品备件,明确关键工序,重点项目要绘制施工网络图使方案具有实际指导作用,制定方案要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和可操作性5)技术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兖州煤业公司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参考设备说明书、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检修设备的技术要求(检修标准),必须有技术数据,有标准的依据6)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全面、有针对性,不要口号,不能大而化之第二十五条 检修计划平衡会1.公司月度停产检修平衡会议定于每月15日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2.会议由机电部负责组织,分管副总经理或者由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一名相关公司领导主持召开3.参加会议人员: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工程师,机电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处、通防部、机厂、地测部、市场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各采掘生产单位和各辅助生产单位的行政主管或技术主管不按规定参加会议,处罚部门(单位)负责人100元/次,月度绩效考核扣0.3分4.会议主要审查各单位检修项目的可行性。

主要包括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停风、停水和停电影响范围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协调解决停止供应风水电与应急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落实好检修用的各种材料备件以及各项准备工作第二十六条 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完成因生产或安全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应部室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对擅自变更检修计划的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项,月度绩效考核扣0.3分/项第二十七条 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1.凡列入检修计划的项目,均由施工单位在检修平衡会前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质量验收人以及工区跟班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技术要求5)施工安全措施6)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和施工图纸2.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各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传达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未参加学习、不签字者不允许参加施工检查发现措施贯彻不符合要求,罚技术主管100元/项,月度绩效考核扣0.2分第二十八条 检修计划的实施1.检修计划审批后,由机电部负责汇总,报送有关领导,发放到各部门和各生产单位。

2.物质供应部必须保证检修所需物质材料按时到货,机厂必须按时完成各单位检修用的委托加工任务,否则,影响了检修任务,严肃处理3.检修计划的实施由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统一指挥4.对于无故完不成计划的检修项目,罚主管区长和技术主管各100元/项,月度绩效考核减0.5分/项,并且由责任单位写出分析报告第二十九条 检修项目的验收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重点项目由相应部室组织验收,并填写检修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分管业务部室一份对未按计划完成检修项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分析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不按规定组织验收,检查发现无验收记录,罚部门(单位)技术主管100元/项第三十条 检修总结检修结束2天内,各单位写出停产检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 一份报分管业务部室、一份存档对检修总结不及时上报或不符合要求者,罚技术主管100元/次,并且扣单位绩效得分0.5分总结要认真全面,应包括以下内容:1.计划项目的完成率、未完成项目的原因2.实际检修内容及新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分项目总结)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电气设备绝缘试验摇测数据要记录存档7.将遗留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安全隐患以及一般质量问题,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完好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将分析结论和处理方案报相应业务部室和分管副总经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天能公司便发〔〕32号文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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