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企业营业税入门教程一、货代业务的定义从事货代业务是指货代企业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托运人 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 业务二、货代企业的范围货代企业包括:(一) 取得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代企业批准证书》的单位;(二) 取得交通部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的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人三) 其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允许从事货代业务的单位货代企业不包括拥有营业性运输工具并参与货物全程或部分运输业务 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人,和外国的海运企业、船舶代理企业、多式联运企业以及 其他与航运相关的企业或组织在我市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货代企业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货代企业从事货代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一代理业”税目依5% 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货代企业兼营交通运输、仓储等劳务的,应与货代劳务营业额分开核算, 未分开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四、货代企业营业额货代企业从事货代业务的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收入,即代理佣金收入 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营业收入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货代企业从事货代劳务向承运人和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 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货代企业代托运人支付的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等税额不计 入营业收入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2、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是指货代企业在代理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代 托运人支付给其他企业和单位的费用金额,具体项目如下:(一) 运费包括支付给水路、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运费二) 集装箱货运站服务收费指向集装箱货运站支付的场站包干费及其他 场站服务费三) 装卸仓储费用包括支付给码头、铁路、机场等单位的港口建设费、 港务管理费、制冷费、理货费、货物装卸费、仓储费、熏蒸费四) 货物保险费五) 通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包括支付给报关行的报关费或者独立报关 向海关支付的录单费,支付给商检等部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费、卫生检疫费、 动植物检疫费等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六)将货运代理业务再委托其他货代企业代理,支付给受托货代企业的费用以上项目应根据各单项业务的不同的运输条款,按实际发生金额据实计入准 予扣除项目对已经由集装箱货运站或其他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不得重复计入准 予扣除项目金额凡未列举的项目,以及货代企业发生的与提供货代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 管理费用,和由于货代企业的经营责任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赔款费用金额,不 得列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货代企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自营业收入中扣除时必须取得收款方开具 的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否则一律不得扣除其中:(一)其他合法凭证是指向收款方取得的以下凭证:1、 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货运票据;2、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基金)票据或缴款书二)扣除海运费时必须取得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国际海运、国际海运船舶代 理业务的企业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开具的《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 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二)五、营业额的权责发生制核算1,营业收入货代劳务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代企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从事海运出口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 物装船开船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从事进口代运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收 货人交接货物的当天货代企业将提货单证直接交给托运人,由收货人自行提货 的,应于单证交接后,视同货物的交接也就是说“货物装船开船后的7个工作 日以内”和“与收货人交接货物的当天”,货代企业就应该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并 交纳营业税,如果不开具发票,也应该根据企业内部相关单据确认收入并交纳营 业税。
2,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货代企业同承运人签订合同或协议定期结算运费的,在未取得发票或合 法凭证之前,计算营业税时可对已发生的运输费用按计划成本先行扣除,待与承 运人结算并取得发票或合法凭证后的当月,按实际结算金额调整当月营业额对 计算营业税时已经按计划成本扣除,但在付款之日起3个月后仍未取得发票或合 法凭证的运费金额,应当调增当期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待以后在取得发票或 合法凭证的当月自营业额中扣除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台帐来管理六、货代企业发票货代企业提供货代业务收取货代业务收入款项时,必须向托运人开具由主管 地方税务部门核准使用的发票国际海运公司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使 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船舶 代理专用发票》货代企业必须按向托运人实际收取的费用金额开具发票,返还给托运人 的销售折扣(或折让)必须在发票上列明货代企业退回多收托运人款项时,不得 开具红字发票,应收回已开发票按规定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企业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在“费用明细”栏中分别列明运费(含 多式联运全程运费)、船舶代理费及其他服务收费项目当费用同时用人民币和 外币结算时,必须按单一币种分别填开发票,用外币结算费用时,除以外币金额 填开发票外,还应在备注栏中,按当天的外汇牌价注明人民币的合计金额。
当进行多票运输费用结算或按月(季)费用结算时,不便于全部列明的“船 名/航次”、“到(离)港日期”、“运输起迄地点”、“提单号”、“费率”等 栏目内容的可以省略,但涉及费用内容的,不得省略《专用发票》必须使用计算机填开,手写无效,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 得作为财务结算、购付汇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七、核定征收货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二) 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三) 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难以查帐的; (四)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核定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核定纳税期内,应如实办理纳税申报货代企业货代业务营业额难以确定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其营业收 入,并且按照80%的比例确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据以计算货代业务营业额, 公式如下:营业额=营业收入X(1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比例80%)核定营业收入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1、 参照同类货代企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营业收入核定;2、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 按照下列公式核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X(1 +成本利润率10%):(1 一营业税税率5%)4、 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END 分享毒砂原创:货代企业营业税入门教程(一)一、货代业务的定义从事货代业务是指货代企业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托运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业务二、货代企业的范围货代企业包括:(一) 取得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代企业批准证书》的单位;(二) 取得交通部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的国际海运无船承运人三) 其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允许从事货代业务的单位货代企业不包括拥有营业性运输工具并参与货物全程或部分 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人,和外国的海运企业、船舶代理 企业、多式联运企业以及其他与航运相关的企业或组织在我市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三、货代企业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货代企业从事货代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一代理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乂税率货代企业兼营交通运输、仓储等劳务的,应与货代劳务营业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四、货代企业营业额货代企业从事货代业务的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收入,即代理佣 金收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营业收入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货代企业从事货代劳务向承运人和托运人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 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货代 企业代托运人支付的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等税额不计入营业收入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2、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是指货代企业在代理货物运输经营过程 中,代托运人支付给其他企业和单位的费用金额,具体项目如下:(一) 运费包括支付给水路、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运费二) 集装箱货运站服务收费指向集装箱货运站支付的场站包干费及其他场站服务费三) 装卸仓储费用包括支付给码头、铁路、机场等单位的 港口建设费、港务管理费、制冷费、理货费、货物装卸费、仓储费、熏蒸费四)货物保险费五)通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包括支付给报关行的报关费 或者独立报关向海关支付的录单费,支付给商检等部门的进出口 商品检验鉴定费、卫生检疫费、动植物检疫费等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六)将货运代理业务再委托其他货代企业代理,支付给受托货 代企业的费用以上项目应根据各单项业务的不同的运输条款,按实际发生 金额据实计入准予扣除项目对已经由集装箱货运站或其他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不得重复计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凡未列举的项目,以及货代企业发生的与提供货代业务没有直 接关系的管理费用,和由于货代企业的经营责任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赔款费用金额,不得列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货代企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自营业收入中扣除时必须取得收 款方开具的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否则一律不得扣除其中:(一)其他合法凭证是指向收款方取得的以下凭证:1、 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货运票据;2、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基金)票据或缴款书二)扣除海运费时必须取得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国际海运、国 际海运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和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开具的《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毒砂原创:货代企业营业税入门教程(二)五、营业额的权责发生制核算1,营业收入货代劳务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代企业收讫营业收入 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从事海运出口业务 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装船开船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从 事进口代运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收货人交接货物的当 天货代企业将提货单证直接交给托运人,由收货人自行提货的, 应于单证交接后,视同货物的交接也就是说“货物装船开船后 的7个工作日以内”和“与收货人交接货物的当天”,货代企业就 应该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并交纳营业税,如果不开具发票,也应该 根据企业内部相关单据确认收入并交纳营业税。
2,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货代企业同承运人签订合同或协议定期结算运费的,在未取得 发票或合法凭证之前,计算营业税时可对已发生的运输费用按计 划成本先行扣除,待与承运人结算并取得发票或合法凭证后的当 月,按实际结算金额调整当月营业额对计算营业税时已经按计 划成本扣除,但在付款之日起3个月后仍未取得发票或合法凭证 的运费金额,应当调增当期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待以后在取 得发票或合法凭证的当月自营业额中扣除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台帐来管理六、货代企业发票货代企业提供货代业务收取货代业务收入款项时,必须向托 运人开具由主管地方税务部门核准使用的发票国际海运公司和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公司使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货代企业必须按向托运人实际收取的费用金额开具发票,返还 给托运人的销售折扣(或折让)必须在发票上列明货代企业退回 多收托运人款项时,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应收回已开发票按规定 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企业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在喷用明细”栏中分别列明 运费(含多式联运全程运费)、船舶代理费及其他服务收费项目 当费用同时用人民币和外币结算时,必须按单一币种分别填开发 票,用外币结算费用时,除以外币金额填开发票外,还应在备注 栏中,按当天的外汇牌价注明人民币的合计金额。
当进行多票运输费用结算或按月(季)费用结算时,不便于全 部列明的“船名/航次”、“到(离)港日期”、“运输起迄地点”、“提单 号,、“费率,,等栏目内容的可以省略,但涉及费用内容的,不得省略《专用发票》必须使用计算机填开,手写无效,不符合规定的 票据,不得作为财务结算、购付汇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收七、核定征收货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 纳税额:(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二) 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三) 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 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四)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 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 的;(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核定征收 营业税的纳税人在核定纳税期内,应如实办理纳税申报货代企业货代业务营业额难以确定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 核定其营业收入,并且按照80%的比例确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据以计算货代业务营业额,公式如下:营业额=营业收入x(1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比例80%)核定营业收入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1、参照同类货代企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营业收入核定;2、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 按照下列公式核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x(1 +成本利润 率10%)H1 —营业税税率5%)4、 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