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变电站调规讲解总则、操作

san****019
实名认证
店铺
PPT
547.60KB
约69页
文档ID:15768429
变电站调规讲解总则、操作_第1页
1/69

热烈欢迎省调直调变电站运行值班长参加持证上岗培训,吉林省电网调度运行管理规程(总则、调度管理、正常操作管理 ),讲解人:王泽一 吉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调度处,,吉林省电网调度运行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总则 调度管理 正常操作管理(系统运行接线原则) 电网频率和电压管理 电网异常及事故处理 附录,主要分为6大部分,共7章、34节、236条、9个附录,主题,总则 调度管理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 操作总则 正常操作制度 变压器运行与操作 母线操作 开关、刀闸操作,主题,电网频率、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频率的正常调整 自动发电控制(AGC)装置的运行管理 电压中枢点、电压监测点 电压调整,,主题,电网异常及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的原则 线路的事故处理 变压器的异常及事故处理 母线的事故处理(包括变电站全停) 吉林省电网运行情况汇报制度,,主题,,总则(1),,本规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第1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东北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规程(2005年12月起施行),目的 加强电网调度管理 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总则(2),,明确2个概念:电网、电力调度系统(第2条),吉林省电力调度系统 包括吉林省电网内的各级调度机构和发、供电企业的运行值班单位。

吉林省电网 吉林省境内并入东北电网的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受电设施和保证这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构成的整体总则(3),,吉林省电网三级调度体系(1) (第3条),“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 电力法第21条: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 统一调度:一个电网内所有发供电单位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并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生产 分级管理:合理界定各级调度职责,恰当分解调度任务,形成不同层级的调度机构 统一调度和分级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总则(4),,吉林省电网三级调度体系(2) (第3条),“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形成了有效的电网运行管理机制,构筑了比较完善的电网调度体系: 调度业务上为垂直上下级管理形式 采用准军事化管理模式 突出强调调度命令的严肃性 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的机构负责制 调度体系中指令畅通,运转灵活,协调有序,分级负责,保证电网运行、管理、指挥的协调统一和电网安全稳定,,总则(5),,吉林省电网三级调度体系(3) (第3条),,调度业务和运行指挥中三级调度是上、下级关系,下级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供电企业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省调依法对吉林省电网行使统一调度职权,地调、县调对所管辖电网行使分级管理调度职权,,总则(6),,规程适用范围和应遵守人员 (第4、5条),规程适用范围 吉林省电网的调度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业务联系等涉及调度运行相关专业的活动各电力生产运行单位颁发的有关电网调度的规程、规定和现场运行规程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应遵守人员 与吉林省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电网调度机构和发、输、变电等单位的运行、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规程;其他人员,凡进行涉及电网运行的有关活动时,也均须遵守本规程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2),,管辖范围划分原则和责任单位 (第9、10、15条),调度管辖范围:电网设备运行和操作指挥权限的范围 调度管理实行调度权与设备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按有利于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有利于电网运行指挥、有利于电网调度管理的原则划分调度管辖范围 网调与省调之间由网调确定;省调与地调之间由省调确定;地调与县调之间由相应地调确定 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其铭牌参数改变,必须经产权所有单位批准,并报相应调度机构备案。

接线变更等必须征得相应调度机构同意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3),,调度管辖范围的一般划分(第11、12条 ),省调调度管辖范围一般为: 纳入省网电力电量平衡的并网发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 220kV及以上变电站;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 由网调或省调做出特殊规定的除外 省调调度管理设备一般为:网调、地调或发电企业管辖但运行状态的改变须经省调协调的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4),,调度管辖范围的一般划分(第13、14条 ),地调调度管辖范围一般为: 纳入供电单位购售电管理的并网发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 220kV及以上变电站除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外的设备 地调所在地区的66kV及以下变电站和线路 由省调或地调做出特殊规定的除外 发电企业、变电站自行调度管辖范围:厂用、变电站站用系统设备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调度职责和任务 (1),,本节共4条,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代表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调度职责和任务 (2),,调度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的运行、操作与事故处理,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努力实现下列基本要求:,尽设备最大能力满足负荷需要 使整个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和连续供电 保证电能质量 经济合理利用能源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保正发电、供电、用电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调度职责和任务 (3),,调度的主要工作,编制和执行电网的调度计划和经济调度 负责指挥电网设备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对所辖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及自动化设施负责运行管理 参加审核,对电网规划和设计提出意见,省调的职责(17项)(第18条) 地调的职责(15项)(第19条) 县调的职责由相应的地调规定(第20条),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调度运行管理,,省调的“可接令人” 省调管辖范围的下列人员: 地调调度员; 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火电厂单元长); 变电站(集控站)站长、值班长 上述人员须经省调考核认证,合格后方可成为省调的“可接令人” (第22条) 人员发生变动后,应以文件形式通知省调,并附名单 运行规程应按规定及时修编并报省调备案第30条),,调度运行管理,,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调度管理规定(第29条) 应事先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技术上和组织上必须提供可靠保证,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安全和供电可靠 调度自动化系统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且运行稳定可靠 运行维护由集控站(中心)负责,集控站(中心)应确保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及时监控和操作。

接受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集控站(中心)值班人员根据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操作 电网出现异常或事故需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现场就地操作时,操作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完成操作调度运行管理,,调度指令:是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完成所承担工作的特殊手段,是职务权力义务的特殊形式,具有如下特点: 国家授予的特殊权力;受国家法律保护 强制性:在调度系统中必须执行 排他性:有权拒绝各种非法干扰,依法执行公务 不能超越职务范围:必须按规定发布调度指令 离开岗位特殊权力义务中止 产生异议不影响调度指令的法律效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1),,调度运行管理,,调度运行管理制度(2),调度运行管理采用半(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突出强调调度命令的严肃性和强制力 省调值班调度员:依法行使调度指挥权,并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第21条) 省调“可接令人”:接到指令复诵核对无误后立即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调度指令的执行,如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则应对后果负责;如认为所接受的指令不正确时,应对发令人提出意见;如发令人仍重复其指令,受令人应立即执行如执行确实威胁安全时,则应拒绝执行,将理由及建议报告调度员和领导第23条),,调度运行管理,,调度运行管理制度(3),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可接令人” 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

隐瞒真相或逾期不报影响或拖延事故处理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 (第28条) 当发生对人身、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现场运行人员可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事后应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第26条) 发生拒绝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时,调度应立即组织调查,视情节及后果轻重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上级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27条),,调度运行管理,,省调 值班调度员,,省调 “可接令人”,,,,任何单位 和个人,,,理由、建议 报省调、直接领导,,调度运行管理,,调度运行管理制度(4),省调管辖、管理设备以及网调委托省调调度的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按各自调度管辖范围,各司其责,相互沟通配合发、供电单位领导人发布的命令,如涉及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权限,必须经许可才能执行第24-26条) 拉闸限电管理:调度员下令后,下级调度员和厂、站值班人员应迅速地按指令限电,并如实汇报限电情况,对不执行或达不到要求数量者按违纪律处理(第32条) 调度员与值班长值班管理:离开值班室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并事先报告值班调度员第31条),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设备检修管理 (1),,本节内容共9条 计划检修:凡影响机、炉、电主设备停止运行的大修、小修、季节性清扫,预防性试验,系统过渡等都属于计划检修。

(第33条) 临时检修:凡临时发现的设备缺陷,经省调批准停止运行处理,停用时间未超出规定者都属于临时检修,,,设备检修管理 (2),,检修设备开工:需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第34条) 已开工增减工作项目:必须向省调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37条) 不能按计划开工:应及时将详细原因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视情况办理延期或撤消手续第35条) 不能按计划完工:应在原计划工期未过半前,向省调提出延期申请,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检修时间和停送电时间 :发电设备以设备停运(或脱离备用)时始,到重新投运(或恢复备用)时为止 输变电设备作业时间从省调通知“可接令人”可开始作业到“可接令人”报省调有关作业全部完工设备可送电为止设备检修管理 (3),,调度员可以批准的临时检修: (第38条) 设备异常需紧急处理或设备故障停运后的紧急抢修; 线路带电作业; 与已批准的检修工作相配合的检修(但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或扩大停电范围) 停电设备上进行,对运行电网不造成安全影响的检修; 安全措施具体明确,对运行系统安全无影响的二次常规工作; 本值可以完工,对系统运行方式、送受电及电网安全无影响的其它工作。

设备检修管理 (4),,不按临检统计: (第39条) 电厂主设备利用低谷时间停止运行处理缺陷,在批准时间内完成者; 节假日列入节日检修计划或在备用中经省调同意处理缺陷,在批准时间内完成者; 临检转入小修或大修的机组; 临检超期,已构成事故不再统计为临检; 火力发电厂因缺煤停止机组运行非计划检修或检修延期,应按电业生产事故 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处理 (第41条),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1),,本节共4条 侧重于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调度操作管理 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明细见附录八电网发生事故后,现场值班人员应先记录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全部动作信号,并经第二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将信号复归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须及时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第45条),,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2),,对于省调管辖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在任何状态下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现场不得擅自改变其运行状态 (第43条) 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对于具有双套主保护配置的设备,不允许双套主保护同时停用第43条) 省调管辖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在改变定值后投入运行前或新保护装置投运前,省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定值通知单与现场运行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定值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时间第44条) 正常操作定值核对时:只核对省调下发的定值通知单号,要求必须一致继电保护规程),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1),,本节共6条,规范了新设备投产时调度管理 新设备投入时应做以下工作: (第48条) 全电压合闸;使用双重开关和双重保护 相位与相序要核对正确 相应的二次系统设备同步调试投入运行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2),,新设备投入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47条) 投运前3个月,调度对“可接令人”进行培训认证 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生产单位,报调度部门备案 一、二次设备均应调试正常、同步投运 设备命名、编号、调度关系需报请调度部门批准 提前报送必备的图纸资料、设备参数,投运试运方案、现场运行规程、现场可接令人名单等资料。

组织有关运行人员学习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有关人员熟悉设备、现场运行方式、投运方案等,并做好系统操作准备和事故预想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3),,新设备投产:只有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征得其许可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值班调度员必须得到启动委员会的许可后才能进行启动第49条) 新设备并网试运行:应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设备移交生产单位后即纳入调度管理并应遵守本规程 新线路投运:可进行零起升压试验或以额定电压冲击合闸三次,并核相正确第50条) 新变压器投运:应在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五次,并应进行核相有条件时应先进行零起升压试验 新机组投运:并网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第51条),主题,总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调度职责和任务 调度运行管理 设备检修管理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操作管理 新设备投入运行调度管理 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1),,本节共7条,规范了通信及自动化调度管理 关于调度、远动自动化监视屏 (第52、56条) 检修与一次设备同样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非省调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影响设备运行应得到许可(53、54条) 新设备投运前应确保调度通信、自动化设备、计量系统准备就绪,通道畅通,计量点明确。

(第55条) 临时检修对电网运行设备或调度生产业务造成短时影响时,需提前通知并征调度同意第57条) 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通知通讯调度处理(第58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 操作总则 正常操作制度 变压器运行与操作 母线操作 开关、刀闸操作,主题,操作总则 属省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由省调直接进行操作和运行调度管理,只有省调值班调度员有权发布其倒闸操作指令和改变运行状态 (第62条) 对于省调管理设备,负责管辖设备的单位在操作前必须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确认操作可以执行,操作后通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第62条) 省调管辖的设备,其倒闸操作由值班调度员通过“操作指令”、“操作许可”两种方式进行属省调许可范围内的设备状态的改变,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第64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1),,操作总则 省调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有下列三种形式: 综合指令:只涉及一个单位完成的操作 逐项指令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操作 单项(即时)指令:处理紧急事故或只对一个单位、只有一项操作内容的指令,如:单一开关或刀闸(含接地刀闸)拉合、单一地线装拆、开停机炉、检修批复、增减负荷、限电、继电保护和远动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等 。

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1),,操作总则 属省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各级调度机构和各发电厂、变电站(集控站)的值班人员不得自行操作但对人员或设备安全有威胁者和经省调核准的现场规程规定者除外(上述未得到指令进行的操作,应在操作后立即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65条) 省调管辖的发电厂、变电站(集控站),同时接到省调及下级调度或网调调度发布的指令时,现场人员应向省调和其他发布操作指令的调度汇报,由同时发布操作指令的几级调度中的上级调度员决定先执行谁的操作指令一般情况下,应由调度员双方协商后决定68条) 省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操作指令(或预发操作任务)一律由省调可接令人接令,非上述人员不得接受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第69条) 严禁“约时”停送电、挂拆地线、开始或结束检修工作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1),,正常操作制度 倒闸操作是将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一般分为“运行”、“备用”、“检修”、“试验”四种)转换到另一种状态 第73条) 值班调度员在整个倒闸操作(包括发布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监护、录音、复诵、记录和彼此互通姓名、时间等有关制度第74条) 各厂、站、地调在与省调的操作过程中, 值班负责人必须留在主控室负责随时与省调联系。

第76条) 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条件下进行,作业前应征得值班调度员同意,并明确规定线路跳闸后与作业组联系的通讯手段,作业结束后应汇报值班调度员 要求停用重合闸的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恢复重合闸第77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正常操作制度 现场在选择直流接地时,应首先检查站内一、二次设备,如蓄电池接线柱等,应以先检查附属的、影响小的,后检查主要的、影响大的设备为原则第78条) 如确实影响保护不能正常运行,停直流时间不超过10秒的,保护可不做处理,若超过10秒,保护应作相应处理第78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正常操作制度 电网中的正常倒闸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下列时间进行: 1、值班人员交接班时; 2、电网运行方式极不正常时; 3、电网高峰负荷时; 4、雷雨、大风等恶劣气候时; 5、联络线输送功率超过稳定限额时; 6、电网发生事故时; 7、涉及倒闸操作的地区、单位发生重大事件或提出特殊要求时等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正常操作制度 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时,必须发出“发令时间”可接令人接受操作指令后必须复诵一遍,调度员应复核无误发令时间”是值班调度员正式发布操作指令的依据,可接令人没有接到“发令时间”不得进行操作。

可接令人汇报操作结束时,应报“结束时间”,并将执行项目报告一遍,值班调度员复诵一遍,可接令人应复核无误结束时间”是现场操作执行完毕的根据,值班调度员只有在收到操作“结束时间”后,该项操作才算执行完毕 第80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正常操作制度 为了保证倒闸操作正确, 电网一切正常操作均应填写系统倒闸操作票或综合操作票, 但对于单项(即时)指令, 可不填写系统操作票或综合操作票, 即可进行操作 系统重大试验、系统大型操作(包括新设备投产),调度室应至少提前72小时具备检修票及实施方案,由收检修票当天的三值值班调度员制作全部停送电的倒闸操作票, 经所有各值审核后于操作前至少24小时发给操作单位但操作值必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后再行操作 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系统并解列操作 同期并列操作时,两个电源系统必须相序一致,相位相同,频率相同,系统联系较强时,最大允许频率差0.50Hz ;压差调至最小;在同期点并列 由于设备检修(如导线拆、接引)或新设备投入运行有可能引起相位紊乱,对单侧供电的负荷线路以及对两侧有电源的唯一联络线,在受电或并列之前,应测量相序;环状系统合环前应测量两侧相位相同。

环状系统并解列操作过程中,应切实了解潮流、电压的变化,以判断操作开关是否三相合上或断开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线路操作 线路停电操作顺序:拉开开关,拉开线路侧刀闸,拉开母线侧刀闸,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线路送电时与此相反 电源或环网中一回线路停电时,一般先在功率送出端解环,再由受入端停电;送电时由功率受入端充电,对侧合环,以减少开关两侧电压差 线路充电应考虑充电约束条件省调管辖500kV和220kV线路正常方式下充电端和约束条件执行有关规程规定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2),,变压器运行及操作 吉林省电网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运行数目,均由省调统一分配及管理,各运行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改变接地方式时,应事先得到省调同意在操作过程中允许某一厂站中性点接地数目短时超过规定第102条) 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选择励磁涌流影响较小的一侧充电一般应先合上电源侧(或高压侧)开关,再合上负荷侧(或低压侧)开关;停运时,应先拉开负荷侧(或低压侧)开关, 再拉开电源侧(或高压侧)开关 变压器停电或充电操作时,为防止开关三相不同期或非全相投入而产生过电压影响变压器绝缘,停电或充电前,应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并将中性点保护相应变更并投入使用。

变压器操作结束后中性点接地方式应重新考虑第106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3),,变压器运行及操作 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未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再拉开另一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第108条) 大修中更换过线圈的变压器以及设置了新差动保护的变压器,在第一次投入运行时,应以工作电压冲击合闸,合闸时全部保护应投入跳闸位置充电次数和试运时间按有关规定或启动措施执行 (第109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3),,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4),母线操作 母线是发电厂、变电站的中枢,是电气元件的集合点;进行母线操作时,必须进行充分的检查准备(第110条) 220kV空载母线停送电操作时(带电压互感器),由于开关触头间并联电容与母线电感式电压互感器极易发生串联谐振过电压,造成电压互感器爆炸因此对母线操作有具体要求电压互感器刀闸的具体拉合闸操作由现场自行掌握改变谐振条件) (第111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4),母线操作 变压器向母线充电时,此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第112条) 进行母线倒闸操作时,应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在合位,并将母联开关操作直流电源切除后方能进行倒闸操作,还应注意对母差保护的影响,根据母差保护运行规程做好相应变更。

倒母线过程中无特殊情况母差保护应在投入使用中第113条) 进行母线停、送电操作时,应注意防止电压互感器低压侧向母线反充电而导致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熔断,从而造成继电保护误动作第114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4),母线操作 用母联开关向空母线充电前(第115条) 1、有母线充电保护者应投入,充电后视不同接线继续投入或切除 2、母联开关的保护应投入(方向相反时,将其零序方向元件短接) 允许用220kV刀闸拉、合电容电流在刀闸允许值内的空母线,但在送空母线时,应在用开关给母线充电无问题后进行 第116条)主要针对旁路带操作,,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5),开关操作 (第117条 ) 1、开关允许拉、合额定电流以内的负荷电流及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 2、开关合闸前,厂站必须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开关合闸后,厂站必须检查确认三相均已接通开关分闸后,应检查三相电流是否为零,并现场核实 3、开关操作时,若远方操作失灵,厂站规定允许就地操作时,必须进行三相同时操作,不得进行分相操作 4、母线为3/2接线方式,设备送电时,应先合母线侧开关,后合中间联络开关;停电时应先拉开中间联络开关,后拉开母线侧开关。

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5),刀闸操作 (118条) 220kV系统允许使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1)拉、合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无雷、雨时) 2)拉、合无接地故障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消弧线圈 3)倒母线操作等,拉、合经开关或刀闸闭合的站内环流(拉、合前先将环路内开关操作直流电源切除) 超过上述范围时,必须经过试验,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第118条) (注意116条中220kV刀闸对空母线的操作),,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5),刀闸操作 500kV刀闸不能进行下列操作: 1)带负荷拉、合短引线 2)向母线充电或切空载母线 3)严禁用刀闸拉、合运行中的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空载变压器、空载线路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第118条),,一次系统正常操作管理(5),零起升压操作操作 (第118条) 零起升压系统必须与运行系统有明显断开点 加压的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 ,不允许用绑线或锒齿式转子的发电机进行递升加压 作零起升压发电机的强行励磁,自动励磁调整器,复式励磁等装置均应停用被升压的各种设备应具有完备的保护 对主变压器或线路变压器组零起升压时,变压器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中性点必须直接接 进行线路加压时,应先将母线差动保护及线路重合闸、联切装置停用,,典型操作(附录一),一、旁路代线路开关: 1用旁路开关给旁路母线充电后停回; 2合上被代线路旁路刀闸; 3将被代线路两侧高频保护改信号; 4合上旁路开关环并; 5拉开被代线路开关解环; 6交换线路两侧高频保护信号,良好后投跳闸,重合闸方式按省调令执行。

典型操作(附录一),二、母联兼旁路代线路开关: 1母线倒成单母线,母联兼旁路开关停电备用; 2母联兼旁路开关的母联CT 切换到被代线路CT上,正常不投的线路保护启用; 3用母联兼旁路开关给旁路母线充电良好后停回; 4合上被代线路的旁路刀闸; 5将被代线路两侧高频保护改信号; 6合上母联兼旁路开关环并; 7拉开被代线路开关解环; 8交换线路两侧高频保护信号,良好后投跳闸,重合闸方式按省调令执行典型操作(附录一),三、母联串代线路开关: 1母联应有被代线路保护且启用,被代线路在一条母线上,其他元件在另一条母线上; 2如果此方式运行时间较长,母联母差CT应切换至线路CT,同时线路开关母差CT应摘除,如上述要求难实现,母联串代线路运行的母线视为一段线路,且此母线故障母差无选择切除两条母线上所有元件典型操作(附录一),四、旁路代主变开关: 1用旁路开关给旁路母线充电良好后停回; 2合上主变一次旁路刀闸; 3如主变差动保护不能切换至旁路,则将主变差动保护停用; 4旁路开关原来线路保护是否使用,由变电站所属的供电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5合上旁路开关环并; 6拉开主变一次开关; 7将主变差动保护切换至旁路后投入。

典型操作(附录一),五、线路开关因故不能操作锁死,用旁路开关代送操作: 1旁路开关保护按被代线路改保护定值,紧急情况如果接地、距离保护能伸出本线路,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可使用此定值; 2用旁路开关给旁路母线充电良好后停回; 3合上被代线路旁路刀闸; 4将被代线路两侧高频保护改信号; 5合上旁路开关环并;,,典型操作(附录一),五、线路开关因故不能操作锁死,用旁路开关代送操作: 6将旁路开关操作直流停用; 7拉开被代线路开关的两侧刀闸(隔离故障开关); 8将旁路开关的操作直流启用; 9交换线路两侧高频保护信号,良好后投跳闸,重合闸方式按省调令执行 注:(1)注意尽量缩短旁路保护与该线路保护不符的时间; (2)如果旁路代送不能实现,应尽快用母联串代,母联没有线路保护时,立即停电,严禁线路无保护运行。

下载提示
相关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