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责任追究、归档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93号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矿井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二、安全生产事故汇报井上、下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后,现场第一发现人立即向矿调度台、区队汇报汇报必须及时、准确,事故一时不清楚的必须先汇报概括,然后再做补充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可能波及的区域、伤及部位、伤情、姓名、年龄、伤者的当前状况等矿调度台接到现场事故汇报后,应当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值班矿领导接到汇报后视事故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矿长汇报 矿应急救援总指挥(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出现伤亡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股份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汇报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现场自救与互救1、发生工伤后,现场盯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检查工及现场的其他人员都要积极做好抢救和自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3、安全撤离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机人员安全,员工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的撤离路线,迅速安全撤离灾区,防止事故扩大4、妥善避难如在有效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尽力维护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护人员救援。
5、在现场进行自救和互救时,对工伤按“三先”、“三后”(对窒息或心脏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人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的原则进行抢救,然后采取妥善的措施迅速护送上井四、事故调查与分析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调查组分管矿领导主持,业务科室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交事故报告发生伤亡事故及严重的非伤亡事故,由矿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一同调查事故发生的区队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安全事故(各类人身事故及侥幸事故等),由安检科组织分析,业务科室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值班干部、盯班干部、盯班安全检查工、当班班长和现场有关人员参加由安检科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生产事故,由调度室组织分析,事故单位的值班干部、盯班干部、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及现场有关人员、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参加由调度室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其它事故,由分管科室单位组织,事故单位的值班干部、盯班干部、当班班长及现场有关人员、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参加。
由分管科室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上述事故中,性质严重的事故,有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亲自组织,调度值班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有关人员,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分析由安检科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调查组依据调查材料,按伤情、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等方面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责任者等事故单位应如实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标明地点、受害者位置等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矿领导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 五、事故处理与统计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由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严格执行上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决定对于矿自行调查分析的事故,由矿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依据显矿1号文,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伤、重大及较大侥幸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必须在事故后一周内报股份公司备案死亡和重特大非伤亡事故分析报告,在事故分析处理终了十日内报股份公司和XX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检科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制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安检科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并根据事故报告建立工伤事故台账和非伤亡事故台账 六、事故责任追究凡无措施施工和措施不落实、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不整改、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事故,对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进行处罚:1、单位发生2人次及以上工亡事故,其党政正职、现场跟班人员、当班班长给予撤职处分,并处30000元罚款;单位副职(开掘单位含包队人员)、机电工长、当班副班长处24000元罚款,技术主管处18000元罚款,技术员、工会主席处15000元罚款,单位值班人员处12000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辞退;取消单位当月安全奖励。
2、单位发生1人次工亡事故,其党政正职、现场跟班人员、当班班长给予撤职处分,并处10000元罚款;单位副职(开掘单位含包队人员)、机电工长、当班副班长处8000元罚款,技术主管处6000元罚款,技术员、工会主席处5000元罚款,单位值班人员处4000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辞退或开除留用;对单位当月“三三三一”考核,扣30分,取消当月安全奖励3、单位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其党政正职、现场跟班人员、当班班(队)长处3000元罚款;单位副职(开掘单位含包队人员)、机电工长、当班副班长处2400元罚款;技术主管处1800元罚款;技术员、工会主席处1500元罚款,单位值班人员处12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给予3000元罚款,视情节给予降级或开除留用处分对单位当月“三三三一”考核,扣10分,取消当月安全奖励一次发生2人次及以上重伤事故,视情节给予降级或降职处分,参照1人次工亡事故处罚执行4、单位发生1人次轻伤事故,其党政正职、现场跟班人员、当班班(队)长处2000元罚款;单位副职(开掘单位含包队人员)、机电工长、当班副班长处1600元罚款;技术主管处1200元罚款;技术员、工会主席处1000元罚款;单位值班人员处8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给予2000元罚款,视情节给予降级或开除留用处分;对单位罚款3000元。
一次发生2人次及以上轻伤事故,参照重伤事故处罚执行5、造成二级及以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单位,其党政正职、现场跟班人员、当班班(队)长处3000元罚款;单位副职(开掘单位含包队人员)、机电工长、当班副班长处2400元罚款;技术主管处1800元罚款;技术员、工会主席处1500元罚款;单位值班人员处12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给予3000元罚款,视情节给予降级或开除留用处分对单位罚款5000元,取消当月安全奖励6、地面单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比照井下重一级处理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安全事故(各类人身事故及侥幸事故等),由安监科建立事故档案生产事故,由调度室组织分析,由调度室建立事故档案其它事故,由分管科室单位建立事故档案以上由矿调查的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应归档的文件有:1、事故调查报告及领导批示; 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矿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决定;4、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由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的伤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应归档的文件有:1、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2、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3、事故抢险救援报告;4、现场勘察报告及事故现场勘察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察过程中形成的其它材料等;5、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6、安全生产情况管理情况报告;7、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8、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9、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矿井采掘、通风图纸等;10、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11、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12、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13、其他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14、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事故调查报告)15、安全生产监察局、股份公司对事故处理的批复;16、矿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17、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归档文件应齐全可靠,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