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 IAB 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互联网、大数据、 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广州市加快 IAB 产业 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 年)》部署,黄埔区、广州 开发区全面推动IAB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 药)主导产业发展,努力建成世界显示之都、中国软件名区、 国际一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大力实施 IAB 主导产业“8588”计划,即实现“8 千亿产 值”、实现“5 个一批”、实施“8 大工程”、给予三个“8 项政策” 支持到 2022 年,培育形成世界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 智能、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集聚集约集成、关联互动融 合、高端高质高新的 IAB 主导产业集聚区,实现产业示范全 国、引领亚太、领跑全球全区IAB主导产业规模年均增长 20%以上,总规模超 8000 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分别超 5500 亿元、 1000 亿元、 1500 亿元围绕上述目标,实现“五个一批”:——打造一批价值园区。
高标准建设国际领先的新一代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价值创新园区,加快产业 集群专业聚集发展,形成主导产业特色鲜明,融合生产、生 活、生态于一体和产业配套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价值 创新园区,成为产业创新主战场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深度融入“中国制造 2025”、“互 联网+”国家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提高全球 资源配置能力,瞄准世界500 强、大型跨国企业和行业领军 企业,深入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补链招商,大力引进 一批高端IAB产业项目,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培植一批龙头企业精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 企业、独角兽企业,倾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造就一批 行业单打冠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和品牌鼓励和支持 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 跨所有制全球技术并购,加速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聚集一批领军人才全力推动IAB主导产业领域全 球人才、技术、项目等深入交流与高端合作,健全人才与产 业相互支撑、人才与企业需求高度契合、人才与市场高效对 接的新机制,引进和培育一批世界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 英人才,实现人才引领产业和产业集聚人才的互动循环。
——建设一批创新中心 加快建立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 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 IAB 主导产业创 新型体系基本形成重点攻破制造业与大数据、互联网融合 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协同设计、大数据挖掘、云制造等创新 应用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二、主要任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 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硬件、物联网及车联网、云计算及大 数据、互联网及软件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为主要 发展方向,集中力量重点促进“设计、封装、测试、材料和装 备”等集成电路行业加速集聚,提升产业“核心动力”——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发展机器识别、深度学习、神 经网络、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 主决策控制等核心技术,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 载工具、智能终端等智能产业,智能工厂、“人工智能+”制造 等应用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领域:聚焦医药制造、精准医疗、医 疗器械产业,发展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医药、体外诊 断产品、高端医用耗材、先进治疗设备、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精准医疗、基因检测、高端医疗等围绕IAB主导产业发展领域及方向,实施8大工程:(一)主导产业汇聚工程。
借鉴国际一流高科技知识聚 集区的发展经验,扎实推进IAB价值创新园区规划建设,科 学定位产业方向,合理布局园区功能,彰显产业园区特色 掌握全球IAB产业链和企业分布情况编制全球IAB产业重 点招商项目库,重点引进和壮大一批世界级龙头企业项目 依托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等重大战略 性平台,开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主题招商 充分利用国际投资年会、达沃斯论坛、《财富》论坛、官洲 国际生物论坛等高端平台,打造万商云集、名企汇聚的活力 之区二)知名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重点企业扶持清单,鼓 励和支持高成长性IAB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 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实施高 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引导产业基金重点推动中小企业 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深入实施标准化、品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深耕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本土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三)创新资源集聚工程加速推进一批IAB主导产业专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加速 器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计划,大幅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 设比例。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组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协同创新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新 型研发机构开展面向IAB主导产业的研发和技术转移,足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力度,鼓励知名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率先实现技术突破创新深度融合应用工程鼓励 IAB 企业开展以互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跨界融合深化 IAB领域渗透融合,打造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工业互联网重镇, 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智能工厂培育试点,建设国家级“智 能制造+智能服务”产业基地和全球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发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 助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在城市交通、生态环境、 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等领域深化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司法、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 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五)开放合作创新工程对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 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战略,全面深化中新、中欧、中英、 中以合作机制搭建一批国际研发创新合作平台,引进一批世界一流大学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国际高端研发机构建立 企业广泛参与的政府间合作机制,发挥硅谷、波士顿、特拉 维夫等招商引才工作站的作用,积极拓展牛津大学、德国、 北欧的创新资源。
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 地,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申请 PCT 专利六)产业配套支撑工程 以“成片连片改造+微改造” 模式,推动土地整理储备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保障 IAB 主 导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以全球视野推动区域知识产权运用 和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 激励创新保障作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完善产业基础 设施与高品质生活配套,实行“上管老、下管小”人才服务体 系加快引进和建设国际学校、中小学,研究外籍人员子女 学校布局,不断完善国际化教育服务体系增加涉外医疗服 务供给,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国际医疗保险七)降低企业成本工程对重大 IAB 产业项目的工业 用地优先考虑供地需求,实施土地出让底价综合所在地土地 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及土地市场评估价确定鼓励 IAB 高成长性企业实行先租后让或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供 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前期进入成本落实国家“营改增”税 收政策,按规定执行降低企业制造业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车船税等优惠政策降低产业化成本,抓好端到端的供 应链集成等配套,加大对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研发、技术改 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广售电侧改革试点,建立涉企收费 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八)审批效能提速工程发挥国家、省级行政审批试 点改革示范区的作用,打造针对 IAB 产业的主题式审批高速 公路清理投资审批事项,优化并联审批方式,推广信任审 批、即时审批、不见面审批,建设网上审批“中介服务超市” 运用“互联网+”、区块链新技术,打造“一窗式一网式”政 务服务推行商事主体设立“容缺登记”,全程电子化商事 登记管理即时办结整合商务、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 疫及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相关证表,实现涉企事项“多证合 一”,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领域互认互通三、政策支持围绕 IAB 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对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 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 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 行独立核算,且承诺 10 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 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 IAB 企业,专门给 予三个“8 项政策”支持一)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8项政策1.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集聚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 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 1 亿元、5 亿 元、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经 认定,分别给予 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3000 万 元、5000 万元、8000 万元、2 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 足方式最高奖励 2 亿元。
2.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或 封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其 实缴注册资本的 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300 万元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集 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 2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 5000 万元对企业硏发多项目晶圆(MPW )直接费用的80%给予 补贴,对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 )直接费用的40%给予 补贴,对设计企业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用的 30%给予补贴, 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贴 600 万元3. 加快公共平台建设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联盟、 机构联合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 定,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 平台最高奖励 500 万元对平台提供或组织技术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组 建专利池、知识产权服务、供应链服务、示范推广、电子设 计自动化(EDA )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不超过实际投入 或合同总金额的 3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给予最高奖励 300 万元4. 鼓励产品推广应用。
对当年购买本区新一代信息技术 企业产品及服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买方企 业当年购买总额的 5%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300 万 元5. 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 1.5%(年利率)给予贴息;在政府引导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按 实际发生贷款额的 2%(年利率)给予贴息,补贴期限3年,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100 万元6.加速中小微企业成长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 元以上的中小微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每年择优遴选 10 家 左右,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 助 500 万元7.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 1000万 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 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 年,每家企 业每年最高补贴 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 买房价的 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500 万元8.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 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 实际举办费用的 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 100万元。
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 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 50%给予补助,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 50 万元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 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 年给予最高 50万元资金扶持二)A (人工智能产业)8项政策1.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对新建立的人工智能重大产业项 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 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 5000 万元、1 亿元、5 亿 元、10 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 500 万元、1000 万元、 5000 万元、1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 1 亿元2.加快企业孵化培育对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成功培 育人工智能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上的,按每家企 业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本区创办人工智 能领域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注册资本可全部以技术出资,非 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3.扶持技术平台建设对在本区建设运营人工智能工程 实验室、培训中心、展示体验中心等为本区人工智能产业发 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云资源租 赁、技术交流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建设投资额的30%给 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4.鼓励技术应用推广设立人工智能示范应用专项资金, 每年评选10个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最高奖励100 万元, 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获得 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的,另行给予100 万元一次性 奖励对本区企业使用经认定的技术平台服务的,按其使用 费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200万元5.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对获得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进 步奖等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获得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大奖 的,给予获奖金额的 100%奖励6.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开展相关行业或领域业务并购 重组且控股的,按兼并重组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费用 的 50% 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50 万元,每家企业每 年最高补贴 200 万元对获得商业银行机构一年期(含)以 上并购贷款的,按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 1.5%(年利率) 给予贴息,贴息期最长3 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 万 元7.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 1000万 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 实际租金的 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 高补贴100 万元。
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 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500 万元8.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主导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 定或修订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和 30 万元的奖励, 每年每家企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最高奖励 100万元对主办 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 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 个活动最高补助 100万元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 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 50万元 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 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年给予最高 50 万元资金扶持三)B (生物医药产业)8项政策1.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对新建立的生物医药重大产业项 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 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 5000 万元、1 亿元、5 亿 元、10 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 500 万元、1000 万元、5000 万元、1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 亿元2.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获得新药证书或注册批件的,每个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的药品,给予企业每个药品 200万元奖励3.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对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或 II、III 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区产业化的,给予每年对本 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 50%奖励,最高奖励 5000 万元对 在本区生产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盟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日本药品医疗器 械局(PMDA )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TGA )等国际市 场准入许可的,按年营业收入的 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 万元4.扶持技术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重大生物医药公共技 术服务平台、符合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中 试平台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按实际投入建设 经费的 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 万元对于通过 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OECD (全球经济合作与 发展组织)的GLP (药品非临床硏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 药物研发安全性评价平台,按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 50%给予 奖励,最高奖励 5000 万元;每年按核定的平台对外服务累 计金额的 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500 万元;每年按核定的 使用平台实际发生费用的 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 万元。
5.鼓励产品推广应用对承接无关联药品持有人授权委托生产的,按其生产该品种每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 万元对采购本区生物医药企 业产品或服务的医疗机构,按采购额的 2%给予奖励,每家 医疗机构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6.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对企业并购重组且控股非关联的生物医药企业的,按企业并购实际交易额的 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1000 万元7.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以上的生物医药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 实际租金的 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 3 年,每家企业每年最 高补贴 100 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500 万元8.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 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 实际举办费用的 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 100 万元 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 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 50%给予补助,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 50 万元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 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 年给予最高 50 万元资金扶持。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经区政 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对同一项目、同一事 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 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 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有效期届满或 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 订四、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黄 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 业发展实施,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黄埔区科技局)会同 有关部门推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牵头部门负责研究推进产业发展重大事项,着眼 IAB 产业的发展规律 和中长期发展趋势,提前布局抢占产业制高点,协调解决政 策推动、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资金和市场运作及相关 专项工作二)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对重点工程和专项的支持, 集中财力投入到关键产业和细分环节、具有前瞻意义的投资 项目,引导区域内企业科学发展创新财政支持形式和途径, 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3 个 100 亿元 资金规模重点支持iab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 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并购等各类扶持基金。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在开展国家唯一知识产权运 用保护与综合改革试验中,重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重 点加强iab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加强iab 产业领域的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核心专利培育,建立公共专 利池,促进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探索建立iab产业领域的 专利合作授权机制和专利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转化建立反馈机制明确年度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完善iab产业 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发布产业监测 数据和分析报告从2018年至2022 年底,分组织实施、中 期评估、总结示范三个阶段,推进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