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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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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演讲致辞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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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职员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假如校规的制订没有师生职员的广泛参与,假如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职员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首先大讲依法治校,其次又大讲恶法亦法她明确要讨老师和学生遵守学校相关机关制订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订的还是房管科制订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至于相关机关是否对全部的人一律平等地实施这些规章,那她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她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相关机关整改师生的工具这么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愈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  任何法律全部含有预先公布、一样情况一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不然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通告:谁把一根木头从全部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能够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通常人全部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通告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她通告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遵法和执法假如愉快就执法不愉快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遵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标。

国家的法律是这么,校规也是这么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部分“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比如学校房管科制订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要求: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全部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全部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要求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要求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要求为贱民或私生子,不然即使依据恶法亦法的标准,这么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恶法能够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不然只能是人治  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过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施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假如这么来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多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实施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要求国家法律没有要求或要求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该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订呢?依据民主标准,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员代表大会来制订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受提案权,而不能享受规章制订权。

包含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她们的意见我并不主张给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关键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轻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么制订的校规,才能含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职员的自觉遵守校规只有这么制订,广大师生职员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尤其指出的是,教职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现在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百分比从各部门产生,而应该按国家相关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依据国家要求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百分比(这一百分比必须确保专职老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老师和非老师中产生教职员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订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经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员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这么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不过她们一样能够从依法治校中获益,她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么的烦恼 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正确,不然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能够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处罚了。

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么的分房条件,就显著和宪法要求的男女平等标准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订、不和国家法律(包含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不过一项校规假如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老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首先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其次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主动性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职员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假如校规的制订没有师生职员的广泛参与,假如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职员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不过一项法律或校规假如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而且要短命的。

最终,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要求,还应该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要求,代表学校实施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要求程序实施校规假如没有程序性要求,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标准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给明确,比如对某一个或某多个人不利的决定应该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该给申辩者以必需的准备时间、应该在作出决定后立刻送达起码,正当程序标准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要求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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