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规划单位: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价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2019年7月专心---专注---专业前言保障各社会群体公平享受公共服务是新型城镇化转型的基础,是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民素质、积累人力资本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力源泉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我国推进城镇化作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并进一步覆盖城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是确保所有社会成员平等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同时也是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使人人能够享受到差别控制在社会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社会弱势群体以及贫困地区的居民都能得到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为促进曲靖市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按照《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及《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提出《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政府部门对其组织编写的专项规划,要在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机关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承担“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到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该规划涉及到的环境合理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支持下对规划范围及区域内环境敏感区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在此工作基础上,编制了《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目录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评审意见附件3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形式的复函附件4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曲政复[2012]3号附件5 公参调查样表附件6 《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审查小组名单附图:附图1 规划区范围图附图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图附图3 公共服务设施近期建设项目与曲靖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4 公共教育设施规划图附图5 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图附图6 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图附图7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图附图8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图附图9 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规划图附图10 曲靖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图附图11 曲靖市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图附图12 曲靖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13 规划与曲靖市生态红线范围关系图附图14 规划与基本农田控制范围关系图附图15 规划与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16 曲靖市水系图附图17 规划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位置关系示意图1 总则1.1 规划背景及意义保障各社会群体公平享受公共服务是新型城镇化转型的基础,是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民素质、积累人力资本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力源泉。
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我国推进城镇化作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并进一步覆盖城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落实新型城镇化要求,并且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总体战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弥补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形象地位,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因此,为促进曲靖市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加强政府对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宏观管理,科学规划曲靖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推动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协调城市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实现麒麟、沾益、马龙一体化发展,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云南省曲靖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本规划——《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并于2017年12月13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相关文件的要求,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过程为了充分考虑和预防本规划的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优化规划布局,尽可能减少新一轮规划决策中的失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承担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及其他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规划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之间的关系,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评价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如果有重大的环境问题,还需要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使本规划更加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真正实现公共服务设施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环评单位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大力帮助下,于2018年8月-11月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了曲靖市有关的各项规划及自然、社会等背景资料,并走访调查了相关人员对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评价过程中,就本次发展规划的环境合理性问题,多次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规划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在此基础上,于2019年3月编制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9年5月16日通过技术审查,经认真修改后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1.3 编制依据1.3.1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29;(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3.8;(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次修正,2018.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8.1;(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3.1;(1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2009.10.1;(1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修正本);(1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18)《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1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20)《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21)《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22)《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0.4.26;(23)《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2.1.1;(24)《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2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 12.3;(27)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6)109号,2006.9.25;(28)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4]98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2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2016.8.1;(3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380号令),2003.6.16;(3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1;(32)《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2008.7;(33)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3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11.4;(3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1.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3.1。
37)《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2014]1号),2014.1.6;(38)《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环境保护局,2007年);(39)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02.1.1;(4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2018.6.294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5.28;(4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4.2;(4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44)《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2019.1.11.3.2 相关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3.3 相关资料(1)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7-2035);(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4)《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重点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1]41号);(6)《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11;(7)《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3月;(8)《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9)《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9;(10)《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5;(11)《云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2017.10;(12)《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6;(13)《曲靖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6;(14)《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曲靖市人民政府,2018.8;(15)《曲靖市中心城区空间体系规划(2015-2030)》;(16)马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马龙区人民政府,2016.5;(17)曲靖市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以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曲政复[2012]3号;(18)《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2012.12.1);(19)《牛栏江流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2009-2030年);(20)《曲靖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曲靖市水务局,2004.10);(21)《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72号,2016.6.30);(22)《南盘江上游(曲靖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年)》(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6.8);(23)与规划相关的基础资料、图件。
1.4 评价目的(1)根据对曲靖市自然、社会环境现状的调查评价及现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开发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与分析,识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提出规划应满足的环境保护要求,为规划决策提供所需的资源环境信息2)从整体角度评价规划实施对曲靖市生态环境的影响,论证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和规划实施环境目标的可达性,针对性地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或减缓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并对项目设计、项目环评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曲靖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1.5 评价原则(1)全程互动评价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介入,并与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规划的编制、改、完善全过程互动2)一致性评价的重点内容和专题设置应与规划对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一致,应与规划涉及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3)整体性评价应统筹考虑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产生的整影响和综合效应4)层次性评价的内容与深度应充分考虑规划的属性和层级,并依据不同属性、不同层级规划的决策需求提出相应的宏观决策建议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5)科学性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代表性,选择的评价方法应简单、适用,评价的结论应科学、可信。
1.6 评价对象、评价范围1.6.1 评价对象根据《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主要为本规划所涉及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包括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的建设等1.6.2 评价范围(1)总体评价范围根据《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区的地域范围,考虑各环境要素的特征及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时段①空间范围空间范围与规划范围相同,为曲靖市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麒麟区、沾益区、经开区、马龙区),总面积为183km2②时间范围评价水平年与规划水平年一致,为2017~2035年,分近期和远期,其中近期为2017~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2)各要素评价范围根据HJ130-201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及公共服务设施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经验,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1。
表1-1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确定依据大气环境曲靖市中心城区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要求,结合该区域的主导风向和地形条件确定 地表水环境趋谨慎中心城区其他涉及的河流、水库等自然水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的要求确定声环境曲靖市中心城区内医院、学校、科研单位、住宅、文物保护单位等声环境敏感区域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要求确定生态环境曲靖市中心城区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中的要求,结合规划范围、规划实施对范围内生物群落、区域环境、水和土地以及规划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确定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的收集、存储及处置场所收集、贮存及处置场所周围社会环境曲靖市中心城市范围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中的管理边界原则确定1.7 评价水平年本规划环境现状评价中,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以2017年现状监测和现状调查为基准本规划环境预测评价以远期所有规划实施为评价基础1.8 评价标准1.8.1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本规划涉及规划范围为《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域,规划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浓度限值1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2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3SO2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4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5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2)地表水环境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规划区域地表河流包括Ⅲ类水体和Ⅳ类水体,湖库包括Ⅱ类水体(西河水库、潇湘水库、上西山水库等涉及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和Ⅳ类水体,各地表水体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DOCODBOD5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湖库以N计)粪大肠菌群(个/L)Ⅱ类6~9≥6≤15≤3≤0.05≤0.5≤0.1≤0.5≤2000Ⅲ类6~9≥5≤20≤4≤0.05≤1.0≤0.2≤1.0≤10000Ⅳ类6~9≥3≤30≤6≤0.5≤1.5≤0.3≤1.5≤20000(3)地下水环境规划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表1-4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名称pH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六价铬Ⅲ类水浓度限值6.5-8.53.01.00.2200.022500.05污染物名称锰铜锌钴砷镉汞镍Ⅲ类水浓度限值0.11.01.00.050.050.010.0010.05(4)声环境本规划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表1-5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环境要素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声环境1类55452类60501.8.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根据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污染特性,按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计,详见表1-6表1-6 新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监控点浓度颗粒物周围外浓度最高点1.0规划项目配套餐饮设施产生的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及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见表1-7表1-7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及油烟最低去除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 3,<6≥ 6对应灶头总功率(106J/h)≥1.67 ,<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规划的医疗卫生项目需配套污水处理站对医疗废水进行预处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表1-8 医疗机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氨/(mg/m3)1.02硫化氢/(mg/m3)0.033臭气浓度/(无量纲)104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总的来说,按照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规划区内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执行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业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2)废水污染物规划区域包括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沾益区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马龙区污水处理厂5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因此,本规划涉及的规划项目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的规划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Ⅳ类水域的规划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表1-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控制项目GB/T31962-2015中A标准pH6.5-9.5色/度(倍)≤64溶解性总固体(mg/L)≤2000BOD5(mg/L)≤350CODcr(mg/L)≤500氨氮(mg/L)≤45悬浮物(mg/L)≤400动植物油(mg/L)≤100总磷(mg/L)≤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20表1-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染物标准值一级标准二级标准PH6~9SS(mg/L)70150BOD5(mg/L)2030COD(mg/L)100150石油类(mg/L)510NH3-N(mg/L)1525规划的医疗卫生项目中,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l8466-2005)表2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水道的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l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表1-11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控制项目预处理标准排放标准1粪大肠菌群数(MPN/L)50005002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3肠道病毒-不得检出4pH6~96~95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25025060606生化需氧量(BODs)浓度(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10010020207悬浮物(SS)浓度(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606020208氨氮(mg/L)—159动植物油(mg/L)20510石油类(mg/L)2051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10512色度(稀释倍数)—3013挥发酚(mg/L)1.00.514总余氯(mg/L)接触时间≥1h,2~8mg/L0.5(3)噪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1-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规划实施后,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表1-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1554526050(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医疗废物暂存和处置应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规定的危险废物还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1.8.3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1)水土流失强度评价标准水土流失强度评价标准执行国家水利部行业《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2007)分级指标表1-14 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表级别平均侵蚀模数[t/(km2·a)]平均流失厚度(mm/a)微度<200,<500,<1000<0.15,<0.37,<0.74轻度200,500,1000~25000.15,0.37,0.74~1.9中度2500~50001.9~3.7强烈5000~80003.7~5.9极强烈8000~150005.9~11.1剧烈>15000>11.1注:本表流失厚度系按土的干密度1.35g/cm3折算,各地可按当地土壤干密度计算。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表1-15 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组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时段施工建设期试运行期施工建设期试运行期施工建设期试运行期1扰动土地整治率(%)*95*95*90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85*803土壤流失控制比0.70.80.50.70.40.44拦渣率(%)9595909585905林草植被恢复率(%)*97*95*906林草覆盖率(%)*25*20*151.9 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本规划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涉及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指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等由于规划阶段仅确定主要建设项目位置及类型,还未达到工可阶段的具体项目设计深度,因此,规划环评阶段对环境敏感区的识别仅列出项目涉及、不涉及和可能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初步研判,尚不能给出项目与各个环境敏感区域的详细位置关系,同时对项目涉及和可能涉及的各个敏感区域,依据现行法规,针对项目实施阶段,提出避让法律禁区的要求在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具体位置时,应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外的其他范围、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同时,尽可能减小对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的影响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涉及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均分布在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马龙区的城市建设区因此,本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6、有关的环境敏感区见表1-17~表1-21表1-16 规划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重点评价内容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农业生态、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野生动植物、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农业生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环境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等敏感水体声环境声环境质量声环境敏感点: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敏感点社会环境文物保护、区域发展、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域发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其他规划——相互协调性表1-17 规划区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序号城市名称水源地级别水环境功能类别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1曲靖市潇湘水库地级Ⅱ水库校核洪水位1925.22m以下的库区范围,水域2.9km2,陆域2.1km2。
以大碌碑-吕兴坡-望长村-钱官场-水库大坝-平坡大营-大碌碑乡村公路为规划线,规划线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陆域13km2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水库径流区范围,陆域185km22西河水库地级Ⅱ水库校核洪水位1911.4m以下的库区范围,水域2.9km2,陆域1.4km2以晏官屯-丁家冲-河西-大河边-河东-水库大坝-晏家口-晏官屯乡间道路为规划线,规划线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陆域12km2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水库径流区范围,陆域133.7km23独木水库地级Ⅱ水库2008m高程以下库区,水域10km2,陆域3km2以富源布都—墨红—世衣公路以南的水库径流区及水库配套工程和输水工程,陆域133km2富源布都—墨红—世衣公路以北的水库径流区,陆域50km24水城水库地级Ⅱ面积5.05km2面积39.37km2面积112.72km25沾益区清水河水库县级Ⅱ当水库水位达水库坝顶高程2020m,即水库库容达588万m3时的库区范围均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水域0.88km2,陆域0.5km2包括清水河水库、牛过河水库的全部径流区域具体范围:水家梁子-天生坝下村-下青山-上青山-清水沟-大石山。
陆域25.6km2除一、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为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土干海子-九龙山-浑水塘-邓家山-烂泥海子-下青山-上青山-河西农场-三兄梁子陆域38.5km26牛过河水库县级Ⅱ当水库水位达水库校核洪水位,即水库库容达25万m3时的库区范围均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水域0.41km2,陆域0.12km27白浪水库县级Ⅱ当水库水位达校核洪水位1988.43m,即水库总库容达2070万m3的库区范围,总面积3.56km2,其中:水域面积1.67km2,陆域面积1.89km2总面积17.6km2,基本为陆域面积,具体范围:水库坝下围墙一下德湾一中白浪乡村公路为界,沿水库旁边山坡分水岭延伸至平滩头公路一吴家庄村一荣兴村公路一水库大坝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水库流域范围,准保护区面积59.84km2,基本为陆域面积8马龙县黄草坪水库县级Ⅱ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m的陆域和水面,即水库库容达1055万m3,总面积2.1km2,其中水域面积0.4km2,陆域面积1.7km2包括黄草坪水库、长海子山引洪区和瓦谷冲引洪区的全部径流区域,总面积36.05km2,为陆域面积具体范围:水库坝梁-林家坟-石龙矿区-大天生坝-瓦谷冲-密灌-大岩石岩-牛头山-尖山-白龙山-打磨山。
无表1-18 规划区域自然保护区名录序号名称所在县市总面积(km2)主要保护对象级别现级别批准文号隶属部门1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沾益区266.10喀斯特地貌、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省级云政复[2002]48号林业2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沾益区、宣威市1179.34河流及森林生态系统省级云政函[2000]32号林业3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沾益区、宣威市、会泽县25.00长薄鳅、金线鲃等特有土著鱼类市级曲政复[2006]111号农业4麒麟朗目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麒麟区9.00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及古建筑群县级麒区政发[2002]51号林业5麒麟青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麒麟区11.10阔叶林及古建筑县级麒区政发[2002]51号林业6麒麟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麒麟区13.50森林景观县级麒区政发[2002]51号林业7麒麟潇湘谷原始森林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麒麟区25.79植物资源县级麒区政发[2008]40号林业8马龙黄草坪水源县级自然保护区马龙县29.50饮用水源县级马政复[2000]3号环保合计1559.33表1-19 规划区域风景名胜区名录序号名称行政区级别主要保护对象面积(km2)批复文号1马龙马过河风景名胜区马龙县省级溪流峡谷、陡壁峭岩、奇石溶洞、生物多样性27.2云政发[2002]44号2曲靖珠江源风景名胜区沾益区省级江河景观、生物多样性50云政发[1988]68号合计77.2表1-20 规划区域森林公园名录序号名称行政区级别面积(km2)批复文号1珠江源国家森林公园沾益区国家级43.76林造批字[1993]89号合计43.76表1-21 规划区域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级别序号名称类别年代所在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爨宝子碑石刻东晋麒麟区南宁街道2段氏与三十七部会盟碑石刻大理(938—1253)麒麟区南宁街道3八塔台古墓群墓葬周至明麒麟区珠街街道4罗汉山墓群古墓葬东汉至唐麒麟区三宝街道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播乐起义纪念址纪念址1948年沾益区播乐乡2横大路墓群古墓葬春秋至汉麒麟区越州镇1.10 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1.10.1 评价内容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属于区域宏观规划,具有宏观性和战略性特点,因此,规划环评也应主要从宏观角度分析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特点和曲靖市中心城市的环境现状,确定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规划概述与分析;(2)规划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3)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对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4)规划布局的可行性与环境合理性分析,包括本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等对规划方案实施的支撑能力分析以及规划总体布局环境合理性分析;(5)环境保护预防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6)公众参与;(7)规划实施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1.10.2 评价重点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特点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2009.10.1)第八条的规定,对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及自然环境产生的整体影响;(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调查规划区规划实施前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资源、经济发展状况,明确规划区的区域背景状况,对规划区域内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进行现状调查,了解规划实施前的环境背景状况,并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分析可能制约规划实施的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通过对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分析及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识别规划实施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规划分折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内部的合理性,分析规划方案实施的污染源◆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容量及资源承载力评估和论证通过对区域主要环境因素的识别及污染源的估算,选择适当的模型,分析确定水环境主要污染因子的环境容量,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规划区的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方案,并对规划区资源环境承截力进行估算和评价◆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方案(如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合理性),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对曲靖市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综合论证,提出修改和完善规划的建议和对策◆公众参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1.11 环境目标环境目标是指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设定的、拟在规划期限内达到的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的目标和要求,是规划应满足的环境保护要求,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本报告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特点,确定本规划应达到的环境目标,具体见下表:表1-22 规划环境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目标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区域内土地,控制规划项目用地规模,加强与曲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
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优化规划项目选址大气环境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与处置率100%水环境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根据规划区域内各地表水域功能要求,地表水体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声环境减少噪声污染,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12 评价方法根据规划特征,结合评价重点,拟采用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法,资料分析法、类比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生态系统分析法、景观生态学及生态风险分析法、环境承载力分析法等方法开展环评工作本次规划环评采取的评价方法见表1-23表1-23本规划环评采取的评价方法评价环节及环境要素评价方法规划概述与分析现场调查法、资料分析法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水、气、噪声及固废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法、现场调查法、现状监测法生态系统现状调查生态系统分析法环境影响识别矩阵法、专业判断法、层次分析法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预测水、气、声及固废环境影响预测类比分析法、情景分析法、典型案例法、资料分析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析法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空气、地表水环境承载力容量、总量分析法、情景分析法水资源承载力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生态承载力景观生态学及生态足迹分析法公众参与公告法、问卷调查法1.13 评价技术路线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推荐的工作程序,结合本规划环评的特点,确定本规划环评的技术路线见图1-1。
图1-1评价技术路线图2 规划概述2.1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2.1.1 现状公共服务水平曲靖市麒沾马一体化地区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1.46%,其中现状行政办公用地178.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8%;现状文化设施用地21.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1%;现状教育科研用地443.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6.39%;现状体育用地68.9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9%;现状医疗卫生用地69.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现状社会福利设施用地5.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8%;现状文物古迹用地(主要是麒麟区内爨文化纪念碑)1.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2%;现状宗教设施用地 6.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9%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普遍偏低麒沾马一体化地区正从一个传统工业城市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区域性的中心城市,城市生活正逐渐从单一化向多元化演变,而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由于历史的原因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趋势,由此构成了城市内涵与其载体之间的矛盾,成为麒沾马进一步发展的阻力 2.1.2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目前麒沾马一体化地区公共中心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方面的主要问题集中在:(1)缺乏一个具有吸引力的复合型城市中心构建曲靖中心城市,一是城市规模从中等城市到大城市的转变,二是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与提升,城市中将出现大量金融、商业、贸易、信息及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大量商务办公、酒店、公寓、会展、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
但目前麒沾马一体化地区的老城中心还是以传统商业商贸和辖区综合服务为主要职能,尚未形成在一定地域内服务功能较为聚集的复合型的公共中心,与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有不小的差距,对于区域的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受当前行政区划的限制,麒沾马一体化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还是“各自为政”,三地各成体系发展为主,以麒沾马三地为一体的城市中心体系还未形成2)层级不均、区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缺麒沾马一体化地区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程度不能与当前城镇化水平相匹配,也不能与其城市规模相适应,其中文化设施更是远低于标准水平再者,目前公共服务设施层次不分明,各项公共设施功能分工还未形成完整合理的级配体系,整体设施呈倒金字塔型,区级及以下层面的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碎片化随着城市的发展,特别是麒麟城区与沾益、马龙城区联合形成麒沾马一体化的趋势,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在质、量和层级上都存在巨大挑战 (3)空间失衡,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麒沾马一体化地区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区域差异特征显著,设施空间分布总体上呈核心——边缘的格局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规模相对较大,密度相对较高,是空间格局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在老城区核心范围内高度叠加,已逐步超出老城区在空间和交通上的承载能力。
同时,外围新开发城区,如麒麟区的南城和西城片区,属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格局的边缘地带,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匮乏,城市新发展地区配套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类设施增长不足,造成城市外围缺乏吸引力 由于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吸引力,且其外部影响及服务效益呈距离衰减性,按照一般的城市经济理论,有理智的消费者常从地方公共服务的受益与捐税的负担之间进行衡量来选择它们的居住地点因此这种非均质的空间分布导致其服务效益凸显空间差异和社会不公平,在未来的发展中,隐形地存在激发各社会群体在不同住房供给市场中竞争和冲突,引发城市空间隔离及加剧职住分离的负面影响4)共享不足,公共设施整合有待提高设施资源不足与利用率不高同时存在的问题在诸多领域有所体现例如公共教育方面,老城区内学校大班额、班级规模过大,外围地区又存在招生难的问题反映教育资源不均衡同时信息和资源的以及不同部门内部的垂直资源整合也间接成为了资源整合的壁垒5)公共中心没有很好地结合山水景观纵观国内外景观特色鲜明、可识别程度高的大城市中心区,如纽约的曼哈顿、伦敦的道克兰、悉尼的悉尼湾—达令港,香港的中环—尖沙咀、上海的外滩—陆家嘴、青岛的五四广场等,均依托于良好的自然山水展开城市中心区布局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景观效果。
曲靖拥有良好的自然景观资源,依托廖廓山、朗目山,南盘江、白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