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手续流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资格毕业生经就业派遣后, 需变更原派遣计划的,根据以下两种情形分别办理改派手续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已经有就业单位需变更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人事部 的毕业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门提供) 需经原用人单位同意(人事部门签字并盖章),双方解除原劳动关系到所就读学院学工办作意见确认资格与新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送复印件一份到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科备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科审核盖章,并备案持个人毕业证原件、原报到证(或介绍信) 、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 以及身份证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 (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6 室)审批,更换报到证或介绍信持新的《报到证》或《介绍信》 持新的《报到证》或《介绍信》到学校档案馆或档案发往地人事 到校保卫处或人民路派出所办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理户口迁移手续(本流程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