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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和方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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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和方案管理制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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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业务范围内推行目标管理,建立基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风险管控的目标管理体系,通过有效的目标管理,降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业绩,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调整等环节内容及要求第三条  公司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的管理制度,制定中远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对目标进行管理第四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和方案管理制度一)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中远期和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二)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三)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考核第五条  各分管领导在业务分管范围内,督促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工作一) 负责监督、指导分管范围内的目标达成;(二)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三)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沟通和反馈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和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发布、培训、评审和修订工作。

一)负责起草公司中远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和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二)负责制定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实施方案;(三)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的宣传和培训;(四)负责对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核实与测量工作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八条  各部门(车间)在业务范围内负责贯彻落实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一) 负责将部门(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分解至班组和员工;(二) 负责制定部门(车间)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实施方案;(三) 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实施方案;(四) 负责测量和记录部门(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数据第九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目标管理的培训,具备目标管理的知识和能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管理的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落实第十条  公司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的达成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第二章  目标的制定第十一条  公司每五年制定一次总体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结合公司所处的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总体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

总体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经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并纳入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中安全环保部根据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要求,结合外部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诉求,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征求各业务部门(车间)意见后,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第十三条  各部门(车间)在总体和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下发后,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导,使得全体员工理解并拥护,并形成培训和宣导记录第三章  目标的分解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部根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将公司目标按业务相关性,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应当将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分解到班组和岗位第十五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分解后,公司与部门(车间)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与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与班组成员逐级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等与具有上下级关系的领导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第四章  目标的实施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根据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应当根据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制定个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行动计划,并在工作过程中认真执行第五章  目标的检查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当每月如实记录本部门产生的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数据,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数据报表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部每月10日前收集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数据报表,对各部门记录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数据采集一次第二十条  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数据,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与测量,形成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监测记录表第二十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监测记录表经各部门确认后,报分管业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每月10日发送给人力资源部进行绩效考核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时,应当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第二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业务分管领导根据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述职报告,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第二十四条  目标责任部门实际取得的目标与计划目标发生偏离时,或即将发生偏离时,应当对目标发生偏离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六章  目标的考核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监测记录,对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进行月度考核第二十六条  年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考核,结合总经理、业务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绩效评估,对各部门年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七章  目标的调整第二十七条  目标提前完成或目标无法完成时,以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对目标完成有新的要求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修订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重新发布第二十八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修订后,按照本文件的管理要求进行分解、实施、检查和考核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 中远期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二)年度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三)工作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四)目标考核情况;(五)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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