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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布草洗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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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布草洗涤规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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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8-XX-XX实施2008-XX-XX发布医院布草洗涤规范Standard for hospital fabric treatment (征求意见稿)DB11/ XXX—2008DB北京市地方标准ICS 备案号:XXXX—2008目 录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感官指标 15 微生物指标 16 布草洗涤部门卫生管理 27 采样及检测方法 38 污染物的排放 3前 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迎宏、吕超英、李素英、黄晶、邓小虹、戴自祝、钟秀玲、许钟麟、徐云、方晓东、金薇薇、刘荣、刘剑、薛秦岭 医院布草洗涤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重复使用的布草洗涤的感官指标、细菌指标、采样检测方法及卫生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布草洗涤部门及为医院提供布草洗涤的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204.1~18204.30-2000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性业接触限值3  术语 3.1 医院布草 hospital textiles医院内被洗涤的所有织物,包括病人衣物、床单、病房布巾、手术布巾、医务人员工作服等。

3.2 标准预防standard prevention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微粒)隔离3.3 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 washing disinfection services为社会(医疗机构)提供可能被污染布草进行洗涤和消毒服务的机构4  感官指标4.1  布草外观整洁、无水渍、无污渍4.2  无异味4.3  无异物,无破损5  微生物指标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指标应该达到表1的要求表 1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细菌总数致病微生物≤200cfu/100cm2不得检出6  布草洗涤部门卫生管理6.1  洗涤部门(房)布局要求6.1.1  洗涤部门应严格按功能分区,包括污染区(清点、分类、清洗和污车存放处)和清洁区(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发放以及洁车存放处),两区应有实际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

6.1.2  工作流程合理:人流、物流应洁、污分开物流由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清洁衣物存放处,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6.2  洗涤环境卫生要求6.2.1  洗涤部门的设立应远离垃圾处理站10米以上,附近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周围环境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内应无蟑螂等有害生物6.2.2  工作区内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平整、不起尘,便于清洁保持清洁区工作台面细菌菌落总数≤1500cfu/ 100cm2 6.2.3  洗涤部门(房)应保持良好空气流通,保持空气从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其要求参照GBZ2—2002和GB/T 18883—2002执行6.2.4  当物表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进行遮盖,消毒60min后收集,清理,然后用有效氯含量500mg-700mg/l的消毒液擦拭6.3  洗涤过程的卫生要求6.3.1  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六个程序6.3.2  分检时应依布草的来源不同,分为病人布草和工作人员布草病人布草包括一般布草、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和婴儿布草6.3.3  洗涤要求:婴儿室、产房、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病人的布草应单机清洗;医务人员布草和病人布草应分机清洗或分批清洗;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应专机清洗。

6.4  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整理等五个步骤6.4.1  装载程度是洗衣容器与干衣重量之比,装载量宜为每10L洗涤1kg衣物(即比率为10:1)6.4.2  预洗预洗是用温度不超过35℃的水去除水溶性污垢的冲洗过程预洗采用低温、高水位预洗时间不宜少于10分钟6.4.3  主洗可根据洗涤的布草的污染情况加入碱、清洁剂或乳化剂6.4.3.1  洗涤方法6.4.3.1.1  热洗涤方法:70℃25分钟,90℃10分钟6.4.3.1.2  冷洗涤方法:用有效氯含量250mg-400mg/l的消毒液浸泡20min以上,冷洗去掉有机物6.4.3.1.3  不能确定污渍种类,局部的污渍处理则应采取下列程序a) 使用洗涤剂b) 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或酒精c) 使用酸性溶液,如氟化氢钠、氟化氢氨;若为小块斑渍,使用实验室等级的氢氯酸溶液d) 使用还原剂或剥色剂的温溶液,如连二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e) 使用氧化剂,如次氯酸钠(液体漂白剂)或过氧化氢该洗涤程序应按所给顺序进行每一步之间都应将布草充分过水6.4.4  漂洗通过稀释的方法去除布草中所有悬浮污渍和残留化学洗剂,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分钟,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

6.4.5  中和酸在最后一次过水时用于中和残留的碱中和后水中的pH值应达6.5-7.46.4.6  整理过程熨烫、修补、折叠过程严防清洗后的布草污染为避免布草损伤和过度缩水,平烫机底面温度不应超过180℃6.5  布草的贮存、运输要求6.5.1  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不能用同一车辆同时运输运送完污染布草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消毒6.5.2  污染布草应密闭运输,防止环境的污染6.5.3  污染布草运输应有包装,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包装不应混用,清洁布草包装运输过程必须防止污染6.5.4  清洁布草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即烟雾、灰尘、湿气和寄生虫等)6.6  工作人员卫生要求6.6.1  污染区工作人员进行分检和装机清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6.6.2  清洁区工作人员进行烘干、压熨、折叠、发放等过程中,应保持手清洁卫生,防止布草污染6.6.3  痢疾、伤寒、肺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应参与直接与布草接触的工作6.6.4  从事洗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一次)进行健康体检,洗涤消毒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7  采样及检测方法7.1  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检测方法:参照GB 15982-1995附录A进行7.2  PH检测方法:可用试纸法8  污染物的排放洗涤消毒服务机构污水排放管道应密封,不应明排污水、污物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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