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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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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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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GB 50XXX-201X备案号JXX-201X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Code for concrete lift-slab structures(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201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Code for concrete lift-slab structuresGB XXXXX-201x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X年XX月XX日中国建筑エ业出版社201X 北京说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169号)的要求,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镇江四建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国 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GBJ 130-90进行修订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 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基础上,完成了规范征求意 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结构计算与分析; 5结构设计;6构件制作;7楼盖提升与固定;8升板结构验收;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修订了简化计算时的等代框架法;2补充了升板结构适用高度、构件抗震等级等规定;3补充完善了升板结构计算的规定;4增加了关于支撑设计与施工的规定;5补充了提升系统的选用要求;6完善了构件制作要求;7完善了验收要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镇江四建建设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主要审查人;1.0.1为在升板结构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超过8度的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升板结构的设计、施工与 验收1.0.3混凝土升板结构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索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カ混凝土结构等。

2.1.2 升板结构 !ift-slab structure楼板采用提升エ艺施工的结构,由安装在结构柱上的提升系统,将在地坪上叠层浇注好 的楼盖依次提升到设计标高,通过后连接节点将楼盖与结构竖向构件连接,形成完整的结构 体系2.1.3 板柱结构 slab-column structure由楼板和柱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楼板通常采用平板或密肋板,板柱节点通常设置柱帽 以提高节点的抗冲切承载能力2.1.4 预制构件 precast component在工厂或施工现场预先制作的构件2.1.5 稳定性 stability构件在外荷载作用保持原有状态而不发生屈曲或失稳破坏2.1.6 楼盖提升 slab lifting在施工现场预制的楼盖由提升系统采用単板提升法或卷层提升法提升到设计标高的过 程2.1.7 提升系统 lifting system用于提升楼盖的设备系统,由动カ系统、吊杆或吊索、支承部分等组成2.1.8 提升カ liftfbrce楼盖提升过程中吊杆或吊索所承担的最大荷载2.2 符号2.2.1 材料性能チー混凝土弹性模量;fc一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ー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ルー钢材或普通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カし、ム——分别为格梁板的主、次梁的截面惯性矩;M——弯矩设计值;“m、Ms——分别为格梁板的主、次梁弯矩设计值;S—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R——结构构件承载カ设计值;V—剪カ设计值2.2.3 几何参数ー屈曲约束支撑截面面积;4r——普通钢支撑截面面积;CCQ——施工荷载作用效应系数;CG— 板自重作用效应系数;G——提升差异作用效应系数鼠—柱帽在弯矩方向的有效宽度;/——等代悬臂柱的计算长度;シ、ly 一 分别为X、y向的楼盖计算跨度;外ー齿槽外口周边长度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外——基本周期考虑非承重墙影响的折减系数;B、——搁置折算系数;%ー结构重要性系数;%——提升折算系数;rcQ—施工活荷载作用分项系数;Yg—— 板自重作用分项系数;力——提升差异作用分项系数;ア悝ー结构构件承载力的抗震调整系数;2--支撑的长细比;りL——荷载放大系数;0——提升単元内全部柱所受均布风荷载设计值3基本规定3.1 材料3.1.1 混凝土升板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カ混 凝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o3.1.2 混凝土升板结构中,纵向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钢筋:箍筋宜采用 HRB400, HRB500钢筋,也可采用HPB300钢筋;预应カ筋宜采用预应カ钢绞线。

当采用 钢柱、型钢混凝土柱或钢管混凝土柱时,钢材宜采用Q345钢3.1.3 按ー、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柱,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 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 筋在最大拉カ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钢结构的钢材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 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 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3.1.4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3.2 结构布置3.2.1 升板结构的整体布置应保证建筑物在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建筑物中的电梯 井、楼梯间等可作为抗侧カ结构3.2.2 升板结构中,剪カ墙或筒体应沿建筑物的两个主轴方向布置,宜均匀对称地布置在由 变形缝分开的建筑区段附近及平面形状变化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剪カ墙的间距不宜超过建筑物宽度的3倍,宜沿竖向贯通全高;2布置剪カ墙时应避免楼板开洞对水平カ传递的影响,当位于剪カ墙之间的楼板有较大 开洞时,应计入楼盖平面内变形的影响:3应形成双向抗侧カ体系,避免结构刚度偏心:4剪カ墙的基础应有良好的整体性和抗转动能力。

3.2.3 升板结构的平面与柱网可灵活布置:有抗震设防要求时,结构布置宜均匀、对称,其 刚度中心宜与质量中心重合:柱可设计为混凝土柱、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或钢柱, 楼盖可根据柱网尺寸、荷载大小、刚度和楼板开洞状况及施工条件等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或预 应カ混凝土楼盖,楼盖可采用平板楼盖、密肋板楼盖或格梁板楼板3.2.4 升板结构抗震设计时,宜采用不设抗震缝的结构方案当遇下列状况时,应设抗震缝, 抗震缝的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1建筑平面有较大凸出或不规则:2建筑物内有错层或建筑高度相差较大;3建筑物内各部分结构刚度或荷载相差较大3.2.5 升板结构楼盖中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75m当采取可靠措施后,伸缩缝的最大 间距可适当增加3.2.6 升板结构中设置支撑时,支撑应沿建筑物的两个主轴方向布置,避免导致扭转效应; 支撑间距不宜超过建筑物宽度的2倍;支撑宜上下连续布置,当不能连续布置时,宜在邻跨 布置3.3 结构设计3.3.1 混凝土升板结构构件,除应根据设计状况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验算外,尚应对施工阶段进行验算3.3.2 直接承受动カ荷载并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混凝土升板结构,其疲劳强度及构造措施应经 专门试验研究确定。

3.3.3 在混凝土升板结构的现浇板、梁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有关规定配置温度、收缩构造钢筋3.3.4 升板结构应按提升与使用两个阶段设计结构的截面尺寸、配筋宜由使用阶段的内力 控制提升阶段的提升程序及板柱节点的连接固定措施应由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确定3.3.5 升板结构的承载カ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验算:持久、短暂设计状况 roS

3.3.7 按本规范设计的混凝土升板结构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表3. 3.7所规定的限值对建造 于!V类场地和跨度较大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表337混凝土升板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m)结构体系设防烈度6度7度8 度(0.2g)8 度(0.3g)板柱结构1815//板柱-支撑结构60504040板柱ー抗震墙结构605040403.3.8 进行抗震设防的混凝土升板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的规定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3.3.9 混凝土升板结构抗震设计时,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 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规定构件的抗震等级应符合ド列规定:1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本地区的设防烈度由表3. 3. 9确定,甲、乙、丁类的建筑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调整设防烈度后,按本规范表3. 3. 9 确定抗震等级;2抗震设防烈度为6、7, 8度时,钢柱的抗震等级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3与支撑相关的柱的抗震措施应提高ー个抗震等级表3.3.9混凝土升板结构的抗震等级结构体系设防烈度6度7度8度0.2g0.3g板柱结构高度(m)く12>12く12>12く 12く 9柱 . —"-"一板柱ー支 撑结构高度(m)W30>30く20>20W15>15W25板柱的柱—.——.一—■框架 . —■ 一—■板柱ー抗震墙结构高度(m)W30>30く 20>20く 15>15W30板柱的柱—.——.一—■抗震墙——.——.—>——.——.一—.3.3.10 升板结构中的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堵或防腐、防 火处理,并应符合耐久性设计的有关规定。

采用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时,钢结构的防火处理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3.3.11 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混凝土升板结构的用途和 使用环境3.4 施工与验收3.4.1 升板结构提升施工时,楼盖的提升与固定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认可3.4.2 混凝土升板结构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3.4.3 混凝土升板结构施工中,楼盖的提升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论证4结构计算与分析4.1 一般规定4.1.1 升板结构荷载和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荷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确定:2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确定4.1.2 升板结构应对提升阶段和使用阶段分别进行计算结构计算模型可采用等代框架模型 或有限元模型4.1.3 板柱ー抗震墙结构和板柱ー支撑结构中,计算分析时应考虑抗農墙和支撑施工顺序的影 响4.1.4 升板结构中,楼盖受カ复杂区域宜按有限元应カ分析结果校核配筋。

4.1.5 对结构分析软件的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作为设计依 据也可采用不同软件校核4.2 使用阶段!竖向荷载效应计算4.2.1 使用阶段的竖向荷载应包括除楼板自重以外的恒荷载和活荷载4.2.2 常用矩形柱网平板、空心板和格梁板的内力可按本节规定的简化方法计算;对柱网较 特殊的板、受集中荷载及开孔的板,应采用有限元等方法作专门分析计算空心板的肋间距、 高度、宽度及面板和底板厚度符合构造要求时,其内力可采用エ形截面特征值按平板分析计 算4.2.3 当垂直荷载作用下的平板和空心板采用经验系数法计算使用阶段板的内力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1活荷载为均布荷载,且不应大于恒荷载的三倍;2在使用阶段每个方向至少应有三个连续跨;3任一区格内的长边和短边之比不应大于1.5;4在同一方向上的最大跨度与最小跨度之比不应大于1.2〇4.2.4 采用经验系数法计算时,应分别按公式(4. 2. 4-1)和(4. 2. 4-2)计算纵横两个方向在垂直分布荷载产生的板的总弯矩设计值,并应按表4. 2. 4的规定确定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的弯矩设计值4.2.4-1)(4.2.4-2)次(厶ー多)2= —* 8血(ムー争)2M =——:_2_, 8其中:bce——柱帽在弯矩方向的有效宽度(m)。

无柱帽时取为0;q——垂直分布荷载设计值(kN/m2);M- % 分别为X、ケ向的总弯矩设计值(kN/m?);ん、4 分别为x、ヅ向的楼盖宽度(m); し、ルー分别为X、ッ向的楼盖计算跨度(m)表424 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弯矩值截面位置柱上板带跨中板带内跨:支座截面负弯矩跨中正弯矩端跨:第一个内支座截面负弯矩跨中正弯矩边支座截面负弯矩0.50A/JA/J 0.18A//A/J0.50%(%) 0.26K(弧) 0.33%”)0.17%(%)0.15%(%)0.17%(%)0.22此(レ)0.04%(%)注:1在总弯矩量不变的条件ド,必要时允许将柱上板带负弯矩的10%分配给跨中板带2表4.2.4为无悬臂板的经验系数,对较小悬臂板仍可采用,当悬臂较大且其负弯矩大于边支座截 面负弯矩时,应计算悬脣弯矩对边支座与内跨的影响4.2.5 不符合本规范第4. 2. 3条中任一款规定的平板和密肋板以及格梁板,可采用等代框架 法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垂直荷载作用下等代框架梁的计算宽度,可取垂直于计算跨度方向的两个相邻区格板 中心线之间距离(图4.2.5)2平板与空心板的等代框架梁、柱以及格梁板的等代框架柱的线刚度,应按本规范第 4.2.16条规定计算。

格梁板的等代框架梁一般不考虑柱帽的作用,梁刚度可按本规范第4.3.1 条规定计算;3宜考虑活荷载的不利组合/xI/2 . /M2 . < 1k 141x01 lx) lx? lx.l 1x02 A・A剖面图图425平板、现浇空心板及格梁板的等代框架1 一中间框架;2—边框架;4.2.6 由等代框架法计算的弯矩,应按ド列规定进行分配:!当平板与密肋板的任一区格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大于2时,可按表424比例分配给柱 上板带和跨中板带对有柱帽的等代框架,其支座负弯矩应取刚域边缘处的值(图4.2.6), 然后分配给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2格梁板的等代框架弯矩,可分别按公式(4.3.3-1)和(4.33-2)分配给主梁及次梁那ぐ・叩印删ッ艸ヽ Z\、んノ图4.2.6有柱帽等代框架梁在垂直荷载作用下支座弯矩取值4.2.7 当有柱帽时,由本规范第4. 2. 4条和第4. 2. 6条第一款所算得的各板带弯矩,除边支 座和边跨跨中外,均应乘以0.8系数空心板及各板带内的弯矩,可按肋的刚度大小分配4.2.8 平板采用有限元法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板单元与柱单元应采用刚性连接,有柱帽时板单元与柱帽单元应采用刚性连接;2板柱抗震墙结构中,应计入抗震墙承担竖向荷载;板柱支撑结构中,应计入支撑承担 竖向荷载。

3楼板弯矩应取柱边缘值,有柱帽时应取柱帽边缘值II侧向作用效应计算4.2.9 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应沿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进行抗侧カ计算4.2.10 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主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 由该方向抗侧カ构件承担2有斜交抗侧カ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カ构件方向的 水平地震作用3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时,应计入双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4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跨度大于9米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4.2.11 结构抗侧カ构件内力和位移计算时,可采用楼板在其平面内刚性的假定;当楼板开 洞较大、长宽比较大或平面特别不规则时,宜按弹性楼板计算;计算时应计入支撑或抗震墙 承担侧向作用4.2.12 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度不超过24m,且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4,体型比较规则,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 比较均匀的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可采用底部剪カ法等简化方法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 底部剪カ标准值及各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有关规定计算,其中基本周期可按本规范第4. 2. 13条计算。

2其它结构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4.2.13 板柱结构的基本周期可按下列简化公式计算:1结构总跨数等于或小于3跨7;=0.1ス 辰蓊 (4.2.13T)2结构总跨数大于跨3跨7;=0.28/反与 (4.2.13-2)其中:— 基本周期考虑非承重墙影响的折减系数一般情况下去0.7-0.8,非承重 墙较多时取0.5-0.6;«g—— 计算自振周期所用的建筑物总重力G与板柱结构总重力Gf之比;H—— 升板结构的总高度(m);B—— 升板结构的总宽度(m);4.2.14 不规则结构宜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计算方法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的有关规定采用4.2.15 罕遇地震下结构的变形,可采用静カ弹塑性方法或弹塑性时程分析方法进行计算4.2.16 板柱结构可采用等代框架法计算内力和位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等代框架梁的计算宽度,宜取ド列公式计算结果的较小值:り=:(ム+鼠) (4.2.16-1)ル=ーん (4.2.16-2)y 4 >其中:り——ダ向等代框架梁的计算宽度(mm);/ハム—— 等代框架梁在纵横两个方向的计算跨度(mm); bQe——柱帽的有效宽度(mm)。

2有后浇柱帽时,梁、柱的等效刚度及等代框架计算模型可按现行行亜标准《无粘结预应カ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有关规定取用4.2.17 采用有限元法计算侧向荷载下的内力和位移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 2.11条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柱帽时,柱应计入上端柱帽:2板与柱应采用刚性连接,有柱帽时板与柱帽单元应采用刚性连接;3应计入支撑或抗震墙承担荷我4.2.18 板柱ー抗震墙结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屋高度大于1211I时,抗震墙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房屋高度不大于12m时, 抗震墙宜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2各层柱和框架部分应能承担不少于本层地震剪力的20%4.2.19 板-混凝土柱ー支撑结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屋高度大于12n!时或房屋层数超过3层时,支撑按刚度分配的地震剪カ不应小于本 楼层地震剪力的50%;房屋高度不大于12m时且房屋层数不超过3层时,支撑按刚度分配的地 震剪カ不应小于本楼层地震剪力的30%2采用普通钢支撑时,混凝土板柱结构承担的地震作用,应按板柱结构和板一柱ー支撑 结构两种模型计算,配筋应取二者较大值3结构阻尼比不应大于0. 045,也可按混凝土构件和钢支撑部分在结构总变形能所占的 比例计算等效阻尼比。

4.2.20 板ー钢柱ー支撑结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屋高度大于1211I时或房屋层数超过3层时,支撑按刚度分配的地震剪カ不应小于楼层 地震剪力的60%;房屋高度不大于121n时或房屋层数不超过3层时,支撑按刚度分配的地震剪 カ不应小于楼层地震剪力的40%2采用普通钢支撑时,应按板柱结构和板柱ー支撑结构两种模型计算,并应按二者较大 值验算强度3结构阻尼比取0.034.2.2I由水平荷载产生的内力,应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组合到柱上板带或格梁板的主梁上 有柱帽的平板、空心板,支座负弯矩应取梁刚域边缘处的值(图4. 2. 21)图4.2.2I有柱帽等代框架梁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支座弯矩取值4.2.22 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下结构抗震变形验算,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应符合表4. 2. 22的规定表4. 2. 22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结构类型 弹性层间位移角板柱结构1/500板柱-抗震墙结构1/800板ー混凝土柱ー支撑结构、板ー混凝土柱-屈曲约束支撑结构1/550板ー钢柱(钢管混凝土柱)ー支撑(屈曲约束支撑)1/3004.2.23结构罕遇地震下,结构薄弱层弹塑性层间位移角应符合表4. 2. 23的规定。

表4. 2. 23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结构类型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板柱结构1/50板柱ー抗震墙结构1/100板柱(钢柱)ー支撑结构1/100板柱(钢柱)ー屈曲约束支撑结构1/504. 3提升阶段!竖向荷载效应计算4.1.1 提升阶段,板的纵横两个方向的弯矩,可采用等代梁法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1等代梁的计算跨度应取柱子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计算宽度应取垂直于计算跨度方向的 两相邻区格板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图4.3.1)2短期荷载作用下等代梁的刚度可按下式计算:B、=0.85EJb (4.3.1)其中:Ec——混凝土弹性模量(N/mn?);厶一等代梁的截面惯性矩(mn?)对平板,ん可取为込或皿;对空心板,ん可取为计算宽度范围内所有肋按エ形截面计算的惯性矩之和:对格梁 板,ん可取为柱轴线两侧板中心线范围内的T形截面主梁惯性矩与次梁惯 性矩之和;空心板肋的翼缘计算寛度和格梁板主梁及次梁的翼缘计算宽度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相关规定△△△△/, ヤ ZTロ1.ル」(a)平板和密肋板囲匚ニニコ[ニニコ匚ニニコ的匚二ニコ[:二•ニコ匚ニニコヒ)匚ニニュ[ニニコ匚二ニコ門 m 0 II inn ir ーー 11 imi ir 一1 u in1 II II II lllll II II II II II II II 11 II II II lllll II II II II II II II 1UI II II IUJI II II ILJI II II ILJn 1 11 II iei II II irti 1 II——11 1 n1 II II II 1111 || II II 1<1-1 II II II ll:ll II I I I I II II 1LJ 1 1 1 1 1 1 LJ 1 1 1 11 1 LJ 1 1 1 1 1 1 L_J1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11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1LJI II II lllll IL __」! IUJI IL」ー JI ILJ図匚ニニコ[ニニョモ二ニコセ!匚二三ヨ[ニニコEニニコ的匚ニニョEニニコ匚二ニコ囲 m II II in 1 II it im ir -|- m m1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11 II II II lllll II II II II II II II 11111 II II !山! II II ILJI II II IUm 1 11 11 1 m । 11 11 1 m i 11 11 1 m1111 II II lllll II II II II II II II 1--a-1111 IILJI 1 L _ni 1 r -1111 IIIII IIUI 1 L .|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II 1_ J 1 ILJI 1 1 II ILJI 1 1 1 1 ILJii imi ii ii ini ir -:一 u irnll lllll ll ll ii ll ll ll ll ill n il ii ii ii ii ii ii il l— JI IU 1 II II IUI IL _JI IU.ll )■! II-ーー 11 161 1! II 10 以<1.,J 1 1 L _11 1 r ~II IIII IIJI 1 L _!L"ii in 1 ii ii mi ii ii irII II II II I II IMI II I II IIII II II II II II II II 1 II II.」! II4JI IL —JI IUI IL ーー JI ILJヾ1 II l]_1111 IILJ 1 1 1 m ir-1 II III II llUI IL_囲匚二ニコ[二ll llJi ll _J_ ll _Hill _LL_ 1 U Illi11 11 11 11 1 11 mil 11 1 11 1111 1 1 ILJI II II ILJI 1 1 1 1 ILJ一 11 in 1 ー L n mi ii ii inII Hill II • ll lllll ll • ll nilII lllll II ll ll II II ll ll 1_ JI ILJI II II IUI IL 一1一 JL ILJニコ匚ニニコセ!匚ニニコ[ニニコ匚ニニコセ匚二ニコ[ニニコ匚二ニコ的ぐーIJ21J2L一ゝL ,1ね△ 1 L ねゝ一(b)格梁板图4.3.1板带划分及等代梁1 一柱上板带:2ー跨屮板带:ム、ムー等代梁计算跨度:"、"一等代梁计算宽度4.1.2 平板和现浇空心板的等代梁弯矩设计值,可按表4. 3. 2的比例分配给柱上板带和跨中 板带,在总弯矩不变的条件下,也可将柱上板带负弯矩的10%分配给跨中板带。

表4.3.2平板与空心板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弯矩分配比例截面位置柱上板带跨中板带内跨支座截面负弯矩75%25%跨中正弯矩55%45%端跨第一个内支座截面负弯矩75%25%跨中正弯矩55%45%边支座截面负弯矩90%10%4.1.3 两个方向主次梁相互垂直,目.相邻主梁间仅布置两根次梁的格梁板,其等代梁弯矩设 计值应分别按ト列公式分配给主次梁:其他情况的格梁板可按交叉梁结构计算 -= M (4.3.3-1)EEJ/EaE丄aE IM, = •= M (43.3-2)EEL + £aE丄其中:M—— 格梁板的等代梁弯矩设计值(N-mm);MmヽMs— 分别为格梁板的主、次梁弯矩设计值(N-mm );し、A—— 分别为格梁板的主、次梁的截面惯性矩(mm」);E『——混凝上弹性模量(N/mm?);a—— 弯矩分配时次梁有效刚度系数,可按表4.3.3取用表4.3.3弯矩分配时次梁有效刚度系数a%边跨跨中第一内支座边支座内跨跨中内支座Ki句初句K向短向长向短向长向也向长向短向1.00.7460.7460.5470.5470.2500.2500.3670.3670.4900.4901.10.7880.7140.6100.4940.2900.2080.4340.3180.5570.4381.20.8310.6820.6740.4410.3280.1670.4970.2720.6210.3871.30.8730.6500.7380.3880.3660.1280.5600.2260.6850.3361.40.9160.6180.8020.3350.4020.0860.6240.1800.7490.2861.50.95805860.8650.2820.410.0420.6870.1340.8130.2354.1.4 当按等代梁法计算提升差异内力时,对一般提升法,提升差异内力应为分别计算仅由 任一支座提升差异10mm产生的内力;对盆式提升法,提升差异内力应按设计盆曲线并考虑 任一支座提升差异5nlm产生的内力。

楼盖提升差异内力应按连续梁计算确定4.1.5 提升阶段平板自重和施工荷载效采用楼板单元进行有限元计算时,板与柱应采用较接 连接II稳定性验算4.1.6 升板结构可采用单板逐层提升或叠层提升施工エ艺,计算分析时设计单位应与施工单 位共同确定升板结构提升エ艺4.1.7 升板结构提升阶段,可按较接排架模型简化为等代悬臂柱验算提升单元群柱稳定性, 也可通过计算机仿真按较接排架模型分析群柱稳定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各个提升单元按实际的提升程序对搁置状态和正在提升状态分别进行群柱稳定 性验算;2应验算底层板固定及相邻的前ー个提升步的群柱稳定性;3当采用上承式承重销搁置板时,每层板应用楔块楔紧,未楔紧时应按受荷最大的单柱 进行稳定性验算;4按等代悬臂柱计算时,其惯性矩应为该提升单元内所有单柱惯性矩的总和,并应承担 单元内的全部荷教4.1.8 升板结构提升阶段,风荷载的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的10年一遇基本风压进行取值超过七级风时,应暂停提升并采取相应措施当该提 升单元有外墙体时,在顶层板以上应采用各柱风荷载的总和,在顶层板以ド应采用墙和柱实 际所受的风荷载。

4.3.9)4.1.9 ー个提升单元内的柱可按等代悬臂柱进行群柱稳定性验算,并应符合下式规定:ーゼ 0CsgEl 3其中:R一等待悬臂柱的压临比九——折算荷载修正系数,宜取1.104 等代悬臂柱的计算长度(mm),应按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确定Fc—等代悬臂柱总的折算垂直荷载,应按本规范第4.3.11条的规定计算ム——升板结构柱在提升阶段实际工作状态的系数对钢筋混凝土柱,应按表 4.3.9取值E1—— 提升单元内等代悬臂柱的柱底截面抗弯刚度总和(N-mn?)提升单元内 等代悬臂柱在不同计算方向的截面抗弯刚度取值应与计算方向一致对钢 筋混凝土柱或钢柱,取为エ瓦.ノ,,;对型钢混凝土柱或钢管混凝土柱,取 为X(Z,ん+耳ノ“,): E日为验算状态下第i根柱的柱底弹性模量;lci为 验算状态下第,・根柱的柱底截面惯性矩;纥,为第,・根柱的柱内型钢或钢管 的弹性模量;为第i根柱的柱内型钢或钢管的截面惯性矩g—— 变刚度等代悬臂柱的截面刚度修正系数;当采用等截面预制柱时取1.0;当 采用升提或升滑法的柱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查用;当采用单阶线性变截面 柱的截面刚度修正系数仍可按本规范附录A查用,此时b取“H范围内上 段柱部分的高度b 〃”与〃,“的比值。

う为上段柱截同刚度与下段柱 截面刚度之比值:あ为下段柱顶材料弹性模量Eca与柱底材料弹性模 量"之比值表 4.3.9 a! 值%/ん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500.600.700.800.9021.00ム0.7760.7150.6680.6310.6010.5770.5550.5380.5090.4880.4710.4590.4470.440注:e为偏心距,取等代悬臂柱的柱底最大弯矩值与柱底以上的板、柱、提升机等重力荷载标准值 及其它荷载标准值总和的比值;hc为柱截面高度4.3.10 提升阶段柱的计算长度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的计算长度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lo = 2Hni (4.3.10-1)其中:Hn]——承重销底距柱底的高度验算搁置状态时,取最高ー层永久或临时搁置 板处的承重销底距柱底的高度(图4.3.10-1);验算正在提升的状态时, 取提升机处的承重销底距柱底的高度图(4.3.10-2):柱底应取混凝土地坪 1111,当地坪不是现浇混凝土时,可取柱杯口面位置2当下面一层或数层的板已就位且板柱节点已形成可靠的刚接时,柱底可取最高刚接层 的层高ー半处(图4.3.10-3、图4.3.10-4),其计算长度可按下式计算:lo=2H;i (4.3.10-2)其中;仆——柱底以上的悬臂柱高度,其垂直荷载、风荷载及验算截面均以相应的柱 底计算。

当有柱帽节点,但未浇筑柱帽前把全部柱与板进行符合无柱帽 节点要求的可靠焊接时,柱底位置取在该层层高的1/3〜1/4处;当后浇 柱帽的强度达到lOMPa时,柱底位置取在该层层高的一半处3当一个提升单元对称布置的内简体或在两个方向均有在施工阶段可起剪力墙作用的 墙体且其间距不大于横向尺寸的三倍,并在提升和搁置状态均至少有一层楼板与其可靠连接 时,柱计算长度可按下式计算:1阳ハ (4.3.10-3)其中:"——计算长度系数其值与内竖筒或剪カ墙的刚度及连接位置有关,可按本规 范附录B取用图4.3.10-!搁置状态时柱的计算简图图4.3.10-2正在提升状态时柱的计算简图图4.3.10-3ー层或数层节点刚接后搁置状态 时柱的计算简图图4.3.104 ー层或数层节点刚接后正在提升 状态时柱的计算简图4.3.11 验算搁置状态的群柱稳定性时,折算荷载应按公式(4.3.11-1)计算;当验算层板 或叠层板正在提升而其他各层处于搁置状态的群柱稳定性时,折算荷载应按公式4.3.11-2) 计算Fl^GoB + G4+G (4.3.11-1)/=1G =%% +ZG°,£ +G“. +G. (4.3.11-2)(H \Goc =yo&o}^c ゴ I (4.3.11-3)丿其中:n 层数;Gm—— 久或临时搁置的第,.层板所受的重力设计值和按实际情况采用的其他荷载设 计值(kN).屋面施工荷载标准值,对预制柱升板取0.5kN/m2 ,升提、升 滑法取1.5kN/m2 ,楼面施工荷载在一般情况下可不计入;G0c——折算的柱重力总和(kN);—— 正在提升的ー层板(或叠层提升的数层板)所受的总重力及按实际情况采用 的其他荷载(kN)!施工荷载取值与G”相同:Go——提升単元内直接放在每个柱上的提升机等设备的重力设计值总和(kN);1——搁置折算系数。

当柱无侧向支承时,按表4.3.11-1采用:%—— 提升折算系数,可按表4.3.11-2采用;——柱重力折算系数柱无侧向支承时取0.315,柱与内竖筒或剪カ墙有连接时取 0.385;goI——提升单元内所用单柱单位长度的重力设计值总和(kN); Hc—— 柱底截面以上的柱全高(m)表4311-1搁置折算系数△值工作^^^00.10.20.30.40.50.60.70.80.91.0柱无侧向支承00.0020.0130.0420.0970.1320.2970.4420.6130.8021.00柱有侧向支承00.0630.1920.3160.3970.4260.4300.4750.5840.7501.00注:と.为第,•层板永久或临时搁置处的高度.表4.3.11-2提升折算系数ハ值《凡、00.10.20.30.40.50.60.70.80.91.0Yx0.2500.1870.1520.1490.1820.2500.3520.4850.6420.8161.000注:Ht为验算正在提升状态时被正在提升的ー层板(或叠层提升的数层板)的高度4.3.12 升板结构柱由本规范第4.3.8条确定的风荷载以及柱竖向偏差所产生的柱底最大弯矩M可按下式计算:M = Z % % + メエ + Z 兩%% (4.3.12)/=1 2 1 1UUU其中:w.—— 第i层板处所受的集中风荷载设计值的总和(kN),包括该层板上墙体、堆 砖所受的风荷载;3—— 提升单元内全部柱所受均布风荷载设计值(kN/m),当柱较高时尚应考虑 风荷载沿高度的变化;G“、嶋—— 分别按本规范第4.3.11条采用,当验算正在提升的状态时,应取本规范第 4.3.11条规定的G。

1与〃川4.3.13 升滑、升提施工的劲性钢筋混凝上柱的钢骨架,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规范》GB 50017验算单柱的承载カ和稳定性钢骨架的柱高可取为び7m,计算长度可取为 3番当劲性钢筋混凝上柱与预制钢筋混凝上柱连接时,钢骨架柱计算长度可取4.3.14 ~3.0阳.,当计算长度大于2〃“时取2”“停歇孔处以外的缀材可采用钢筋缀 条4.3.15 采用计算机仿真分析升板结构提升阶段提升单元群柱稳定性时,板柱之间可采用较 接连接,通过单元生死技术模拟板的提升过程5结构设计1 .1 一般规定1.1.1 混凝土升板结构中,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及环境条件确定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 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カ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规定分别进行正常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抗裂验算1.1.2 用于固定连接的预埋件与吊装预埋件、临时支撑用预埋件不宜兼用;当兼用时,应同 时满足正常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各种设计工况要求预埋件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〇、《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等的有关规定。

1.1.3 提升阶段板的内力设计值号,应按下式计算:S/ = (CgG* + CcqQc/c),K + C附 (5.1.3)其中:Gk—— 板自重标准值(kN/m2 );Qa——楼板上的施工荷载(kN/m?),宜取0.5kN/m2,顶层板施工荷载宜取小于 1.5 kN/m2,当采用升提或升滑施工时可取2.5 kN/n/;若有堆砖荷载则需另 加,但其堆褥荷载值不宜大于0.5 kN/n?;%——板的提升差异值或搁置差异值,按本规范第4.3.4条规定取用;K——动カ系数,应取1.2;CG——板自重的作用效应系数;cC0——施工荷载的作用效应系数;C,——提升差异的作用效应系数1.1.4 使用阶段荷载效应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非抗震设计时5 = /g (5B + 5S ) + /Q5Qk + (5. 1.4-1)2抗震设计时S = 7g (Sb +Ss +^) + /Eh*^Ehk + /Ev,^Evk +ヤ・丫ぶ” (5. 1. 4-2)其中:Sー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Sb——提升阶段楼板自重荷载标准值的效应;Ss——楼板自重外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50k——使用荷载标准值的效应;5W——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Sq——使用荷载组合值的效应5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5Evk——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ァG——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采用1.2,当重力荷载效应对构件承载カ 有利时不应大于1.0;yQ——活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儿——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yEh——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取用;ァev—— 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取用;“w—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应采用0.2.5.1.5升板结构中采用预制楼梯时,预制楼梯与其他构件宜采用一端较接一端滑动的连接方 式。

5.2 板设计5.2.1 钢筋混凝土平板的厚度,不宜小于柱网长边尺寸的1/35;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的厚 度,不宜小于柱网长边尺寸的1/30:钢筋混凝土格梁板梁高不宜小于柱网长边尺寸的1/20 预应カ混凝土板和梁的厚度可适当减小5.2.2 临时划分的提升单元之间,板可预留寛度为1/4〜1/3板跨的后浇板带,连接钢筋应适 当加强并有足够的搭接长度5.2.3 空心板的肋净距不宜大于800mm,肋宽不宜小于80nun,肋高不宜大于肋宽的3倍密 肋板的面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〇5.2.4 板内钢筋应取由提升与正常使用两个阶段计算所得的较大值5.2.5 在配置柱帽处的负弯矩钢筋时,不宜考虑后浇柱帽的作用,钢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平板或现浇空心板应分别按两个方向的柱上板带和跨中板带配置2格梁板应分别按两个方向的主梁及次梁配筋支承于格梁上的板应按连续板计算内力 与配筋5.2.6 空心板在柱帽区宜做成实心板,空心板的配筋宜符合下列规定:!空心板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置长度宜符合平板纵向受力钢筋的规定;2空心板面板应配置双向钢筋网,其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3在肋中配有负弯矩钢筋的范围内,宜配置构造用的封闭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间距不应大于肋高,且不应大于250mln。

5.2.7 平板边缘上、下应各设置ー根直径不小于16nlm的通长钢筋,也可利用原有配筋拉通; 空心板的边肋上下应至少各设二根直径不小于16mm通长钢筋,并应按本规范第5. 2. 6条的 规定配置封闭箍筋5.2.8 板面有集中荷载时,其配筋应由计算确定当楼板上某区格内的集中荷载设计值不大 于该区格内均布活荷载设计值总量的10%时,可将该集中荷载按公式(5.2.8)折算为均布 活荷载进行计算 = 1.1(F/J + <7) (5.2.8)其中:q,——某区格内的折算均布荷载设计值(kN/n?);Fー某区格内的集中荷载设计值(kN);A——某区格内的面积(n?):q——某区格内的均布活荷载设计值(kN/n?)5.2.9 平板和密肋板需开孔时,其配筋应由开孔板的内力设计值计算确定当符合下列规定 时,可仅在板孔周边补足被孔洞截断的钢筋:1在两个方向的跨中板带公共区内,孔的边长不应大于孔洞所在区格短边尺寸的1/2.5; 2在两个方向的柱上板带公共区内,孔的边长不应大于孔洞所在区格的短边尺寸的 1/20,但柱帽区不得开孔;3在ー个方向的跨中板带和另ー个方向的柱上板带公共区内,孔的边长不应大于孔洞 所在区格的短边尺寸的1/8;4孔洞间的净距,不应小于孔的最大尺寸的三倍;孔洞边长大于1m或截断现浇空心板 的肋时,应在孔的周边增加圈梁或型钢。

5.2.10 平板楼盖应进行板柱节点的抗冲切承载カ验算当需要配置抗冲切钢筋时,宜配置 抗冲切栓钉,配置抗冲切栓钉后平板的抗冲切承载カ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カ混凝 上结构技术规程》JGJ 9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5.3 柱设计I 一般规定5.3.1 升板结构柱宜采用预制钢筋混凝上柱、钢柱或钢管混凝上柱,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 上柱5.3.2 钢筋混凝上柱的截面较小边长或直径不宜小于500mm;钢柱或钢管混凝上柱的截面较 小边长或直径不宜小于400mm,壁厚不宜小于8mm5.3.3 柱截面承载カ计算和构造设计,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上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钢管混凝上结构技术规程》GB 50936的规定5.3.4 升板结构柱应分别按提升阶段和使用阶段进行验算,对预制柱尚应进行吊装阶段的验 算5.3.5 升板结构柱采用接柱时,接缝应设置在柱受カ较小的部位对预制混凝土柱,接缝宜 避开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对钢管柱或钢管混凝土柱,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以上1.2m〜 1 • 3m 〇5.3.6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接缝处纵向钢筋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的规定,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的规定,钢筋灌浆连接接头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 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规定。

5.3.7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接缝处的正截面承载カ和斜截面承载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抗震设计时,当接缝设置在柱端加密区范围内时,接 缝处的受剪承载カ尚应满足下式要求:HjVn.ua く 匕 (ー亠)其中:V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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