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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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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与防范完成期限: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学习中心:奥鹏专业名称:工程管理学生姓名:学生学号:指导教师:摘要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合合同”、“包死合同”近几年来,基础设施的建 设规模正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建设中来,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 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由于建材价格波动较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 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近几年,全国大部分城市的钢材、水泥、砂石、砖等主 要建材价格大幅度变动,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本文从固定总 价合同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固定总价的特点及适用性,进而引入隐藏在固定总价 合同中的几种风险,针对风险提出防范措施,且作者考虑自身所处环境,提出承 包方防范固定总价合同风险的具体做法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目录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11.1工程合同概念 11.1.1工程合同基本概念 11.1.2工程合同的特殊性 1第二章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21.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 21.2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 21.2.1利于发包方的特点 21.2. 1弊于发包方的特点 31.2.3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性 3第三章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42.1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42.1.1价格风险 42.1.2工程量增加风险 42.1.3机会成本风险 52.1.4自然界不可抗力的风险 52.1.5工期的风险 62.1.6因对合同条款理解有分歧而增加费用风险 .6第三章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63.1发包方对风险的防范措施 63.1.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 .63.1.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63.1.3做好评标、决标工作 63.1.4聘用好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监理 .63.1.5利用经济手段,约束承包方行为 .73.2承包方对风险的防范措施 .73.2.1风险的回避 73.2.2风险的分散 73.2.3控制风险损失 83.2.4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83.2.5风险利用 8第四章 承包方防范风险的具体做法 94.1针对价格风险 94.2针对工程量增加风险 94.3降低其余风险造成的损失 10参考文献 11致谢 12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及特点1.1工程合同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 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 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1.1.1工程合同基本概念我们需要了解合同、工程合同及工程合同合同的作用等基本概念1)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关于订立、变更、解除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 的规定而达成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 间产生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合同正是通过这种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促使签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认真全面的履行合同2) 工程合同: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主体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工程 合同作为约束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行为的法律性文件,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 为准则合同确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和风险,是合同双方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也是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3) 工程合同的作用: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 同双方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 到的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的所有主要的和细节的问题合同是调节合同双方经济 关系的主要手段,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 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

签订合同使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 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如合同双方出现争执,争执的 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 么样的责任,争执的解决方法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1.1.2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工程项目除了具有一般项目所共有的整体性、目的性、一次性和被限制性等 特点外,还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工程项目的实体的特殊性和工程 项目建设过程的特殊性两个方面1) 工程项目实体提醒庞大,工程项目实体在空间上的固定性2) 工程项目实体的单件性3) 建设周期长4) 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5) 建设过程的流动性6) 遭受建设环境影响大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工程合同与普通贸易合同相比,有其特殊性,主 要表现在:(1)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法人、其它组织, 也可能是自然人,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承包方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 它必须具备承发包的必要条件和资格2) 合同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它可以是动 产、不动产,而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标的只能是基本建设工程,它是不动产,具 有不可移动长期存在的特点3) 严格的计划性。

由于建设工程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国家对工程建 设的计划进度有严格的法律规定4) 建设工程合同实行招标投标且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如合同法、招标 投标法都对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第二章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和特点1.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合合同”、“包死合同”,是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 工作,总价包死并考虑风险系数及包干系数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 约定,承包方便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除发包方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 更外,不再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 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1.2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发包方来说,既有利也有弊我们分别从利于发包方和弊 于发包方的角度说明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1.2. 1利于发包方的特点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更能保 护发包方的利益,具体有如下特点:(1) 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只要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发、 承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发包方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 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更好的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 承包方索赔机会少固定总价合同,发包方往往会在合同中明确只有发包方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 量时,承包方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人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发 包方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发包人往往用固定总价 合同应付承包人“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经营策略3) 价格的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建筑市场一直是“卖方市场”,竞争激烈,承包方在确定报价时必须考 虑施工期间物价的变化带来的影响一经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因投标时询价失误、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会给予补偿且承包 方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4)承包人主要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发包方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方在报价时要 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发包方提供工程 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方投标报价的参考,发包方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 误负责承包方需要对工程量错算、漏算的风险进行承担1.2. 1弊于发包方的特点(1) 首先是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影响大型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如施工 过程中遇到自然条件的改变,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往往会要求增加工程款, 如果达不到要求的话,往往会停工或怠工,这些都会影响工程的按期完成;如果 此时发包方过度的要求施工进度,这样就会造成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的结果。

2) 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纠纷在工程的建设期内,材料的市场价格是有变化的,对于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 承包人来说,当某些地方的材料价格涨幅到百分之三十甚至是到百分之五十时, 超过正常商业风险,这种情况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的理由,因此承包方就对发 包方提出补偿,追加合同价款但是发包方则以双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材 料的涨幅应该在承包人本身承担商业风险的范围之内,而且追加价款的要求没有 合同依据,因此双方产生纠纷3) 工程量及工程承包范围的纠纷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固定,如出现的是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就可以追加 合同价款因此明确界定合同承包范围是非常重要的如在某固定总价合同中, 工程范围条款为:“合同价款所定义的工程范围包括工作量表中列出的,以及工 作量表中未列出的但为本工程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所必需的工程和供应” 由于报价时图纸不完善、合同内容相对简单等原因,发包方与承包方都无证明合 同价款涵盖的内容,因此也会产生纠纷4) 由于投标时间不够产生的纠纷对于比较复杂的工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或许出于发包方所给的投标 时间少而对工程量做出估算的原因,产生差异太大的工程量,因此造成经济损失 发包方拒绝其调价要求,因为有固定总价合同为依据,这样就会造成双方纠纷, 会让发包方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问题。

1.2.3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性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固定总价合同的上述特 点,固定总价合同仅适用于以下类型工程:(1) 适用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 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方漏算、错算工程量的 概率较大2) 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的工程由于固定总价合同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方都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 的风险虽然承包方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是有时材料价格也有回落的 情况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涨价的时候,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 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发包方因此固定总价合同只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 短的工程3) 工程范围清楚明确的工程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如明确规定工程范围,设计比较详细,图纸完整、详 细、清楚,承包方能够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这类工程可以使承 包方能够详细了解工程的性质,从自身情况综合比较,做到量价心中有数,从而 减少了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不利的影响第三章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从以上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特点以及适用性看,固定总价合同涉及了诸多 方面的潜在风险。

2.1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2.1. 1价格风险包括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风险、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及漏报项目等风险 合同履行期间,发、承包双方都可能承担材料价差风险,但承包方承受的材料涨 价风险相对更大一些承包方的价格风险包括:(1) 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2) 漏报项目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方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 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都属于承包方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3) 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在报价时,承包方必 须对市场的变化作充分的估计,减少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2.1.2工程量增加风险承包方主要承担投标时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以及因地质条件恶劣而增加工 程量等风险例如:由于承包方投标报价时对地质及地下水等情况考虑不周,致 使制定的建筑物基础以下或构筑物垫层以下工程施工方案不够准确,对可能产生 的岩石爆破及开挖,灌浆及基坑支护,换填及强夯,打井及降水等情况预测不足, 从而额外增加工程造价1) 工程量计算的错误发包方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 规范,让承包方投标报价此时承包方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 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 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 未列全而造成的损失例如在某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范围条款为:“合同价款 所定义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量表中列出的,以及工程量表未列出的但为本工程安 全、稳定、高效率运行所需的工程和供应”在该工程实施中,发包方指令增加 了许多新的分项工程,即所谓的“工程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所需的工程”, 但设计并未变更,所以承包方无法得到这些新的分项的付款3) 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 发包方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方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尽管施工图已 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方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 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例如,我国 某承包方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土建工程由于工程巨大,设计图纸简单,做标期 短,承包方无法精确核算工程量,仅钢筋一项,报价工程量为1.2t,而实际工 程量达到2.5t以上,仅此一项承包方就损失惨重4) 如果采用“设计一建造”合同或交钥匙合同,则发包方在进行招标时, 应注意将其对工程的要求表达清楚,特别是技术要求,应采用客观的表述,尽量 避免采用主观性的要求。

如合同规定一种设备将使用“最新技术”,这是一个非 常模糊的表达,投标人无法确切把握发包方对技术的要求,很难进行准确报价 如果发包方要求包含有主观性要求的话,投标人就应要求保证建议书或资料表中 的细节足够清楚,并保证这些细节是对该要求的约束性解释2.1.3机会成本风险固定总价合同要求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要完整、详细、清楚,各项技 术经济指标明确,工程投标期要相对宽裕,以便承包方可以做详细的现场调查、 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等准备工作因此,承包方在工程招标阶段的准备时 间相对较长,前期投入较大,机会成本风险相应增加2.1.4自然界不可抗力的风险由于施工受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一般发包方提 供一定数量的地质和地基条件资料,但不负责解释和分析如在施工中地基条件 恶劣,现场的施工难度将大大增加而且洪水、暴雨、塌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 害也会大大增加施工的难度和成本在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承包方不 仅要增加人工费用和设备窝工费用,还不得不增加其他方面的投入2.1.5工期的风险发包方在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工期节点目标和奖惩措施如果承包方因自身原 因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工期,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实现节点目标,承包方要面临因 工期延误而被罚款的风险。

2.1.6因对合同条款理解有分歧而增加费用风险由于工程技术复杂,工程招标文件条款众多,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难免会对 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投标前要求发包人进行澄清,则承 包人还要承担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而增加的费用第三章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全面分析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从而减少合同纠纷,保护 发、承包双方的利益,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因合同中的风险是承发包分担的, 鉴于各自的位置不同,因此所采取的措施、方法也不同项目的每一个参加者对 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应有预备和对策,并作为计划的一部分3.1发包方对风险的防范措施3.1.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以招标文件为基础形成的,合同文件的完善程度如何,直接决定 着将来发生的合同索赔、合同争议的频率和程度合同中应明确划分出签订合同 时可能预见到事件的责任范围和处理方法,以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3.1.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对投标人的工程经验、施工设备、人员素质及财务状况进行预先审查, 使那些只有通过审查、有足够实力的承包方才能参加投标这样,就可以为随后 的招标、评标工作减少许多麻烦,为将来实施合同提供基础保证。

3.1.3做好评标、决标工作在投标时,有些投标人会人为地压低报价企图在中标后以索赔或其他途径 弥补差额因此,在评标时,应非凡注重对报价的综合评审,不要一味地追求低 报价除非投标人能做出令人满足的解释,对那些报价明显偏低的投标不要轻易 接受否则,将来承包方碰到财务困难时,假如发包方给予援助使工程得以继续 进行,会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假如发包方不给予支援,施工肯定要受到影响,甚 至无法进行这样,对发包方不利3.1.4聘用好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很多发包方对工程建设的流程等并不是很熟悉,发包方 需委托好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好的监理工程师不仅可以在质量及安全方面把 关,而且可以作为见证人见证工程施工所有程序确保发包方利益不受损害3.1.5利用经济手段,约束承包方行为发包方可以利用履约保函、滞留金等经济手段,约束呈报承包方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的行为,如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只维护自己利益,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则 发包方可以暂扣滞留金,约束承包方行为3.2承包方对风险的防范措施3.2. 1风险的回避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可能招致的风险问题,有些可以在“投标致函”中明确 提出来,例如,该项目的外部条件不足,究竟应由谁负责;发包方指定分包商的 价格确定和违约责任等等。

有些则应在协商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 关规定条款来解决,力求按对等权力和义务的原则与发包方分清责任凡是支付 条款,应该十分明确地规定支付的时间、货币和支付方法;对于延期付款应有延 付期限、利息计算、超过期限的利率的增加等规定;对于签订合同后,由政府法 令政策改变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要求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等一般 情况下,只要发包方是诚意要求该工程项目顺利建成,而且承包方的要求合理, 发包方是可以接受要求的风险回避措施,是通过回避风险因素,从而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 定性承包方在投标前应就该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并分类,包括对项目 背景环境的调研、对发包方和工程师资信情况的调研环境状况包括地理、地质、 气候、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地方政策、工程项目本身的合法性等多方面的内容发 包方的背景包括发包方的信誉、业绩、资金的来源、资金的到位情况等,还有设 计、监理、顾问公司、工程师等一个合法的、资金雄厚的发包方对承包方将来 正常施工、结算、索赔等工作都将是有利的一个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将会顺利 且公正处理承包方和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承包方至少应对 这些情况有一个基本了解,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程性质,结合企业自身 的施工、技术、管理及抗风险能力,决定是否投标。

若经分析后,发现采取风险 管理措施的成本超过其生产的效益时,应果断地采取风险回避措施,放弃投标, 避免风险损失的发生3.2.2风险的分散风险转移是指采用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工程分包等措施将自己本应承担的 风险转给他方主要指把风险转移和分散给分包商或联营体的合伙人,这是承包 方通常的转移风险的方式例如在分包工程时要求分包商接受主合同文件中的各 项条款,要求分包商接受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项合同条款,要求他们同样提供履约 保函、工程保险单以及扣留一部分滞留金,使分包商分担相应的一部分风险工 程担保主要采用保证和抵押两种形式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许多开发商 要求承包方垫资建设、或不支付预付款、或采取其他变相垫资的形式这样就加 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为确保所垫资金能够收回,承包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要求发 包方提供担保通过保证人为其提供支付保证,如发包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保证人应向承包方履行合同责任,设立抵押的,还应办理抵押登记实行合同担 保可有效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工程分包是指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 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一个承包方并不是对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都熟悉,总有 一些从未涉猎或者不太熟悉的项目,为降低由于初次尝试所要承担的巨大风险, 可以将所承建项目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分包出去,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但分包是一把双刃剑,若一个工程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和配合困难,引起 许多干扰和连锁反应,还有条款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 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缺陷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 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风险分散方法是,是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办法工程保险 是风险转移的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是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符合国 际惯例的做法承包方应充分了解承包工程保险的种类、范围、保险金的计算以 及赔偿的方法、程序和赔偿额,从而确定该投保何种险目的在于一旦发生意外, 可以让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损失,以减少自己的损失虽然采取这一方法要支付 一部分保险费用但相对于风险损失而言则是很小的数额,而且在招标时,可以 将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规定了保险的要求和范围,如“工 程全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如“人身意外险”等3.2.3控制风险损失主要是在工程实施阶段注重风险因素,如在工程实施阶段,出现了风险,我 们就需要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的将风险造成的损失缩减到最小 3.2.4预留必要的风险费这是最常用和简单易行的减轻风险的方式但是假如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风 险都有增加报价的方式对付,那就不可能得标。

风险本身据有意外性和随意性, 有些风险也不是提高报价就可以弥补的,所以,投标报价时,应适当考虑留有一 定比例的风险费用对于工程量计算不准、外部条件估计不足,适当考虑“不可 预见”系数国外工程的风险费一般在4%-6%之间,这个系数可以按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的估价适当增加和减少3.2.5风险利用是指把风险转为机遇,利用风险来盈利在工程承包中,风险和盈利总是并 存的,回避所有的风险,则使企业失去了发展的机遇在相同的风险条件下,只 有敢于正视风险,迎接挑战,及时抓住一切机会,才能获取更多的利益,企业才 能生存、发展在工程管理中,可利用的风险因素存在于政治、经济、商务等各 个方面,需要管理人员认真分析和利用第四章承包方防范风险的具体做法因作者现在从事施工方(承包方)的工作,作为承包方的一份子,个人觉得 针对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承包方应采取下列具体应对做法4.1针对价格风险针对价格风险,我们应该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范围及价格涨跌的处理方法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 价款及调整〃中推荐了三种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其中第一种〃固定价格〃合 同中即有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与调整规定。

如双方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则应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 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 条款内约定〃因此如果发包人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 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 范围的处理方法材料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 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利益, 是公平原则的体现对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争议,由于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为 了获取工程会故意将某个子项的价格压低或抬高,因此如果是低价工程量调增过 大,则承包方将蒙受损失,而如果高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发包方将蒙受损失 因此为了减少此类争议,建议承发包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 价的确定方式4.2针对工程量增加风险发包方基本不承担工程量风险,但发包方应当注意,如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时应使用施工图而不是草图或方案图,且应有比较详细的图说和施工要求, 并在招标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编标时间和询标时间,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不得 少于20天,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 减少投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避免纠纷的发生。

对于承包方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 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 记录,已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由两名以上 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另外还应 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业主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 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其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明 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对于承包方而言,工程范围 是固定价款的核心,一旦报价范围小于合同承包范围,其损失难以估量因此承 包方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其次,如 果业主不是采用施工图报价,而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工程量清单 负责时,承包方应将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工程 量清单内容有遗漏,应要求业主明确是否可以在报价时增加上去,切忌抛开图纸 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 争议4.3降低其余风险造成的损失因承包方在工程招标阶段的准备时间相对较长,前期投入较大,机会成本的 风险相应增加,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发包方各方面的因素 考虑风险系数的大小,再做出决策是否需要进行该项工程的投标工作。

对于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风险,我们可以在订立的合同中约定因 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工期具体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双方共同 承担而在投标时,承包方应提前了解工程所处的详细地理位置,综合考虑地质、 气象、地形等所带来的施工难度,在确定固定合同总价时适当增加该部分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预防特殊情况造成拖延工 期的发生,如在过程中实际工期与施工总计划工期落户,我们需采用相应的赶工 措施,确保总计划工期不变,以避免工期延误而被罚款等处罚如在合同实施中,承包方因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应及时 与发包方沟通,在现有的基础上及时改正,调整方案,防止造成错误的连续性带 来的恶心循环综上所述,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方应分析风险大小,特别注意审查 该合同是否符合一般的适用性,考察发包方给出条件的合理性,审查工程量的计 算与工程的性质、条件是否吻合,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报价计算的正 确性,以减少报价的失误特别注意合同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合同范围、工程范 围的明确性,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也应针对不同风险采取相应做法,只有这样才能 保证工程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工程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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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如斌老师严谨的治学 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影响同时,对我的论文工作也提出 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也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使我能够顺利完成了我的 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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