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乐煤矿放炮治理规定为了标准火工品的使用治理,确保火工品在运输与使用中的安全与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治理规定,请遵照执行一、火工品的领退1、火工品由放炮员〔持证〕、安全员〔持证〕依据当班需要量共同到火药库领取经核对领取的数量、品种无误,在《火工品出入库登记本》、《火工品领取清退、日清月结登记本》和《雷管编码登记本》上签字后,保管员方可允许出库非专职放炮员、安全员〔未携带资格证〕领取火工品时,保管员不得发放2、在地面火药库到主斜井口的区间内运送火工品时,炸药、雷管必需分别装在两辆符合标准的运输车上,不得同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需配备消防器材,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20 公里每小时3、《火工品领料单》由火药库保管员填写领料单必需写明时间、票据编号、火工品的品种、数量(大、小写),并由申请领取火工品的放炮员、安全员和公安专业押运员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存根联由火药库留存,另两联分别由施工队和通风队保存4、放炮员、安全员领取火工品后,应马上送到爆破作业地点, 制止中途停留、乱丢乱放或交与他人携带、保管火药箱必需放到戒备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火药箱处必需悬挂治理牌板,注明:使用地点、炸药存放量、清点时间、爆破工姓名内容。
15、放炮员运送火工品时,不许将炸药和电雷管装在一起,严禁将火药和电雷管装在衣袋内6、电雷管必需由放炮员亲自押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护送7、当班剩余火工品必需如数退回库房,安全员、放炮员、公安专业押运员、保管员必需在《火工品领取清退、日清月结登记本》规定栏中签字制止私自保存或移交他人保管当班火工品消耗量有带班长在《火工品领料单》上签字认可8、电雷管的编码只准对应一名放炮员,不得将退库后的电雷管发放给其他放炮员电雷管发放前必需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测并将角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9、放炮员要将当班火工品消耗状况照实记入放炮手册,当班代班长、安全员签字认可后汇报通风队长,通风队要建立特地的台帐认真记录门班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火工品与水炮泥的消耗量并妥当保存有关资料二、爆破器材治理1、井下爆破必需使用发爆器,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 发爆器必需统一治理、发放,定期对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展校验,并进展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需符合以下要求:①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需符合标准;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缍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需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打板机等导电体相接触;③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④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假设必需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需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⑤只准承受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⑥爆破母线的破口要准时用绝缘胶布贴补,不得有暴露破口存在;⑦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需扭结成短路;⑧爆破母线长度必需大于爆破撤人的规定距离3、发爆器、爆破材料箱的钥匙必需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或留在井下不到爆破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需马上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4、下井前爆破工必需对发爆器进展检查,有故障的发爆器制止带入井下严禁在井下翻开发爆器进展导通检查,有故障的发爆器只能交回仪修室修理三、爆破操作治理1、在掘进工段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需实行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需一次起爆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①必需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四周进展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 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②装配起爆药卷的必需防止电雷管受震惊、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③电雷管必需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棍、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需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下;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需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⑤装配起爆药卷必需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完成3、装药前,首先必需去除炮眼内的煤粉〔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需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需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4、炮眼封泥必需使用水炮泥炮眼深度为 0.1——1 米时,每眼不得小于 1 个;炮眼深度超过 1 米时,每眼不得少于 2 个;炮眼深度超过2.5 社时,每眼不得少于 3 个水炮泥应紧贴炸药卷装上,炮眼的剩余局部应用粘上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缺乏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暴露爆破5、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度应符合以下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 0.6m 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别状况下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需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 但必需封满炮泥②炮眼深度 0.6m-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1/2。
③炮眼深度超过 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m④炮眼深度超过 2.5m 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1m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⑥工作面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 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主都不得小于 0.3m6、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严禁装药、爆破:①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 或者伞檐超过规定;②爆破地点四周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 1%;③在爆破地点 20 米以内有矿车、未去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 1/3 以上;④炮眼内觉察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状况;⑤采掘工作面风量缺乏7、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四周 20 米的巷道内必需洒水降尘8、爆破戒备撤人及爆破工距工作面的安全距离执行以下规定:①开掘工作面:岩巷或半煤岩巷不小于 100m;煤巷不小于 20m 的地点②长壁回采工作面不小于 20m;③间距小于 20 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工作面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需撤至安全地点。
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特地训练的班组长帮助爆破工进展,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10、每次爆破作业时,爆破工必需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11、井下爆破作业时, 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需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在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除外〕进展爆破时,可由员代替瓦斯检查员①“一炮三检制”是批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四周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必需由瓦斯检查员、爆破工分别检查瓦斯,班组长监视执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需读取瓦斯浓度的最大值,填入“一炮三检”手册,并实行三人签字②“三人连锁爆破制”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三人必需同时自始至终参与爆破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 将戒备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戒备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风量、瓦斯、洒水等爆破预备工作无误,到达爆破要求条件时,负责设置戒备,组织撤出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爆破命令,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检查确认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展爆破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眼被吹散后,由班组长带着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巡察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状况,在排解安全隐患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12、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需在母线连接脚线前,发出撤人区号——一长声,爆破工必需最终离开工作面,并必需在安全地点进展爆破, 当母线接入发爆器接线柱后,必需发出爆破警号——两短声,至少再等5 秒方可起爆13、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别状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需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14、通电以后拒爆时,必需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肯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 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 15 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缘由1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需在班组长指导下进展,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假设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需在现场抽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需奠定以下规定: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连线起爆②在距拒爆炮眼 0.3m 以外另打与拒煤炮眼平行的炮眼,重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煤药卷或从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管有无剩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连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需具体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展与处理拒爆破无关的工作16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假设确无爆破以外的方法,可爆理,但必需遵守以下规定:①必需承受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②每次爆破办准 1 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 450g③爆破前必需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④爆破前后必需洒水灭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