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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基本情况与主要职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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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基本情况与主要职责职能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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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职能(一).定编情况及职能职责和人员现状一、定编基本情况根据团办发[2008]44号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县属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团风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县广播电视综合公司,下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中心三个事业机构人员编制总数158名;其经费渠道暂维持现状①:县电视台为副科级事业机构,内设办公室、总编室、新闻部、专题部、文艺部、广告部、技术部7个部室事业编制3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股级干部职数7名②广播电台为股级事业机构,内设记者部、广告部、播控部、编辑部4个部;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③: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为副科级事业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用户部、工程部、运维部、技术部、机房检测部、九个乡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0名,其中:中心机关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20名;下属机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0名;领导职数4名,股级干部职数16名④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依据团政办发[2010]82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设办公室、政工股、电影电视剧管理股、社会管理股(后更名为传媒机构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技术股、财务股6个职能股室;定机关事业财政全额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依据黄人[2008]99号文件,局机关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二、现有人员情况:①电视台:有在岗人员38人,其中:财政差额供给人员4人,事业自收自支人员31人,聘用人员3人社保退休人员1人②广播电台:有自收自支在岗事业编制1人③网络中心:现有在岗人员130人,其中财政差额供给人员5人,事业自收自支103人,聘用人员22人退休人员41人,其中财政供给人员31人,社保人员2人,自收自支人员8人遗补人员:财供3人,自收自支3人④综合公司有在岗人员10人,其中财政差额供给2人,自收自支8人(含工地工3人)退休人员3人,财政供给2人,自收自支1人⑤局机关有在岗人员18人,均系全额财政供给退休人员7人均系财供人员三、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在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宣传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以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及生产二)制定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全县广播影视领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三) 审核和申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建立或撤销,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及网络视听、视频艺术作品生产,审核本县生产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四)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审批全县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和境外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接收工作 (五) 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监管全县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 (六)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推进全县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技术质量 (七)拟订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内设机构及职责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下设团风广播电视台和团风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技术股、电影电视剧与传媒机构管理股和行政审批股6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6151602电 视 台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宣传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确保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信息等节目的正常播出。

办公服务:6157991 网 络 中 心 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整合全县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拓展网络经营工作,负责团风县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的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传输,新技术科研应用及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提供咨询和便利办公服务:6151506一)局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各股室和直属单位有关工作;    2、负责做好机关接待、小车管理,服务好局机关的各项公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公文办理,包括有关文件的起草、打印、校对、传阅工作,以及文书、领导讲话材料;    5、负责局机关的对外联络、交流与合格;     6、负责督促办理县委、县政府、上级广电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等邮件的收发工作二)政工股职责 1、负责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及局属单位的工资手续; 2、对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的工资、职称和技术等级进行初审并按管理权限汇总上报; 3、负责组织局属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制订相关的政工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5、负责组织对局系统拟任免干部的民意测评、考核考察以及请示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呈报;  6、负责局系统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编制计划、人事代理的申报、办理和审核把关; 7、负责局系统干部、工资年报及相关报表的统计和呈报;    8、完成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法规,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有效监督,提高资金的运行质效统一记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2、制定年度收支计划,搞好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审查、检查创收单位的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时向局长报告;    3、记账、报账、算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时完成各种财务统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    4、搞好局和各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核对工作;    5、加强经营管理,负责催收应收款各级协调、筹备专项资金;    6、做好职工工资、奖金、补贴、劳保福利及职工日常费用核算、发放和报销工作,办理职工信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手续;    7、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财经制度,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必须经局党组或局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分管局长签字报销;    8、负责管理和管好财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9、负责协调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为二级单位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技术事业股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和事业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广播电视技术和事业建设有关政策和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安全播出工作及播出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等管理工作。

4、审核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发射台(站)、有线电视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及局直属广播电视技术部门的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方案; 5、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设备频率、功率等有关技术参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7、承办全县广播电视技术维护业务考核和推优工作; 8、收集整理广播电视科技信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电影电视剧与传媒机构管理股职责 1、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2、审核和呈报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变更和撤消工作,审核发放和吊销许可证; 3、负责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的审批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境 (内)外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审批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视频节目; 4、负责全县宾馆饭店开设广播电视视听、视频和闭路电视系统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视频点播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的监督管理;负责通过、负责全县通过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和网络动漫、视听、视频节目审核申报工作; 5、负责IP电视、电视等广播电视新媒体业务和公共场所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

6、负责影视剧管理工作法规的落实、执行拟定全县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 7、负责全县电影、电视剧、动漫和备案公示、摄制、审查、发行和放映许可管理 8、指导全县院线建设和市场管理,负责电影、电视剧管理调研和农村公益放映检查督办六)行政审批股职责 (一)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本单位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二)负责电视摄像录制节目许可,广场大屏幕、楼宇、车载等节目许可;企业机关、学校设立有线电视的许可;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许可;接收卫星传送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网上传播视听节目的审核;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审批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规范管理;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的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9 / 9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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