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新城疫监测实施方案一、 监测目的掌握新城疫流行情况,分析病毒遗传变异特征和规律; 发现传播风险因素,评估免疫效果,掌握群体免疫状况二、 监测对象鸡、鸭、鹅、火鸡、鸽、鹤鹑等三、 监测范围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四、 监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可结合禽流感监测开展每半年开 展一次免疫抗体监测,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五、 监测内容和数量(一) 免疫抗体监测可参考附件23确定监测数量二) 病原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病原学监测,可参考附件23 确定监测数量对病原学阳性样品,及时送国家新城疫参考 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分析三) 临床病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监测对象出现临床异常情况且诊 断为临床病例的,应及时按规定报告固定监测场点监测按照有关实施方案执行六、 检测方法(一) 血清学检测血凝抑制试验二) 病原学检测采集咽喉/泄殖腔拭子,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方 法进行检测七、 判定标准(一) 免疫合格个体免疫21天后,抗体效价N25判定为合格二) 确诊阳性个体采用病原学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三) 阳性群体群体内至少检出1个确诊阳性个体四) 临床病例按照《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