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返回顶部↑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 科目 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报名条件返回顶部↑ 友情提示:为解决考生担心自己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后顾之忧,医学教育网推出全新政策:选报执业药师网络精品/实验班,2015年考试报名审核不过,全额退费!详情>>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参考如下: 2015年执业中药师报考政策咨询区>> 2015年执业西药师报考政策咨询区>>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注:关于“相关专业”的具体界定请查看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目录,目前四川、湖北、浙江、黑龙江、江苏、贵州、福建、广东、重庆、宁夏、云南、山东、辽宁、北京、江西、湖南、上海、吉林18个地区明确规定会按照此考试目录进行报名审核,其他地区暂时还未公布具体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校动态!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各地执业药师考试需要的证件可能因地区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考生留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点击查看>>报考政策解析返回顶部↑·2015执业药师考生报名信息修改方法·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和方法·执业药师与药士、药师、药剂师的区别·什么样的考生属于执业药师老考生?·同时拥有执业中/西药师证如何注册·执业药师可以在几个药店注册? 更多执业药师报考政策解析,点击查看>>报考时间返回顶部↑ 1.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执业药师各地具体报名时间不同,目前各地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正在陆续公布,请随时关注以下汇总信息: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信息汇总 中国人事考试网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2.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10月17、18日两天,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5年10月17日上午 09:00 - 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2015年10月17日下午 14:00 - 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15年10月18日上午 09:00 - 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2015年10月18日下午 14:00 - 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更多执业药师报名入口问题>> 更多执业药师报名时间问题>> 更多执业药师现场审核确认问题>> 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时间问题>>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目录2015-06-05 20:21 来源:医学教育网 【小 中 大】【快速打印】【纠错】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有什么限制?哪些专业还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什么专业不能参加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医学教育网为广大执业药师考生搜集整理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目录如下,请广大考生参考查询: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2012年9月—现在 1998年7月—2012年9月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 07学科门类:理学 0703 化学类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070303W 化学生物学 070304T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4W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1 生物科学类 070 生物科学类 071001 生物科学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7W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11S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S 生物安全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2 生物技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3 生物信息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3W 生物信息学 070404W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8W 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2 制药工程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4S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06 电气信息类(部分)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26S 医疗器械工程 0830 生物工程类 0818 生物工程类 083001 生物工程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6W 生物系统工程 081410S 轻工生物技术 083002T 生物制药 081107S 生物制药 10学科门类:医学 10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K 基础医学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0201K 临床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100302* 麻醉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TK 眼视光医学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0205TK 精神医学 100308W 精神医学 100206TK 放射医学 100305W 放射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301K 口腔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401K 预防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4S 营养学 040332W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部分) 100403TK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3S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TK 卫生监督 100206S 卫生监督 100405TK 全球健康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5S 全球健康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501K 中医学 100501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K 藏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4K 蒙医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5K 维医学 100506W 维医学 100506K 壮医学 100507S 壮医学 100507K 哈医学 100508S 哈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505W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 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701 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1 药学 100807W 应用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3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8S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0S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2S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3S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9S 海洋药学 1008 中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801 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6W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3T 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5W 藏药学 100804T 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1W 蒙药学 100805T 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0814S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4W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 法医学类 1006 法医学类 100901K 法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4* 医学检验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11W 医学实验学 100309W 医学技术 100312S 医学美容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3* 医学影像学 080629S 医学影像工程 101004 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1005 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7W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402W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2S 卫生检验 1011 护理学类 1007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701 护理学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分类代码 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53 生化与药品大类 5301 生物技术类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2 生物实验技术 530103 生物化工工艺 530104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2 化工技术类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5303 制药技术类 530301 生化制药技术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530306 药物分析技术 5304 食品药品管理类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30402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404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63 医药卫生大类 6301 临床医学类 630101 临床医学 630102 口腔医学 630103 中医学 630104 蒙医学 630105 藏医学 630106 维医学 630107 中西医结合 630108 针灸推拿 630109 中医骨伤 6302 护理类 630201 护理 6303 药学类 630301 药学 630302 中药 6304 医学技术类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630402 医学生物技术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630404 眼视光技术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630407 医学营养 630408 医疗美容技术 630409 呼吸治疗技术 63041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2010年—现在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2010年之前的专业编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专业编码 原专业名称 10医药卫生类 100100 护理 0801 护理 100300 农村医学 新增专业 101100 药剂 0813 药剂 101200 中医护理 0816 中医护理 101300 中医 0814 中医 0815 中医骨伤 101400 藏医医疗与藏药 0820 藏医医疗 101500 维医医疗与维药 0821 维医医疗 101600 蒙医医疗与蒙药 0822 蒙医医疗及蒙药 101700 中医康复保健 0819 中医康复保健 101800 中药 0817 中药 101900 中药制药 0818 中药制药 102000 制药技术 新增专业 102100 生物技术制药 新增专业 102200 药品食品检验 新增专业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