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餐饮有限公司会员充值卡使用协议第一条 本文件作为北京 金凤记 餐饮有限公司(下称金凤记)与参与会员充值服务的用户(下称用户)之间的协议,经双方签署,且经用户充值后生效第二条 会员卡充值金额与优惠政策充值金额 1000 3000优惠级别充值 1000 元赠送 200 元,即可消费 1200 元充值 3000 元赠送 900 元,即可消费 3900 元具体优惠说明注:如果金凤记同时有其它优惠活动,则用户可以选择参与其它优惠活动或者享受会员卡优惠政策,但不能在享受会员优惠的同时享受其它优惠活动政策第三条 使用范围1、会员卡可在下列店面使用与消费,下列店面以外的店铺及其消费,不能使用会员卡:金凤记在北京的所有店面,含:望京店、广渠路店、西直门店2、特别说明,下列店面或下列消费项目不能使用会员卡消费:金凤记旗下的非餐饮类消费或非消费类款项,不能使用会员卡消费或支出第四条 有效期自首次充值之日起 个月特别提示:有效期结束后,如会员卡内仍有余额未消费,则余额作废第四条 使用规则1、消费时按下列规则之一,可使用会员卡消费并享受优惠:? 出示会员卡,并提供密码;? 提供会员卡号或登记号,并提供密码。
2、请妥善保管会员卡及密码,如因密码泄露导致他人冒用,金凤记不承担责任3、用户签署本协议及充值,意味着同意以金凤记系统中的消费记录作为有效消费记录用户有权查阅其消费记录4、用户充值时将一次性开具发票,后续消费时不再另外开具发票第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由用户充值后生效提示:您在下方的签字,将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接受此卡相应的使用细则北京 金凤记 餐饮有限公司(章)用户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