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P106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行,即法律监督;二是监督相关对象特别是“一府两院”的工作,即工作监督1)法律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①立法监督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此处的“立法”是广义的立法,不仅仅指国家制定的法律,还指有关主体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献,涉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命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其他决议和决定,其他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和作出的决定、命令,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解释等②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行的监督重要是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2)工作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平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平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平常工作进行的监督涉及:①总体监督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总体工作进行的面上监督②决策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决策活动是否依据宪法和法律实行,是否体现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本地区实际而进行的监督③绩效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业绩、效率、效能情况进行的监督④廉政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是否真正做到清正廉洁进行的监督⑤人事监督指对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人事监督涉及三个环节,即任前了解、任命表决和任后监督2、我国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P267-P269答:人民政协的监督即涉及政协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间的想到监督,也涉及参与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具体而言,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重要涉及以下方面:(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行情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也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历史性抉择要达成建设法制国家这一目的,就需要对宪法和法律的实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2)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人民政协的三大重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国家对一定期期内国民经济的重要活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规划和安排,是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纲性文献,通常分为中期规划(5年)、长期规划(2023以上)和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按照计划的内容严格遵照实行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任何国家机关、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 规定,承担着相应的职责,否则它们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所承担的职责,必须严格履行,不得有懈怠的情况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国家工作人员不仅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有渎职懈怠的行为,同时在履行职责时还应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明,杜绝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6)参与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政协的章程是参与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的行动大纲,所有参与政协的人士和团队都必须以章程为基本的行为规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也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与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3、试述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并谈谈其对当代中国廉政建设的借鉴意义P56-P68(1)秦朝开创监察机关独立与自成系统的监察体制秦王朝建立后,为了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与军事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在中央设立了专门监察机关——御史府置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府的最高监察官,总管全国的监察一般的监察官员为御史对地方郡县两级政府及其官吏的监察,则由御史府派御史监郡,监察的重点是郡太守和郡尉秦朝法律规定,御史大夫与主管行政的宰相、掌军事的太尉一起,并称为“三公”御史大夫的地位与宰相、太尉同等,并且御史府与宰相府是并立的监郡御史对御史府和皇帝负责,同郡的行政、军事长官是监察与被监察的关系可见,在秦朝创建监察机构时,就已确立了监察机关实行独立自成系统的管理体制。
2)两汉中央多重监察与地方垂直领导的监察体制西汉前期因袭秦制,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基本上是由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府负责,这种监察在机构上是单一的从西汉中期开始,对中央及其官员的这种单一监察逐渐转变为多重监察,即由三个互不统属的监察机构同时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实行监察一是御史府御史大夫为最高长官御史府除负责对地方郡国的监察外,其重要职掌是监察中央机关及其官员二是丞相司直丞相司直虽是主管行政机关丞相府的官员,但却只掌监察,不理行政丞相司直一般不负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而是专司纠举中央机关及其官员三是司隶校尉中央机关及其官员,京师附近诸郡长吏,住京贵戚及进京述事的郡县吏员使者等,皆在其监察之内东汉中央的监察机关为两个系统一是御史台,亦称兰台寺、宪台御史台最高长官为御史中丞,东汉御史台在官员设立及其职掌上与西汉御史府大抵相同,但东汉御史台及其官员在名义上皆从属少府二是司隶校尉,专司监察,除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外,“无所不纠”还负责监察京师洛阳附近一州之七郡为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吏的监察,汉武帝在元封五年(公无前12023)下诏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刺史部,也即十三个监察区,由中央的御史府向各州派一名刺史为监察官,负责一州的监察事务。
西汉中期,在设立十三部刺史监察郡国的同时,在郡一级置督邮一职,负责对县级官吏的监察督邮和刺吏之间没有从属关系,督邮对郡太守负责东汉地方监察机构除沿袭西汉置刺史和督邮外,又在县一级设廷掾为监察官使地方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备两汉中央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和军事机构之外,事实上由皇帝亲自领导,而地方所置的十三州刺史部,也属于中央御史府的垂直领导,地方郡国长吏无权插手这种垂直领导的体制经两汉四百余年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3)魏晋南北朝的多重与多级相结合的监察体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实行多重监察体制如曹魏政权中央的监察机关就是多重的四个监察系统一是御史台二是司隶校尉三是尚书左丞四是校事孙吴政权为御史台、丞相司直,校事和弹曲四个监察系统弹曲的监察职任及权势与校事相似,颇为显赫刘蜀政权为御史台,司隶校尉两个监察系统这一时期,地方为三级监察体制这种多重、多级的监察体制,弊多利少4)隋唐中央监察机关单一化与地方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隋朝鉴于魏晋南北朝在中央实行多重监察的弊病,遂设立单一的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置御史大夫一人为台长御史台的地位很高,与分掌政府行政的尚书、门下、内史等省并立。
对地方州县官吏的监察,在隋文帝时未成定制,炀帝时建立司隶台,“掌诸巡察”隋末,将司隶台并入御史台,由御史台派刺史巡察郡县唐朝袭隋制在中央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置御史大夫一名为台长;御史中丞二人为副职御史台下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御史大夫、中丞及三院监察官各有其职掌,职责分明御史台的地位,与政府掌行政的尚书、中书和门下三省并立对地方州县及其官吏的监察,在唐太宗时,将全国划分为十道监察区由御史台派巡察或安抚、存抚之使巡行州县唐玄宗时,改十道为十五道,各置采访使,检察非法5)宋朝中央台谏职责合一与地方他官兼领监察的的多重体制.宋朝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台和谏院两大并立的机构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一人为台长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谏院置左、右谏议大夫各一人,居谏官之首宋朝之前历代的台谏,各有其责,职责分明而宋朝中央尽管御史台与谏院机构并存,却开创了台谏职责合一的先例御史、谏官职权相混,主纠弹的御史许言事,主规谏的谏官许纠弹而宋朝之所以形成台谏职责合一的局面,重要是赵宋王朝的君主鉴于唐末五代君弱臣强,导致长期藩镇割据和混乱局面的教训,为巩固其统治就必须加强皇权专制,削弱宰执大臣的权利,这就需要加强台谏的职权,使台谏再有言事权,又使谏官再领纠弹权,在中央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用手中所握有的纠弹、言事之权,以遏制宰执大臣擅权。
宋朝对地方各府州县及官吏的监察,则背离汉唐之规,既不设专门的监察机关,又不置专职的监察官,而是采用由地方它官兼领的多重监察体制这种多重监察体制,在澄清地方吏治上存在许多弊病如兼领监察的长官各有其本职,再兼领监察之职,非但顾此失彼,又必然出现互为推诿、上下勾结之弊并且兼职的监察官借巡按州县之机,与贪官相勾结,这就使宋朝地方的吏治愈来愈腐败6)元朝提高中央监察机关的地位与地方沿袭汉唐的垂直领导体制.元朝于世祖忽必烈至元五年(1268年),在中央建立御史台,开创了台谏机构合—的先例即不再专设谏官和谏院,其谏职由御史台监察官兼行,元朝的御史台与“总政务”的中书省、“秉兵柄”的枢密院,并立为中央三大重要机关之一元代御史台所设的机构也与历代不同,为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重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朝廷重大朝会百官的班序,凡属违反朝会礼仪和纪律者均予以处罚察院负责纠察各级官吏元朝在地方重建监察机构,为行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元朝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的自成系统的监察体制,比汉朝地方的十三州刺史部和唐朝的十道(后改为十五道)监察区,更趋科学和严密,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对各级官吏实行有效的监察7)明清两朝的监察体制更趋完善明朝中央监察机关为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
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为加强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又另置六科给事中专察中央政府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政务及官吏各科设都给事中一人为长官明朝在对地方官吏的监察上,也分为两个系统一是 在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吏,即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十三道对地方掌行政的十三个布政使司和掌军事的十六个都指挥使司的行政、军务及其官吏实行监察二是以十三布政使司的行政区划,置十三个提刑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以监察为主清代的中央监察机关起初是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并立,自雍正以后,六科给事中从属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监察地方行省、府、州、县及其官吏各道的御史除掌稽核该省刑民案件和纠弹任务外,并稽察中央各部门事务及其官吏到光绪三十二年(192023),由本来的十五道增至二十道4、结合实际论述我国廉政监察制度的重要内容P236-P238廉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重要任务是监督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类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以保证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的为政清廉。
廉政监察的重要对象是行政领导在我国,凡科级以上和相称于科级以上的政府公务员都属于行政领导廉政监察的内容重要涉及以下方面1)行政领导是否有运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合法利益的行为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互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5)行政领导是否有运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成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5、试述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及其对当代中国廉政建设的启示P28-P32中国古代监督思想中最重要的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1)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古代政治家认为,统治者廉洁自律,善于听取臣民的进谏,整个国家、社会就会政治清明,生活安定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和巩固政权,一般也会加强对自身的监督。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最早萌芽于周朝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政治家、思想家仍然很重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秦汉以来,由于专制主义统治不断加强,民众的监督日益衰亡,但在思想方面,重视监督辅政的观念却代代相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思想在我国古代监督思想中影响极为深远但是,这种思想也有较为明显的局限性这种思想带有较深的“人治”烙印,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君主身上,把整个社会的清明安定寄托于一个有道明君,但却没有考虑到如何让君主必须接受监督所以古代这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事实上不也许从主线上杜绝腐败2)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官吏不也许真正做到廉洁,但是为了维护政权及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不得不重视对官吏的监督各朝各代的统治阶级和政治思想家都提出了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并在平常政务中对官吏进行监督考察中国古代加强对官吏监督的思想很丰富,但这种思想是在维护专制主义权力运营机制下的思考,其监督也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因而也不能从主线上杜绝官吏的腐败3)监督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是我国古代重视监督、强化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重要是指通过提高监察机关及其官员的地位、加强其权力、维护其独立性等方式,达成强化监督的目的。
一方面,古代监察官员位卑权重、禄薄赏厚位卑权重,既容易使监察官员被皇帝控制于手掌之中,又不易干涉中央和地方的行政事务,也与朝廷及地方的官吏少利害牵连,迫使监督权紧紧依附皇权禄薄赏厚,使得监察官员不会萌发贪恋职位之心而腐败另一方面,监督权相对保持独立监督权独立是指我国古代监察机关和监察官员保持独立性,不从属于被监察的对象,最大限度地避免受到人为牵制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我国古代监察机关的职权设立、领导体制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4)监督专才思想古代监察的对象涉及行政、司法、经济、军事、文化等很多领域,对监察官员素质的规定较高因此对监察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与奖惩等都非常严格,以保证监察官员在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方面的规定与条件,从而保证由专业人才实行监督,以实现监督职能的高效运转监督专才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对于专业人才的重视,并从侧面体现出重视监督权制约的先进理念案例1: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发放 (1) 该市政府的通告是否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并说明理由 不属于原理:根据行政行为实行对象及合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行的行政行为,重要表现为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使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行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 (2) 此案中,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原理: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重要有: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原告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分析:此案中,该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以市政府为被告,向该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规定法院撤消该市政府的行政行为 案例2:针对“聚仙楼”酒家的行政处罚 (1) 余某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重要有: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原告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分析:此案中,县工商局对余某所经营酒店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且直接侵犯了余某的利益,余某多次申诉未果,故余某可以县工商局为被告,向该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规定法院撤消行政处罚。
(2) 余某是否可以请求行政补偿?并说明理由 余某可以请求行政补偿原理:行政补偿的成立要件有四:主体要件、行为要件、违法要件、损害要件分析:赖某属于行政公务人员,赖某对余某所经营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在其行使行政权力、实行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行为,并且是违法的行政行为,给余某直接导致了经济损失,因此,余某可以请求行政补偿案例3:黄埔区南岗街工作委员会原书记罗祥盟职务犯罪案 (1) 此案中,罗祥盟的行为构成了哪些职务犯罪行为? 罗祥盟的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 结合案例,分析说明罗祥盟以上几种职务犯罪行为的认定? 原理: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别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干构成该罪;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廉政制度;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运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别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分析:罗祥盟在担任黄埔区红山街委员会副书记等职务期间,没有采用任何有效的管理措施制止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天河永达装饰工程公司公开预售房屋,致使众多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并给国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玩忽职守罪罗祥盟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期间,还运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收受承包人张某某贿送的人民币和财物,为对方谋取利益,受贿财物价值超过5000,构成受贿罪 案例4: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委员会原书记黄焕琼职务犯罪案 (1) 此案中,黄焕琼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并说明理由 黄焕琼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原理: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队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该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关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运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分析:黄焕琼在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党委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运用职务便利,侵吞征地补偿款,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已构成贪污罪。
(2) 结合案例,分析说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的界线 原理:贪污罪和职物侵占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客观方面都有运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财物的行为两者的重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队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公司或其它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二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关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单位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财物分析:黄焕琼在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堂委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运用职务便利,侵吞征地补偿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此后,黄焕琼和社区班子成员,运用管理广州市黄埔区广宏实业公司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该公司的资金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案例5:从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案看网络舆论监督 (1) 结合案例,分析说明网络舆论监督区别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特点 原理: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有:第一,广泛性;第二,交互性;第三,一定的隐秘性分析:网民思想活跃,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便于各方的及时交流,并且发表言论者多是匿名,言论更加自由。
案例中,周久耕的一句话便引发了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曝光了周久耕在不同会议场合抽的天价烟、戴的名表等图片,更激起了社会舆论对周的行为的声讨,从而促成了南京市、江宁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周的行为进行调查解决,充足体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 (2) 结合案例,分析说明舆论监督的功能体现在哪些方面? 原理:舆论监督的功能有:第一,导向功能;第二,监视功能;第三,宣泄功能;第四,威慑功能分析:案例中可以看出,舆论影响着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表达观点的主张的渠道,有助于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维护社会稳定,并且对腐败行为起到了一定限度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