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 矿长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委员会副主任: 各副矿长 总工程师委员会成员: 调度室、 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铁鑫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广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铁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八)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保证“人员、职责、工作”三个到位 (九)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从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做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切实将国际通行、规范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企业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实效。
(十)建立全方位的事故应急求援体系,加大应急救援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材料、人员的应急反应情况进行模拟检查,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合理科学,有针对、可操作,能够在事故前有效预防和事故后快速实施 (十一)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技措工程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安全投入和安技措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十二)加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引导各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管理手段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十三)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员工安全行为养成,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四)加强班组建设,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抓基层、强基础”的重点工作和着力点,作为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十五)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的行为,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查处,并将结果予以曝光公示 (十六)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员工举报违章指挥、作业行为和事故隐患 (十七)抓好各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敏感性考评工作,定期对单位领导班子在安全理念贯彻、安全工作作风、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增强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工作的敏感性,促进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十八)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突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定期向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矿安全生产情况,并适时报告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2、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在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矿安委会确定的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安排布置工作 (三)对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定期组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安委会审定五)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协调承办矿安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督促检查矿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七)承办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3、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在铁鑫煤矿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华润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按照铁鑫煤矿安委会制定的工作目标,制订本系统、专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铁鑫煤矿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按照铁鑫煤矿相关规定,参与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七)组织本系统、专业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察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铁鑫煤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具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九)完成铁鑫煤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作制度1、安委会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铁鑫煤矿安委会主任或委派的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安委会主任审定后,由安委会办公室最终确定 (二)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召集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通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三)安委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签发,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发2、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各单位参加的(原则上单位负责人参加)月度和季度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月度会议主要通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下一个月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季度会议主要对各单位拟题交铁鑫煤矿安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讨论,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各类安全工作事项,并组织实施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报铁鑫煤矿安委会领导审阅,同时印发各单位 (二)根据铁鑫煤矿安委会工作部署,定期对安委会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汇报材料,在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临时召开会议上进行通报3、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 (一)按照铁鑫煤矿安委会工作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思想,认真研究解决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挡手问题,搞好相互配合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铁鑫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铁鑫矿安全会议定名为“矿长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和特殊阶段可适时召开参加人员为铁鑫矿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以会议通知为准第三条 安全会议形成制度,按时召开,注重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各种记录要齐全、真实第二章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第四条 安全矿长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通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质量标准化工作、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投入和“三同时”落实情况第五条 学习贯彻近期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精神,落实上级安全工作安排,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事项,通报月(季)度安全奖罚情况第六条 扩大分析近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介绍事故情况、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等;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第七条 讨论铁鑫矿阶段性安全管理安排,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三章 安全会议的要求第八条 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人与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确定会议主题、形势、内容和主要议程;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汇报内容,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附属的图纸资料要全面准确第九条 安全会议形成的重大安全决定、领导重要要求部署、重大安全事项等由安监站负责以会议纪要形式整理下发。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督察检查制度为促进我矿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预防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保持我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安全检查制度化二、矿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在全矿井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业务部门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系统至少展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班组在开工前由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进行“班前开工准入”三、矿长及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技措计划、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四、安全检查应分专业进行,内容为掘进、机电、火工品管理、通风和地面等五、检查应深入到生产现场的每个场所、每个岗位,特别应当加强对特殊作业地点的检查六、检查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现场责任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工程或责任单位要责令其主要责任人立即停产整改,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三定”落实单,落实好整改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七、牵头部门要将大检查情况在矿早会、作业会或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将检查资料进行存档安监站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对不按期整改的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八、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后向检查人员进行汇报,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向分管领导及时反应,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限期整改,否则必须停工整改九、安监站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在矿各责任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审查设计、规程和措施;监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并行使处罚权;对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及时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十、对不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认真、不严格、留下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
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七、掘进队组施工巷道发生漏顶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的罚款10000元八、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跑野车事故发生的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九、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存在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隐患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十、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十一、凡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责令开除;并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罚款100元十二、在作业区域内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人员责令开除十三、井下偷盗电缆者属于严重盗窃行为,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十四、因支护数量短缺和质量未达标准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十五、没有严格执行“五落实”治理方案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六、绞车的保护设施安装齐全,在使用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一次不完好,对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十七、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产整顿:1、未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区域2、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区域3、施工巷道的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区域4、发现有电气设备失爆的区域5、防尘设施不完善、使用不正常、粉尘堆积的区域6、主、副、回风斜井绞车手动卸压装置不起作用十八、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作业:1、风量不符合配风标准、微风、无风区域2、局扇未上“三专两闭锁”,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3、矿井安全监测系统不能规范运行.4、“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停电”制度落实不到位5、开工前未执行“班组开工准入制度”的,无施工措施或有施工措施而未贯彻学习及贯彻记录未有的6、受水患威胁的区域进行掘进时,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或措施执行不严肃7、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未使用前探支护8、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起作用十九、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1、瓦检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2、由于野蛮装、运、拆、卸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3、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的。
4、凡扒、蹬、跳者5、放炮不设置警戒的6、斜井运输不设岗拦人、设岗不拦人的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前探支护跟不上或在超空顶下作业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肃安全考核,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促进铁鑫煤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控制指标(一)矿井控制指标1、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矿井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以下,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8以下,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18以下2、杜绝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非伤亡事故二)地面、责任单位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二、管理目标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领会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的精神内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现场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2、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掌握员工身体状况、情绪变化特点,针对性的调整工作任务。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强化体系日常管理,针对生产过程人、机、环境协调运作实际,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六化一落实”的安全方法为指引,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养成,深入分析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4、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创新和完善班组管理机制,提升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实现现场动态达标5、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建立以隐患排查的激励、落实及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做到本年度无重大安全隐患;无新增重大安全隐患;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期完成6、加强班组建设,完善考评体系,健全班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高标准的准入办法,规范班组长任命、权利、义务及待遇执行,进一步提升班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生产根基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物资的检查和管理。
8、鼓励创新充分调动责任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总结和提炼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最本质、最具有代表性和规律性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升华为理论,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创新三、考核办法(一)成立考核领导组组长:安全矿长成员:安监站、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二)考核范围:全矿井下、地面、责任单位,负有井下安全管理职能的科室及地面、责任单位三)考核对象:由矿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考核内容:1、安全控制指标(20分);2、企业安全文化(10分);3、安全管理落实(10分);4、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分);5、班组建设(10分);6、安全隐患排查(10分);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0分);8、职业病防治(10)9、奖励分(10分)五)考核方法:1、考核组织由考核领导组牵头组织,年底进行考核,实行考核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整体考核结果负责,成员对各自考核项目负责次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2、考核依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检查采取地面查资料、台帐、现场抽查和日常掌握的方法,对照评分标准(详见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
四、奖罚办法1、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所有人员本季度个人安全帐户全部清零,并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10%2、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扣除所有人员个人安全帐户当月存额的20%,并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5%3、安全指标超控核减事故单位当月工资基数的3%4、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当月个人安全帐户全部清零,该单位集体按事故追查结果执行处罚五、目标签订矿与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要按照责权利统一、分口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考核目标逐级分解量化下达六、有关要求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铁鑫煤矿的安全规划、目标和思路,把思想、行动、管理、制度统一到全矿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上来,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为着力点和落脚点,认清形势,履行职责,实现与铁鑫煤矿安全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完成2、实现全员参与“一通三防”管理3、认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注重培训效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业务素质和现场处置安全隐患的能力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层层渗透,实现对员工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转变,真正使安全理念、安全制度贯穿到现场管理细节中和员工行为养成中。
4、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想长远、看当前、干眼下”工作方法,瞄准隐患治理的关键,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配齐基础装备,完善基础设施要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突出重点专业、区域、对象、时段的超前防范,确保隐患发现及时,防控到位,整改有力5、加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抓两头带中间、逐步升级、典型引路、重奖重罚”的工作原则,以狠抓现场的质量管理为主线,以强化标准的现场落实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从组织、制度、标准、责任、考核五个方面入手,加强执行“标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6、坚持把班组建设作为企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执行以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建设实施办法,提高班组的约束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班组、岗位的管理作用,严格执行工艺、工序的管理标准,切实提升对基层班组重视程度,从源头和根本上强化安全管理7、强化地面、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完善地面危险源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8、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安全目标管理体系,把铁鑫煤矿下达的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位员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闭合安全管理模式。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附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项 目考核内容评分办法标准分安全控制指标(20分)1、有效控制伤亡事故发生一起1人伤亡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2人以上伤亡事故扣20分202、无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非伤亡事故扣10分3、实现安全低控目标百万吨死亡率超控扣20分,千人重伤率超控扣10分,千人轻伤率超控扣10分企业安全文化(10分)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考核内容:实施方案、制度整合、行为养成、安全标识、六预机制、理念渗透、编码管理按检查实得分×20%为本项得分20安全管理落实(10分)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有一次未贯彻扣1分、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32、机构健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机构不健全扣1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缺一项扣1分,责任制不落实该小项不得分33、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符合规定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4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分)1、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未建立不得分,不健全酌情扣分32、有效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未有效实施不得分43、编制矿井“双基”建设目标规划并按规化执行实施,达到目标未编制目标规划不得分,一项未按规划组织实施扣1分,未完成目标该项不得分3班组建设(10分)1、健全完善班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缺一项制度扣1分,无班组管理规章制度、未按制度执行不得分52、制定高标准的班组长准入办法无准入办法不得分,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5安全隐患排查(10分)1、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缺一项制度扣1分,未按制度执行不得分32、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期完成治理有一项未按期治理不得分33、无新增重大安全隐患新增一项重大安全隐患不得分4应急救援体系(10分)1、编制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每缺一项应急救援预案扣1分22、当年应急救援工作运行应急救援出现失误不得分23、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演练无演练计划不得分,未按计划演练缺一次扣1分24、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无培训计划不得分,未按计划培训缺一次扣1分25、应急救援物质、装备齐全无应急救援物质、装备不得分,缺少应急救援物质、装备酌情扣分2职业病防治(10分)1、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安全健康档案未组织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分,出现漏检酌情扣分,未建立安全健康档案不得分52、有效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未实现闭合管理不得分,有一项措施执行不到位扣1分5奖励分(10分)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工作突出受到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市政府、集团公司表彰的酌情加分受到国务院表彰的集体加5分,个人加4分;受到国家部委、省政府表彰的集体加3分,个人加2分;受到市政府、集团公司表彰的集体加2分,个人加1分。
累计不超10分受表彰的文件和证书)10“三违”处罚管理制度“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为了规范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三违”处罚有个统一标准,克服随意性,特制定本制度1、一般规定1.1入井前严禁饮酒,凡发现饮酒者不得入井,并罚款100元1.2不带安全帽、自救器、矿灯、无入井资格证者、不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者,不穿统一的矿井工作服者,不准入井,并罚款100元1.3施工队组的物料必须按要求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出井物料要有出井物料牌板,没有按要求挂牌的队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1.4有落煤点的队组,每班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清理不干净的,按清理干净程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1.5凡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定后的问题,经多次督促、检查、处罚,仍不整改的 ,罚责任单位1000元2、工掘部分2.1作业规程在开工前10天,必须全部审批完毕送交技术科、安监站、通风科等相关部门,各类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巷道开口通知单在开工前送交各审批部门,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2.2技术科应超前考虑各类井巷工程设计,在井巷工程开工前4周向责任单位提出资料申请,责任单位应在1周内提交,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技术科提供地质说明书及巷道技术参数,机电科提供供电设计,通风科提供通风设计及通风能力计算)2.3技措工程由技术科编制技术交底单,施工队组根据技术交底单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所有技措工程、临时工程必须编写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4施工队组必须按规程(措施)规定进行支护,不按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私自减少支护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如施工队组认为确需变更支护形式的,应向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请示,编写支护变更措施,并审批完毕后方可进行支护变更,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锚杆、锚索支护排间距、角度等各项支护符合作业规程或措施要求,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2.5施工队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必须当天及时向技术、及分管领导汇报,汇报不及时、不准确的罚责任单位100元2.6联合验收问题处理完毕后,由施工队组提出复验申请,技术科进行复验并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领导签署撤退意见,凡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私自撤退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2.7对巷道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队组应按竣工验收单要求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通知技术部门核实处理情况,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视问题大小,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责令按期处理。
2.8施工队组的技术资料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时认真编制、管理,保持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每出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2.9责任单位如出现正职或技术员工作调动的,必须在交接工作时本着对全矿负责的态度将本单位所有保存资料完整转交给接任者,如因交接工作不认真没有发现资料缺失的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要注意资料保密,未经总工程师同意资料不得外传2.10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监站的资料管理应归档完善、保存齐全,按月度建立资料电子目录各单位的印刷资料至少保存一年,资料销毁必须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人2.11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矿领导及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施工队组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没有按时完成的单位视为不服从安排,罚责任单位200元2.12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半煤岩巷道,必须按规程规定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发现数量短缺、安装不符合规定、不及时安装、离层仪损坏的,每有一处罚责任单位300元并按期整改队组技术员必须认真填写顶板离层仪监测记录表,并每月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技术科,不按时填写的、不按时整理上报的、与实际读数不符的、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2.13施工队组每50米必须用锚索机打一探孔,探明顶板岩性情况,并由技术员绘制实际柱状图纳入施工总结,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技术科对掘进巷道每隔50m应进行一次顶板岩性分析,确保支护安全可靠2.14巷道施工不按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规格和坡度施工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按期整改2.15使用锚杆支护的队组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风动扳手紧固螺杆,保证锚杆预紧力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技术科按规定对每个工掘工作面每100根锚杆进行一组预紧力测试,每组10根,预紧力不小于规程措施规定值,按试拉锚杆总数中不合格锚杆占检查段巷道锚杆的百分比罚款(20元/根),如现场发现未使用力矩扳手或风动扳手紧固螺栓,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2.16护帮网必须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支护,不按要求支护的,罚责任单位100元护帮网有不合格的罚施工队组50元/米2.17锚杆、锚索的锚固力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技术科按规定对工掘工作面每300根锚杆进行一组锚固力测试,每组不少于3根,锚固力要求顶锚杆不小于5吨、帮锚杆不小于3吨,按试拉锚杆总数中不合格锚杆占检查段巷道锚杆的百分比罚款(20元/根),罚责任单位100元。
2.18锚杆(锚索)外露长、松动、失效的,锚索无编号的、未标注预紧力值的,每有一根(处)罚责任单位50元2.19对原有支护失效的必须定期补打,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2.20锚索滞后锚杆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程要求,必须实现及时支护,当班注钢铰线、当班上托板、当班打压,否则罚施工队组100元/次2.21施工队组应妥善保管力矩扳手、打压千斤、压力泵、压力表等支护工具,如有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如队组无法提供责任人,则由责任单位原价赔偿2.22里程牌必须按规定及时吊挂,以最靠近工作面的巷道为起点,机掘滞后工作面不得大于40米,普掘不得大于80米,每短缺或滞后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2.23施工队组施工完巷道后,必须把顶板上的链环、绳套、铁丝、等取下,废锚杆、锚索锯断,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并按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每有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2.24巷道内按设计要求规定每300米打一个大物料码放峒室3(宽)×1.5(深)×巷高,每缺一个扣当月进尺8米计算,并罚责任单位100元2.25巷道低洼积水处必须施工水泵窝,每缺一个扣当月进尺3米,并罚责任单位100元2.26支护材料发现丢弃乱扔,按原价5倍罚责任单位一半。
2.27巷道内技术工程牌板必须符合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牌板,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牌板、牌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并按期整改2.28工掘巷道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技术科要有针对性地规定各掘进巷道备用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并编入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措施现场检查无备用支护材料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备用支护材料数量、种类与规程或措施不符的罚责任单位300元2.29锚栓和棚子要按规定支护,凡发现短缺的锚栓和锚栓松动的、单螺帽的、烂板的、锚栓板反上的等不合格的支护,必须及时处理,凡发现未处理的,每一处罚责任者50元,并责令停产处理;安监工未责令处理的扣罚安监工100元、责任单位200元2.30普掘巷道内必须按规定施工躲避洞,每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2.31普工掘巷道掘够35米必须移机,否则不得生产,强行组织生产者罚责任单位300元2.32耙岩机前的浮矸,不得超过巷道高度的1/3,违者罚责任单位200元2.33耙岩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按规定连接,不得出现断股、挽疙瘩,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2.34耙岩机必须用地锚固定,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2.35风钻必须坚持湿式打眼,凡发现干打眼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2.36发现瞎炮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违者按事故进行追查罚责任单位1000元2.37电雷管在入井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枚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否则每抽查出一枚罚责任单位200元2.38爆破工接到班组长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起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放炮员100元、责任单位200元2.39放炮前要设置警戒人、悬挂放炮警戒牌或警戒线,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安监工未制止罚款200元,警戒人、悬挂放炮警戒牌或警戒线,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100元,安监工未制止罚款100元2.40火药箱、雷管箱必须完好,并分别加锁保管,火工品乱扔乱放或保管箱未加锁的扣罚责任单位200元2.41当班剩余的雷管、火药,必须当班清退,由安监工、瓦检工清点数量后在票上签字,发现一次不清退或不签字的罚责任单位200元,票据与实际不符,罚责任单位300元有涂改现象经查实未丢失者罚责任单位100元,落实不清者按事故进行追查2.42火药库在发放雷管过程中,必须见雷管箱再发放,无箱时严禁发放,否则罚发放员100元2.43风筒必须到位,凡风筒吊挂不到位罚当班瓦检工100元。
无备用风筒的扣罚通风科100元2.44工作面人员私自放下风筒,应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同时应对当班瓦斯员罚款100元2.45甲烷传感器安装必须规范到位,否则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若监控线不够未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扣罚责任单位500元,汇报后通风科未及时补加的,扣罚通风科500元2.46工作面人员私自撤下甲烷传感器不吊,罚责任单位1000元2.47巷道内铺设管路要按规定铺设并接好三通,凡每缺一个三通扣罚责任单位100元2.48隔爆水槽必须按规定吊挂,每缺一个罚责任单位50元,水量不够的每个罚责任单位20元2.49巷道要按规定进行冲洗,发现一次粉尘超标,罚责任单位300元2.50巷道内的积水不得超过规定,发现一次超标扣罚责任单位200元2.51瓦斯牌板必须按时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填写罚责任单位100元2.52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无故拖延“三定”整治时间或整治不力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3、运输管理3.1轨道运输线路质量管理规定3.1.1轨道质量包括轨距、水平、轨缝、接头平整度等检查项目符合运输标准化要求,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当检查轨道质量标准低于规定的合格标准时,罚责任单位200元。
3.1.2道岔质量包括轨距、水平、轨缝、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等检查项目符合运输标准化要求,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20元当检查道岔质量标准低于规定的合格标准时,罚责任单位200元3.1.3轨枕质量、扣件质量必须符合运输标准化要求,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元3.1.4道床铺设必须使用同一种物料,确保平整、均匀、捣实,要经常清理,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有一处不合格(按5米一处)罚责任单位10元3.1.5道岔转辙器各部件要齐全有效,连接紧固,动作灵敏可靠,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元3.1.6道岔安装处应有道岔参数牌板,内容要完整准确(标明:道岔型号、辙叉角、前长a、后长b、全长L、尖轨长度、尖轨前端轨距、尖轨跟部轨距、曲连接轨中部轨距、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10元3.1.7按设计要求在斜井轨道线路上安设托绳辊,缺一个托绳辊,线路未装设托绳辊,罚责任单位200元3.2斜井内应根据规定安装灯箱、牌板、警示牌:每缺一项或安装不全罚责任单位200元3.3运输物料、设备必须使用专用指定车辆并按规定领用新绳捆绑,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4运输单位要在每年一季度修编、审批一次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求编制齐全、完整、规范。
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5运输设备管理规定3.5.1小绞车必须按设计合理稳设,必须形成双车单向对拉方式,严禁单车双向使用因条件所限,小绞车稳设偏离提升中心线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设安全可靠的托绳、逼绳或排绳装置,严禁人力逼绳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100元3.5.2绞车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要有固定式混凝土基础或钢结构框架式基座,基础或基座要与巷道提升水平保持一致,不偏斜,不垫角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3.5.3小绞车采用地锚固定,所有固定地锚或基础螺栓要紧固无松动,无变位,无多余垫片,外露不超长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3.5.4绞车必须保持完好护绳板不松动,不变形,安全可靠;制动臂、闸块、拉杆、操作手把、定位手把、制动拉杆、调节拉杆、定位装置等齐全完整,无弯曲变形;各部螺栓、销轴、调节螺帽、背帽等齐全完整;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制动轮表面光洁光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磨损不得大于2mm;施闸后,闸把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5小绞车钢丝绳要无弯折、无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绳端要固定可靠,两道压绳板齐全,不允许断股穿绳;钢丝绳要排列整齐,无严重爬绳、咬绳现象;钢丝绳直径要符合要求,缠绕长度不得超过容绳量。
牵引到最大距离时,滚筒上的余绳不得少于3圈;钢丝绳钩头的插接或用绳卡的道数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钩头必须要有绳皮,绳皮无变形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6绞车声光信号必须齐全可靠,按钮、钟铃等“五小”电器必须上板上架,便于操作;开关、电机等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绞车无人工作时,绞车开关控制手把应打回零位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7小绞车操作管理牌板齐全要有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管理牌板内容要完整准确(标明:绞车型号、牵引力、钢丝绳直径、电动机功率、容绳量、牵引长度、允许牵引空重车数、允许最大牵引载荷、绞车包机人)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8小绞车、连续牵引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3.5.9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出绳侧操作,严禁一边开车,一边处理爬绳;严禁不带电放飞车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3.5.10绞车运行时,跟车工、信号工必须配带口哨,需与绞车司机联系时,必须用哨子,严禁喊话或晃灯替代,运料时未携带口哨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因联系信号不畅运行绞车发生事故,按事故追查处理3.5.11小绞车钢丝绳与滚筒必须按规定连接,不得出现挽疙瘩、断股等不安全隐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3.5.12巷道使用绞车:空收绞车绳时,须设专人提钩头,以防卡、扳道木等,滚筒缠绕绳排列要整齐,不松散,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后果严重按事故追查3.5.13绞车为对拉系统的,运料单位必须操作时带后钩,并安放人员看钩,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5.14绞车钢丝绳需每天检查,不得出现断丝断股,如有要及时更换,由于换绳不及时影响运料或造成潜伏隐患的罚责任单位100元3.5.15使用绞车时,不得反拉,不得拉落道车强行上道,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起吊重物应使用专用起吊装置,不得利用巷道支护的锚栓或锚索起吊,否则按事故追查 3.6运输斜井管理规定3.6.1在用提升斜井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和阻车器,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的规定要求,并保证运行有效、可靠没有按规定设置、不使用或维护不好,罚责任单位200元3.6.2提升斜井必须安设声光信号装置或斜井通讯装置,有一处不起作用罚责任单位100元3.6.3斜井的提升信号必须畅通,无通讯设施或信号不准提升,违者按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单位给予200元罚款。
3.6.4斜井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否则不得开车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200元3.6.5严格执行斜井“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设岗拦人的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设岗不拦人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不听警戒人强行通过者,一律离岗培训2个月,责任单位罚款300元3.6.6斜井提升物料时,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连接、装载、捆绑固定情况出现超挂车数、连接不良、装载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200元3.6.7斜井提升特殊设备、装载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时,执行单车运送,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由专人指挥,采用专用合格的连接装置,并严格按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7斜井坡度大于12°的斜巷,应根据该区段稳装设备的提升能力,每半年由机电科核定一次,并把专项措施报安监站备案3.8运输物料车超高(高度从轨面算>1.8m)、超宽(宽度>车体宽度)、超长(>车体长度)、超重(物料重量>5T)超挂车辆时无专项安全措施,严禁入井,违者按事故进行追查。
3.9违章运送物料的处罚规定:3.9.1不执行第3.9项内容规定进行运送物料时,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违反规定的安监工,离岗培训两个月3.9.2因野蛮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按价追究其赔偿责任3.10严禁使用矿车底盘装运物料如因条件限制,必须使用时,应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3.11在有坡度的巷道内装、卸设备和物料时,必须先将所装设备和物料人工倒至平巷段进行装车,或在平巷段卸车后人工将设备和物料倒至使用点,严禁在坡道上阻车直接摘挂钩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特殊地点停放车要制定专项措施,必须采取有效的打掩制动措施将车辆可靠稳住,否则按事故追查3.12阻车器、挡车栏必须处于常闭状态,车辆在该区段运输时方可打开,运送物料后,操作人员要主动将阻车器立即闭合;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单位50元3.13运送物料,车辆连接必须使用三环链和专用插销使用U型鸭嘴连车时,严禁单耳车辆连接如用螺栓替代插销,必须使用∮40×290mm的高强度螺栓,并带平螺母或在螺栓下部打孔,串开口销如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3.14下料不到位或码放不整齐,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3.15抬落道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随车携带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 机电管理4.1井下各类开关、移变保护,必须按供电设计要求整定,如整定超过供电设计要求,发现一次按机电事故追查,并对机电科罚款200元4.2若施工队组在使用维护或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致使机电设备损坏的按事故进行追查考核,对使用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4.3若发现因设备、配件供应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属于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供应的,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尽快改进并予以赔偿,矿内部不进行考核因修复质量出现的机电事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降级、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开除留用4.4下列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在井下解体:耙岩机、水泵、绞车、开关等如需分解使用必须到机电科办理设备井下分解使用审批单,经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井下分解使用严禁责任单位私自拆解设备,私自挪作其他用途,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4.5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烧电机事故,除要追查事故责任外,罚责任单位集体按旧电机10元/KW,新电机40元/KW4.6凡绞车的双向护绳板或压绳板,不使用或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托绳辊不安装,罚责任单位100元。
4.7对检查出的设备不完好(包括开关不上架),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4.8出入井设备如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对负责出入井装卸的单位根据设备损坏状况,经追查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4.9对于设备转动部位的各类护罩由于变形造成机械磨擦,罚责任单位50元4.10设备入井后,在使用期限15天内发生故障,追查修理单位的责任;15天后发生故障,追查使用单位的责任,由机电科事故追查组进行追查,根据情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4.11机电科人员不按标准验收,入井后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罚验收责任人100元4.12每查出一台失爆;出现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甩保护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4.1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局部接地极的,每缺一处罚安装责任单位100元,多处短缺,累计扣罚,运行中的保护接地装置每一处不合格,及出现多处不合格累计扣罚4.14漏电保护,应装而不装或甩掉不用的,责任单位罚2000元4.15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4.16未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即风机切换装置的,擅自甩掉风电、瓦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300元4.17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未装设或装设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4.18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100元4.19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定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50元4.20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带有防爆验收合格证,凡没有合格证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50元4.21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它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4.22对于各类保护等应装设接地极的设备,接地极装设不合格(包括接地极松、接地棒埋设半截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4.23井下开关、电机接线有压胶、接线毛刺、接线裸露、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每检查出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4.24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或检修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的规定,罚责任单位100元4.25施工单位在未经机电矿长审批,私自将其它电气设备接入供电系统,罚责任单位100元4.26在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单位2000元4.27发现一台设备三牌不全,罚责任单位50元4.28未按规定装设接地极,罚责任单位50元4.29责任单位不参加机电互检的,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